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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大明王朝的最后十七年-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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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从长商榷”了。如果当时他明确地批评袁而支持毛,也许这场同室操戈的悲剧可以避免。
  袁督师处死毛文龙以后,在给皇帝的报告中透露:“自去年十二月,臣安排已定,文龙有死无生矣。”表明他一上任就决心处死毛文龙。当他还没有离京时,内阁大学士钱龙锡到他的寓所商谈辽东事宜,袁崇焕明确地回答:先从皮岛做起,也就是“入其军,斩其帅”——在毛文龙的驻地处死毛文龙。能够阻止这一行动的只有皇帝,但朱由检并没有支持毛文龙,悲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袁崇焕也知道,皇帝是优容毛文龙的,所以他凭借钦差大臣的身份,手中握有尚方宝剑,可以便宜从事,以先斩后奏的方式处死毛文龙。
  袁崇焕所说“安排已定,文龙有死无生”,是经过周密策划的。进士出身的袁督师,毕竟比行伍出身的毛将军精于算度,工于心计,他精心策划了圈套,让毛文龙来钻。为了麻痹对方,他请户部先凑发十万两军饷,缓解毛部的怨气。到了崇祯元年(1628)十二月,计划大体安排妥当,“文龙有死无生”已成定局。当毛文龙派人向督师衙门索饷时,袁督师佯装不知,故意在大庭广众之间说:文官不肯体恤武官,成何体统!于是把天津运来的粮饷拨十船给皮岛,还随船带去犒赏银两、猪羊酒面之类。日后袁督师自己声称:这些做法都是愚弄对方的,毛文龙果然中计了。
  毛将军到底是一介武夫,至死都没有识破督师大人算计他的谋略,还特地赶到宁远去参见督师大人。袁督师并没有在宁远的督师行辕处死毛文龙,是考虑到毛的部下没有亲眼目睹,如果激发事变,将不可收拾。他决定深入海岛,到穴中擒虎,也就是他所说的“入其军,斩其帅”。就是这次会面,他与毛文龙商定,在旅顺口外的双岛再次会面,同时检阅毛部将士。
  这是袁崇焕的精心策划,他决定在双岛出其不意地逮捕毛文龙,立即处死。毛文龙完全被蒙在鼓里,毫无察觉。
  先斩后奏,袁崇焕处死毛文龙
  崇祯二年(1629)五月二十五日,袁崇焕从宁远出发,二十九日抵达旅顺口外的双岛。毛文龙于三十日夜间从皮岛赶来。六月初一日,毛文龙前往督师船上拜谒,送上礼品,表示欢迎督师前来视察。过后不久,袁崇焕来到毛文龙的营帐回拜。寒暄过后,督师大人试探道:辽东海外只有你我两人,必须同舟共济方可成功,我从海上历险来到此地,想和你商量进取大计。毛文龙随口答应:如果钱粮充足,你我相互帮助,要取得成功,并不是难事。起身告辞前,袁对毛说,船上不便设宴,想借用你的营帐设宴。毛礼貌而恭敬地答应了,他丝毫没有察觉有什么异样动态。
  六月初三日,袁督师登上双岛,毛将军率领将士列队欢迎。进入帐篷后,两人密谈到三更。第二天,毛将军设宴为督师大人接风。宴会后,两人又密谈至深夜。谈话的内容,不得而知,只能从袁崇焕事后给皇帝的奏报中了解一个大概。
  袁试探道:你久劳边塞,为何不回老家杭州,在西湖享受乐趣?
  毛顺势应答:我早有此心,但只有我知道消灭后金的诀窍……
  袁打断他的话:朝廷有人代劳,不必借重你的远征。
  毛针锋相对:此处谁能代替得了?
  看似闲聊,已隐约闻到些许火药味,袁督师要毛将军告老还乡,毛则反唇相讥,此地舍我其谁?
  袁赶紧调换话题,缓解气氛,说要赏赐毛部官兵每人银一两、米一石、布一匹,请毛拿出他的将士花名册。毛不愿意亮出家底,建议随他前来双岛的三千五百人明日领赏。
  六月五日,袁督师在双岛犒赏毛部将士三千五百人,军官每人赏银三至五两,士兵每人赏银一钱,并且补发军饷银十万两。毛将军进入帐篷致谢,袁要求把他的部将都叫进来,逐个询问姓名。
  袁督师对毛的部将说:这样的好汉,都是人人可用的。我宁远前线的军官有许多俸禄,士兵有许多粮饷,仍然不能温饱。你们在海外如此劳苦,每名只有米一斛,还要养家糊口,令人心酸。你们接受我一拜,今后为国家出力,不愁没有粮饷。这一席话,同情中带有煽惑,似乎有整编毛部军队的意思。
  督师大人的这番话,令毛部将官感激涕零,纷纷叩头致谢。
  这时,袁督师以为时机成熟,单刀直入地告诫毛部将领:本部院(按:袁崇焕身兼兵部、都察院两个职务)节制四镇,实行海禁,实在是为了防止天津、登莱受到心腹之患。昨天与贵镇毛将军提出如何设立制度、加强节制的许多具体事项,他都不接受。终不然,只管混帐过去,浪费朝廷许多钱粮,要皮岛何用?
  话头一转,他对毛文龙训斥道:本部院披肝沥胆,与你谈了三日,及时回头也不迟。哪晓得你狼子野心,总是一片欺诓。你心目中没有本部院还可以容忍,没有朝廷岂能容忍!如今皇帝英武天纵,国法容你不得!
  毛文龙被这种突然袭击搞得手足无措,还没有来得及分辩,袁督师就当众宣布毛文龙“当斩之罪”十二条:
  一,九年以来,兵马钱粮不受辽东经略、巡抚管理、核实;
  二,全无战绩,冒报战功;
  三,刚愎撒泼,全无人臣之礼;
  四,侵盗边境沿海钱粮;
  五,私自开辟边境贸易,私通外国;
  六,亵渎朝廷名器,树立自己党羽;
  七,劫夺赃财,名为将领,实为盗贼;
  八,好色诲淫;
  九,拘禁难民,草菅人命;
  十,勾结近侍太监;
  十一,掩盖败绩,反报战功;
  十二,开镇八年,没有恢复辽东一寸土地。
  细细分析,这十二条中只有二三条可以成为罪状,其余各条大多是官场通病,并非毛文龙所独有,如果要以此定“当斩之罪”,那么当斩的官僚、将领很多,何必定要斩毛文龙?这是让毛文龙无法心服口服的,可是此时此地连声辩的时间都没有了。
  袁崇焕说完十二条“当斩之罪”以后,马上起立,向京城方向作揖请命,大声喝道:捆绑毛文龙,脱去冠裳!
  一向桀骜不逊的毛文龙,岂肯在自己的地盘就范。袁崇焕训斥道:你以为本部院是个书生?本部院是朝廷的一个统帅!你欺君罔上,冒充兵员,克扣军饷,屠杀辽民,残破高丽,骚扰登莱,侵害客商,掠夺人民,你的罪状难道不应该处死?
  见毛文龙依然没有认罪之意,袁崇焕对在场的众人声明:今日杀了毛文龙,本部院如果不能恢复辽东,把辽东还给朝廷,愿意自己先试尚方宝剑,为你偿命。并且对毛部将领说:毛文龙如此罪恶,你们以为该杀不该杀?如果我屈杀毛文龙,你们就来杀我。说罢,做了一个引颈就戮的姿势。
  其实,他早已命令随行的参将布置停当,毛部将领已经没有反抗的可能。众人面面相觑,大惊失色,纷纷叩头求饶。
  袁督师不依不饶,步步紧逼:毛文龙不过是一个草野匹夫,因为长期驻扎海外的缘故,飞黄腾达。利用朝廷对他的宠信,欺诓朝廷,简直无法无天!我已许下“五年复辽”,凭借的就是祖宗法度,这个法度就要从高官下手。今日不处死毛文龙,怎么能够惩戒后人?皇上赏赐的尚方宝剑,应当用在此处。
  毛文龙听了这一番话,以为处死他是出于皇上的旨意,登时神色颓丧,不再声辩,连连说:文龙自知死罪,只求大帅恩赦。
  袁崇焕毫不松口:你久已不知国法,如果不杀你,皮岛一块国土,就不再是皇上所有了。他面向北京,做了一个向皇帝请旨的姿势,说道:臣今日杀毛文龙,整肃军政,将领中再有这样的人,一并依法处死。臣如果不能五年复辽,请求皇上处死。
  说罢,取下尚方宝剑,交给旗牌官,立即把毛文龙在帐外斩首。处死毛文龙后,袁崇焕对毛部将领说:今日只斩毛文龙一人,安慰海外的兵民,你们照旧供职,报效国家。并且宣布改编军队,分为四协,分别由毛文龙之子毛承禄、中军徐敷奏、游击刘兴祚、副将陈继盛统辖,皮岛一切事权由陈继盛代管。
  次日,袁崇焕为毛文龙举行葬礼,在他的灵柩前拜祭,说了非常动情的话语:昨日处死你,是朝廷的大法;今日祭奠你,是我辈的私情。
  此时此地,袁崇焕的心情是复杂的。
  青史凭谁定是非
  六月初九日,袁督师离开双岛,经旅顺口,返抵宁远。
  以先斩后奏的方式处死雄镇一方的毛文龙,他毕竟有些忐忑不安,必须立刻报告朝廷。他写了一篇洋洋数千言的奏疏,在奏疏的末尾,流露出这种不安的心情,向皇帝请罪。他写道:文龙大帅,不是臣可以擅自处死的,臣不觉以身试法,擅自将他处死,实在是万不得已之举,只求有利于封疆,臣不避死罪,现在据实报告,等待处分,听凭皇上降罪,任由舆论评判。臣临奏之时,不胜战惧惶悚之至。
  这是他当时心态的真实流露。尽管皇帝赐予他尚方宝剑,可以便宜行事,但是毛文龙也有先帝所赐尚方宝剑在手,与一般边防大将的地位有所不同。何况大敌当前,未经请示,竟然擅杀一名大帅,此事非同小可。无怪乎他要在奏疏中连呼“战惧惶悚之至”、“席藁待诛”了。
  他的“战惧惶悚之至”并非矫情之词,情况确实很严重。朱由检接到这份奏疏,大为震惊,大大出乎他的预料。《明史·袁崇焕传》提到了这一细节:皇帝骤然获悉此事,心中非常惊骇。考虑到毛文龙既然已经死了,朝廷正要倚重袁崇焕恢复辽东,不便发作。于是下达一道谕旨,对他加以褒奖,并且要求公布毛文龙的罪状,用以安抚袁崇焕的不安心情。
  朱由检左右为难,从内心而言,他不赞成处死毛文龙,可是又不能因此处分袁崇焕,使得辽东局面无法收拾。他不得不改变先前对毛文龙的优容态度,在六月十八日的批示中,明确支持袁崇焕对于毛文龙的看法。他说:毛文龙悬踞海上,浪费军饷,冒报战功,频频违反朝廷命令,不受节制,要挟跋扈。卿能够声罪正法,事关封疆安危,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不必引罪。几天之后,他又向兵部发去一道谕旨,重申他的意见:朕把辽东托付给督师袁崇焕,巩固边防,恢复疆土,在外的一切军机听任他便宜从事。毛文龙悬师海上,名为牵制,全无事实,欺诓朝廷,雄行跋扈,显露叛逆形迹。袁崇焕目击危机,就地正法,自是行军纪律,事发突然,原不必受朝廷制约。朕已下达谕旨,要他安心任事。
  对于朱由检而言,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他已经把辽事全权托付给了袁崇焕,只要能够实现“五年复辽”大计,一切都可以便宜从事,处死跋扈的毛文龙当然难以问罪。
  对于袁崇焕而言,处死毛文龙,可以说是一大错误,于己于国都是弊大于利。
  从自身考虑,他在处死毛文龙之前曾经发誓:我如果不能恢复辽东,愿意先试尚方宝剑以谢罪;在给皇帝的奏疏中也说:臣如果不能五年复辽,请求皇上将臣处死。这就把自己逼上了绝路,如果不能实现五年复辽的诺言,那么日后的下场也许比毛文龙更惨。正如谈迁在《国榷》中所说,袁崇焕杀毛文龙,“适所以自杀也”。
  从国家考虑,临敌斩帅乃兵家大忌,涣散军心,削弱牵制后金的犄角之势,使皇太极消除了后顾之忧,坐收渔翁之利。这一切不幸而被毛文龙所言中:“将江山而快私忿,操戈矛于同室。”令人惊讶的是,袁崇焕在杀了毛文龙之后也流露出同样的心情,在归途中赋诗一首,不加掩饰地抒发了“同室操戈”的遗憾,其中有这样的句子:“边衅久开终是定,室戈方操几时休。”
  诚然,毛文龙确有问题,比如飞扬跋扈、不听节制、虚冒军饷等。但是他在皮岛和辽东有着不可替代的牵制作用,从全局考量,是不应当处死的。他是后金军队南下骚扰的最大后顾之忧,似乎是有识之士的共识。负责监督兵部的兵科都给事中张鹏云,在读了袁崇焕斩毛文龙的奏疏后,发表评论,在表示赞赏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毛文龙所在的皮岛,离开后金八百里,固守根本不成问题,牵制敌人有点遥不可及;但是他所控制的旅顺、金州等地,地势险要,距离宁远又近,屯重兵于此,平时可以壮大声势,战时可以深入虎穴,已经无可奈何地认可毛文龙的辖区有牵制后金军队的战略作用。兵科给事中宋鸣梧也指出,兵法强调用犄角之势牵制敌人,如果运用得当,可以使后金“首尾狼狈”。即使袁崇焕本人也明白这一点,他说:毛文龙的东江(皮岛)一镇,“乃牵制之必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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