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张爱玲画传 >

第4节

张爱玲画传-第4节

小说: 张爱玲画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横跨两个时代,来往于不同的国度,她是勇敢的,她更是自尊的,以后在异国他乡,她飞来飞去无枝可依,或折翼难飞,即便再怎样不幸艰难,对于她,没有比自由与尊严更重要的了。喜欢母亲的爱玲更崇拜母亲,她一直用一种罗蔓蒂克的爱来爱着她母亲。她的性格中有很多无意识中承袭来的母亲的影子。母亲走了,姑姑搬到较小的公寓,姑姑的家中仍然留有母亲的空气,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还有些她所不大明白的可爱的人来来去去。爱玲也在这里来来去去,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感受着新鲜与快乐。父母虽然离了婚,可她并没有感到比以前不幸。许多年以后,张爱玲对一个因插足别人家庭而担心让男方离婚会伤害他孩子的同学说:“……我自己就是离婚的人的小孩子,我可以告诉你,我小时候并不比别的小孩特别地不快乐。而且你即使样样都顾虑到小孩的快乐,他长大的时候或许也有许多别的缘故使他不快乐的。”《殷宝滟送花楼会》,《张爱玲文集》第1卷。可是,张爱玲,她自己,或许并没有意识到,父母之间爱爱恨恨,分分合合的纠葛乃至最后的离婚虽然没有直接让她感到锐利的痛苦,毕竟,她的性格、她的观点,她对待世事的态度就在这样的成长历程中逐渐成形了。长大以后的痛苦虽然也有外来的,但更多的,则是由她自己感受到的,因为懂得,所以感觉往往纤毫必损。感受到的痛苦便是痛苦,感受不到何言痛苦?    
    四    
    爱玲是个古怪的女孩,从小便被目为天才,如果再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会被誉为神童。在这个诗书官宦之家成长起来的第一个孩子,自然特别娇贵,而且她是这样伶俐聪慧的天才,所以从小便被特加照顾,除了发展她的天才之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父母的感情一直不好,从幼儿时代起,张爱玲便在父母对立的夹缝中成长,父亲和母亲惟一的共同点是对文学的爱好,文学成为张爱玲生命中惟一肯定的、一贯的、持续的存在,成为她一生惟一的支柱、快乐的源泉、父母共同赞同的行动。爱玲3岁便能背唐诗,摇摇晃晃地立在满清遗老张人骏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融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亲戚们都知道张家的这一个孩子有诗书天赋,因此一力地逗她引她,爱玲在此确切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所以更加喜欢舞文弄墨。7岁的时候她写了第一部小说,遇到笔画复杂的字,便常常跑去问厨子怎么写。这是一个无题的家庭伦理悲剧,关于一个小康之家,姓云,娶了个媳妇名叫月娥,小姑叫凤娥。哥哥出门经商去了,于是凤娥便乘机定下计策来谋害嫂嫂。写到这里便搁下了,没有续下去。另起炉灶写一篇历史小说,开头是:“话说隋末唐初时候。”因为大多跟着父亲翻阅一些小报和章回小说,她便直觉地喜欢那个时代,那仿佛是一个兴兴轰轰橙红色的时代。这一篇是在一个旧账簿的空页上起的稿,簿子宽而短,分成上下两截,淡黄的竹纸上印着红条子,用墨笔写满了一张,有名亲戚说:“喝,写起《隋唐演义》来了。”爱玲非常得意,可是那时她肚子里的丘壑还太少,始终只写了这么一张,没有魄力硬挺下去。那时爱玲仅有的课外读物只有《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8岁那年坐船从天津到上海来的时候,第一次见到海,爱玲便把谙熟的《西游记》又翻了一大遍,里面只有高山与红热的尘沙,没有海。但是,她的思想并没有因这少量的读物而受到限制,一旦有触动,她的兴趣、灵感与想象力便蓬勃地生长起来。8岁那年,爱玲尝试写了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爱玲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为这部小说所绘的多帧插图倒保留了下来,插图仔细地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的一座凉亭,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


灰绿:成长的底色(1920…1930)灰绿:成长的底色(5)

    回想起来,仿佛很多事情是有一点征兆的。“抓周”这风俗遍及中国大部分地方,寄予了中国父母对儿女从小开始绵亘不断的期望寄托。小?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挑选一种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在众多的备选物中,爱玲拿起的是一个小金镑,也有一个女佣坚持说她拿的是笔,但爱玲似乎从小就很喜欢钱,她自己也更乐于承认这一点:我喜欢钱。喜欢钱,因为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别人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对于她,小时候见过太多繁华奢侈的东西,到渐渐大了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这样的程度了,她要切切地留住往日生活的回忆,所以钱对于她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所要的东西。小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怕小孩买零嘴吃,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等到大了,想要自己花钱的时候,发现不但自己手里没钱,父母手里也十分拘紧了,所以格外在意。后来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爱玲的母亲出身名门,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爱玲的反感,儿时所见的一切仿佛还历历在目,她渴望的一切她还没有亲历,她只能走到这“一尘不染”的对立面去。爱玲后来说: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个名词,她就坚持自己是拜金主义者。    
    小时候听见的一切是一生难以抹去的回忆。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翡翠胸针。因为嫁了不如意的人要找一点别的消遣,也因为本身特别喜欢装扮自己,爱玲很小的时候便记得母亲经常和姑姑一起上街买了漂亮衣料回来,在镜子前比划试样子,有时候还自己裁衣做合自己心意的漂亮衣裳,为此她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可是,爱玲喜欢,她多憧憬可以像母亲这样美呀!她在镜子旁边仰脸看着试衣服的母亲,心里急急地想:8岁我要梳爱司头,10岁我要穿高跟鞋,16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急急地盼望长大,为了漂亮的衣服;为了漂亮的衣服可以穿得更长久一些,她又宁可日子过得再慢一点。日子过得太快,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便要穿不下了,有一件葱绿织锦的衣服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身的遗憾。她太爱漂亮的衣服了,有时甚至为此做错了事。5岁的时候,在天津,那时母亲不在中国,父亲的姨太太名唤老八的,替她做了顶时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对她说:“看我待你多好!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旧的东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你喜欢我还是喜欢你母亲?”爱玲说:“喜欢你。”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说谎,所以想起来更觉耿耿于怀,觉得有点对不起母亲,感情太容易被物质俘虏了。儿时的耳濡目染使她对着衣有相当敏感性,以后在《更衣记》中细细地描述她从生活中得来的一点点的观察,“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子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更衣记》,《文集》第四卷,P。34。这样精妙透彻的警句是从小到大逐渐积累的成果,是从母亲、姑姑一大家族里众多的女人们乃至她自己切身体悟的结晶,所以能一言以蔽之,干净利落。    
    儿时值得追忆的生活内容之二:是许多美食——穿是女人的天性,可对吃,她也很喜欢,很在意,凡是属于生活的内容,她自小便懂得如何去细细领会其中的妙处。很喜欢吃云片糕,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的惆怅;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爱玲看到,《红楼梦》上,贾母问薛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深知老年人喜看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都拣贾母喜欢的说了。她倒惊奇地发现自己喜欢吃的和老年人一样,爱吃甜的烂的。一切脆薄爽口的,如腌菜,酱萝卜,蛤蟆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是一个最安份的“肉食者”。    
    在北方吃的还有腰子汤,一副腰子与里脊肉小萝卜同煮。里脊肉女佣们又称“腰梅肉”,大概是南京话,爱玲一直不懂为什么叫“腰梅肉”,又不是霉干菜炖肉,多年后才恍然悟出是“腰眉肉”。腰上两边,打伤了最致命的一小块地方叫腰眼,腰眼上面一寸左右就是“腰眉”了,百姓生活里这语言上的神来之笔令爱玲深深震撼,吃食中也可长不少学问。    
        
    回忆美食,仿佛回忆合家团坐在饭桌边时咀嚼声中的宁静,平和得难以觉察的亲情。八九岁的时候,那时已经住在上海了,有一次吃鸡汤,爱玲吃了一口,道:“有药味,怪味道。”家里人都说没有什么。母亲不放心,叫人去问厨子一声,厨子回说这只鸡是两三天前买来养在院子里的,看它垂头丧气的仿佛有病,所以给它吃了“二天油”,是像万金油玉树神油一类的油膏。母亲虽没说什么,可爱玲知道母亲对她的诧异与注意。她心里那个得意呀,得意得飘飘欲仙,是有生以来最大的光荣。    
    童年的生活是活跃恣肆的,她是这个家庭里娇贵的小姐,虽然有弟弟,可弟弟没法跟她比,弟弟惟一胜过她的地方是长得很美。从小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踏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口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么?”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他是个漂亮而羸弱的小孩,而姐姐却胖嘟嘟的,身体和思想都比他发展得好。他妒忌姐姐的画,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大了的时候爱玲体会到小时候弟弟心理上感受的压迫,她仅比他大一岁,却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她能吃的他不能吃,她能做的他不能做。弟弟虽然是这个家庭里惟一的男孩,可实在不争气,因为多病,必须扣着吃,因此非常的馋,看见人嘴里动着便叫人张开嘴让他看看嘴里有什么。病在床上,闹着要吃松子糖——松子仁舂成粉,搀入冰糖屑——人们把糖里加了黄连汁,喂给他,使他断念,他大哭,把只拳头完全塞到嘴里去,仍然要,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瓷罐里,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瓷缸,里面是痱子粉,下午的阳光照到那磨白了的梳妆台上弟弟在哭。于是他们又在拳头上搽了黄连汁,他吮着拳头,哭得更惨了。姐弟俩在一起玩,出主意的总是老练早慧的姐姐。俩人自我想象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骁将,姐姐叫月红,他叫杏红,姐姐使一口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是黄昏,仆人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咚咚切菜,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路上偶尔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剖开来像白煮鸡蛋,不像鸡蛋黄是圆的。弟弟常常不听姐姐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命,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在秀美可爱,有时候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的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爱玲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意。众多亲戚的孩子们在一起玩的时候,爱玲也往往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的“头”。有一次家里请客,有舅舅黄定柱家的好多女孩,还有一个贵宾亲戚带了三个儿子来,最小的儿子生肖属狗,小名叫“哈巴”,长得逗人喜欢,爱玲和表姐妹们商量之后,突然别出心裁地把“哈巴”关到楼上的一个房间里,楼下的男孩子——小魁、哈巴的两个哥哥,舅舅家的表哥几次冲上楼去救“哈巴”都败下阵来,虽然还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