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 >

第9节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第9节

小说: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还是明天再说吧。」

    我把阳台的门拉上,在店里打点了一下才离开。当我蹲下来锁门的时候,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以为大虫还没有走,回过头去,原来是杜卫平。

    「葛米儿呢?」

    「她走了。」他说。

    25

    「你刚刚有没有见到大虫?」我问杜卫平。

    「他在这里吗?」

    「嗯,这么晚了,他竟然一个人在这里踱步。」

    「近来我有好几次下班时也见到他。」杜卫平说。

    「是吗?那么,他并不是第一次在书店关门之后回来的了。他刚才说明天找我,说得结结巴巴的,好像有什么心事。」

    「他会不会是喜欢你?」

    「不会吧?」我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嘴巴,他为什么不可以喜欢你?」

    「不至于吧?」

    「你是说他不至于喜欢你?不要自卑,你没那么糟糕。」他边走边说。

    「我是说我不至于那么糟糕吧,只能被他喜欢。」

    杜卫平咯咯地笑了:「你看不起大虫。」

    「我没有看不起他。」

    「但你认为他喜欢你是不自量力。」

    「难道不是有一点点吗?」

    「这样不是更感人吗?因为喜欢,所以不自量力,冒着被拒绝和嘲笑的危险。」

    「假如他明天向我示爱,我要怎么决绝,又不伤害他的自尊心呢?」

    「没有一种拒绝是不会伤害对方的自尊心的。」他说。

    「哼!为什么你有葛米儿喜欢,而我只有大虫。」

    他莞尔:「原来你妒忌我!」

    「谁要妒忌你?你没勇气拒绝,但我有。你不知道吗?能够拒绝,才是一种身份。」我说。

    「如果只能不断拒绝,从来没有一个是值得接受的,那倒是可怜。」他笑笑说。

    「我宁愿高傲地发霉,也不要委屈地恋爱!」我说。

    26

    「我不知道怎样开口。」大虫结结巴巴地说。

    我和他在书店旁边的咖啡室见面。

    「到底有什么事?」我问。

    「真的很难启齿。」

    「太难的话,不要说了。」

    「但是--」他说,「如果一直藏在心里,我怕将来会后悔。」

    停了很久之后,他终于说:

    「你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滋味吗?」

    「我知道。」我尴尬地说。

    他不断搓揉手里的餐巾,说:

    「我是说暗恋。」

    「我从来没有暗恋别人。」我说。

    「当然了,你条件这么好。」

    「跟条件无关的,可能我比较爱自己吧。我舍不得让自己那么一厢情愿地喜欢一个人。」

    「是的。暗恋是一种煎熬,开始的时候很甜蜜,后来却会变得愈来愈难缠。可是,一旦开始了,想回头已经不容易。」他低着头说。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大虫继续说:「就像一只小鸟不自量力爱上了一条狗,于是,小鸟每天也伤感地飞到狗儿头上,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给它用爪踏得粉身碎骨,可是,能够每天悄悄看着它捉蚤子,也是一种幸福。」

    「大虫,你看书太多了。」

    「暗恋是很卑微的。」大虫说。

    「形式或许卑微,精神却是高尚的。」我安慰他。

    「程韵,我--」他的脸涨得通红。

    「不要说了。」我制止他。

    「我不说你怎么知道呢?你会嘲笑我吗?」

    「不会。」我只好撒谎。

    「我--」他吸了一口气,说:「喜欢了杜卫平。」

    我吃惊地望着他:「你不是喜欢女人的吗?」

    「谁说的?」

    「你是为了旧情人的承诺而去学小提琴的。」

    「我没说他是女人。」

    我恍然大悟。

    「但是,杜卫平是喜欢女人的。」我说。

    「是吗?有些女人会跟同性恋的男性朋友一起住的,就像姊妹,他跟你一起住,我以为……」他难堪地说。

    「我们不是姊妹。据我所知,他暂时还是喜欢女人的。」

    大虫的样子失望透了。

    「你要我替你告诉他吗?」

    「有用吗?」他问。

    「我想,这不会改变他的倾向。」

    「那算了吧!说了出来,我觉得舒服多了。」

    「不要喜欢他。」我说,「小鸟跟狗是不同类的。」

    大虫难过地点点头。

    27

    回到家里,杜卫平不怀好意的望着我。

    「你拒绝了大虫没有?」

    我摇了摇头,问:「有没有见过我的拖鞋?」

    杜卫平在沙发后面找到我的拖鞋,踢过来给我。

    「你没有拒绝他?」他问。

    「他喜欢的不是我。」

    他倒在沙发上大笑:「原来你表错情!」

    「是的,他喜欢的另有其人。」

    「是谁?」

    「你真想知道吗?」

    「有谁比你更有吸引力?」

    「是的!」我笑得捧着肚子趴在沙发上。

    「我?你别开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他以为我们是姊妹!」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在书店附近徘徊,是为了看你,不是看我!」

    「不是吧?」他吓了一跳。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嘴巴,他为什么不可以喜欢你?」

    「我看来像喜欢男人吗?」

    「我怎么知道,也许你两样都喜欢。」

    「现在怎么办?」

    「你自己拒绝他。」

    「我从来没拒绝过男人。」

    「就跟拒绝女人差不多。」

    「怎样可以不伤害他的自尊心?」

    「没有一种拒绝是不会伤害对方自尊心的。」我说。

    他懊恼地坐着。

    我朝他笑了笑,说:「我已经告诉他,你是喜欢女人的。」

    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们各自占着沙发的一边,四目交投的一刻,又笑了起来。

    「大虫是怎么说的?」他好奇地问。

    「他说他是你的小鸟……」

    杜卫平的脸涨红了:「他这样说?他满脑子是什么!」

    「满脑子什么的是你!他说的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小鸟不自量力爱上了一条狗。」

    「他说我是一条狗?」他瞪大了眼睛。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对了,我们什么时候戴上迪之送给我们的颈巾照一张相片寄给她呢?差点儿都忘记了。」

    「哪一天都可以。」他说。

    「再冷一点吧。现在这种天气还用不着戴颈巾,最好是下雪。」

    「香港不会下雪。」

    「普罗旺斯会。」我说。

    「这个时候,普罗旺斯人会吃烤羊腿……」

    「还有红酒洋葱烧狐狸肉……」

    「积雪的山坡上,只是偶然印着松鼠和兔子的脚印……」

    「什么时候可以去普罗旺斯呢?」我向往着。

    「夏天吧。」杜卫平说。

    「那就夏天。」我说。

    「他竟然说我是狗?」他喃喃说。

    我憋住笑:「做狗也很幸福的,贝多芬就是。」

    28

    书店差不多打烊的时候,葛米儿跑来了,手上拿着大包小包的。

    「你为什么会来?」

    「我刚刚在附近买完东西。」

    「你买了什么?」

    她把包包里的东西铺在柜台上给我看,是一堆金色和银色的毛球跟一套编织针。

    「你会编毛衣的吗?」我惊讶。

    「不会啊!我的助手答应教我。」

    「你要编毛衣给谁?」

    「我要编四只袜子给贝多芬。」

    「狗也穿袜子的吗?」

    「保暖嘛!天气开始冷了。而且,穿了袜子出去散步,不会弄脏四只爪,所以袜子好!贝多芬是金毛的,配银色袜子最抢眼了,我还打算用金色毛线在袜子上织上我的名字。」

    我笑笑打趣说:「那可是名牌呢!」

    「它穿上这四只袜子出去散步,肯定会顾盼自豪,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她兴奋地说。

    「是啊!还可以表演猫步呢!」

    「就是啊!这个点子是不是很精采?」

    「你一向也让人眼前一亮。」我说。

    29

    我们在阳台上喝茶。

    「你最近没去『渡渡厨房』吗?」我问。

    她耸耸肩:「我放弃挂号了。」

    「为什么?」

    「杜卫平是很好,可是他不喜欢我。他喜欢的是你。」

    「我没挂号。」我笑笑说。

    「你不用挂号的,你在他心中占着最特别的位置。每次见到你,他也笑得格外灿烂。我们聊天的时候,他总是情不自禁的提起你,说什么『程韵喜欢吃这个……』,『程韵小时候的样子很可爱……』。那天晚上,我们本来聊得很开心的,你突然跑来,他所有的注意力立刻放在你身上。他望着你的眼神,很难让人相信是没有感情的。你一声不响的离开餐厅,他便开始心不在焉了,还撇下我去书店找你。」她撅起嘴巴说:「太不公平了!我喜欢的男人都喜欢你。」

    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你也喜欢他的吧?我看得出来。」葛米儿说。

    我笑笑。

    「你也是时候忘记林方文了。」葛米儿忽然说。

    我笑了一下,然后已经不知道怎样回答。

    「他已经离开了。你该有自己的生活。」

    「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说。

    「没有爱情的生活,不算圆满。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关起来呢?」

    「也许我害怕爱上另一个人之后会把他忘记吧。我却又害怕没法忘记他,那便永远没法爱上另一个人。」我说。

    「他出事的时候,你们已经分手了。你没有义务守住你们之间的盟约。」

    「我总觉得我是有责任的,我甚至怀疑,他是故意的,他是故意脱下身上的空气瓶,扯掉呼吸器和面罩,他不想再回来。」我哽咽着说。

    「那么,我不是也有责任吗?是我鼓励他潜水的。但是,其实我们都没有责任。他比我们幸福啊!他永远不会老,而且,也不会再死一次。」

    我笑了:「是的,他老了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你知道吗?我发现世上你是我的知音。」

    「你有很多知音。」

    「但是只有你两次都跟我喜欢同一个男人,我们的品味最相近。」

    「除了穿衣的品味。」我笑着说。

    30

    那天才说要等到天气冷一点的时候戴上颈巾和杜卫平一起拍照,天气却已经冷起来了。离开书店,葛米儿抱着毛球回去温暖她的贝多芬,我把脖子缩进大衣的衣领里。

    这条路已经走过很多遍了,和杜卫平一起走,也差不多两年了。这些日子以来,林方文一直是我和葛米儿之间的禁忌,大家也尽量不去提起。我和她对林方文的怀缅是不一样的。她更像怀缅一位好朋友,她会懊恼鼓励了他去学潜水。我怀念的却是生命中的至爱。日子久了,逝去的人变得愈来愈完美,仿佛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所有快乐、痛苦、承诺、背叛和眼泪都变成了今生难以重现的记忆,时刻呼唤着那些湮远的往事。

    我怎么可能忘记他呢?而他已经忘记我了。在那遥远的天国,应该没有人世的记忆吧?假如每个人能够带着一段回忆离开尘世作为记念,林方文要带走的,可会是跟我一起的日子?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在他心里重要,直到他不再回来。我时刻希望他变得年老,那样他便永远属于我。上帝对我的惩罚,是永不让我看到他白发苍苍的样子。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那天,我坐在车厢里,他在潜水店外面,头上戴着那顶他放下了许多年的鸭舌帽。我们相识的时候,他总爱戴着那顶深蓝色的鸭舌帽,谁又会想到,我们诀别的时刻,他重又戴上那顶帽子。

    我的车子向前走,他的车子往回走,从此隔着永不相见的距离。那深蓝色的帽子,悄悄把他带来我身边,又悄悄把他从我身边带走,是相聚,也是别离。如果我早知道,我会把那顶帽子从他头上摘下来,永远不再还给他。那样的话,是否可以改变看似不可逆转的天意?

    31

    我从皮包里掏出钥匙,一如往常地把钥匙插进匙孔里。

    门开了,屋里一片漆黑,窗边的扶手椅里,坐着一个背影,那个背影戴着一顶深蓝色的鸭舌帽,蓝得像水,蓝得像夕阳沉没之后暮色四合额蓝,蓝得像从阴曹地府飘来的蓝,慢慢而悲伤地笼罩住房子。

    是他吗?

    怎么会是他?已经恍如隔世了。

    为什么不会是他?那明明是他的帽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