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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奸商-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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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家里都有谁啊?”
  “就我一个,爹和娘都死了。”
  “那你还有九族吗?还怕什么呢?难到你要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再说,你拿了钱,远走高飞谁会去找你一个小小的狱卒呢。”仍是那冷冷的语调。
  “这倒也是啊。”牛二说道。
  “想想,十一锭元宝啊!你可以用来买多少的田屋啊!娶几个老婆啊。为什么要在这个鬼地方呢?看你也不小了,却连老婆也没讨上。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现在对的起你牛家的列祖列宗吗?”
  一句句劝说的话语从我的口中飞出钻入了牛二的内心深处。
  天平正在向我这里倾斜。
  “啪,啪。”手中的两锭金子发出了响声,“哎……没有想到这世上还有人有钱不赚的。哦!对了三哥,你说道那个叫赵什么的牢头不是说只要我们出钱就放我们出去吗?既然牛小哥不愿意,我们找他得了……”
  “不行!金子是我的!”
  “可是你不敢放我们出去啊!我们怎么能把钱给你呢?像你这样前怕狼后怕虎的怎么能赚大钱呢。”
  “好!我答应你们。可是你们要把钱先给我。”
  “没有问题!给你!我说过如果你不干的话,多的是人想要这些金子呢。”
  我很是爽快的把允许的十锭金子给了他。而他则小心的把那些元宝装了起来。
  “今天晚上,我带你们出去。”说完后牛二就匆匆的出去了。
  我只是一笑,不知道他要把那些金子放到什么地方。可是那些已经不是我要担心的了。回头看见了二哥和三哥正在以一种看怪物的眼光看着我,看的我心里直发毛。
  “四弟啊,我发现我越来越佩服你了。这样都可以啊。”是二哥在说话。三哥也是点头赞同。刚才他们终于目瞪口呆的看着我劝说着牛二。
  于是,我们就这样戏剧湖化的离开了监牢。开始了我的奸商之路。
  第十二章 猛虎归山
  我们是出来了,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当我们把大哥送到大夫那里的时候,大哥已经魂归极乐。
  为了让大哥落叶归根,我们决定把大哥的遗骸运回老家,可是我们现在不敢明目张胆的运尸回去,我们只好把大哥火化。
  熊熊大火吞灭了大哥的尸体,片刻之间大哥留在这个世上的纪念就消失了。收拾好了大哥的残骸我们准备把大哥护送回老家。
  好不容易我们才出了城,没有想到的是已经两个多月的时间过了张家还在寻找着我。这使我在出城的时候偶了不少的麻烦。可是现在的我早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我了。
  现在我脸上布满了紫红的刀疤,还有谁能认出呢?在来到了京城的半年后,我又离开了这个令我伤心的地方,离开了这个留有我记忆的都市。
  江西分宜,乌云压顶,天色昏黑,秋风萧萧。不时有片片的叶子被风从树上撕了下来,那叶子绿中只有那么一丝的微黄。他很是不愿意的离开了自己依恋的大树,落向了未知的大地。
  萧萧秋风吹动着已经泛黄的荒草,野外的一处荒凉的坟地。朵朵坟包外面是一座刚起的坟,坟前正站着三个人。
  其中一人身型高大,体格健壮,高约丈八,虎背熊腰,远看就已经能够让人觉得到压迫的感觉,而其那凸凹不平的脸更是让人不敢直视。如果细看的话就可以看见其脸上是条条的伤疤,伤疤呈紫红色煞是吓人。
  其身边是一个做文士打扮的中年儒生,头顶一把发簪将黑中带白的头发收了起来,面容瘦竣,面带精光,儒衫在秋风中咧咧作响,似要乘风而去。
  文士身边是个更加精瘦的汉子,年纪与那文士相当,然他的太阳穴高鼓,看似微眯的眼中不时的射出两道骇人的精光,双手绵而修长。
  一身锦衣紧身打扮,明明是劲装却用了丝绸来做,让人看了以后有一种想笑的感觉。
  那高大汉子回头,只瞥见其眼里水光闪闪,目光中流露出浓郁的悲伤。
  另外两人也是面带凄楚的神色。在他们和新坟之间是刚刚用完的酒菜,地上则是敬下的酒水。
  “大哥,我们已经把你托付我们的事情办好了。现在严家已经有人看护了。我和二哥三哥也要走了,不过你放心我们会经常来看你的。”
  “是的,大哥我们知道你不放心四弟,怕他冲动去找张居正报仇。可是你放心吧,我们会看着他的。我和三弟会帮助四弟的。现在我们要走了。你要保重。”
  泪水终于忍不住的流了下来。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啊。
  远处的乌鸦在叫,我们三个人站在大哥的坟前,我们已经为大哥过完了七七。就是在这秋风萧萧的时候我们送走了刚刚结识不久的大哥。
  今天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我们不能在这里待的时间太长。死者已已,生者当勉。
  在大哥的坟前吃完了送别的饭,我们就要离去了。我现在希望鬼神之说是真的,那么我的大哥还可以在来到这个世界。然而,我却知道张家只是一相情愿罢了。
  在严家那个大哥临死告诉我们的地方我们找到了大量的金银珠宝,在为大哥守七的时候我们把这些的一部分变成了银票。结果是江西皇家钱庄的掌柜的年底被提升到了京城做掌柜。还有就是我们开始了发展自己的事业。
  ※※※
  我走在景德镇的街上,我来到这里是要找到我要的人才。我想要从玻璃制品下手。
  这时候的明朝还是在用着磨制的铜镜,镜子里面的人影很不清楚。如果我现在制镜子卖的话,效益绝对不错。
  而且小说里面的主人公不都是从这个方面入手的吗?我想是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行业,而且它和人们的生活很接近。它可以照出一个逼真的人像来,还可以当做摆设来炫耀自己的家产。
  上次在张家的时候我就要求找瓷器工匠。可是因为我是身在张家没有敢试制玻璃。只是让他们制了一些试管状的瓷瓶。
  景德镇是有名的瓷都,来到了这里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瓷器,让我大开眼界。
  我待在了客栈里面,我现在在等着一个人。一个我在景德镇认识的人,他叫李富贵,很俗的名 字,人如其名,他是个很喜欢钱的人。然而在这世上不喜欢钱的又有几个呢?
  当我把一千两的银票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放下了所有的生意直接去了永乐官窑。我没有多说什么,我只是告诉他我想找十几个有经验的烧瓷师傅,他很是干脆的告诉我要一天的时间和一千两的银子。
  我很放心他的能力,我在景德镇的这几天早就听说他的精明。所以我很是放心的在客栈喝茶。据说是雨后新下的毛尖,可是我对茶却没有什么研究,只是在喝着茶解渴。用行内人的话我是在喝水不是在品茶,然而我有不是什么文人墨客又何必附庸风雅呢。
  茶香缭绕,缕缕水气缈缈上升,我靠在了宽大的椅子上,双目微闭。脸上是二哥分手时交给我的面具,听说是用一种极其珍惜的雪貂的皮经过复杂的泡制而成的,薄如面皮,柔软舒适,透气良好。更为神奇的是它可以随着的面部动作变化,从外面看很是自然,没有一丝僵硬的感觉。
  这是二楼,从窗口看出去,满街都是行人。天下人熙熙攘攘为利而来为利而争,正如这些行人都在为着生计而奔波,为着那几斗米而忙碌。也许我当初是真的太单纯了,现在在才发现原来钱真的是如此的重要。
  砰砰的敲门声响起,“进来。”
  “仇老板,你要找的人给你找到了。这是陈海师傅和他的徒弟们。”李富贵说道。
  “恩,我知道了,陈师傅是吗?我是仇铭心,我今天找你们来是想问你个问题。”
  “仇老爷,你说小人听着呢。”
  “你在官窑一个月多少两银子啊?”
  “回老爷话,小人是一个月五两,而我的徒弟们一个月是二两。”陈海毕恭毕敬的回道。
  “那你愿意离开这里吗?我给你十倍的工钱。”
  “这……”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可以去找别人。我现在只是要有经验的烧瓷师傅不是制陶画釉的工匠。当然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很欢迎。而且如果你们的活干的出色的话我会给你们加工钱的!”上嘴唇和下嘴唇一张一合,一句句骗死人不偿命的话语从嘴里飞了出来。
  “好的!我们答应了。可是我们家在这里,不知道仇老爷要我们去什么地方啊?”
  “京城。”除了劝说人的时候,几乎很难从这张嘴里面听到什么话语的。
  “可是我们的家人怎办啊?京城里这里那么远,怎么过去啊?”
  “这是一百两银票,你们去安排一下你们的家人。我们明天动身前往京城。至于你们的家人,你们要是想要带往京城的话,可以留一个人陪同。可是我们要先走,我的两位义兄现在恐怕在京城已经安排好一切了。”
  “哦,对了我还想要十个人,你们要是能找的到的话就告诉富贵。至于你们官籍的事情富贵回安排的。”
  交代完了一切后,屋子里面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人沉思,不受打扰,思绪任意飘飞,无拘无束,飞过葱葱的森林,浑浊的黄河;飞过时光的限制,回到和大哥在一起的日子。
  天以万物为刍狗,可是我却相信人顶胜天。我的命运我自己掌握!那要求我有足够的实力,或是钱或是权。我的长相使我不可能走到权力之争的第一线。人说钱权相通,所以我要成为个商人,天下就是我的市场,任何人都是我的顾客。
  次日,又有十几个人加入了我的队伍,多是陈海他们的亲戚朋友。
  “仇老板,不知道我可以和你们一起上京城吗?”李富贵找到我说。
  “为什么?”事情能够很是突然,我不由的一怔问道。
  李富贵看着眼前的人,高大威猛的身型此时懒洋洋的靠在太师椅上,脸上是那么一丝冷冷的笑,似在嘲笑着世人的愚钝。
  “小人是个外来的小商人,在这里遭到了当地商人的挤兑。现在已经快做不下去了,每日只是惨淡经营,生意是举步惟艰啊”
  这我早就知道了,在用他的时候我就知他是一个很是聪明的人。可是他却没有足够的银两来和当地的商人周旋,生意早就做不下去了。
  “你是真心想跟着我吗?你要是跟着我的话你就没有自己的店了,你就要受我的管辖。”
  “仇老板,现在我也要没有自己的店了。您是个生意人,我知道让您用我这么一个人您不愿意,可是你要是想要涉足瓷器行业的话,我李富贵却可以效劳一二”
  “好的,你要是真的想跟着我的话,你作的到两个字吗?‘忠诚’!我不会亏待你,可是我要我的手下对我是绝对的忠诚!你作的到吗?”仍是冷冷的口气。
  “我做的到,反正我现在也是孤家寡人,这几年净忙着自己的店了,可是现在被人挤兑的开不下去了。说实话您要是再晚来十天半个月的我就离开这了。”
  “那你去准备吧,明日起程。”
  李富贵欢喜的离去了,寂静再次占领了我的周围。
  我知道光是有钱,还不够。
  我是在找一个合理的身份。一个我拥有万贯家财的理由,一个我可以接近京师上层的理由。
  ※※※
  已经走了二十几天,顺天就要到了。此时已是初冬早晚寒气逼人,所以我们每日行程不长。久居南方的众人,此时除了赶车的人都躲在车里,即使是裹着棉袄,凛冽的寒风吹来,还是从衣逢里钻了进来,顿时,一个猛颤,寒意从外一直凉到了骨头里,于是用手把衣服裹得更紧了。
  官道上的行人却多了起来,一时有车马往来。年节将至,人人都忙着回家与亲人团聚。
  路人行色匆匆,虽是咧咧寒风也难阻挡他们回家的脚步。也许,也只有在这时节,人们才能崭时放下了追逐的名利。
  天色灰黑,寒风猛吹,可惜的是没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情致。
  果不其然,午时过后不久就有雪粒落下。北方的雪和北方的汉子一样,实在健壮,一粒粒砸在车蓬上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这不是“恰似柳絮因风起”的鹅毛雪,而是空中把盐撒的冰粒雪,这才是北方的雪。
  雪越下越大,终于变成了轻飘飘的鹅毛大雪。
  风不知在什么时候,也去逼寒了。
  天地一片白色,仿佛天和地融为了一体。不一会万物都换上了洁白的新装。
  官道上的行人又都不知踪迹了,地面上平滑无痕的雪在向我们昭示———我们是路上唯一的行人。
  万幸的是京师,已经出现在了远方———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的又多了起来。顺天府,在雪的衬托下,更显壮观雄伟。
  车来到了城门口,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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