33-李敖:中国命研究-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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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祖先象征方面,古代人要用活人扮成祖宗模样,坐在上面,给大家祭。后来只祭牌位就好了。
四、在祭品消耗方面,古代人要把整只的牛羊猪狗给烧到火里、埋在土里、或淹到水里,真是所谓“牺牲”;后来的人就小气了,不但很少以整只出现,并且祭完了以后,由人代鬼神受用了。
五、在祭品项目方面,例如古代要献鬼神以玉器,为了表示真的交出来,就把玉敲碎,或丢到河里。后来的人就舍不得了,就宁不为玉碎了,就根本取消了。
六、在祷告用语方面,古代人和神之间,有时候会发生讨价还价的情况,周公就在祭祀时向祖先说:“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归候尔命;不许我,我乃屏壁与王圭。”(你答应我,我就把玉给你;你不答应,我就拿玉走了。)后来这种儿童式的讨价还价取消了,人在祷告里只做需求,不做试探了。
封禅的花样
在这些修正里,“天”是一个最特殊的,因为他最模糊。在一般人的感觉里,他高高在上,远不如其他的神跟他们那样长相左右、那样亲近,所以一般人也就不太买他的帐,一般人是不祭他的。祭他留给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去做,这叫高高在上对高高在上。统治者祭“天”,叫“郊祀”。
因为“天”在天上,所以祭他的地方,越高越好,越高就离他越近。当时人们相信最高的山是泰山,“登泰山而小天下”,可见泰山之高。虽然泰山实际上不过是一座小山,在中国的高山里是小老弟,但是古人不知道,所以要上泰山祭天。
上泰山祭天,有专门名词。在山上的祭叫“封”,在山下的祭叫“禅”,混在一起,叫“封禅”。事实上“禅”是祭地,但在祭天大典中,祭地就给吸收了。
封禅观念最早见于《管子》封禅篇。齐桓公称霸后,想封禅,但是管仲反对。反对的理由是古代圣王封禅,有十五种祥瑞出现,像东海有比目鱼、西海有比翼鸟等等,现在我们没有这些,怎么好封禅呢?于是齐桓公就死心了。
到了秦始皇出现,他自负得很,要封禅,结果走到半山,碰到雷雨,弄得扫兴而归。
到了汉武帝出现,他又继承这种封禅的观念。《史记》有《封禅书》专写这种大事。在这一方面,越来越笼罩在迷信的大雾里。
上帝排行榜
在秦汉大统一以前,中国的天神是地区性的:《列子》中有“楚人鬼而越人礻几”的记载,可以显见中国南方天神的地区性。《史记》封禅书中有八神将的记载,可以显见中国东方天神的地区性。但是随着政权的扩大,神权也跟着扩大了。秦朝的原始地区性的神只是公元前八世纪前用马来祭的白帝;可是到了公元前七世纪,就加进青帝了;到了公元前五世纪,又加进黄帝、炎帝了。到了公元前三世纪,汉朝得了天下,汉朝的开国者:
问:“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对曰:“四帝,有白、青、黄、赤帝之称。”高祖曰:“吾闻天有五帝,而四,何也?”莫知其说。于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汉书》郊祀志)
汉朝开国者说等他来了才凑足五帝的数目,这种“天人合一”的气派,随着政权统一的局面,越来就越闹大了。到了汉武帝时候,又听了妖人谬忌的主意,在五帝之上,又冒出一个太一,是个特大号的神。后来又杠上开花,在太一之上,加上天一、地一。这是公元前二世纪的事。六百年间,神权以政权为函数,变成政权的因变数,可以扩大到一至于此!最后,妖人公孙卿向汉武帝做了伟大的结论,那就是:人间的帝王修仙升天后,可以变成天上的帝王。最后的定案是:还是把太一当做唯一首席上帝,太一之下是五帝。汉武帝怕五帝太孤单了,给他们每位讨了一位老婆,叫做后土(地后),整个天神的结构就完工了:
天帝(五帝)——五位
太一——
后土(地后)——五位
就是太一、天五、地五的局面,中国人对于天神的具象,到此就登峰造极了。
玉皇大帝及其他
从汉武帝以后,“神性”的“天”在中国,分两个分支在发展着:第一个分支是愚夫愚妇的上帝与群神所象征的“天”,这个“天”,在上帝方面,从太一慢慢转移到道教的玉皇大帝的头上。玉皇大帝是天帝,也叫五帝、也叫玉皇、也叫元始天尊、也叫上清虚皇道君,十一世纪宋朝真宗的时候(一○一五),他被尊称做“太上开天执符御历含真体道玉皇大天帝”。道教的神很混乱,道教中最早有上上太一的神,“人头鸟身,状如雄鸡”。既叫上上太一,显然是占太一神的便宜而寓我在你上面之意。演变到后来,“人头鸟身,状如雄鸡”总不太象话,于是道貌岸然的玉皇大帝便应运而生了。从此在中国民间,真正的“天”的象征,就是玉皇大帝,具象开始明显了。
除了这种太一式的特大号神之外,其实中国人真正信的、真正亲近的,是群神,是一人一家一姓一集团一地区亲信的神。试看汉武帝明着是顶礼太一的神,骨子里亲信的神,却是他外祖母祟奉的家族小神——神君。汉武帝是中国愚夫愚妇的代表,他们心中的“天”,是太一到玉皇大帝级的,是群神级的。中国“神性”的“天”的最后流落,不过如此。
墨子的“天志”
第二个分支是思想家们的“神性”的“天”。这种“天”没有什么神的具象,既无人头,也无鸟身,更不像雄鸡了。但这种“天”却有“神性”的意味、人格性的意味。它是《诗经》、《书经》里所指的那种有意志的、有情绪的、神得有点模糊的“天”。这种思想,首先出现在《墨子》的《天志篇》中,墨子主张“顺天意”如何如何、“天之意”如何如何:
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之欲为仁义者,则不可不察义之所从出。……然则义何从出?子墨子曰:义不从愚且贱者出,必自贵且知者出。……然则,孰为贵?孰为知?曰,天为贵,天知而已矣!然则,义果自又出矣!(《墨子》天志篇)
又说:
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则天 将犹未止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孰、六畜不遂、疾 戾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将以罚天下之人不尚同乎天者也。(《墨子》尚同篇)
董仲舒的“人副天数”
这种“天”有意志、“天”有情绪的思想,到了汉朝,被董仲舒接收了,又加油加酱,发明出他的“人受命乎天也”的“天人合一”大体系。董仲舒说:
人之身,首 而员,像天容也;发,像星辰也;耳目戾戾,像日月也;鼻口呼吸,像风气也;胸中达知,像神明也;腹胞实虚,像百物也。……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暝,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春秋繁露》人副天数)
又说:
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为人本子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这些硬把人跟“天”做外形比附的鬼话、最后越比越落实了,原来“天”是人的“曾祖父也”!
董仲舒这样的比附,是有目的的,他是要“以人'民'随君'主',以君随天”的,是要“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虽然他说天立君主,“非为王也”,“以为民也”,但是君主若是暴君,此种暴君,却只有有待于“天夺之”,人民是不能“夺”的,“曾祖父”是可以“夺”爷爷、爸爸的,儿子是不能“夺”爸爸的。因为君主是人民的爸爸,所以人民除了叫爸爸,是休想起二心的。
天路历程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神性”的“天”,最后演变成两路:一路是愚弄愚夫愚妇的,这条路是纯神权的发展,最后归根在玉皇大帝和群神身上;一路是欺压愚夫愚妇的,这条路是顶天之命以拥护君权,最后归根在对天子的愚忠上面。这两条路,都是可悲的、暗淡的,都是中国人的不幸。
在这两条路以外,有没有第三条路呢?
有的。这第三条路,就是相对于“神性”的“天”的一条路,那就是“自然性”的“天”。
“自然性”的“天”没有“神性”的意味、没有人格性的意味,这种“天”是没有意志的、没有情绪的。在中国的思想里,我们可以找到这一股气味。《诗经》、《书经》里有“亦传于天”、“翰飞戾天”、“上天同云”、“天乃雨”等话,这种“天”,又显然没有什么“神性”。所以,又可以这么说:中国古代对上天的看法,是“神性”、“自然性”都有的,两者划分得有时也不明确。
梁启超说:“商周之际,对于天之寅畏虔恭,可谓至极。”后来:
宗周将亡,诗人之对于天,已大表其怀疑态度。如“昊天不亻庸”、“昊天不惠”、“昊天不平”(节南山)。“天命不彻”(十月之交)。“浩浩昊天,不骏其德”。“昊天疾威,弗虑弗图”。“如何昊天,辟言不信”(雨无正)。“昊天泰怃,予慎无辜”。“天之方难”。“天之方蹶”。“天之方虐”。“天之方 ”(板)。“疾威上帝,其命多辟”(荡)。“昊天上帝,宁俾我遁”。“瞻 上帝,曷惠其宁”(云汉)。诸如此类,对于天之信仰,已大摇动。盖当丧乱之际,畴昔福善祸淫之恒言,事实上往往适得其反,人类理性,日渐开拓,求其故而不得,则相与疑之。(《先秦政治思想史》)
梁启超说后来人怨天疑天是对的,但他未免把“天”的“自然性”太挪后了。中国古人“神性”的“天”和“自然性”的“天”早就是并存的,并不是“宗周将亡”时候,人们才把敬畏的“神性”的“天”换成了质疑的“自然性”的“天”。人们怨天疑天,往往是指那个“自然性”的“天”,但也混同了“神性”。这种“天”,在上层中国人里叫“天道”;下层中国人里叫“老天爷”。《豆棚闲话》里骂“老天爷”说:
老天爷,你年纪大,
耳又聋来眼又花,
你看不见人,听不见话。
杀人放火的享着荣华,
吃素看经的活活饿杀。
老天爷:
你不会作天,你塌了罢!
你不会作天,你塌了罢!
这种怨天疑天的“天”,就是司马迁怨疑“天道”的民众版;这种怨天疑天的“天”,就是“神性”的“天“与“自然性”的“天”的混同,是中国思想的一个特色,虽然看来有点模模糊糊的。
孔子的“天”
这种模模糊糊的情况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孔子的时候,“天”的思想已经在转变,已经开始扩大,扩大到不但可以支援有德的统治者,并且可以支援有德的人了。在《论语》中,我们看孔子说的:
一、天生德于予。
二、知我者,其天乎?
三、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在孔子这种语气里,“天”仍是“神性”大于“自然性”的,因为“天”是“神性”的,所以人同“天”的关系,是宗教性的,此所以有“祷”出现。到了宋朝,朱熹想把孔子的“神性”的“天”曲解成“自然性”的“天”,因此在注《论语》时说“天”即“理”字。但是清朝钱大昕就提出抗议。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卷三“天即理”里反问:若天是理,那么获罪于天无所祷,就可变成向理祷告了,“岂祷于理乎?”当然是没有这种道理的。
所以,孔子本人承认“天”是有“神性”的,这是定论。因为有“神性”,所以“天”是有意志的、有情绪的。孔子见了别人的小老婆(南子),他的学生子路不高兴,孔子就发誓说如果怎么怎么了,就“天厌之!天厌之!”“天”可以“厌”人,其意志性、情绪性就可想而知了!
既然承认“天”是有“神性”的,对鬼神问题,孔子就无法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