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李敖:我最难忘的事和人-第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抬杠,不翻脸。施启扬由于像个小大人,却不为同学所喜。人又很笨,争辩起来,被我口舌修理,亦是一景。王新德有一次劝我:“你不要同施启扬争辩了,施启扬这个人头脑不行,你何必费唇舌。”这话使我印象深刻,至今不忘。
由于我自己年复一年在知识上“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基本上,学校和同学是不能满足我的“境界”的,因此我虽然人缘亦佳,但内心深处,我却与人颇为疏离,我有一种“知识上的傲慢(Intellecual Arrogance),不大看得起人,尤其讨厌制式的学校生活。读到高二完了,高三上念了十几天,就因痛恶中学教育制度的斫丧性灵,自愿休学在家。我父亲是一九二六年在北京大学毕业的,充分具备着北大那种“老子不管儿子”的自由精神,他随我的便,轻松地说“好!你小子要休学,就休吧!”
我父亲当时正是第一中学国文科主任,他跑到学校,向教务主任说:“我那宝贝儿子不要念书啦!你们给他办休学手续吧!”
于是我蹲在家里,在我那四面是书的两个榻榻米大的书房兼卧室里,痛痛快快的养了一年浩然之气。
在我在家养气的时候,一天施启扬跑来找我,他央我向王孟仁讲人情。王孟仁是我父亲老友,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毕业,为人鹰隼精明,讲了一口好日本话,也在一中教书,他最不喜施启扬,不晓得什么事,施启扬开罪了他,求我去说人情。王老师住在一中宿舍,日式房子,讨了台湾寡妇。他又深沉又喜欢写打油诗,与许文葵老师互骂,人颇有趣,我偶尔登门同他聊天。这次为了施启扬,乃亲去王府。不料我说明来意,王老师却满面怒容,他说施启扬是职业学生,早晚会大做国民党狗腿!我当时弄不清他们师徒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便深问,败兴而归。三十多年后回想此事,我还百思不解,只是每思及王老师的话,真要佩服他是预言家。
一九五四年暑假,我以同等学历的资格考进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读了不到一年,又不想念了,乃重施故技,自动休学,痛快了几个月,然后考入台大历史系,在历史系后期,我住在温州街七十三号,台大第一宿舍第四室。第一宿舍颇多法学院的同学,因为法学院是我“娘家”,所以跟他们更熟。施启扬那时在法律系法学组,常来看我,我也去看过他,有一件事是他的“义举”,值得详记。
我的好朋友孟大中在物理系,他的父亲孟昭常和他母亲早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盂大强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我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我说可以,可是其中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我亲自刻印二枚,作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名为孔昭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我建议孟大中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昭常为旧识,可做人证。查良钊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模糊记得,如此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于是一切依计行事,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远走高飞矣!我在“大学后期日记”中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三日条下写“昨今日皆研究离书”及刻印的事,即隐指此事。七月十日条下写“夜大中请我和启扬晚饭,后去新生看God's
Little Acre,我是老马请的”。就是事成后孟大中的庆功宴。施启扬当年肯这样义助朋友,冒险一起伪造文书,我至今感谢他。
我在大学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夫妻同体主义下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销解消及其效力与手续”,写作过程中,因为牵涉到中国法制史,特别到法学院找材料。施启扬陪我,拜访了戴炎辉教授。后来我发现原来戴炎辉的著作,多是抄袭日本学者仁井田升的,特别告诉了施启扬,他大吃一惊,那时他也研究中国法制史,可是法学院的仁井田升及其他有关法制史的著作,都被戴炎辉借走,别人都无法看到,他乃向我借去不少。他写的借书信,经常是这样子的:
李敖兄惠鉴:
左列诸书写报告须做参考之用,不知贵系图书室或中文系图书室可否借到?若可借到请即交由家弟敏雄携至法学院是幸:
(一)杨鸿烈 《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册)
(二)程树德 《中国法制史》
望能速借,劳神之处谨先在此致谢,专此敬颂
学安
启 扬 上
五月十六日
(请代向贵室诸室友问好。)
李敖兄:
来访未遇,《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发达史》及《历代刑法志》我已取去,学期结束前(一月十五日前后)奉还。
祝
愉快!
启 扬 留
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午
我们在大学的时候,书籍贫乏,今日不难找的书,当时都视为奇货。从这两封信中,也可约略看出那时大学生的处境。
一九五八年八月二日,我大学毕业返回台中,有日记如下:“四时十分与弘、祝公、庭生、鼓应、克斌同车赴车站,华俊与又亮已先赴车站办好行李。至车站时,已人群一片,今日送行者:1周弘2景新汉3马宏祥4白绍康5华昌平6李华俊7陈又亮8陈鼓应9祝庭生l0张克斌11袁祝泰12朱广诚13黄锡昌14施启扬15佟辉勋16阙至正l了孙英善18林淑美19杨祖燕20杨世彭21袁天中22萧启庆23王尚义24陈良榘25王曾才26李耀祖。”由这段日记中,可见我交游广阔、人缘亦佳。送行人中,李华俊、朱广诚、施启扬都是我台中一中旧识,最早认识的。
我返回台中后,等待南下入营做预备军官。施启扬有信来,也谈到借书的事:
敖兄:
大函敬悉。谢谢您。在校时劳费您代借书籍,至以为谢,并在此致感激之意。您要当兵了,而且是最坏的一种步兵,七日入伍,我因学校有事(现在在系里任助教,无法随便跑)不克返台中送行,又未能到您家吃蛋炒饭、见见静波,甚觉可惜。萧启庆已考取研究所了(罗某亦取了),今后可以劳烦他代借书了。我记得上次在您寝室,见您曾借得商务《万有文库》里的《唐律疏义》,不知您从何处借得,如尚记得请以后来函时,顺便惠示,因萧启庆对多处书籍恐无阁下之熟悉,故先问妥,专此敬颂
近安
并请向静波问好
启 扬 上
九月五日
从这封信里,可以看出施启扬他们研究法制史,竟连《唐律疏义》等起码的书都不得见,当时大学生的贫困与孤陋,由此可见。
我当兵后,施启扬也有信:
李敖兄惠鉴:
华翰已敬悉,因杂务缠身,迄今始奉复,谨致最深歉意,并望鉴谅是幸。
前日往第九宿舍,访萧先生未果,因第九宿舍并无萧先生之名(宿籍),想萧先生是住他人床位吧!归途在校总区见到王文振,他是梁仰芝先生最得意的学生,但现在学的却是化学。他领我参观他的研究室,仪器书籍满室,使我惭愧不堪,您知道高一我数学在“戊组”,而且经常在及格边缘,高二、高三时对理化等更无兴趣,在那段日子学理科的课真是受罪,您是高三的逃兵,并未吃过苦头,我现在看了理化数学的仪器书籍内心犹有余悸,想您必亦有同感。
王文振住第九宿舍,我就托他找萧先生,昨天他来函说萧先生已找到,并将《唐律疏义》寄托他处待我去拿。我很感激您及萧先生,因为我需用的书籍大都是劳费您代借的,谨在此致最高谢忱,并请您在给萧先生函中代我向他致谢意。我向您借的书除《唐令拾遗》、《中国妇女生活史》,明日携往萧先生处请他还给图书馆外,《唐明律合编》、《明律集解》及《故唐律疏义》假如可以继续借而不麻烦的话,就准备再借下去,因为我的报告必须再加修改补充,现共有七万字,我很想利用假期再加补改。萧先生说他可以将《唐明律合编》等之书改换他的名字继续借,如果您认为不会打扰他,就要麻烦他了。
您军中生活恐还不惯, 秀才当兵,一辈子当不好,好在入伍训练即将结束,届时在台北当可再看到您。最后祝您军中起居作业一切安好。并保重身体。
启 扬 敬上
十二月十日晚
一九六一年我当兵归来,住在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号四席小屋,施启扬那时正在军法学校服役,担任教官。有信如下:
李敖兄惠鉴:
显昌已将您的信交给我,首先我应感谢您帮我借这许多书;再者我以为那些书已经由萧启庆兄转借,因为我曾经写信给他,请他设法继借,他函复说已继借,我以为已由启庆兄过户。看您的信后才知道尚未过户,使您极为尴尬,深致歉意,并请你鉴谅为幸。我在军法学校颇为忙碌,除星期六回宿舍与黄狗等玩牌之外,其余都关在军营中,专此奉覆,并
颂
近佳
弟 启 扬
四月二十七日
这信中所说玩牌的事,是施启扬一大特色,施启扬在一九五八年毕业于台大法律系法学组,并以第一名考入台大法律研究所,同年十月又考上高考状元。论者以为施启扬一定非常用功,其实不然。事实上,他是一个考试匠。他所知不多,但有本领在考场一小时内,用他清楚端秀的写字,把所知发挥得淋漓尽致。因此在“考工记”上,占了大便宜。他平时在宿舍不是最用功的,玩牌时间很多。他的天资也不高,悟性尤差,有一次在我宿舍,和孟大中等看漫画,别人一看就笑了,他却看不懂。王新德说他“头脑不行”,可谓一语中的。
一九六一年年底,我在文星开始兴风作浪。后来施启扬退伍,时相过从。他的法制史研究几乎全靠我提供资料。我保有一张他亲笔的借书条如下:
启扬借:
一、支那身份法史
二、中国婚姻史
三、东方学报
四、婚姻与家庭(中日文)
五、现行亲属法论
六、中国亲属法
元月二十一日
仁井田升
中国法制史(刑法)
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政治家》周刊第十五期登说:“早在台大念书的时候,施启扬即相当活跃,他和丘宏达、陈继盛、陈隆志等人,被认为是法律系最杰出的学生。在《大学杂志》全盛时期,他和陈少廷、关中、陈鼓应、丘宏达、李钟桂、许信良、张俊宏等人,都是国内一时的菁英,为文批评时政,广受瞩目。他也曾在《文星》杂志帮过一些忙。”说到施启扬和《文星》的关系,这是不确实的。施启扬从来没在《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