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作者:让·热内-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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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打扮成花枝招展的骚女人不成?”我嘀咕着发牢骚。
我岂不可以大胆地穿着金光闪闪的短裙,依偎在他那强健的肩头,从卡门街到梅迪奥达街招摇过市,肆无忌惮地拉客?除了外国海员,谁也不会大惊小怪,但不论是史蒂利达诺还是我自己,我们都不会挑选裙子和发型,因为这需要有鉴赏力。我们也许因此就拉倒了。但我与佩德罗毕竟有一段瓜葛,他穿衣打扮时无可奈何的唉声叹气,我记得仍很清楚。
“我一看满屋挂着的假行头,花里胡哨,俗不可耐,心里就感到一阵悲哀!我好像进入一间圣器(生气)室,还要冠冕堂皇念一通悼辞。全是狗教士的酸臭味、圣香、尿臊、吊死鬼!我扪心自问,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跟猪下水混在一起!”
“难道我缺的是这些东西?我甚至可能还要求助于我的男人,帮我裁,帮我缝这些破烂。我还得戴上一个甚至好几个发结。”
我惊恐万状,似乎看到我打扮成大包莱,菜叶不是绫罗绸缎,而是荒淫无耻的牛肠衣。
“这是一个皱眉头的发结,”我内心不无调侃地自言自语。“是一个老眉头(霉头)。一个皱结,一个小倒霉蛋!别在什么发型上?别在假发上还是我肮脏的鬈发上?”
谈到我的衣着,我知道我穿得很朴素,甚至很卑贱。若要摆脱困境,惟一的办法就是搞一身奇装异服,荒诞绝伦。不过,我还是做了一个美梦,缝了一朵布玫瑰。我把它佩戴在我的连衣裙上,与史蒂利达诺的葡萄串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在安特卫普重新见到了史蒂利达诺,大约过了好长时间,我对他旧话重提,谈起隐藏在他裤裆里的那串假葡萄。他顺便告诉我说,有一位西班牙妓女,就在她的裙子上别有一朵布做的玫瑰花,高度与假葡萄串不相上下。
“为了取代那朵已经丢失的花。”他对我如是说。)
在佩德罗的房间里,我看了看各种各样的衣裙,心情高兴不起来。最后,他给我留下几位女士的地址,她们不外乎是经营服装的商人,说我可以在她们那里买到合身的裙袍。
“花花肠子花衣裳,你是得包装一下,让。”
我一听到肠子肠衣就恶心,说起衣裳就联想到肠衣,畜生肚子里裹包粪便的那层油腻腻的薄内衣。当时史蒂利达诺不干,很可能他的朋友的想法伤害了他,男扮女装像什么话。
“没有必要嘛,”他说,“你会有别的办法勾引客人的。”
唉!克里奥拉的老板非要我装成纯情小姐。
当小姐!
我就是小姐
我扭着腰肢……
我因此体会到,要走向光明,根除羞耻的祸根,真是谈何容易。有一次,经过乔装打扮,我有幸同佩德罗一起抛头露面,招摇过市。一天晚上,我来了,我们受到一群法国军官的邀请。在他们桌子边,坐着一位50岁上下的女士。她客气地对我笑了笑,露出宽容的神情,但她终于忍耐不住了,开始向我问话:
“你喜欢男人?”
“是的,夫人。”
“这毛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没有扇她一个耳光,但我已气得语无伦次,我从她那里终于明白了我为何愤怒,为何羞耻。为解我心头之恨,我当夜行动,洗劫了一个军官的皮包。
“至少,”我寻思,“如果我真的感到羞耻,那么这种羞耻心必定掩盖着更尖锐、更危险的隐秘。它是一种毒刺,谁向它提出挑衅,它就刺向谁。也许,它并不是专为我设置的陷阱,也许它并不如意,但是,既然耻辱已成定局,我只有指望它把我隐藏起来,并在它的掩护下,窥伺外面的动静。”
在整个狂欢的节日里,男扮女装容易得很,我在旅馆的一房间里偷了一条安达卢西亚衬裙和一个文胸。一天晚上,我围上披巾,手执扇子,匆忙穿过城区,来到克里奥拉街。为了表示我同贵世界还有点藕断丝连,我只是在长裤外面套着裙子。我刚走到旅店的柜台,连衣裙突然撕裂。我气恼之极,连忙扭过身去。
“对不起。请原谅。”
原来是一个金发青年一脚踩住了我的裙子花边。我气愤地嘟囔道:
“你要当心。”
笨手笨脚的小伙子又是赔不是又是赔笑脸,只见他的脸色吓得煞白,我反倒羞得满面通红。我身边有人低声对我说:
“原谅他吧,先生,他是拐脚。”
“拐脚也不该拐到我的裙子里来呀!”我气愤极了,暗自怒吼。人们围着我们笑。“拐脚也不该拐到我的裙子里来呀!”我在内心独自嗷嗷乱叫,似乎在肚子、肠子里回荡,尽管外面有“衣裙”包装,这句话终于化作一束可怕的目光。我恼羞成怒,感到无地自容,在男人们和“卡洛琳姐妹”的嘲笑声中,呼地冲出了大门。我直奔海边,把身上的裙子、胸罩、披巾和扇子通通扔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整座城市喜气洋洋,陶醉在与陆地隔绝的狂欢节孤岛上,在汪洋大海中孤闹①。我既可怜又可悲。
①读到这里,我发现我把发生在卡迪克斯的一段生活场景搬到巴塞罗那来了。“在汪洋大海中孤闹”一句提醒了我。我伏案疾书,结果犯了挪地点的错误,但在描写过程中应插入一个细节,这样就又可以把事件重新安排回原来真实的地点。
(“应有爱好……”我才不要这种爱好。当然,我进行了充分表演。我知道,在我内心,他的文化不是要把我磨尖,而是要把我磨平。就连史蒂利达诺自己都感到惊讶,我磨损得太厉害了。我宁可十指麻木:我决不学裁缝。)
史蒂利达诺和我一起去卡迪克斯。我们从一列货车跳到另一列货车,终于来到圣费尔南多附近,然后决定步行赶路。史蒂利达诺突然不见了。他约定同我在火车站碰头。但他没在那里。我等了很久,接连等了两天,可以肯定他抛弃了我。我孤苦伶仃,身无分文。待我恍然大悟过来时,我又感到浑身的虱子在蠢蠢欲动,只有它们在我的衬衣、裤子的缝隙里温存地陪伴着我,叫人好不伤心。殊不知,史蒂利达诺和我一直保持着迪拜特修道院修女们不洗脚、不管衬衣发霉的习惯。
圣费尔南多是一座海滨城市。我决定到卡迪克斯去,卡迪克斯建在海上,但有一条长长的海堤与大陆连接。我赶到卡迪克斯时,已是傍晚时分。在我面前,耸立着一堆堆高高的海盐金字塔,它们是圣费尔南多盐田的产物;再往远处看去,在迷茫的大海上,在夕阳西沉的余晖笼罩下,一座座清真寺圆屋顶和尖塔交相辉映的城市依稀可见:我在西方大陆已经走到了尽头,突然看到了东方胜景。我生平第一次看破红尘,留连风物。史蒂利达诺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为了活命,我一大早就奔向码头,奔向渔港,因为渔民夜晚捕鱼归来,总会有意无意在渔滩上丢弃一些死鱼烂虾。凡是叫花子都知道这条求生之道。我没有像在马拉加的时候那样,到其他衣衫褴褛的穷人火堆里去烤鱼吃,而是独自往回走,来到一堆礁石丛中,与雷阿勒港隔海相望。我的鱼烤熟了,太阳也升起来了。我就这样吃着鱼,几乎不放盐,也从来没有面包垫肚子。我在礁石丛中或立或卧或坐,置身孤岛的最东方,面对大陆,我是接受第一道阳光照耀和送暖的第一人。这第一人本身就是一天新生活的开始。我是摸着黑,在渔船靠岸的码头上,把鱼一条一条捡起来的。我也是摸着黑返回我的礁石基地的。太阳光临时我受宠若惊,立刻向它顶礼膜拜。我与太阳之间建立了某种默契。我推崇太阳并不搞繁文缛节,也无意一味仿效先民的举动,但我知道,这个天体已经成了我的上帝。它在我体内冉冉升起,缓缓环行,到最后结束旅途。如果说我在天文学家的天空看到了太阳,那轮太阳正是我心中蕴藏的感情大放光芒。我很可能暗暗地把天上的太阳和已经消失了史蒂利达诺混为一体。
我这样向你道破我感悟的形式可能是什么东西。大自然使我躁动不安。我爱史蒂利达诺,他吵吵嚷嚷地闯进了我的贫贱生活,不知怎的,我面对这种种诱惑就委身就范了。但这些诱惑的因素很坏。为了驯服这些外在的力量,我要把它们包容起来。我并不为它们开脱任何残忍性,相反,我要恭贺它们竟然无情到如此地步。我极尽讨好逢迎之能事。
但此举并非能说善辩就可成功,我请巫术来帮忙,也就是企求心想事成的祝愿,与大自然达成某种直觉的默契。这个时候,语言帮不了我任何忙。于是乎,周围的事物和环境顿时变得母性化了,只有高傲的锋芒仍像蜂刺一样警戒着。(母性:即主要成分具有女性特点。写到这里,我无意参考借鉴古伊朗索罗亚斯德教义:我只是说明,我的感性要求看到我浑身有女人味。这是办得到的,因为她善于制服男子:狠心、残忍、冷漠。)
假如我尝试用词语来重构我当时的心态,结果只能是自欺欺人,甚至比读者还要糊涂。我们知道,对这些早已消逝的陌生状态,我们的语言是无法起死回生的,就连回光返照也难以捕捉。我的日记从头到尾都有这样的问题,倘若要求它说清楚我到底是什么人的话。准确地说吧,今天我写的这部日记,只能提供关于我是什么人的一些情况。本书不是怀旧之作,而是以本人往昔生活为素材的艺术作品。它是借助过去而定格的现在,而不是借助现在而定格的过去。因此,大家大可不必怀疑我所说的是事实,但我要从中表达的,则是现在的我新我。
夜间,我去城里东游西逛。我靠墙而睡,以求遮风避雨。我向往近在咫尺的丹吉尔,该城名气很大,又是招降纳叛的窝点,每每令我想入非非。为了摆脱我的苦难,我正谋划一系列铤而走险的叛卖活动,准备冷静加以实施。今天我很清楚,我与法兰西难舍难分的惟一牵挂,就是我热爱法语,真是无可奈何!
这种叛卖的欲望,是在史蒂利达诺被捕后,我可能要受到传讯时最终形成的。
“为了几个钱,怕受几鞭皮肉之苦,我就该告发史蒂利达诺吗?”我扪心自问。“我仍然爱着他,我的回答是不;难道我该揭发佩佩,那个在帕拉勒洛杀死赌徒的小伙子?”
我也许同意这样做,但必须付出何等可耻的代价,大家必看到我灵魂深处糜烂透顶,散发出令人掩鼻的恶臭。哦,读者也许还记得,在我沿街乞讨和卖淫的日子里,我上了一堂高深的功课,我学会使用卑鄙的勾当,为我所用,并最终为我的卑劣选择而自鸣得意。由于背叛,我的灵魂已支离破碎,我可能索性破罐子破摔了(我极善于从耻辱中牟利)。恰巧当时我遇到一个意外的问题,一位海军中尉被土伦海军法庭判处死刑。他向敌人提供了某种武器或某军港或某战舰的资料。我不是在这里谈论一次导致古代挂帆海战失利的小背叛,那只关系到一条如梦如幻的轻飘飘的双桅船,我是在谈论一次导致钢铁怪物海战失败的大背叛,在这条战舰上寄托着早已不再幼稚的一国人民义正词严的骄傲,并得到科学技术武装的数学专家们的支持和帮助。总之,这是一次现代意义的背叛。日报记录了这些事实真相(我是在卡迪克斯发现的),报纸不无愚蠢地说(因为如果不说谁会知道)这是“……出于背叛的爱好”。配合文章还刊登了一个年轻军官的照片,长得非常漂亮。我被他的形象迷住了,时至今日我还保留着这张照片。每到处境险峻时,爱情就会在我内心暗自燃烧起来,我把狂热的爱献给流放犯,与他在西伯利亚分担痛苦。海军法庭挑起了我与法庭的对立,反而使我更加转向被告,虽然步履维艰,却像长了翅膀。他叫马克·奥伯特。“我得去丹吉尔,”我暗下决心,“我也许会被招进背叛的行列,成为叛徒中的一员。”
我离开了卡迪克斯,来到了韦尔瓦。后来,我被韦尔瓦市政卫队驱逐出城,我又来到克塞莱斯,尔后沿海滨直到阿利坎特。我独自流浪。偶尔迎面碰上或后面跟上一个流浪汉。我们甚至来不及找一片石头堆坐下,就自然而然谈起来,哪个村子对乞丐最好,哪个市长还不算心肠太坏,然后我们又各奔孤程。我们常扬起我们的布褡裢穷开心,分手道别时说一声:“拿起步枪打猎去。”我一路孤苦伶仃。我垂头丧气地沿着路边沟边踽踽而行,路边野草蒙上如霜的白尘,走动时双脚沾满了粉尘。如同经受了深海沉船的灾难,世界上所有的不幸通通压到我身上,把我埋入绝望的汪洋大海中,我也品尝到能够在黑奴般粗壮可怕的大树枝上栖息的温馨。它比世界上任何潮流更壮观,更安稳,更能安慰人,更值得我为之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