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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小偷日记作者:让·热内-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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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局。我甚至弄不清楚我是否更热衷于史蒂利达诺的告密,而对茨冈小子的罪行则不敢恭维。萨尔瓦多喜形于色地把史蒂利达诺告发佩佩的事大致告诉了我,虽然我不能了解详细情况,但模糊的叙述反而增加了铿锵的历史感,显得更加精彩。他的口气幸灾乐祸,洋洋得意,不时故意进行低调处理,以免让人一下子看破自己分明是用受害者的腔调说话,从而表达了他对史蒂利达诺恨之入骨和难言的苦衷。不过,这样一种情感反而使史蒂利达诺的形象更强烈更高大了。萨尔瓦多和我都没有因久别重逢而惊讶。
  
  ①法国作家普莱伏小说中的人物。译注
  萨尔瓦多是首批到拉利内阿的丐帮元老之一,算得上是老资格了,我也因此沾光免交纳贡钱。按惯例,必有两三个粗壮蛮狠的乞丐过来强行敲诈勒索。我一下子投靠到他身边。
  “那些事我全听说了。”他见面就对我说。
  “什么事?”
  “什么事?史蒂利达诺被捕了。”
  “被捕?为什么?”
  “别装蒜。你比我更清楚。”
  萨尔瓦多的温柔体贴顿时变成了气急败坏的挑衅。他说话邪乎得很,讲述了我的朋友是怎样被抓起来的。他的被捕并不是因为盗窃了风衣或别的什么东西,而是牵涉到西班牙人被杀案。
  “不是他干的。”我说。
  “当然不是。明摆着的。是茨冈人干的。但史蒂利达诺通通交代了。他知道罪犯的姓名。人家在阿尔巴伊辛找到了茨冈人。人家又逮捕了史蒂利达诺,目的是为了保护他免遭茨冈人的兄弟或同伙的暗算。”
  在通往阿利坎特路上,我不得不苦苦挣扎,受尽折磨和熬煎。我不得不抹平所谓的内疚,才得以幡然悔悟。我所犯的偷窃在我眼里顿时变成了一种很坚硬、很纯真而且闪闪发光的行为,惟有钻石可以相提并论。
  “一失足终成千古恨,”我自言自语,“我再一次,而且是一劳永逸地摧毁了所有的兄弟情谊。”
  “从此以后,犯下了这种罪行,我还能指望什么道德修养?”
  这次偷窃是永远无法消除的劣迹,我下决心以此为发端开始一次道德完善。
  多么卑鄙、软弱、肮脏、下流……(凡是表示可耻的词汇我都难解心头之恨)。整个行为没有任何丝毫成分可以让我为它歌功颂德。不过,我并不会从此洗手不干,叫我的传家魔道断子绝孙。我要让世界充满这种败类而且代代相传。
  然而,对这段生活,我不便多费笔墨加以描写。我总想把它忘得一干二净。我的记忆似乎故意把我的生活轮廓搞乱,给它扑上爽身粉,极力向它推荐一种润滑的处世方式,好像洗牛奶浴一样舒服。牛奶浴可是16世纪名媛淑女、风流贵妇津津乐道的“便宜澡”。
  我用要饭盒子装了一份残羹剩菜,就躲到一个角落里吃了起来。我蜷缩成一团,好像鸟儿把头埋进翅膀里,脑子里老想着一个既崇高又卑鄙的史蒂利达诺。我为他有力量而感到骄傲,我因他与警察同谋而感到坚强。我整天闷闷不乐,心事重重。我对我的所作所为,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感到不满。但愿我弹指一挥便闪现出一道光辉夺目的荣耀,但愿我有巨大的能量,将我凌空掀起,在我体内爆发,把我炸成碎片,化做倾盆大雨撒向四面八方,随风飘落。我向人间播雨。我化做尘埃,化做花粉,纷纷扬扬弥漫万里星空。我爱史蒂利达诺。但在这个怪石嶙峋、干旱少雨的地方,在一发不可收拾的炎炎烈日下,我爱他爱得精疲力竭,双眼直冒火花。哭一哭也许会消消我的气。或者一吐为快,没完没了,滔滔不绝,听众聚精会神,个个听得肃然起敬。可我孤立无援,现在连朋友都没有了。
  我在直布罗陀呆了几天,大部分时间在拉利内阿。同萨尔瓦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面对英国军营蒺藜铁丝网,我们大家彼此很冷淡,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不止一次了,我远远地看见他动动手指,努努嘴巴,向我介绍另外一个流浪者。我同史蒂利达诺生活在一起的那段经历使他感到不可捉摸。他想方设法要说清楚其中的奥秘。我这段生活是在一个“男人”身边度过的,而且与萨尔瓦多的生活掺和在一起,现在经他的嘴一吹,使得我身价百倍,具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因为在别的乞丐眼里,讲这段经历的是一个见证人,一个地地道道的殉道者。我从种种明确但又微妙的迹象了解其人其事,我好汉做事好汉当,只是在内心,我依然继续遵从史蒂利达诺的教诲,反正我是这么认为。
  我本来就打算坐船去丹吉尔。多少电影和小说把这座城市描绘成人间地狱,简直是一个赌徒们开展世界各种武器秘密资料交易的黑窝点。站在西班牙海岸看过去,我心目中的丹吉尔则是一座充满传奇色彩的城府。它本身就是背叛的象征。
  有时候,我走路来到阿尔赫西拉斯海滨,在码头上极目远眺,那座赫赫有名的城市就在海天苍茫处浮现,遥遥在望。
  “那里,会有什么大桩的背叛活动?人们如何进行讨价还价?”我问自己。四
  当然,理智不允许我胡思乱想,不相信人家真的会利用我担当间谍重任,但我对间谍梦寐以求,以致我自命不凡,自以为我天生就是当间谍的料,而且有光明的前景。在我的前额上,分明打着“叛徒”的标记,世人有目共睹。于是我开始积攒一点钱,搭了一只渔船出海了,但恶劣的天气迫使我们返回阿尔赫西拉斯。又有一次,我串通了一个海员,终于登上了一艘邮轮。但由于我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海关人员吓得不许我上岸。我只好回到西班牙,决定取道休达,可到休达之后,我又被监禁了四天,然后不得不返回我出发的地方。
  即使在丹吉尔,我可能和在其他地方一样,难以成就一次经过精心策划的冒险。这种冒险幕后有一个组织,组织有总部和办公室,按照国际政治战略规则行动,但这座城市对我而言,简直就是背叛的代名词,名副其实,惟妙惟肖,以至于我与它似乎只有失之交臂的缘分。
  “不过,我会在那里找到,美妙绝伦的榜样!”
  后来,我果然在那里找到了马克·奥贝尔、史蒂利达诺,还有其他一些人,但我对这些人不敢过于相信,怀疑他们对只讲忠诚和正直的道德信条是否真正漠不关心。一提起他们就说:“他们是骗子。”我听了感慨不已。后来我又感动过好几次。我认为只有他们才能天不怕地不怕。他们的道德纹理五花八门,弯弯曲曲像花体字一样令人眼花缭乱,这就是我所谓的冒险。他们挣脱你们的规范。他们不讲效忠。更有甚者,他们都有污点,都有创伤,类似史蒂利达诺裤裆甲的葡萄串。总之,在你们眼里,我的罪过越大,越完整,要负全部责任,我的自由就必定越多。我也因此更孤独,更鹤立鸡群,而已无以复加。还有,通过我的犯罪,我争得了拥有聪明才智的权利。
  “想拥有聪明才智的人太多了,”我想,“但他们得不到这种权利。因为他们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没有采取一种行动,犹如思考对拯救你的灵魂是必不可少的一样。”
  对叛徒的追求和对背叛的向往实际上只不过是色情变态的一种形式。难得几乎从未有过有一个小伙子让我享受到头晕目眩的喜悦,只有在那段花体字般的曲折经历里,同他在一起厮混时,才有这样痛快淋漓的感受。健美的身体躺在我的被窝里,夜色笼罩下,在街头巷尾,或在密林中,或在海滩上,依偎而立的抚摸,这只能给我一半的快感。我不敢正视自己竟是别人的情人,因为我见识太多了,多少场合都是这样,恩恩爱爱的时候,我身价倍增,富有片刻的魅力。然而风光不再,我永远也无法重温旧梦了。因此,我发现,我不过是在寻找充满色欲的氛围罢了。这就是我生活的导向,其他事情就是陪衬了。我知道有许多风流韵事,历险的主人公和情节皆与色情同在。我梦寐以求生活在风流冒险之中。
  没过几天,我得知佩佩被判处苦役监禁。于是,我把我积攒的钱统统寄给了正在被拘禁的史蒂利达诺。
  我找到了两张旧身份证照片。其中一张是16、17岁时拍的。我穿着一件公共救济院配发的外套,里面是一件撕破了的粗毛衣。我那椭圆的脸蛋很单纯,但鼻子下塌,记不得是在哪一次打架中挨了一拳造成的。我的目光厌倦、阴郁、暴躁、很严肃。我的头发浓厚而且蓬乱。看着当年的我,不禁大发感慨:
  “可怜的小伙子,你吃苦了。”
  我和蔼地谈起另外一个让他与我自己早已判若两人。我当时忍辱偷生,有苦难言,但在照片里,充满稚气的脸却不露任何痕迹。我从小就蛮不讲理或厚颜无耻强逼着我走进了生活,倒落得个逍遥自在。即使我内心惶恐,也绝不露声色。但一到黄昏,我厌倦了,便耷拉着脑袋,我感到我的目光沉重地压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同流合污,就是退回到我体内,逐渐消失。我相信,世界已经知道我陷入孤独的绝境。我曾经沦为农家奴仆,当过大兵,也进过少年收容所,虽然也体验过友谊,有时还得到师长们的关怀体贴,但我毕竟无亲无靠,甚至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监狱却给了我第一个安慰,第一次安宁,第一道友爱的大杂烩。但所有这一切,又卑鄙下流为世人所不齿。长期的孤独迫使我形影相吊,顾影自怜。抛开自我审视世界,特别在夜间,这个世界就更难以捉摸,更是浑浊得一塌糊涂,而我却把这混沌世界奉若神明,视为良辰美景。我不仅可以因此成为求欢的借口,体贴入微的对象,可以百般挑剔,尽情教唆,虽然我受尽了痛苦的折磨,已经精疲力竭,走到了绝望的边缘,而且我居然成了人尽可夫,万矢之一的。慢慢地,经过一番运作(恕我只能肤皮潦草加以描述),但不改变我安身立命的形体,冠冕堂皇的道理其实也极其明显。说穿了,我是在自己心中树立起这尊推崇备至的神明,以我为本,由我来支配。我对它津津乐道。我编出许多颂歌来赞美它。夜里,我哼着这些小调。乐曲自然是神圣的。歌曲的旋律很舒缓。节奏有些低沉。我嘴里哼哼卿卿,好像同上帝息息相通: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上帝的意愿和热望,在我的歌里终于一吐为快。我穿街走巷,双手插在口袋里,不是低头就是昂首,眼睛不是瞧瞧房屋,就是看看树木,口里哼着粗制滥造的颂歌,既谈不上欢天喜地,也不至于愁眉苦脸,泣不成声。我发现,所谓希望,只是人们寄托意愿的表达。恩赐亦然。我从来不哼轻松愉快的小调。我考察过形形色色的宗教用语:它们创造了女神维纳斯、商神墨丘利,或者圣母玛利亚。
  第二张照片是我30岁时照的。我的脸已经变得冷酷无情。颌骨显然突出了。嘴巴有苦难言,含着恶意。看样子就是流氓相,尽管我的眼神还很温和。由于官方的摄影师非要我板起面孔,我眼中的温情自然被忽略不见了。通过这两张照片,我得以重温当年使我走火入魔的暴烈:从16到30岁,我沦为少年苦役犯,蹲过大牢,泡过酒吧间,我苦苦追求的不是英雄冒险,而是在冒险中随波逐流,同流合污,要与最漂亮最不幸的罪犯融成一体。我心甘情愿充当那位年轻的妓女,陪伴或侍候流放到西伯利亚的情人。不是为情人去报仇,而是哀悼他,纪念他,为他歌功颂德。
  我并不以为我出生在豪门望族,来历不明反而使我得到自由发挥,自圆其说。我独特的悲惨命运可以同我的出生联系起来。我被家庭所遗弃,从此破罐子破摔,由喜欢男孩子到喜欢偷盗,由喜欢偷盗到喜欢或迷恋犯罪,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就这样,我断然拒绝了曾经拒绝我的那个世界。我差不多很开心,迫不及待地投奔最卑贱下流的所在,说不定这还需要我幼稚的想象。因为我就是这样被想象虚构出来的,指望我把属于一个被遗弃的高傲的小人带去。这个小男孩或许被抛弃在城堡外,或许被遗弃在看管严密的公园里。公园里看守比塑像还多,比穿新婚礼服的新娘还多,比参加葬礼或婚礼的人还多。后来,也就是紧接着,乐极生悲,美梦变成了噩梦,山穷水尽只好悲惨度日。后来被送进了教养院,被关进了监狱,然后去偷,反抗,卖淫。自然而然,这悲欢荣辱、甜酸苦辣的万花筒(很少有语言可以描摹)装饰了我的心理定势,而我用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来装扮我真实为人的环境,但首先是用来装饰我受尽凌辱的童年。我熟悉的铁窗生涯足以弥补我的人生缺憾。在被关押期间,监狱给我的安全感无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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