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第3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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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志第十五 五行三 大水水变色大寒雹冬雷山鸣鱼孽蝗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一'废祭祀,'二'逆天时,'三'则水不润下。”
'四'谓水失其性而为灾也。'五'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六'厥咎急,'七'
厥罚恒寒,'八'厥极贫。'九'时则有鼓妖,'一0'时则有鱼孽,'一一'时则有豕祸,'一二'时则有耳痾,'一三'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谓蝗属也。'一四'
注'一'郑玄注曰:“虚、危为宗庙。”
注'二'郑玄曰:“牵牛主祭祀之牲。”
注'三'郑玄曰:“月在星纪,周以为正,月在玄枵,殷以为正,皆不得四时之正,逆天时之象也。春秋定十五年‘夏五月辛*(卯)**'亥'*郊’,讥运卜三正,以至失时,是其类也。”
注'四'郑玄曰:“君行此四者,为逆天北宫之政也。北宫于地为水。水性浸润下流,人所用灌溉者也。无故源流竭绝,川泽以涸,是为不润下。其它变异皆属沴。”
注'五'太公六韬曰:“人主好破坏名山,壅塞大川,决通名水,则岁多大水,五谷不成也。”
注'六'郑玄曰:“君听不聪,则是不能谋其事也。”洪范曰:“聪作谋。”孔安国曰:“所谋必成当。”马融曰:“上聪则下进其谋。”
注'七'郑玄曰:“君臣不谋则急矣。”易传曰:“诛罚绝理,不云下也;颛事有知,不云谋也。”
注'八'郑玄曰:“听曰水,水主冬,冬气藏,藏气失,故常寒。”
注'九'郑玄曰:“藏气失,故于人为贫。”
注'一0'郑玄曰:“鼓听之应也。”
注'一一'郑玄曰:“鱼,虫之生水而游于水者也。”
注'一二'郑玄曰:“豕,畜之居闲恚Ф咭玻籼!
注'一三'郑玄曰:“听气失之病。”
注'一四'月令章句:“介者,甲也。谓龟蟹之属也。”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四年,东郡以北伤水。七年六月戊辰,雒水盛,溢至津城门,帝自行水,弘农都尉治*(折)**'析'*为水所漂杀,民溺,伤稼,坏庐舍。二十四年六月丙申,沛国睢水逆流,一日一夜止。章帝建初八年六月癸巳,东□城下池水变赤如血。”
臣昭案:诸史光武之时,郡国亦尝有水灾,而志不载。本纪“八年秋大水”,又云“是岁大水”,今据杜林之传,列之孝和之前。东观书曰:“建武八年闲,郡国比大水,涌泉盈溢。杜林以为仓卒时兵□权作威,张氏虽皆降散,犹尚有遗脱,长吏制御无术,令得复炽,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闻先王无二道,明圣用而治。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信道,传其法于有根。狼子野心,奔马善惊。
成王深知其终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怀姓九宗分唐叔,捡押其奸宄,又迁其余于成周,旧地杂俗,旦夕拘录,所以挫其强御之力,诎其骄恣之节也。及汉初兴,上稽旧章,合符重规,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之后,以稍弱六国强宗。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万里之统,海内赖安。后辄因衰麤之痛,胁以送终之义,故遂相率而陪园陵,无反顾之心。追观往法,政皆神道设教,强干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无怵惕之忧,继嗣承业,恭己而治,盖此助也。其被灾害民轻薄无累重者,两府遣吏护送饶谷之郡。或惧死亡,卒为佣赁,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赡全其性命也。昔鲁隐有贤行,将致国于桓公,乃留连贪位,不能早退。
况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权,作威玉食,*(狃)**'狙'*猱之意,徼幸之意,曼延无足,张步之计是也。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陛下昭然独见成败之端,或属诸侯官府,元元少得举首仰视,而尚遗脱,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复昌炽从横。比年大雨,水潦暴长,涌泉盈溢,灾坏城郭官寺,吏民庐舍,溃徙离处,溃成坑坎。臣闻水,阴类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乐也。而猥相毁垫沦失,常败百姓安居。殆阴下相为蠹贼,有小大胜负不齐,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来惧思,天下幸甚。’”谢承书曰:“陈宣子兴,沛国萧人也。刚猛性毅,博学,明鲁诗。遭王莽篡位,隐处不仕。光武即位,征拜谏议大夫。建武十年,雒水出造津,城门校尉欲奏塞之,宣曰:‘昔周公卜雒以安宗庙,为万世基,水不当入城门。如为灾异,人主过而不可辞,塞之无益。
昔东郡金堤大决,水欲没郡,令、吏、民散走;太守王尊亡身□以住立不动,水应时自消。尊人臣,尚修正弭灾,岂况朝廷中兴圣主,天所挺授,水必不入。’言未绝,水去。上善其言。后乘舆出,宣列引在前,行彁,乘舆欲驱,钩宣车盖使疾行,御者堕车下。宣前谏曰:‘王者承天统地,动有法度,车则和鸾,步则佩玉,动静应天。昔孝文时,边方有献千里马者,还而不受。陛下宜上稽唐虞,下以文帝为法。’上纳其言,遂徐行按辔。迁为河堤谒者,以病免,卒于家。”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一'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而)**'雨'*杀人,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二'是时和帝幼,窦太后摄政,其兄窦宪干事,及宪诸弟皆贵显,并作威虣虐,尝所怨恨,辄任客杀之。其后窦氏诛灭。'三'
注'一'谷梁传曰:“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注'二'春秋考异邮曰“阴监臣逆,民悲情发,则水出河决”也。
注'三'东观书曰:“十年五月丁巳,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
十二年六月,颍川大水,伤稼。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有欲废阴后之意,阴后亦怀恚怨。一曰,先是恭怀皇后葬礼有阙,窦太后崩后,乃改殡梁后,葬西陵,征舅三人皆为列侯,位特进,赏赐累千金。'一'
注'一'广州先贤传曰:“和帝时策问阴阳不和,或水或旱,方正郁林布衣养奋,字叔高,对曰:‘天有阴阳,阴阳有四时,四时有政令。春夏则予惠布施宽仁,秋冬则刚猛盛威行刑。赏罚杀生各应其时,则阴阳和,四时调,风雨时,五谷升。今则不然,长吏多不奉行时令,为政举事干逆天气,上不恤下,下不忠上,百姓困乏而不恤哀,觽怨郁积,故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灾害缘类。水者阴盛,小人居位,依公营私,谗言诵上。雨漫溢者,五谷有不升而赋税不为减,百姓虚竭,家有愁心也。’”殇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国三十七大水,伤稼。董仲舒曰:“水者,阴气盛也。”
是时帝在襁抱,邓太后专政。'一'
注'一'臣昭案:本纪是年九月,六州大水。袁山松书曰:“六州河、济、渭、雒、洧水盛长,泛溢伤秋稼。”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虣出,突坏民田,坏处泉水出,深三丈。是时司空周章等以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故谋欲废置。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漂没民人。'一'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阴气盛洋溢者,小人专制□权,妒疾贤者,依公结私,侵乘君子,小人席胜,失怀得志,故涌水为灾。”
注'一'谢沉书曰:“死者以千数。”
二年,大水。'一'
注'一'臣昭案: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有)**'大'*水。周嘉传是夏旱,嘉收葬客死骸骨,应时澍雨,岁乃丰稔,则水不为灾也。
三年,大水。'一'
注'一'臣昭案: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
四年,大水。'一'
注'一'臣昭案:本纪云三郡。
五年,大水。'一'
注'一'臣昭案:本纪郡国八。
六年,河东池水变色,皆赤如血。'一'是时邓太后犹专政。'二'
注'一'水变。占曰:“水化为血者,好任残贼,杀戮不辜,延及亲戚,水当为血。”
注'二'古今注曰:“元初二年,颍川襄城*(临)**'流'*水化为血,*'不流'*。”
京房占曰:“流水化为血,兵且起,以日辰占与其色。”博物记曰:“江河水赤。
占曰,泣血道路,涉苏于何以处。”
延光三年,大水,流杀民人,伤苗稼。是时安帝信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皇太子。'一'
注'一'臣昭案:左雄传顺帝永建四年,司冀二州大水,伤禾稼。杨厚传永和元年夏,雒阳暴水,杀*(十)**'千'*余人。
质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乐安、北海,溺杀人物。是时帝幼,梁太后专政。'一'
注'一'春秋汉含孳曰:“九卿阿党,挤排正直,骄奢僭害,则江河溃决。”方储对策曰:“民悲怨则阴类强,河决海澹,地动土涌。”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师大水。去年冬,梁冀枉杀故太尉李固、杜乔。
三年八月,京都大水。是时梁太后犹专政。
永兴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一'
注'一'臣昭案:朱穆传云“漂害数*(千)**'十'*万户”。京房占曰:“江河溢者,天有制度,地有里数,怀容水泽,浸溉万物。”今溢者,明在位者不胜任也,三公之祸不能容也,率执法者利刑罚,不用常法。
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一'
注'一'梁冀别传曰:“冀之专政,天为见异,觽灾并凑,蝗虫滋生,河水逆流,五星失次,太白经天,人民疾疫,出入六年,羌戎叛戾,盗贼略平*'民'*,皆冀所致。”敦煌实录张衡对策曰:“水者,五行之首,滞而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教逆也。”潜潭巴曰:“水逆者,反命也,宜修德以应之。”
永寿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阳城门,漂流人物。'一'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权震主。后遂诛灭。
注'一'臣昭案:本纪又南阳大水。
延熹八年四月,济北*'河'*水清。九年四月,济阴、东郡、济北、平原河水清。
襄楷上言:“河者诸侯之象,清者阳明之征,岂独诸侯有规京都计邪?”其明年,宫车晏驾,征解犊亭侯为汉嗣,即尊位,是为孝灵皇帝。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没杀人。是时桓帝奢侈淫祀,其十一月崩,无嗣。
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清。'一'五月,山水大出,漂坏庐舍五百余家。'二'
注'一'袁山松书曰:“祷于龙奍。”
注'二'袁山松书曰是河东水暴出也。
熹平二年六月,东莱、北海海水溢出,漂没人物。
三年秋,雒水出。
四年夏,郡国三水,伤害秋稼。
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水出二十余里。
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一'
注'一'臣昭案:袁山松书曰“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邪”,则是七郡。
献帝建安二年九月,汉水流,害民人。是时天下大乱。'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曹操专政。十七年七月,大水,洧水溢。”
十八年六月,大水。'一'
注'一'献帝起居注曰:“七月,大水,上亲避正殿;八月、以雨不止,且还殿。”
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流,害民人。'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明年禅位于魏”也。
庶征之恒寒。
灵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东莱、琅邪井中冰厚尺余。'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是时髃贼起,天下始乱。谶曰:‘寒者,小人暴虐,专权居位,无道有位,适罚无法,又杀无罪,其寒必暴杀。’”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风如冬时。'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时帝流迁失政。”养奋对策曰:“当温而寒,刑罚惨也。”
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国三雨雹,大如鸡子。'一'是时和帝用酷吏周纡为司隶校尉,刑诛深刻。'二'
注'一'春秋考异邮曰:“阴气之专精凝合生雹。雹之为言合也。以妾为妻,大尊重,九女之妃阙而不御,坐不离前,无由相去之心,同舆参驷,房囏之内,欢欣之乐,专政夫人,施而不博,阴精凝而见*(灭)**'成'*。”易谶曰:“凡雹者,过由人君恶闻其过,抑贤不扬,内与邪人通,取财利,蔽贤,施之,并当雨不雨,故反雹下也。”
注'二'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