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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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页一三行杜预*'注'*左传云按文当有“注”字,今补。
五三页一二行河西*(太守)**'大将军'*窦融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河西非郡名,不当有太守,当依前五年作“河西大将军”。今据改。
五四页一行后改为*(高)*平*'高'*据殿本考证改。
五四页三行河东守守兵亦叛按:刊误谓案文多一“守”字。若云太守之兵,不合去“太”字。
五六页一二行故城在今兰州按:“兰”原斗“阑”,径改正。
五七页五行*'三月'*己酉幸南阳据袁纪及通鉴补。按:通鉴考异谓上有“二月己卯”,袁纪“三月己酉,幸南阳”,以长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酉在三月,盖上脱“三月”二字。
五八页八行本或作□水及沅水者并非按:“沅”殿本、集解本作“沆”。
五八页一四行并并州按:王先谦谓“并州”下疑脱“凉州”二字,说详集解。
五九页四行黄龙见东阿按:袁纪“东阿”作“河东”。
五九页一二行冬十一月戊寅至辛巳吴汉屠成都续天文志云十一月丁丑,汉护军将军高午刺述洞其胸,其夜死。明日,汉入屠蜀城。而此云戊寅,述被创,夜死,辛巳,吴汉屠成都。按:戊寅至辛巳四日,丁丑次日即戊寅,志明云明日汉入屠蜀城,公孙述传亦云其夜死,明旦岑降,吴汉传亦云旦日城降,则“戊寅”当从续志作“丁丑”,“辛巳”又为“戊寅”之斗。
六0页九行钳釱按:“釱”原斗“□”,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六一页八行庚午以殷绍嘉公孔安为宋公按:建武十三年二月庚寅朔,无庚午,疑“庚午”为“庚子”或“庚戌”之斗。又查是年三月庚申朔,有庚午,或下文“三月”二字当移于此。
六一页九行周承休公姬*(常)**'武'*为恚Ч庖荻八担角笆槎髟蠛畋砑СS诮ㄎ涠晡艹行莺睿迥辏钗渌茫辏'公,然则“姬常”当作“姬武”也。今据改。
六一页九行省并西京十三国按:钱大昕谓“三”字衍,说详下。
六一页一0行淄川属高密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续志北海国下云建武十三年省淄川、高密、胶东三国,以其县属。盖其时以高密四县封邓禹,胶东六县封贾复,故不立王国而并属之北海,高密与淄川同在省并之内,非以淄川属高密也。志又称世祖省并郡国十,今并高密计之,正合十国之数,乃知纪云十三国者,误衍“三”字,而“淄川”下又衍“属”字耳。
六一页一四行故城在今瀛州乐*(府)**'寿'*县西北据刊误及殿本考证改。
六二页八行鞰彝之属也按:“鞰”原斗“鐏”,径改正。
六四页~九行一一行丁未有星孛于昴丁未有星孛于营室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丁未”重出,当有一误,以天文志证之,似下“丁未”误也。
六四页一二行置常*'山'*关据刊误补。
六五页九行必*(有)**'以'*觽大之辞言之据刊误改,与今公羊传合。
六五页一三行上至高祖按:伪孔传“至”作“自”。
六七页一四行二月乙*(亥)**'未'*晦据集解引钱大昕、惠栋说改。按:是年三月丙申朔,作“乙未”是。
六八页四行夏四月乙卯按:是年四月丙寅朔,无乙卯,此误。下云“五月乙卯,车驾还宫”。是年五月乙未朔,有乙卯,不误。
六八页六行属南*'阳'*郡据殿本考证补。
六九页七行夏四月*(甲戌)**'癸酉'*车驾还宫据殿本考证改。
六九页一0行*(癸酉)**'甲戌'*诏曰据殿本考证改。按:万松龄谓“癸酉”移前,“甲戌”移后,写者误倒耳。
六九页一三行*(戌)**'甲'*申幸河内据殿本考证改。按:是年夏四月庚申朔,下文云“戊子至自河内”,明此“戊申”乃“甲申”之误。
七0页八行始祠昭帝元帝于太庙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祭祀志是年雒阳高庙四时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此云“昭帝”,误。
七0页一0行光武第虽十二“第”原作“弟”,弟第古字通用,今改归一律,后如此不悉出校记。
七0页一0行于哀帝为诸父于平帝为祖父按:李慈铭谓哀帝、平帝皆元帝庶孙,兄弟行也,光武于成帝为兄弟,则于平帝亦为诸父,非祖父。注引汉官仪皆谬。
七0页一一行然则宣帝为*(曾)*祖按:刊误谓案世数宣帝于光武犹是祖,此多一“曾”字。今据删。
七一页五行母贵则子*'何以'*贵据刊误补,与公羊传合。
七三页一一行鄯善王车师王等十六国按:西域传“十六国”作“十八国”,袁纪作“鄯善王安、莎车王贤等十六国”。
七四页四行制诏曰按:刊误谓多一“制”字。
七四页六行徒皆□解钳按:李慈铭谓以注文详之,此当衍一“解”字,脱一“釱”字。
七六页一0行寇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按:集解引陈景云说,谓“太原”二字非衍即误。貊人入寇东边诸郡,不能西至太原内地也。
七六页一三行大人谓渠帅也殿本“大人”作“乌桓”。按校补谓当作“大人,乌桓谓渠帅也”,互脱二字。
七七页八行二十六年*'春'*正月据汲本、殿本补。
七九页四行骠骑大将军行大司马刘隆即日罢刊误谓两汉称“行”者皆云行某官事,明此少一“事”字。今按:范书称行某官事往往省一“事”字,非必脱文,后如此不悉出。
八一页五行幸鲁国按:刊误谓它处皆不言国,明此多一“国”字。
八一页五行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鲁汲本、集解本“丁酉”作“乙酉”。按:是年十一月丁未朔,无丁酉、乙酉,疑“己酉”之误。
八一页一三行中元元年按:中元非年号,刊误及补注并谓应冠“建武”二字。
八四页一二行*(谓)**'为'*方□四陛据刊误改。按:为谓古通作。
八四页一二行皆徙南郊之具按:汲本、殿本“徙”作“从”。
八四页一五行东夷倭奴国王遣使奉献按:“王”原作“主”,径据汲本、殿本改。
八五页二行年六十二按:惠栋补注引蒋杲说,谓光武以二十八岁起兵,中更始二年,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则崩时乃六十三岁。祭祀志封禅刻石文已云“在位三十二年,年六十二”,则崩年六十三无疑矣。此“二”字疑传写误也。
八五页三行无遣吏及因邮奏按:刊误谓多一“无”字,盖凡吊丧及赴葬,皆遣吏及因邮也。
八六页六行于是改号为太初元年按:沈家本谓“太初”下当有“元将”二字,事详前书。
八七页一行炎正中微按:校补谓文选“正”作“政”。
八七页一行光武诞命按:校补谓文选“光武”作“世祖”。
八七页二行高锋彗云文选“锋”作“旗”。按:校补谓观李注引东都主人曰“戈鋋彗云”,则“旗”仍“锋”之斗。
八七页四行明明庙谟按:校补谓文选“谟”作“谋”。
八七页五行系隆我汉按:校补谓文选作“系我皇汉”。又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尉宗宋人,不应有“我汉”之称,此必沿东观旧文。
八七页一一行言甚猛勇也按:汲本“甚”作“其”。
八七页一六行谓朱鲔等据洛*(州)**'阳'*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时无洛州,“州”当是“阳”之误。今据改。 后一页
后汉书卷二 显宗孝明帝纪 第二
显宗孝明皇帝讳庄,'一'光武第四子也。母阴皇后。帝生而丰下,'二'十岁能通春秋,光武奇之。建武十五年封东海公,十七年进爵为王,十九年立为皇太子。师事博士桓荣,学通尚书。
注'一'谥法曰:“照临四方曰明。”伏侯古今注曰:“庄之字曰严。”
注'二'杜预注左传云:“丰下,盖面方也。”东观记云:“帝丰下兑上,项赤色,有似于尧。”
中元二年二月戊戌,即皇帝位,年三十。尊皇后曰皇太后。
三月丁卯,葬光武皇帝于原陵。'一'有司奏上尊庙曰世祖。
注'一'帝王纪曰:“原陵方三百二十步,高六丈,在临平亭东南,去洛阳十五里。”
夏四月丙辰,诏曰:“予末小子,奉承圣业,夙夜震畏,不敢荒宁。先帝受命中兴,德侔帝王,协和万邦,假于上下,'一'怀柔百神,惠于□寡。'二'朕承大运,继体守文,'三'不知稼穑之艰难,惧有废失。圣恩遗戒,顾重天下,以元元为首。公卿百僚,将何以辅朕不逮?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四'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五'爵过公乘,得移与子若同产、同产子;'六'及流人无名数欲自占者人一级;'七'
□、寡﹑孤、独、笃□粟,人十斛。其施刑及郡国徒,在中元元年四月己卯赦前所犯而后捕系者,悉免其刑。又边人遭乱为内郡人妻,在己卯赦前,一切遣还边,恣其所乐。中二千石下至黄绶,'八'贬秩赎论者,悉皆复秩还赎。方今上无天子,下无方伯,'九'若涉渊水而无舟楫。夫万乘至重而壮者虑轻,'一0'
实赖有德左右小子。'一一'高密侯禹元功之首,东平王苍宽博有谋,并可以受六尺之托,临大节而不挠。'一二'其以禹为太傅,苍为骠骑将军。太尉□告谥南郊,'一三'司徒欣奉安梓宫,'一四'司空鲂将校复土。'一五'其封□为节乡侯,欣为安乡侯,鲂为杨邑侯。”
注'一'假,至也。音格。
注'二'怀,安也。柔,和也。礼曰“凡山林能兴云致雨者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怀柔百神也。书曰:“惠于□寡。”
注'三'创基之主,则尚武功以定祸乱;其次继体而立者,则守文德。谷梁传曰:
“承明继体。则守文之君也。”
注'四'前书音义曰:“男子者,谓户内之长也。”商鞅为秦制爵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
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人赐爵者,有罪得赎,贫者得卖与人。
注'五'三老、孝悌、力田,三者皆乡官之名。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所以劝导乡里,助成风化也。文帝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觽人之师也。其以户口率置员。”事见前书。
注'六'汉制,赐爵自公士已上不得过公乘,故过者得移授也。同产,同母兄弟也。
注'七'无名数谓无文簿也。占谓自归首也。
注'八'汉制,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也。
注'九'公羊传曰:“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此制引以为谦也。
注'一0'帝谦言年尚少壮,思虑轻浅,故须贤人辅弼。
注'一一'赖,恃也。左右,助也。
注'一二'六尺谓年十五已下。大节谓大事。挠,屈也。音女孝反。
注'一三'赵□也。应劭风俗通曰:“礼,臣子无爵谥君父之义也,故髃臣累其功美,葬日,遣太尉于南郊告天而谥之。”
注'一四'李欣也。梓宫,以梓木为棺。风俗通曰:“宫者,存时所居,缘生事死,因以为名。”
注'一五'冯鲂也。将校谓将领五校兵以穿圹也。前书音义曰:“复土,主穿圹填塞事也。言下棺讫,复以土为坟,故言复土。”
秋九月,烧当羌寇陇西,败郡兵于允街。'一'赦陇西囚徒,减罪一等,勿收今年租调。又所发天水三千人,亦复是岁更赋。'二'遣谒者张鸿讨叛羌于允吾,'三'
鸿军大败,战殁。冬十一月,遣中郎将窦固监捕虏将军马武等二将军讨烧当羌。
注'一'允街,县名也,允音铅,街音佳,属金城郡,故城在今凉州昌松县东南。
城临丽水,一名丽水城。
注'二'更谓戍卒更相代也。赋谓雇更之钱也。前书音义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古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有)*一月一更,是为卒更。贫者欲得雇更钱,次直者出钱雇之,月二千,是为践更,有过更。古者天下人皆当戍边三日,亦名为更。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当行者不可往即还,因住一岁,次直者出钱三百雇之,谓之过更。”
注'三'允吾,县名,属金城郡,故城在今兰州广武县西南。允音沿。吾音牙。
十二月甲寅,诏曰:“方春戒节,人以耕桑。其□有司务顺时气,使无烦扰。'一'
天下亡命殊死以下,听得赎论: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二'
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三'其未发觉,诏书到先自告者,半入赎。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残吏放手,'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