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虫+番外 by 默客-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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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虫+番外 by 默客懒虫+番外'无中生有' by 默客
第一章 相遇
阳光,明媚。
春天的风柔柔地抚在人的面颊上,小草露出了头,好奇地看着又一年的春暖花开。街上的行人迫不及待地脱去了厚重的冬装,换上了轻薄亮丽的春装,勾勒出苗条的身形,人人的脸上都有一种迎春的兴奋,一年到头忙碌不堪的人们已经在计划着踏春登山郊游,向往着春天的明媚与娇艳,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有道是:“一年之计在于春。”
某幢公寓,A座。
已经是天光大亮,室内却是一片安静。窗纱随着轻风的吹动,时飘时扬,舞动得煞是好看,大床上一个人正安卧其上,处于“春眠不觉晓”的最高境界。飘扬的窗纱使得室内时明时暗,映得那人的面容也是时隐时现。这个人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很长,是时下快节奏生活难以打理的长长的头发,足可以去拍洗发水广告,平稳的呼吸声显示着那人正处于熟睡之中,与外面的喧闹不同,这里安静详和,窗纱飘动的声音规律而节奏,仿佛演奏着催眠曲,更让犯了春困的人沉溺其中,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突然,一阵急促的拍门声打破了这个安静的小世界,王亚男满头大汗地打着门,她知道躺在家里的那个家伙一准还在好眠,而作为可能打扰高品质睡眠的门铃当然不可能在这里出现。
用面巾纸擦试着额头上的汗,王亚男又气又急,春天的气温并不足以让一个人满头大汗,她的汗是急出来的,拍了半天门,门内依然鸦雀无声,门内的那人只在王亚男开始敲门时翻了个身,露出了一条细长笔直的长腿,肌肉均均,小腿处有着细长淡色的汗毛,一条男性的长腿。
“懒虫,起床,懒虫,快起来!”伴着王亚男声嘶力竭地喊声,是她毫不客气地踹门声,“怦!怦!怦!”
“起床,懒虫!懒虫,起床!”
屋内的人将隐约听到的叫门声当成了鼓声伴奏,充耳不闻,依然睡得香甜自在。
是可忍,孰不可忍!
王亚男阴狠地一笑,“死懒虫,今天看你往哪儿跑!”幸亏她王亚男聪明英武,早知道这条懒虫的习性,她悄悄地配了把钥匙,这会儿派上了用场,“唉,让我一个绝代佳人偷鸡摸狗般地溜门撬锁,臭懒虫,你有的还了。”
“哐当!”一声巨响,王亚男甩上门的声音震耳欲聋,床上那位仁兄居然一动未动,比死人还没神经,王亚男大步流星地冲进卧室,一把揪住床上人的耳朵大喊:“懒虫,你给我起来,起来!”高八度的女高音在室内形成了回声,连始作俑者的王亚男都吓了一跳,可惜床上的那人依旧纹丝不动。
王亚男冷冷地一笑,“死小子,跟我玩这一套。”手指抠进男人的耳朵,从里面掏出了耳塞,对着床上人的耳朵,然后深呼吸,放声尖叫:“懒虫,起床——————!”最后的颤音高昂尖锐,长长地抖动着,幸好外面阳光充足,否则真会被人误认为午夜幽灵。
“亚男表妹,你怎么来了。”床上的赖聪对这种尖叫已经习以为常,努力睁着腥松的睡眼,用悦耳的男中音嘟囔着。
“我怎么来了?”王亚男咬牙切齿地一字一顿地重复着,“你说我怎么来了是吗?”
“你得了老年痴呆症了,怎么一个劲儿地重复我说的话。”赖聪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这一觉睡的还满舒服,要是表妹不打扰就更好了。
这句话可捅了马蜂窝,王亚男一蹦老高,气得大喊大叫:“我怎么来了,我能不来吗?懒虫,你的稿子呢,今天可是六月三十日,你的稿子呢,半年一本书,象你这么懒的作者世上少有,人家是一个月,最多也就是三个月出一本书,你老兄呢,半年一本书,你还要拖啊拖啊地拖个没完,你象话吗?你!”
猛地踹一口气,王亚男再接再励,“我记得你不属牛呀,你这只属猪的大懒虫,天字第一号的史无前例的懒虫,你真是不愧属猪,简直跟猪一样,不!你比猪还懒。”
象是要把从老编那儿受的气一股脑地撒在赖聪身上,王亚男边踱着步边滔滔不绝地唠叼下去,她那儿还有一大堆的事等着她,她却不得不跑到这儿来叫一只懒虫起床,你说她呕不呕?
床上的赖聪早就练就了一身硬功夫,在表妹的数落声中又眯起了眼睛睡起了回笼觉,赖聪最喜欢睡回笼觉,这种觉睡得舒服不说,还有一种胜利感,在本应该起床的时间里又抢回的睡觉时间分外珍贵。
说的口干舌燥的王亚男一回头,就看见赖聪靠着枕头低着头打磕睡,刚刚熄下去的火苗又窜了起来,这回绝不能轻饶这小子。
揪头发。王亚男看着赖聪那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她下不去手。
(“为什么?”
“那是我千辛万苦护理的成果,我怎么舍得?”
默客奇怪地看着她,“那不是懒虫的头发,怎么是你在护理?”
“你也说他是懒虫啦,他那么懒怎么会自己留长发让自己麻烦呢?”王亚男万分委屈地说着,“这小子的名字还真没叫错,懒得不象话,刚开始他头发懒得剪,胡子懒得剃,后来吃饭的时候常常将胡子一块吃进嘴里,”
默客一脸黑线,胃里一阵翻绞,险险没吐出来,“我的主人公不至于这么懒吧?”
王亚男瞪了默客一眼,“他觉得剃胡子可以用自动剃胡刀,比每次吃饭都要将胡子拉出来省事,就天天剃胡子。”
默客十二万分地感谢那个自动剃胡刀的发明人,否则主人公还不定是什么模样呢,想想都让人后怕!
“觉得洗头发很麻烦,懒虫认为光头比有头发方便,就想剃光头。”
“那怎么没剃?”默客对懒虫的懒有了充分认识。
“我舍不得啊,”王亚男白了我一眼,拉过及肩的头发,发梢处有不少地方分了叉,“你看看我千辛万苦保养头发,就想要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花了那么多的钱,费了那么多的功夫都没用,可是他却想暴轸天物,我怎么能同意。”
“所以,”
“所以我每个星期帮他洗一次头!”王亚男愤愤地说。没办法,谁让她看不下去呢。
默客无言ING。)
掐脸。柔滑细腻的触感,让王亚男狠狠掐下的手指不自觉地松开,睡觉多的人皮肤就是好。
(默客在一旁简直不忍再看下去,八成王亚男这个勤快人还帮着护肤,这真是勤快人的悲哀。)
高挺的鼻子,下不去手,最后还是可怜的耳朵二次受罪。
“起床!起床!起床!”魔音灌耳五分钟后,赖聪终于给面子地爬起来,马马虎虎地洗把脸,又让看不下去的王亚男重新仔仔细细地洗完,并且还鸡婆地上了护肤霜,赖聪慵懒地坐在沙发上,几乎都窝进整个沙发里。
王亚男发挥着超强的耐心,“懒虫,你的稿子。”如果不是这只懒虫写的悬疑推理小说太受欢迎,象这么不敬业的作者早就被出版社一脚丫子踢出去了,那里还会三请四请,左催右催。
细长的眼睛睁着也象没睁,懒洋洋的窝在那里,低垂着头。
“懒虫?”王亚男都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耐性,难怪她的工作越做越顺手,象她表哥这种难缠的人都没把她气死,可见她的功力了。
“赖表哥,你应该叫我赖表哥或聪表哥。”
“赖——表哥。”从齿缝里蹦出这个称呼,王亚男是一百二十万分的不乐意不情愿,这小子横看竖看也看不出哥在哪里。
“稿子,还有一个结尾。”懒洋洋地拖着长音,赖聪不慌不忙地回答,一点儿也不为自己没能如期交稿感到任何歉意。
为什么偏偏就是他的书那么好看,那么吸引人,王亚男心里不平,嘴上却不敢有微词,这可是出版社的王牌,老总也不敢得罪,她这个小表妹唠叼归唠叼,正事还是不敢耽误。
“前面的给我拿去复命。”王亚男娇俏的小脸上露出了讨好的笑容,这时候才象是一个表妹。
“帮我弄好饭,稿子在那张软盘上。”赖聪慢慢地说着,眼睛还是半睁着的一付没睡饱的样儿,其实他老兄已经足足睡了十二个小时。
“是,大爷!”灵活的大眼睛却闪动着诡异。
俗话说得好:宁愿得罪君子,千万不要得罪小人。
王亚男虽不是小人,但她是女人,女人跟小人一样爱记仇,而小女子报仇一个月不晚。
在王亚男管吃管住,管接管送,外带一流按摩师的按摩,超大按摩池的诱惑下,宁躺不坐,宁坐不站的赖聪不得不站在大厅里,被一群一群陌生人搞得头晕脑胀。
这是惊天集团办的一个商业聚会,商业中的头头脑脑,尤其是化妆品的巨头们都赶来,毕竟惊天集团的一举一动都令人瞩目,这次他们决心涉足化妆品市场,带给业界的震动不亚于一场七级地震。
赖聪根本不懂这些,被王亚男连哄带骗地弄来,穿着唯一的一套西装,他只觉得浑身不舒服,领带勒得很不舒服,被人围着很不舒服,最不舒服的是他那两只衿贵的脚,从来都没有站这么长时间,已经足足有四十五分钟了!
赖聪浑身都疼,他娇贵的身体已经在向主人抗议这种不人道的待遇,赖聪眼睛转啊转,对于旁边和他搭讪的女人男人的话一个字都没听见,他想坐下,立刻马上坐下。
“亲爱的椅子,亲爱的沙发,你们都在哪里啊?”
其实他大可甩手走人,但从小一起长大,他还不明白小表妹肚子里的小九九,他明白这是小表妹的变相惩罚,为了未来的耳根清静,今天晚上他豁出去陪小表妹玩。
王亚男并不全是为了报复,她千辛万苦A来两张请柬,跑到这个地方是为了表哥。赖聪那头人人羡慕的头发,如果能成为洗发水的代言人,一来可以赚钱,啊,可爱的MONEY。二来有了钱可以请美发师打理表哥的头发,让她这个苦命的爱发人,可以踹口气。她得抓紧时间和广告部的经理套套关系,给表哥争取个面试的机会,她也可以从中A点儿佣金,嘻嘻。
“沙发,沙发。”赖聪两眼发光的发现在大厅阴暗的一角里放着一个真皮的沙发,周围却没有人,LUCK!
不着痕迹地,赖聪慢慢地蹭向那个沙发,他终于可以让他辛苦的脚休息几分钟了,说不定还可以眯上一小觉。
一屁股坐进沙发里,赖聪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软软的椅子,软软的靠垫,意大利的沙发名不虚传,迅速地将脚上的皮鞋甩掉,翘起饱受煎熬的脚丫子呼吸到自由的空气,赖聪想起每天得站七八个钟头的销售小姐,她们每天都得踩着高跟鞋,面带微笑地对着所有的顾客,她们可怜的脚呀!
坐在那里怜悯售货小姐的赖聪,并没有注意到一声惊呼就在他坐下的刹那在他身边响起。
秦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居然有人敢坐到老大的身边,这个人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他下意识地惊呼出声,在老大冷冷的目光扫来时,赶紧捂住自己的嘴,他可不想和这个傻蛋一起挨打。
哭丧着脸,手里捧着准备端给老大的黄山毛峰,秦勇进退不得,只好尴尬呆立在沙发旁。已经有三年的时间没有看见不知死活巴上老大的人了,在老大将第一个粘上身的女人,让十个流氓光天化日下轮暴后再也没有女人敢以身犯险,钱再可爱,惊天集团总裁夫人的宝座再耀眼,也得有命才能享受,谁知道一手创立惊天集团的总裁秦惊天,会不会将下一个粘上去的女人五马分尸,反正所有钓金龟婿的女人都不想自己去验证这个可能性。
大约是三年前,居然有一个男人爱上了老大,真真是勇气可嘉,秦勇就很是佩服那个男人,虽说老大长得很英俊,还是那种时下最最流行的酷,摸摸自己差点儿就说再见的耳朵,秦勇心有余悸地咽了口唾沫,不管他是男是女都不想招惹自己家那标准暴君转世的老大,对任何一个敢于去爱老大,不,对任何一个敢于走近老大身边的人,他都致以十二万分的敬意。
想想那个被沉在水泥中,成为天宝公寓某房间一面墙的男人,秦勇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冷颤,这回这个会怎么样?秦勇以看死人的目光,怜悯地看向正一脸舒服的赖聪,不会是用来筑马路吧
第二章 相识
赖聪没有功夫理秦勇那充满怜悯的目光,他现在惟一关心的就是他可怜的受苦受累的脚,站着的时候只感觉到浑身发僵,很累,一坐下来才知道那不只是累,而是累毙了。两只脚疼,两条腿酸,就连腰也麻麻的,赖聪一向懒洋洋的脸上苦兮兮的,他要罢工,他要抗议,游行就不用了,他要休息一个月才能让他可怜的肢体得到休息。
赖聪本来坐得还算稳当,但基于舒服的最高原则,他越坐越往下出溜,人也从坐姿逐渐变为半躺着,关躺着哪有全躺着舒服?于是我们的大懒虫当仁不让地准备侵占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