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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花街十二少之怪客)花街怪客(猫子著-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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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娜说辛伯住在花街五、六年了,不从事买卖灵肉的工作,也不接触周边生意,却因为一手医术,自然而然地融入花街之中,为花街的人所接纳。 



在花街人心中,辛伯绝对是上帝与恶魔的综合体,扮演上帝或是恶魔,都得看他当天的心情决定。 



简单来说,辛伯对他们而言,是个不属于花街却留栈花街的客人,而且是个脾气怪异的客人,他们也就在私底下叫他怪客,叫久了便索性搬到台而上来喊。在辛伯的默许之下,怪客理所当然变成他的代号。 



久而久之,花街人都叫他「怪客」,真名还没几个人知道呢。 



「你觉得对你我也无情吗?」辛伯突然转过头来,直直望着莱恩问。 



他从不否认自己对人类没有太多感情,也就对谁都没有非救不可的意愿;然而,莱恩让他开了许多次先例,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呃?」莱恩错愕了下。 



「没什么,你当我什么都没问。」辛伯倏地从计算机前站起来,边把双臂放在脑后伸展,边走向自己的医药柜,兀自拿出所需的治疗物品。 



显然,他觉得替大约翰治疗的时机到了。 



再不救大约翰,就会把他送给死神了。 



莱恩还在发愣,辛伯已经蹲在大约翰的旁边,动手动脚地进行治疗。 



看着看着,莱恩突然觉得辛伯真的是个好粗鲁的医生啊,要是大约翰的意识清醒,不被粗手粗脚的他整到龇牙咧嘴、哭爹喊娘才怪。 



这么一想,辛伯之前对他的粗鲁,好象还是小巫见大巫。 



虽然有点可悲,他还是禁不住庆幸起来。 



*** 



不知是辛伯的医术了得,还是大约翰运气好。 



总之,大约翰保住了一口气,疗养几天以后已无大碍。 



虽然辛伯只拿张粗糙的木板床给他充当病床,大约翰也并不在意。觉得他的状况可以走人,辛伯便叫他养的小喽啰来接他,没打算让他多留。大约翰的长相,对喜欢好看东西的辛伯来说太碍眼,多看一天多伤一天神。 



辛伯开出诊疗价码两万英镑,大约翰也不哼一声地接受。 



钱再重要,也买不到他的一条命嘛! 



大约翰躺在木床上,正等着手下前来接人,瞄着坐在沙发上的莱恩,终于忍不住朝辛伯探问:「喂,怪客,这小子到底是你什么人?」 



怪客不但让他睡他的床,而且还煮东西给他吃,太稀奇了。 



老实说,他从没见怪客对谁这么好过。 



不难看出怪客跟这个叫莱恩的小子有一腿,可是这小子虽然长得还算白白净净,有几分富家子弟的温雅气质,说漂亮却也不是特别漂亮。靠他吃饭的那群男妓里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多的是,就从没见怪客多看他们一眼。 



早知道怪客喜好男色,他之前就送目录任君挑选了。 



「你看像什么人?」辛伯反问。 



「怪客,我说你这个人老是这样,老把别人的问题去回来干嘛?」大约翰不满地低啐。对于高深莫测的辛伯他总是没辙,却更好奇跟他有关的事,不管付出任何代价都想追根究柢,说起来也是性格犯贱吧。 



既然犯贱,他就非得弄清楚不可。 



「老是这样,代表我个性原本就是这样,你还有什么疑问?」辛伯很跩地看着平常威风八面,此时只能躺在一张木板床上,随时任他搓圆搓扁的大约翰。 



为顾全面子,大约翰是痛也不减,这点倒是让他觉得有趣。 



碰到有骨气的人,要辛伯卖他几分薄面并不难。 



「我的疑问还是同一个。」难得忙里偷闲,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大约翰不在乎花时间跟他耗。他对莱恩的身分真的有几分好奇。 



虽然他手下养的那群男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比比皆是,可是莱恩的确有种很特殊的气质,不像来自平常人家,更不像花街的一份子……嗯,仔细研究的话,莱恩比较像是那种被人供养在温室里,很费心悉心照顾呵养的温室花朵。 



能有像高级兰花一样的气质,绝对是被人小心翼翼培养出来的。 



那种自小养成的气质,打从体内散发出来,自然而然地表现在肢体上,跟后天才为特殊理由学习礼仪的人不同。好比他手下那些男妓,不管他花费多少心血栽培,这辈子依旧不可能有那种气质。 



想到这里,怪客会对他手下那些货色没兴趣,进而看上莱恩似乎也是正常的事。 



不管怎么样,人造假花怎么也无法跟温室中养的天然兰花争美。原来是这样!大约翰想着想着,突然恍然大悟,差点为此拍手。 



「他跟你一样,是找上门来的麻烦。」辛伯面无表情地轻嘲。 



听见他的话,莱恩的脸色立即刷白。 



或许辛伯说的是事实,可是听在他耳里还是很伤人。如果他跟那个金色大胡子的等级一样,不就代表他在辛伯的心里,其实也是微不足道? 



麻烦……辛伯的确说过他是麻烦,可是他想知道,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辛伯现在是不是还有一样的想法,依旧认为他是个麻烦。 



一想到答案可能相同,他的心不由得紧窒起来。 



他不想为喜欢的人带来困扰,更不想成为对方眼中的麻烦。 



「喂喂……」察觉莱恩变了脸色,大约翰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该问。 



这么看来,莱恩很在乎怪客,是件显而易见的事实吧。 



不过,一旦爱上生性怪异,思想让人难以捉摸,就算交往也未必能掌控的怪客,会很辛苦也是可以预料的事情。别说掌控了,连哪天被随手丢下,情人说消失就消失,从此再也找不到人,恐怕都是很有可能的事。 



怪客住在花街里,行踪却常常让人不能掌控。 



「知道自己是个麻烦,还不快点叫你的手下来把你接走?」辛伯的口气完全不留余地,故意曲解大约翰挤眉弄眼的神色。 



他的口气更是摆明了不识相的人愈早滚愈好。 



「怪客,既然你说他是个麻烦,那把他卖给我如何?」 



大约翰也不是省油的灯,不但没理会辛伯明目张胆的嘲弄,还直接跟他谈起交易来。如果辛伯腻了莱恩,像莱恩这种新鲜的货色,一定会很抢手。他从不放弃可赚钱的机会,边跟辛伯商量时,已经边打量起脸色更加苍白的莱恩。 



他本来就常在物色新鲜货色。 



要是来恩被辛伯赶出这里,又无处可去,投靠他也不算坏选择。卖身或许让人感觉污秽低贱,可是走投无路的人,还要多清高? 



活得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事,饿到前胸贴后背的时候,清高能当饭吃吗? 



投靠他大约翰,至少让他有得吃有得住,还能有不错的收入。肯存钱,做个几年就可以收山,积蓄说不定远比一般公务员的退休金可观呢。 



「怎么卖?」辛伯淡淡地问,似乎真有谈价的空间。 



莱恩不敢置信地瞪着他,几乎被强烈的痛楚心酸给击溃。 



对辛伯来说,他是可以卖的!? 



「你知道外面的行情,我可以再加个百分之二十没问题。」以为有成交的机会,大约翰显得很高兴,对辛伯说完立即又看向莱恩道:「小子,我这人虽然爱钱,可是在抽成上一向都很公平,跟着我绝对保证你吃香喝辣,不会让你吃亏的。」他已经开始拢络莱恩的心。 



莱恩咬着牙,一句话也不肯说,只是动也不动地瞪着辛伯。 



「加上百分之二十,也不过几千镑而已,有兴趣你请蚂蚁去搬。」辛伯扬起眉,似乎对大约翰开的价码很不满意,不甚在乎地在瞪着自己的莱恩面前讨论。「你知道我收留他几天。在他身上花了多少时间吗?」虽然是捡来的东西,整修后价值可就不同了。 



「既然你不满意,那你开个价码吧。」一想到自己不住不到几天,怪客就索价治潦费两万英镑,大约翰完全能理解为何他不把几十英镑放在眼里,遂以做生意的口吻交涉起来。 



让怪客开价,他可以视情况决定要不要买下莱恩。 



莱恩瞪着辛伯,瞪到有些心灰意冷。被人当物品讨论买卖,他却连生气抗议的心情都没有,只是一阵阵酸楚冲击心头,难过得快要让他自我放弃。 



爱上一个人的心情,好象就快要被对方狠狠歼灭了般。 



或许,他爱上了一个根本不该爱的人。 



辛伯瞥了掩饰不住难过的莱恩一眼,再缓缓把视线调回到大约翰脸上,只是以没得商量的口气道:「他很安静,不像你那么吵、那么讨人厌,所以继续留下来没关系;而且我现在不需要钱,等我需要钱的时候再说吧。」 



也许在他的心里,真的住了个玩心很重的恶魔也说不定。 



看到莱恩伤心痛苦的表情他觉得很开心。 



看到莱恩错愕,又在霎时转悲为喜的表情他觉得想笑。 



说穿了,他就是以玩弄莱恩的喜怒为乐,甚至为了观察他的反应故意做实验,而且乐此不疲。 



他是恶魔吗?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反正他绝不是天使。 



第八章 



不用问,辛伯也知道莱恩在跟他赌气。 



显然,莱恩不是很满意他拒绝大约翰的理由,担忧不确定的未来。可笑的是,他又不是买卖人口的贩子,哪可能跟大约翰做起交易? 



几千镑也买不到他转行的兴致。 



「我不会卖了你的。」在莱恩别扭了两天,完全拒绝他的碰触之后,他才没预警地迸出一句保证。他已经开始觉得莱恩闹的别扭有点无趣,不需要继续下去。 



「什么?」莱恩还没进入状况。 



「我是说,就算大约翰对你有意思,我也不会把你卖给他,你大可以放心。」辛伯忍着笑意,算是给他一个确定的答案。 



说说而已,小家伙却认真到让他觉得好笑。 



「骗人,你明明说等你需要钱,就会考虑把我卖给他!」知道他在说什么以后,莱恩立即记起那天他说的话,眼中还有几分当时未退的怨恨。 



「我有多到可以砸死人的钱,永、远、也、不、会需要钱。」辛伯一字一句清楚地道。 



所以了,他告诉大约翰的那些话,根本是废话。 



当然,他不是身家上亿的大富豪,可是行医活来的积蓄已经不少,就算要多养个不事生产的米虫,银行帐户里头要用来过下半辈子的钱,也绝对绰绰有余。 



何况,他还没收山,钱的数目还会持续增加。 



「呃?」 



「呃什么,你没发现我很有钱吗?」辛伯昂起下巴,似笑非笑地调侃。 



莱恩的表情之多,丰富到让他怎么也看不腻。 



「我哪知道你有没有钱……」莱恩没好气地鼓起双颊。虽然他跟大约翰收的冶疗费,对一般人而言的确有点过高,他也没想到他很有钱。 



因为他对钱没有概念。 



记忆里,他从来没为钱烦恼过,也不记得自己买过什么东西,甚至没真正有机会看清楚钱的样子,都是席格一手打点了他所需的一切。过去的日子,席格就像天罗地网,完全封闭了他学习在人群中生活的能力。 



他永远都忘不了,在佣人那里不小心所听到的话。 



她们私下取笑他是席格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就算笼门打开恐怕也不懂得要飞,早已丧失鸟的本能,说不定还以为自己是不会飞的鸟。 



几句话,让他深思了好久好久,直到直接要求席格外出工作而被拒,才下定离家出走的决心。 



如果他有能展翅的翅膀,不懂得飞的确很可耻。 



何况,席格把他当他的禁脔,逐渐明显的欲望开始让他觉得痛苦。 



从小到大,他只把席格当成长辈一样看待。 



谁能接受父亲的求爱?他知道他不能。 



「你现在知道了,所以尽管安心。」辛伯失笑地摇头。 



莱恩考虑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问:「那你如果真的没钱,会不会把我卖掉?」 



问题如果只是建立在辛伯有没有钱,他也就不会心痛难过。他在意的是,辛伯对他的心意到底如何,是不是喜欢他才决定把他留下。 



「不会。」辛柏并无迟疑。 



「为什么?」莱恩充满期待的心,像花朵一样开了起来。 



「还用问吗?」辛伯笑了,用手抬起牠的下巴。 



「当然要!」莱恩很确定,他不想继续忐忑不安下去。他受够了辛伯总给他不清不楚的感觉,也不愿再被混乱的心情要得团团转。 



「当然是因为……舍不得。」辛怕在沙发上坐下,用指腹抚过来恩的嘴唇,吊人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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