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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别笑+我是高考零分第二季-第9节

小说: 别笑+我是高考零分第二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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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现在要写的是他们,出题老师,我太感谢您了!这种题目对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他们,是谁们呢?老师啊,我不得不再一次地向表示敬意,我估计您出这个题目肯定是不费吹灰尘的力气吧!

好吧,我现在正式进入正题。

他们,对于他们,我想起来就窝火!

他们曾经是祖国的未来,可能有很多人确实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了一些成就。现在,他们老了,所以,就开始倚老卖老了!

前面说了,我家离学校比较远,每天都得坐2路公交车。而且,老师您也知道了,我是一个懂事、懂礼貌的孩子,但是,对于他们,我实在不敢有礼貌啊!

这个世界上最累的人,恐怕就是我们学生和农民伯伯了。我们每天不到六点就得起床,晚不上到十一点肯定别想睡觉。我们真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猪晚。

但是,每天早上坐公交车,还得给他们让座,我本想在公交车上打个盹,补个觉,可是,您看吧!只要2路车往站前一停,妈呀!只见一大群老太太老大爷像蚂蚁似的呼啦啦一下就把车门围得水泄不通。再等车门一开,好家伙,他们一人代会而上,好像后面有大灰狼要吃他们似的,为了抢一个座,那可真是勇往直前、前赴后继。你说这么大清早的,他们干吗非要和我们挤车呢?是不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儿干了?他们干吗不在家里睡个懒觉呢?这万一要是挤出个心脏病啥的,估计公交公司要倒霉了。

我个儿了,挤不动。就算我身体强壮,我也不敢跟他们挤呀!要挤死一个,那我的前程就毁了!

所以,一大段路程,我指定得站着打盹,时间长了,我站着都能睡着了,这要是再折腾些时日,我没准儿就进化成马了!

到了站,好不容易占了个座位,可是屁屁还没坐热,就又上来几个大妈。有一位大妈大跨步走到我旁边,脸不红心不跳地呲着个大门牙对我说,小伙子,你起来,让我坐会儿。

我抬头瞪了她一眼,坚决地说,不行!

大妈急了,愣是把我骂了四站地,简直气死我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报道,有一个大妈,因为有个阿姨不给她让座,就让她女儿把那阿姨的照片发到了网络上。后来才知道,那位阿姨是个孕妇。老师,您说他们缺德不?

还记得有一次,我在座位上打盹,硬是被一个老太太推醒,说,小伙子,你起来坐后面吧!

我往后一看,有好几个空座。就说,那儿有坐啊!您干嘛非得跟我抢啊!

我腿脚不方便,刚才在公园跳舞跳累了

我这时候只想说一句话,我)%&*&

但是,老师,您知道我是个懂事的孩子,我只能把这句话吞到肚子里。

所以,对于他们,我已经无语了!

点评:同学,对于你的遭遇,我是深感同情的。不要说你经常坐的2路汽车会遇到这种事,就是20路、30路、300路、628路等公交车,也会遇到的。这其实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好在你正在脱离与他们挤车的苦海。其实有时候想想,生活中需要挤,记得曾经孔子曰过这么一句话:挤挤更健康!

第二部分 宁夏卷:养鸟(1)

根据阅读材料写作文。

小兰和妈妈都喜欢看小鸟飞翔,听小鸟唱歌,他们第一次养鸟,妈妈忙女儿贪玩,没几天小鸟就饿死了;第二次养鸟母女俩要好好的养小鸟,养了一个月小鸟长的很好,可朋友说你们残忍的剥夺了小鸟的自由唱歌、自由飞翔的权力,母女很不舍得将小鸟放飞了;第三次亲密接触小鸟,是因为收到一封放生活动的邀请函,信函说放生活动既环保又慈善,母女俩买了两对小鸟兴高彩烈的去参加放生活动,爬上山头看见参加放生活动的有好几百人,一鸣炮响起,千鸟齐飞,有人笑脸灿烂,有人诚合十,母女下山后听到花鸟市场老板兴奋的说:自从有了放生活动,小鸟的需求量大增,每天都要起早贪黑捉小鸟。

请以此为话题,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字数800左右。

养鸟

高二那年,我破天荒地英语及了一次格。爸爸一高兴,给我从市场上买回了一只鹦鹉。他的用意我很明白,因为鹦鹉作为动物,居然能说人话,可以说是鸟界甚至放眼整个动物世界绝对是语言的天才。爸爸想让我跟鹦鹉学习,多掌握一门语言。为此他还语重心长地跟我讲了那个老耗子学狗叫吓走猫的故事来教育我。

其实我并不喜欢鸟,更不喜欢养鸟,尤其是这只鸟居然还要成为我学习的一种象征,更让我感觉到欲杀之而后快。但我不敢明杀,只能用计谋了。我翻了三十六计,看到了借刀杀人之计,我瞬间就想起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每天晚上放学,我就关起门来,教鹦鹉说话。当然教它的肯定没有什么好话了,净是些骂人的脏话。这只鹦鹉语言天赋果然不同凡响,一周下来,我教它的脏话,它都会说了。然后我就把它挂在客厅,嘱咐它,见人就说脏话,不停地说。

这时,鹦鹉突然冷笑起来,说:小子,你那点花花肠子还想骗我,我经过的大风大浪多了,你还想用借刀杀鸟之计陷害我。

我惊讶之余,忽然对它有了几分莫名的敬畏之感,看来这只鸟着实不简单呢。于是我问它,你都经历过什么风浪呢?能否诉说一二呢。

鹦鹉说:看在你小子有悔过的份上,就告诉你一些吧。

首先你知道,你老爸多少钱买回来的我吗?

不知道,我从来不问他花钱的事情。

五千块呢,整个鹦鹉市场中,我是标王啊

为什么你就这么贵啊,你有何特长啊?

小子,你跟你老爸一个德行,他当初买我时也是这么问老板的。老板说,你前面看了三只鹦鹉了,第一只会两国语言,售价是1000;第二只会三国语言,售价是2000;第三只会五国语言,售价是3000。

那你肯定会五种以上国家语言了吧?!

靠,你们不愧是父子,连问的问题都一模一样。告诉你,我只会中国话。

那你怎么比他们贵这么多啊?

因为我是那些鹦鹉的老板啊。

精辟,看来你还会管理啊。

当然,可是这管理的功夫可不是一天两天学来的啊。需要经验的积累和世事的考验啊。记得我第一份工作在一家夜总会,我在前台,每天人来人往的,我巧舌如簧,花言巧语,把那些顾客哄得甚是开心。可是好景不长在,好花不常开,三个月后这家夜总会被公安给查封了。我被一家人家买了回去当宠物养。那时我涉世不深啊,早晨刚醒来,看到主人家女儿起来,我一时感慨,就说了句小姐也换了;看到女主人又来了句妈妈也换了。可是最不该的是我看到男主人居然说了句,老主顾又来了。就这句话害得我又开始了流浪之旅。其后我就被一个单身的女子买了回家,我发誓不再瞎说话,言多必失啊。一天女主人出门,告诉我要是有人来,一定要问是谁。我答应了。主人刚走不久,就有人来按门铃,我就问谁啊,对方说是送快递的。可是我作为鸟,不会开门啊,所以我就连着问了N遍谁啊,到后来对方就不再说话了。等主人回来时,发现门口躺了个口吐白沫一命呜呼的快递员。我成了间接的谋杀者,由于我只是只鹦鹉,你们人类的法律对我没有界定,所以我逃过一劫。但是我又开始流浪的生活。不过算我命好啊,不久被一个女明星买去了。女明星对我很好,我慢慢地滋生了骄傲的情绪,说话更刁蛮了。一次女明星外地走穴演出,带我一起坐飞机去,还给我专门买了一个座位。说实话我真是感动啊。女明星还给我定了XO,我都快泪流满面了。可是讨厌的空姐却迟迟不给我送过来,于是我大喊,你TM的,老子要得XO怎么还不送来啊,是不是找抽啊。人都怕横的,空姐马上就送过来了,还一个劲地道歉。在我旁边的一个哥们估计看这招管用,也就大喊,TM的,老子要的水怎么还不送啊,找抽是不是。果然空姐也马上过来了,不过后面还跟了两个彪形大汉,架起那个哥们就给扔出了飞机。我刚暗自庆幸,但见那空姐在两彪形大汉耳边耳语了一句,那两个家伙不容分说也把我扔了出去。好在我会飞啊,要不还不跟那个哥们一样直接去了天堂。被扔出舱后我看了那个哥们,我跟他说,TM的,你没有翅膀还牛个屁啊。之后我经历了很长的颠沛流离之苦,在最底层摸爬滚打,练就了一身搏击武艺。在一次鸟类野擂台赛上,我先后过五关斩六将,到了决赛。对手是一只鹰。你想我这身躯体格跟鹰斗,是先输一着啊。不过我下定决心,因为这是我命运的转机,我必须要抓住。所以在决赛时,我是拼出了所有的力气才把鹰打败了。不过我全身的毛一根都没有剩啊。你们常说,脱毛的凤凰不如鸡,你想我脱毛了是个什么鸟样啊。赛后记者采访我时,我只能故作幽默地说,这家伙确实厉害,我不光膀子还真干不过他。之后这句话成了你们人类改编的一个笑话了。

哈哈。这些故事原型原来都是你啊。你太牛了。

给我口水喝。由于决赛的胜利,我在鸟界真的是出了名,很多母鹦鹉都对我很有意思。那时我夜夜笙歌,我堕落在纸醉金迷的生活中不能自拔。当时我看到母鹦鹉第一句话就是你能跟我上床吗。期间最厉害的是当时它们都说教会里有只母鹦鹉天天念经不食人间烟火,说是我如果这只鹦鹉能跟我好了,它们以后就尊我为老板。我答应了,一天我乘机溜进教会,果然看到那只母鹦鹉在祷告,我当时看它虔诚的样子,很是不忍心,但是想起全部鹦鹉都尊我为老板,我就鼓足勇气对它说了我那句经典的话,不料它热泪盈眶,说了句惊世骇俗之话,上帝啊,我祷告这么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后来我就成了鹦鹉们的老板。之后也就来到了你们家。这些只是皮毛。这么多年各种酸甜苦辣太多了。有空了跟你慢慢聊吧。

那我想问你个问题啊。你怎么看待被人圈养和自由的问题呢?比如说你在我家是快乐多一点还是你在外面自由自在快乐多一点呢?

这是个哲学命题啊。其实这世界上无论你们人类还是我们鸟类,都没有绝对的自由和快乐。快乐是相对的,看你自己怎么认为。我流离失所时,就想被你们人类养着,可是时间长了,就又想回到外面的自由世界。可是现实不会是这样的,你只有有所舍才会有所得,天天患得患失地想这些没用的哲学问题,是一件很虚伪也很累的事情。珍惜你现在拥有的,才是面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啊。这样,你的快乐就会多一点。

第二部分 宁夏卷:养鸟(2)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好了,小子,你们人生路还长着呢,慢慢体会吧。别想着借刀杀我了。我要休息了。88。

点评:这只鹦鹉绝对是鹦鹉中的孙悟空,小品界的赵本山,能把这样老的笑话讲得如此精彩并集于一身,实在是鸟才。有此鸟才,高考不难矣。

第二部分 安徽卷:带着感动出发请以带着感动出发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注意:①立意自定。②文体自选。③不得抄袭,不得套作。④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⑤书写规范,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是他,居然是他

一个曾经跟我追过一个女生不共戴天的仇敌,一个曾经跟我抢过同一块橡皮的狭路相逢之人,一个曾经放过我自行车无数次气的无耻小人,在千钧一发电石什么光的一霎那,他出剑救了我。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胸怀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啊。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我不该这么小肚鸡肠,因为一个女生和一块橡皮去怀疑他,嫉恨他,诋毁他,跟他相比,我就是鲁迅皮袍里的那个小小的我啊。

我绝对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带着他给我的感动出发。

我来到了女生面前,当面把给他写的情书要出,付之一炬。握着她的手,深情地说:他是个好同志,我不如他。跟他走吧,我祝福你们。然后我潇洒的头也不回地走了。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之恩呢。一个女生何足挂职,就是一沓,我也不能心疼。这是原则问题啊。

我来到超市,不,走了十家超市,终于找到了我们以前争抢过的那一种橡皮,拿到橡皮时,我又一次泪流满面,在45度角的天空上,一片黑云轰隆隆的滑过。我在橡皮上用小刀刻下了两个字感动中国。然后我买了价值50块的包装盒,包裹了5层,我要把这礼物送给他,告诉他我曾经的不是。

我来到车棚,把我自行车骑到他的面前,让他接着放。而且告诉他,只要他愿意,可以随时放,我买个打气筒带在身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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