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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第16节

小说: 张小娴+流浪的面包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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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回来啦?」我轻声说。

    他抬起头,脸上带着微笑说:「你吃了饭没有?我买了鱼和菜,还有龙虾,很快可以吃了。」

    他终究是听到了我的呼唤。

    我走上去,把自己挂在他背上。深锅里的水开始咕嘟咕嘟冒泡,他掀开盖子,灵巧地把一只龙虾「咚」的一声扔了进去,一眨眼便已经把鱼煎得芳香四溢,还煮好了一锅菜汤。我看着这个男人以无比的柔情为我烹调一顿庆祝我们重聚的飨宴。

    34

    「我走啦!」小哲跟我说。

    「明天见。」我说。

    地上叠满了书,我和小哲整天忙着把今天送来的新书分门别类。

    小哲走了,我把阳台的门关上,突然感到一阵晕眩,我闭上了眼睛,有好几秒钟,脑里一片空白,也许是太疲倦的缘故吧。

    我靠在墙上,看着我的书店。面包与花草茶的芬芳依然在空气里飘荡,有那么一刻,我几乎不敢相信,这个梦想是我的。对于人生,我也不应该有什么苛求了。

    邮差那天送来的包裹,是一卷录影带。

    我把录影带放进电视机里。

    葛米儿站在告别演唱会的舞台上,对着镜头微笑摇手,说:

    「嗨!程韵!没想到还会见到我吧?我们正在彩排。那首挽歌,林方文还有另外一个版本,想送给你留念。」

    岁月流逝,坟墓只是一个关口

    有一天,我们都会相叙

    我想你明白:最美好的爱,是成全

    成全你去寻找你的快乐……

    林方文手上的那把「蝴蝶牌」口琴是我们刚相识的时候,我做兼职储钱买给他的,没想到他还留在身边。

    看着他低着头,凝神吹着歌,拿些青涩岁月的回忆忽尔穿过岁月在我心中鲜明。

    歌唱完了,他向我再道一次再见。

    他便是这么可恶的,总是要让我流泪。

    35

    那一年,在布列塔尼,当夜空上最后一朵烟花坠落,我仰望飘渺的穹苍,恳求上帝,让我许一个愿:

    只要他一息尚存,

    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的,

    随时可以舍弃。

    在天国与人间,请容我斗胆交换,只要他活着回来,我答应不再爱他。

    离别纵然寂寥,我没有胆量不守信诺。

    最美好的爱,是成全。我爱的人,又是否理解,我是卑微的小鸟,收起高飞的翅膀,用我的遗憾,成全了他的归来?

    (全文完)

    
 


流浪的面包树 正文 第5章 6年等来的却是一个死的终结
章节字数:1048 更新时间:09…05…21 09:48
    6年了,终于等到张小娴为《面包树上的女人》写续集,一口气把《面包树出走了》看完。张小娴的文字还是那样的舒缓,还有那凄美的故事情节,但令人惊讶的是结局却是悲剧。6年的等待,等来的却是死的终结。

    林方文。一个让我念念不忘的角色。使我突然很想知道他更多的事情。哪怕是从别的小说中看到他成为一个配角也可。可是当我真正看完《面包树出走了》之后,我去深深的后悔。

    九四年完成《面包树上的女人》,时隔六年张小娴也没有忘记程歆与林方文。九九年她又写了《面包树出走了》。张小娴自己成长了,她也逼着林方文和程歆去成长。

    原来有那么多的人跟我一样的喜爱林方文。张小娴都不明白,林方文有什么可爱的地方呢,他的才华,他的率真,还是他的背叛。我想,以上皆是吧。可能是我还年轻,所以依然厚爱着林方文。只是也一样只能在小说里执迷的爱这样的一个男人,现实中却太过于会考量现实了。

    看完那个序我便知道,这不会是一个我喜欢的结局……

    我又看到林方文的背叛。第三次,让我难过得无以复加。他是那么的爱她。可是为什么又要这么残忍的对待她。

    葛米儿那么的丑,他开始时是那么的不在意。可是为什么他最后还是会跟她做出背叛呢?我感到很沮丧。在深夜里我在手机敲下大段大段的文字,可是我却不知道我能和谁去交流。想发给PURE和暴暴,可是我怕吵醒她们。伤心。好像有一股气赌在我的心口让我喘不过气来。程韵终于爱上别人了,终于能同时爱上两个人了。当林方文终于不得不选择的时候还是选了程韵,可是却召不回程韵了。张小娴不明白林方文的可爱之处,其实,他的所有不可爱便是他的可爱之处。这是一个危险又刺激的男人,因为不可爱才吸引。林方文的角色塑造的是那么成功。虽然主角是程韵,可是我关心的却只有一个林方文。

    深情是我承担不起的,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明天》是林放写给程韵最好最适合的歌吧。是因为她的愚痴让他害怕了,所以他才会一直的背叛吧。她们都太爱自己了,程韵的爱于林方文也许是一种压力与负担了。

    如果不是她说不想见到他了,他还会不会去裴济潜水?他是一个不安的孩子,可是他却再也回不来了。

    除夕之歌变成了挽歌才能把她召唤回来吧。可是他却不会再每年给她写除夕之歌了。

    张小娴真的有点狠心,林方文和程韵都让人有点失望,理想的世界连小说都不得圆满。

    6年的等待只换来这样的结局……

    也罢,也罢,

    就此死去也好,死亡才有永恒。

    
 


流浪的面包树 正文 面包树上的女人
章节字数:280 更新时间:09…10…24 11:40
    面包树的确存在,它是产于亚、美两洲的乔木。有人说,女人的幸福是丝萝找到可托之乔木,也有人说,女人最艰难的问题便是面包与爱情之间的抉择。

    小说里的三个好朋友程韵、朱迪之、沈光蕙各自寻找属于自己的面包树。面包可能是物质、可能是虚荣、也可能并不真实。她们在十三岁认识,友谊从排球队开始,一同经历成长的欢笑、初恋的迷惘、爱与恨、哀与痛。

    女人做得最好也最失败的事便是爱男人。朱迪之说,如果她死了,她的挽歌便是一个女人不断遇上坏男人的故事。沈光蕙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了,至少也要嫁去跑马地。程韵说,能令对方伤心的,才是两人之间的强者。

    
 


流浪的面包树 正文 第一章 那些少年的岁月
章节字数:13814 更新时间:09…10…24 11:41
    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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