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专案 - 副本-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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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1年2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厦门特大走私案中156名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处理。对其他涉案人员的党纪、政纪处理,有关部门将陆续作出。
何勇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中央纪委会同监察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金融工委等部门组成的中央专案组,在福建省委的领导和厦门市委的支持配合下,历时一年半,不仅基本查清了发生在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问题,彻底摧毁了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而且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打击走私和惩治腐败两个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胜利。特别是对李纪周案的查处,是厦门特大走私案查处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再次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只要他违纪违法,都要一查到底,予以严惩。
何勇指出,厦门特大走私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危害极其严重,揭露出的腐败问题触目惊心,由此案引发的教训非常深刻。我们必须从关系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尖锐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要教育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警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严重失职的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