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 >

第23节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第23节

小说: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也许是众多男孩中她最怀念的一个,所以她画你。」

    「这是她的自由。」

    「是要好的时候画的,还是分手后画的?」

    「别问了。」

    「答应我,不要再跟她见面。」

    「已经没见面了。」

    「也不要到画廊外面偷看她。」

    他点头,那是他第一次为我许下承诺。我突然明白,女人为什么总为男人的诺言着迷,因为诺言总是那么令人感动。

    不久之后,我碰到林方文的母亲。

    那天晚上,我和林方文吃饭,庆祝他拿了稿酬。我们坐下不久,一对中年男女一同走进餐厅。女的大约四十岁,留了及肩的大波浪曲发,化妆很浓,五官精致,眉毛很粗。和她一同来的男人,个子矮小,四十多岁,像个生意人。

    中年女人看到我们,有些意外,她走上来,在林方文的肩膀上拍了两下。他看到她,脸色变得黑沉沉的。

    「有空回家走走,妈很久没见过你了。你好像瘦了。」

    林方文低头不语。

    中年女人对着我微笑「你们是朋友?」

    「是的,伯母。」我说。

    「大学的同学?」她亲切地问我。

    「是的。」

    林方文一直没有望她。

    难怪中年女人的样子似曾相识,原来她是林方文的母亲。他们拥有几乎一模一样的眼睛和眉毛,只是她母亲的一双眼睛,比他多了很多水分,泛着一层光芒,使她看来很迷人。她便是林方文所说的、那位聪明、美丽,经营一家小舞厅的母亲。如果我知道那天会碰到她,我会穿得好一点,我常常觉得我不是可以让男朋友放心带回家见父母的女人,我不是一般父母所钟爱的端庄贤淑温文尔雅小鸟依人的女孩子。我爸爸常说我那么蛮横,只适宜嫁给父母双亡的男人。

    尽管她母亲那样温柔地跟他说话,他也没有抬头望过她。他母亲很难堪,装满水的双眼仿佛要淌下一滴眼泪。

    她跟身后的中年男人说

    「我们去另一个地方。」

    然后她跟我说

    「有时间来我们家玩,再见。」

    「再见,伯母。」

    「她走了。」我跟林方文说。

    「嗯。」

    「她好像很难过。」

    他冷笑。

    「跟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是不是长得很矮的?」他问我。

    「是的。」

    他又再冷笑,笑得很苦涩。

    「我们走吧。」

    离开餐厅,我一直默默走在他身边,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回去吧。」他跟我说。

    「你要去哪里?」

    「别理我!他叱喝。

    「不。我要和你在一起。」

    他撇下我,走进人群里,我追不上。

    我一个人在街上,很失意。如果一个女人无法在一个男人失意的时候留在他身边,她的爱情还值多少分?

    也许,也许他跑回宿舍去了,正忧伤地吹奏他父亲留下的口琴。我到了宿舍,他却不在那里,我在房间里等他,他始终会回来的,我希望他回来的时候,会看到我,那是我惟一能为他做的事。

    电台播放着他的新歌,是林正平唱的

    「也许,我们都走倦了,

    都回到尘世的天台,扮两个过路的人,

    相遇而不相识,相见而无话说,

    重新排演,离离合合的身世……」

    听到歌词,我很吃惊,为什么他好像已经预知今天晚上的见面?「相遇而不相识,相见而无话说」正是他和母亲的写照。他在某个角落里,会不会也听到这首歌?

    他会不会去了费安娜那里?他失意的时候,到她那里寻求慰藉。她能像母亲那样抚慰他。

    是恋人的感觉告诉我,他在费安娜那里。已经是深夜十二时,星期五晚上的兰桂坊,灯红酒绿,男女在街上调笑,我跑上那家可以看到画廊的酒吧。画廊里面没有人,楼上有灯光,那是费安娜的寝室。我看到她的影子在屋里走动,好像正在跟一个人说话,我看不到那个人。

    那个人突然出现在窗前,一瞬间倒在费安娜的怀抱里,似乎在哭泣。寝室的灯关掉,我什么也看不到。那是林方文,我认得他的影子。

    我要在那里等他出现,我要亲眼看着他走出来,我要等待那一幕,然后因为那一幕,永远恨他。

    那个晚上很漫长。

    天亮了,阳光映入费安娜的寝室,寝室里的男子,不是林方文,是我头一次在那里见过的那个少男。那么,林方文呢?

    我跑回家,林方文在我家楼下等我。

    「我在这里等了一个晚上,你去了哪里?」

    他在寻找我。在他失意的时候,他最想我在他身边。我突然觉得自己一很卑劣,我以为他需要费安娜,我没有想过,他需要的是我。是我辜负了他,连他的影子我都不认得。

    「你去了哪里?」他问我。

    「我去找你,恋人的感觉,第一次出错。」

    「你以为我去了那里?」

    「我在宿舍等你。」我只交代了上半晚的事情。

    「我该想到你在宿舍等我,我该回宿舍去。」他很内疚。

    他那样说,令我觉得自己更卑劣。

    「你第二次把我丢在街上了。」我说。

    「我回来了。」他说。

    「或许有一次,你不会再回来。」我说。

    
 


流浪的面包树 正文 第三章 除夕之歌
章节字数:11329 更新时间:09…10…24 11:44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

    「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

    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

    「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

    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

    「但我不会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

    「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

    「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

    「是的。」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交学费。」

    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TwinkleLittleStar」。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