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人偶·杀-第3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后我就回去了,我才没心思看姗姗来迟的医务人员和增援的军警收拾残局。但一路上,黄少铎和那神秘的剑,却始终不能飞离我的心。
第三章 古玩店
上午过得刺激,下午却无聊得紧。
如果不是真的来了,连我自己也没想到,我居然也会有逛街的闲心。Ace在我租的酒店里睡觉,我一个人跑到最繁华的商业街里闲逛。
东瞧瞧、西看看,我也没发现什么有特别意思的东西。土特产之类的,早在我刚来这里时就买得不能再全了;高档消费品之类的,由于我可以穿梭于时空,也没必要非在这里买。所以,除了买了一堆零食边走边吃之外,我再没什么别的收获,直到我走进街尽头的那家破旧古玩店。
一迈进古玩店的门,一股特有的味道就扑面而来。那是混合了灰尘、霉味的古老气息,从中似乎可以嗅到历史的味道。虽然我不是太喜欢这种气息,但也不排斥它。我漫不经心地看着陈列在一排排紫檀多宝阁上的瓷器、玉器,没想到一转弯,差点撞到一个早就站在那里的人身上。
我抬起头,正好看到她的眼睛。于是,我们两个同时向后跳了一步,然后异口同声地惊喜叫道:“是你!”
没错,这个人就是我那头疼的亲戚兼好友——叶颖。
“颖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最近正在研究禁锢在器皿中的魂魄,听说这里有混合了人的骨灰烧制成的瓷器,就过来看看。”她笑了笑。唉,她的研究方向和爱好,我都寒啊!她肯定是看到了我正在慨叹的脸,拍拍我的肩膀笑道:“别做出这样的表情,哭丧似的,我只不过在做正常研究罢了!”
正常么?我怀疑。
“正常得紧哪!”她看穿了我的心思,呵呵笑了起来。
“二位相中哪件了?”也许是看到了我们大声说笑,古玩店的老板,一个穿着油腻腻的蓝色丝绸唐装的秃头微胖老者凑了过来,堆笑问道。
“这件,我要了。”叶颖抄起一件足足算得上是“小缸”的坛子。
“哎,您悠着点!这件嘛,价格……嘿嘿……有点高啊……”老板看着叶颖那危险的动作 其实根本不危险啦!她不会失手的。 ,心都快跳出来了 也许还在嗓子眼 ,那笑容中也出现了些许忧虑。
“切!贵怕什么?你说多少钱吧,我不会少给你的!”叶颖把剩下的一只手一挥,大大咧咧地说道,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还是现金。”
“你真爽快!”老板竖起大拇指,脸上的笑容大盛,简直都要把眼睛都挤没了。“这件是……200万元整。”他报了个天价,然后搓着手,等着回答。
“200万就200万。”叶颖也不砍价,一口应承下来。我真怀疑她是否有金钱概念,不过这倒也很好解释,女神要钱有什么用呢?钱,乃身外之物也! 不过我还是要!
我突然注意到,一道精光从老板那已经眯成缝的双眼中一闪而过,难道他并不只是个爱财的老家伙?果不其然,他脸上的笑容更加茂盛,都快绽放成绚丽的花朵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开花爷爷”? ,然后一指叶颖的手腕,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小姐,您这个手镯出让么?”
“手镯?”叶颖一愣,她肯定也是奇怪,怎么会有人敢打女神的神器的主意?然后她缩回手,说道:“这可不卖,再说,只是个银镯子罢了,也不值什么钱啊!”
银,是种很容易在空气氧化的金属,银器除非不断擦拭,否则年代稍微就远一点,就会变得发乌发黑。叶颖手腕上的看似只是银丝编织成的镯子,款式并不特殊,加之白银并不昂贵,一般人都不会注意到。但其实它原名叫做“女神的忏悔”,现在叫做“女神之吻”,是由名为“宇宙”的魔法合金为材料制成的神器,是由无数纳米级微机械构成的,可以变成任意形状,也可以在女神的力量控制下有限增殖。那老板会看上这个镯子,绝对不只是靠鉴赏古董的眼力,难道他也知道这是神器?可他要知道这是神器,怎么会不明白神器不离主人的道理?认得出神器,却认不出女神,这岂不可笑?
“能不能给我看看?哪怕摸一下也好?”他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瞪大眼睛,死死盯着“女神之吻”。
“这恐怕……”叶颖拒绝了他的要求,也不再谈买那坛子的事,拉着我逃跑似的离开了那古玩店。把老板恋恋不舍地追了出来知道我们奔出很远后我回头看时,他还痴痴地站在那里。
“颖姐啊,英雄一时,糊涂一时啊!给他看看又怎么,能吃了不成?”我叹道。
“观音院的故事就是教训啊!人的贪婪之心就像吞噬一切的黑洞,还是远离点好。”
不过她也说得对,她所说的“观音院”就是指《西游记》里,观音院的老和尚贪恋唐僧的“装备组合”的事。尽管孙悟空在一旁,还是费了一番周折才取回来,连GM等级的观音姐姐都动员了,还把可怜的黑熊抓来关 后门的门卫也是不错的工作啊,铁饭碗,只是不知道有无工资 。也许最值得庆幸的,就是有了新主人——观音姐姐罩着,再没人能抽到那黑熊的胆汁了吧?
“再说,我也不是非要那坛子不可,又那么贵!”叶颖拧开一瓶可乐,一边灌一边说。
“你还知道贵啊!”我哭笑不得。
“你以为我是乱花钱的大小姐啊!”她嗔道。
我还真是认为的,但是不能说,可不能说,万万不能说——如果我还要命的话。
第四章 失窃=失败的偷窃
晚上7点,金鹏酒家,一个豪华包间里。
“为久别重逢,干杯!”吕非彼一个人孤零零地举杯,我和叶颖都倦怠地看着他。不知道是优点还是缺点,我们一般都对此类庆贺举动没什么兴致。“感情深浅并不需要用语言来表达”,这就是我们的信条。
吕非彼好歹也是我们的老朋友,熟知我们的脾气秉性,毫不在意地笑了笑,自己一口干掉一整杯酒,口中还振振有词:“今朝有酒今朝罪,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当然更要好好享受啦!来,在下正式拜谢恩人……”
“免了吧,最近叫我‘恩人’的都走狗屎运!”不知怎的,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黄少铎。不过,有人肯定对“狗屎”两字不满,就是趴在桌子下面的那位——Ace。这不,它正咬着我裤腿低声叫着,以示抗议呢!
“怎、怎么,你也会遇到危险?”叶颖还不知道上午的变故。“如果是夜间,你这种B+级猎人还有可能碰上对付不了的棘手对手,可大白天的……”她只是按“常识”推断,认为不会有光天化日之下就能致吕非彼这种等级的猎人于死地的人。
“说来话长……”我只好当个讲故事的,用最俗的话开头,把上午的情况描述了一遍。叶颖听罢,似乎陷入了沉思。突然,她一拍桌子,惊道:“赤血!”
“吃血?”吕非彼听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是赤血,也就是鲜红的血液的意思,这是那剑的名字。”叶颖纠正道。
“还有呢?”我问道。
“唉……”叶颖叹了口气,摊开双手无奈地道:“没了……我也只在神界的兵器谱上看过一点点记载,那条记录又语焉不详,就写了剑的颜色像血一般红、形态不定,可以从人身体中伸出来,仅此而已。”
虽然帮助不大,但我们总算知道了那剑的名字,也算是进了一步吧!叶颖忽闪着大眼睛,问出了我也想知道的问题:“非彼啊,你怎么会找了这么个新工作呢?”虽然“朝廷鹰犬”这种词汇用在现代显然不合适,“走狗”之类的也说不上,可放着好好的魔物猎人不做,却干起保镖的动作来,的确有些匪夷所思。
“其实……保镖也大有前途的……”他尴尬地笑着,似乎在掩饰什么。
“是大有钱图吧!”我作出点钞票的动作。
“这……”吕非彼有点不好意思,摸着头说道:“惭愧、惭愧……我不该对朋友隐瞒的……其实,我这么做,还真是出于功利的目的……”
“我说对了吧?”我得意地对叶颖说。不过话一出口,我突然想到,我和叶颖都没有资金方面的顾虑,即使什么也不干,也能维持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别人呢?高高在上的神啊,有时候是不能体察平民百姓的疾苦的。
叶颖流露出些许失望:“人有时候为了钱,也不得不做一些违心的事……”
“但为了那些孩子,也值得了……”吕非彼叹道,又喝了一大杯酒——幸好只是啤酒,他酒量不是很大。
“孩子?”我和叶颖都很诧异。
“两年前,我旅行到那个国家,看到了那些与饥饿、疾病、贫困、死亡抗争的孩子……看到他们那渴求未来的眼睛,为了让他们能得到他们所期望的未来,我个人牺牲一点又算什么呢?对付魔物是为了人类的生存,而威胁人类生存的,不只有魔物啊!所以我放弃了猎人的工作,甘愿做一个全职保镖,将我的薪水全部献给那些孩子……”
他的一席话,不由让我们肃然起敬。叶颖站了起来,举起手中的酒杯,真诚地说道:“现在,你在我眼中比何时都高大。来,我敬你一杯!”
“为了那些孩子,也为了希望。”我也举杯道。
“谢谢!”他感动地落下了男子汉的眼泪。知音难求,而得到他人的理解,更是同样令人激动的事。而我不禁向更深层次思考,人类最大的敌人,其实并非魔物,而是人类自己。
后来,我们逐渐谈起他这两年的经历。别看那黑人总统其貌不扬,可是用吕非彼的话说,“有这一颗金子般的心”,值得他去保护。而且,总统身边还有因为历史原因残存下来的小人,随时随地要对他下手,这两年里已经发生了不下10次未遂的暗杀。“他们那里有会邪术的土著巫师,曾经召唤过亡灵夜袭总统府,不过好在我还能对付——这也是总统为什么要我做保镖的原因。”虽然吕非彼只说了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但我可以肯定,那一定是一场场惊心动魄地战斗。
“等等,难道说……今天上午的暗杀事件,也是……”我想到了一个非常大的可能性。
“也许吧!觊觎总统权力的,不止一个人啊!”吕非彼闭上眼睛,叹道。看得出,短短两年的保镖生涯,已经使他身心俱疲。如果不是必须这么做,他肯定早已找个海滨度假去了。
“可是,这杀手很奇怪……”我正想讲出第一次遇到黄少铎时的情形,房间中的灯突然全灭了。面对漆黑一片,我、叶颖和Ace都无所谓,因为即使伸手不见五指,我们还是能借助红外视力看清东西,只是吕非彼一个人成了瞎子。但他此刻稳坐不动,大概也是感觉到气氛异样了吧!我伸手拍拍桌边的Ace,叫它乖乖别动。
我先是闻到一股香蕉味,然后,黑暗中出现了一个阴森森、绿油油的发光古装女子,她在我们的桌边站定,用哀怨的语气幽幽说道:“交出来……把我的手镯交出来……”
我和叶颖面对面苦笑,彼此心照不宣。没错,类似观音禅院的事件重演了,俗话不是说“不怕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