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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5382-生命的沉湖-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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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的反面。鲁迅早就提醒人们注意,以为“文人美女,必负亡国之责”;“卸责于清流或舆论”,这是“古已有之”的老调子——这传统,我们是万万不能继承的。    
    第二,你在文章中对哈维尔的“灵魂自足”与道德勇气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这是我完全认同的;你进而认为哈维尔的选择具有榜样的意义,这在我个人(请注意,我说的仅仅是我自己)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你再进一步,以你所称为的哈维尔这样的“圣人”的选择作为一个道德的价值尺度,来评判中国的知识分子在“文革”中的表现,做出了“沉默也是一种犯罪”的严厉判决,并且声称“对知识分子必须严格严格再严格”。这样,你也把自己的观点推向了极端:你实际上是在宣扬一种“不是圣人,就是罪人”的道德观,这里的逻辑确实十分明快,却是危险的。    
    生命的沉湖人们首先要问: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圣人”?鲁迅曾经说过;“别国的硬汉比中国多,也因为别国的淫刑不及中国的缘故。我曾经查看过欧洲先前虐杀耶稣教徒的记录,其残虐,实不及中国”。我体会鲁迅的意思有两方面:一是强调中国的“硬汉”(也即你说的“圣人”)的难能可贵,同时也说明,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成为“硬汉”(“圣人”)。承认这一点,会不会导致道德上的虚无主义、无是非观呢?不,在“非圣人”的选择中,也还有别的界限,例如,不能主动地“为虎作伥”,充当帮凶,也即你文章中说的“不参与整人、打人”,或者用今天的流行语言,不能触犯法律,侵犯、伤害他人;尽管你对这样的选择很不以为然,但确实是一条底线。这至少说明了:并非“不是圣人就是罪人”,在道德评价上,不能只有少数“圣人”才能达到的高线,而没有大多数人可以、而且必须做到的底线。我们可以宣传、鼓动,号召人们向“圣人”学习,却不能轻率地宣布,达不到圣人的道德高线就是犯罪。要求人人都成为“圣人”,最起码说,也是一种“乌托邦”的幻想,对于大多数普通人(包括知识分子)的人性的弱点,是应该有一种理解,甚至是谅解的。    
    还有一个尖锐的问题更是不能回避的:你自己能不能像“圣人”那样行事?比如说,面对今天中国的许多违反人权的事,我们像哈维尔那样提出了抗议了吗?至少我没有这样的勇气。那么,你所宣布的“沉默也是一种犯罪”的逻辑是不是也适用于我们自己呢?更重要的是,如果自己都做不到,又有什么权利裁判他人呢?不错,我自己是时时为自身的软弱而自责的;但我也仅能限于自责,而不能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去要求、责难别人。这里确实有一条原则,说是道德原则也可以,就是律己要严,或者用你的话来说,要“严格严格再严格”,但对于他人,只要不是“主子”与“帮凶”,则是应该尽量宽容的——不是不可以批评,但这种批评应以理解为基础,是“劝说”而不是“判决”。这就说到了另一个层次的问题:即使我们自己做到了,也没有权利裁判他人。周作人曾这样谈到中国传统与现实中的道学家,说他们“不知道自己也有弱点,只因或种机缘所以未曾发露,却自信有足以凌驾众人的德性”;“依恃自己在传统道德面前是一个完人”,相信在“圣庙”中有自己的份,便任意地“裁判”他人。这样的“传统”我们当然不能继承。——我完全清楚,你的本意并非如此,我是故意地把话说得如此严重,无非是想提醒你:某种极端观点的逻辑推演,是会落入自己绝不愿意、也从来没有意料到的危险的陷阱中去的。


《生命的沉湖》 第三部分我的某种不安(2)

    其实,在这类问题上,早就有过惨痛的教训。毛泽东当年就大力提倡过这样的“圣人伦理”。他不是高歌“六亿神州尽舜尧”吗?他就是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圣人道德”来要求每一个中国人与知识分子的,强制人们“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在这样的伦理观的统治下,每一个有“私心”的人都真的成了罪人,当年盛行一时的“早请示,晚汇报”,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为自己的“私心杂念”而忏悔、请罪。——“六亿神州尽舜尧”的乌托邦理想就是这样变成思想控制与专制的。这难道还不够怵目惊心吗?还可以再举一个血的事实:在50年代的朝鲜战争中,由于指挥员的失误,曾有几十万的志愿军成了美军的战俘。其中有一部分经过英勇顽强的斗争,回到了祖国,却出乎意料地受到了严厉的审判,依据就是所谓“圣人道德”:被敌人抓住了,就应该杀身成仁,以死报国;你现在没有死,活着回来了,这本身就是有罪。惩罚是空前残酷的,多少人因此而家破人亡。我曾经为此而写过一篇文章,称之为“共和国历史上最可怕的一页”。这篇文章当然不能发表,但其中的教训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的。此刻我在向你——没有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年轻朋友重述这一切的时候,我的心仍在颤抖,并且突然有一种恐惧感:当随着时间的流逝,血迹洗涤已尽,历史真的会重演吗?    
    第三,你的文章是以昆德拉与哈维尔的选择做对比来展开讨论的,而且明显地倾向于哈维尔,这都是没有问题的。尽管我并不赞成你将哈维尔称作“圣人”——坦白地说,我对“圣人”这个词有着本能的反感;而且我觉得你将“圣人”(这包含着一种道德的评价)与“智者”(这是一种知识的评价)对称,褒前而贬后,这多少有一点道德主义的味道,也是我不太赞同的——不过这都无关紧要,或者说仅是小的分歧。但当你推论到中国知识界的现实,我却产生了某种隐忧。不错,你也说了“钱钟书的学术成就和王小波的文化意义自然是不容忽视的”这样的话,而且你个人也完全有权利不选择他们的道路,因此对他们的选择提出种种批评——在我看来,任何一种选择都存在着某种陷阱,因而是可以批评或者提出某种忠告的。你的批评意见中有的我有同感,有的则不敢苟同。比如,你把“专家”这种职业化身份的选择,与现实保持一定距离的纯学术、文化研究的选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学院派”学者的选择,判定为是这些知识分子“人格与精神资源稀薄”的表现,甚至断言他们“元神出窍”,指责他们的选择是“为了生存”而“放弃所有的原则和所有的承担”,这就很难让人接受。不排斥有的学院派的知识分子可能会有你所说的情况,但就整体而言,你的这一判断是缺乏分析,并不符合实际的。更重要的是,你这里遵循的仍然是“不是圣人就是罪人”逻辑,于是你发出了这样的质问:“这样的知识对于特定时空内的‘中国’来说,是不是‘有机’的知识呢?”这里的意思是十分明白的:至少说当今的中国,是不需要学院派知识分子,以及他们所做的纯学术研究的;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唯一出路就是“走向哈维尔”。这样,你又把自己具有合理性的选择推向了极端。我于是想起了周作人的一个观点:“过于尊信自己的流别,以为是唯一的‘道’;(以)至于蔑视别派为异端”,尽管“原也成一家言,有相当的价值”,也会产生“许多流弊”。不管你现在怎么看待周作人,但他的这一提醒还是不可忽视的。    
    我还要谈谈历史的经验教训。在本世纪,中国知识分子中,一直存在着“革命救国”与“科学(教育、文化、学术)救国”的不同选择。到1949年,革命胜利了,新中国诞生了,这一历史的结果,几乎是顺理成章地对知识分子中的这两种选择做出了一个价值判决:“革命救国”的道路实践证明是唯一正确的,而且具有道德的崇高性。许多学院派的知识分子都真诚地忏悔了:在革命者为国家流血牺牲时,自己却为了一己、小家的生存而躲在书斋里,这是有违良知的。正是这样的道德自责使许多知识分子“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改造”,轻易地否定了自己所从事的学术、文化、教育工作,认为那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是为反动统治服务的,不但一无可取,而且是有罪的。从这样的逻辑出发,最后推导为知识分子的原罪性:知识、学术本身就是无用而有害的。——知识分子的不无真诚的自我反省,就这样最后陷入了文化专制主义与反智主义的陷阱。这也是血的教训:知识分子自有弱点,中国知识分子更有许多劣根性,这是需要反省与批判的;但千万要注意,不能把这种反省与批判,变成对知识与知识分子本身的否定。——当然,你的这篇文章并没有走向这样的极端。    
    这封信写得比我预料的要长得多,但我还要再说几句。你在文章中谈到了鲁迅,我自己也是不断地从鲁迅那里去吸取精神资源的。最近我也在反省自己的鲁迅观:或许我们在强调鲁迅的怀疑主义,他的精神上的沉重面的时候,对他的理想主义的生命的亮色注意得不够;我们在突出他的批判的尖锐、激烈、不留情面的时候,对他精神气质中的宽厚的一面有所忽略。而这种亮色与宽厚更可能是构成他的生命的底气的东西。——“底气”是我最近考虑得比较多的问题;在好几篇文章中我都提到《红灯记》中李玉和的那句话:“有妈这碗酒垫底,什么都能对付”;在我看来,鲁迅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亮色与宽厚做“底”,他无论怎样悲观与愤激,都不会走向极端。——正因为如此,鲁迅才一再提醒人们,对那些故作激烈的言辞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我想,这对我们大家都会有启示作用。记得我们在一次交谈中,我提醒你,在对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做批判的时候,言辞不妨可以尖锐一些;但在批评具体的人,特别是指名道姓的批评时,则要谨慎,要充分地考虑到批评对象的复杂性、多面性,批评要有余地,不要只图自己说得痛快而有意无意地伤害别人,也就是说,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宽厚待人。你对我说,你的内心深处,其实也有宽厚、甚至软弱的一面,这我是相信的,有你的一些散文为证。因此我希望你在今后的写作中,更好地调动与发挥自我生命中的各种因子,既要保持批判的激情与锐气,又要以对人的宽厚与理解做底;在坚持某种选择的同时,不但不要轻易地否定不同的选择,而且自己也不妨从这些不同的选择中吸取有益的养料。你知道我是最尊崇鲁迅的,并不认同周作人的选择;但我仍从周作人那里得到了很多东西,据我的经验,以某一种选择为主,同时对他种选择有所择取,达到互补,这对我们自身思想、人格、性情的健全发展是大有好处的。——当然,这仅是供你参考而已。    
    其实,我上面所说的一切,不仅是与你商讨,更是对自我的一种反省,或者说是一种自我警戒。很希望能听到你的意见。这封信当然不准备发表。如果你愿意,也可以给摩罗等朋友一阅,或许能引发出某些讨论。    
    祝    
    好    
    理群    
    1999年1月10日—12日陆续写成


《生命的沉湖》 第三部分“伪士当去,迷信可存:今日之急也”

    ——王东成《生活与艺术人格》序东成先生的这本心血之作,本是应由他的恩师李景隆先生作序的——尽管我至今未曾与李先生见过面,但通过东成的叙述,对这位“历经磨难”而“蔼然面对人生”的“儒雅”之士,却已如故人,并怀着深深的敬意。但先生重病在身,无力提笔,只能由我作为东成的一个朋友来写几句话了。    
    但我却有些为难。这是一本文艺理论的著作,我的专业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而我早就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不对自己没有研究过的问题发言。而且我对理论界(包括文艺理论界)历来有些望而生畏:记得鲁迅曾经说过,创造社的才子们说话、写文章都摆出一副“创造脸”;理论界也有那么一些人(当然不是所有的人,特此声明,以免发生误会),俨然以“天堂的把门人”自居,一面宣示不容质疑的真理,一面对认定的异端大加讨伐,这副道学家面孔也是够吓人的。但东成先生毫无道学气,他倒是以凡人自居的,一再地声明,自己说的全是常识,是可以、而且欢迎读者和他进行讨论的。东成还有点草根气,他不但鼓吹“草根意识”,而且自己在写作中也时常不顾所谓“学术规范”,跳出来直接抨击时弊,说些不合时宜的话,完全不像一个学院里有涵养的绅士。这一点,倒对了我的脾气,我也是因为喜欢乱说话,而让一些人觉得不像个教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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