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性时光-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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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所讨论的问题仅涉及“
死亡学”的某些课题。在西方和日本,“死亡学”的研究已经十分兴旺,内容包括安宁照顾、安乐死、医疗伦理学、医疗体制改革、末期患者心理、濒死体验、精神解脱等等。死亡是生命的重要阶段,一种文化越是关注整体的生活质量和生命意义,就必然会越重视对死亡问题的研究。这一研究涉及面很广,需要哲学家、宗教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医学家等等都加入进来。我期望本书的出版能够起一个推动作用,促使我们把更多的有关著作翻译过来,同时把我们自己这方面的研究开展起来。
2000。10
寡言者说习惯于失去
出门时发现,搁在楼道里的那辆新自行车不翼而飞了。两年之中,这已是第三辆。我一面为世风摇头,一面又感到内心比前两次失窃时要平静得多。
莫非是习惯了?
也许是。近年来,我的生活中接连遭到惨重的失去,相比之下,丢辆把自行车真是不足挂齿。生活的劫难似乎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必须习惯于失去。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
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有了这一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由丢车引发这么多议论,可见还不是太不在乎。如果有人嘲笑我阿Q精神,我乐意承认。试想,对于人生中种种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财,大至死亡,没有一点阿Q精神行吗?由社会的眼光看,盗窃是一种不义,我们理应与之作力所能及的斗争,而不该摆出一副哲人的姿态容忍姑息。可是,倘若社会上有更多的人了悟人生根本道理,世风是否会好一些呢?那么,这也许正是我对不义所作的一种力所能及的斗争罢。
1993.1
报应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佛家的信念,在别的宗教中也能找出类似的训诲。事实上,作为一个朴素的愿望,它存在于一切善良的人们心中。当我们无力惩恶时,我们只好指望老天显示正义。我们还试图以此警告恶人,恶人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作恶,就是因为他们自以为可以不受惩罚,如果报应不爽,他们必有所收敛。可惜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仍然常常看见恶人走运,好人反而遭灾。于是,我们困惑了,愤怒了,斥报应说为谎言,或者,为了安慰自己,我们便将报应的兑现推迟到来世或天国。
如果把报应理解为世俗性质的苦乐祸福,那么,它在另一个世界里能否兑现,实在是很渺茫的。即使真有灵魂或来世,我也不相信好人必定上天堂或者投胎富贵人家,恶人必定下地狱或者投胎贫贱人家。不过,我依然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应该按照一种完全不同的含义来理解。我相信报应就在现世,而真正的报应是:对于好人和恶人来说,由于内在精神品质的不同,即使相同的外在遭遇也具有迥然不同的意义。譬如说,好人和恶人都难免遭受人世的苦难,但是,正如奥古斯丁所说:“同样的痛苦,对善者是证实、洗礼、净化,对恶者是诅咒、浩劫、毁灭。”与此同理,同样的身外之福,例如财产,对善者可以助成闲适、知足、慷慨的心情,对恶者却是烦恼、绳索和负担。总之,世俗的祸福,在善者都可转化为一种精神价值,在恶者都会成为一种惩罚。善者播下的是精神的种子,收获的也是精神的果实,这就已是善报了。恶者枉活一世,未尝体会过任何一种美好的精神价值,这也已是恶报了。
《约翰福音书》有言:“上帝遣光明来到世间不是要让它审判世界,而是要让世界通过它得救。信赖它的人不会受审判,不信赖的人便已受了审判……而这即是审判:光明来到人世,而人们宁爱黑暗不爱光明。”这话说得非常好。的确,光明并不直接惩罚不接受它的人。拒绝光明,停留在黑暗中,这本身即是惩罚。一切最高的奖励和惩罚都不是外加的,而是行为本身给行为者造成的精神后果。高尚是对高尚者的最高奖励,卑劣是对卑劣者的最大惩罚。上帝的真正宠儿不是那些得到上帝的额外恩赐的人,而是最大限度实现了人性的美好可能性的人。当人性的光华在你的身上闪耀,使你感受到做人的自豪之时,这光华和自豪便已是给你的报酬,你确实会觉得一切外在的遭际并非很重要的了。
1997。11
“己所欲,勿施于人”
中外圣哲都教导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要我们将心比心,不把自己视为恶、痛苦、灾祸的东西强加于人。己所不欲却施于人,损人利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种行径当然是对别人的严重侵犯。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自己视为善、快乐、幸福的东西,难道就可以强加于人了吗?要是别人并不和你一样认为它们是善、快乐、幸福,这样做岂不也是对别人的一种严重侵犯?在实际生活中,更多的纷争的确起于强求别人接受自己的趣味、观点、立场等等。大至在信仰问题上,试图以自己所信奉的某种教义统一天下,甚至不惜为此发动战争。小至在思维方式上,在生活习惯上,在艺术欣赏上,在文学批评上,人们很容易以自己所是为是,斥别人所是为非。即使在一个家庭的内部,夫妇间改造对方趣味的斗争也是屡见不鲜的。
事情的这一个方面往往遭到了忽视。人们似乎认为,以己不欲施于人是明显的恶,出发点就是害人,以己所欲施于人的动机却是好的,是为了助人、救人、造福于人。殊不知在人类历史上,以救主自居的世界征服者们造成的苦难远远超过普通的歹徒。我们应该记住,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同样不可施于人。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文明人的起码品德,它反对的是对他人的故意伤害,主张自己活也让别人活,那么,“己所欲,勿施于人”便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进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
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人们在精神信仰领域和私生活领域都享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合理化的进程,而那些以己所欲施于人者则是这个进程中的消极因素,倘若他们被越来越多的人们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我是丝毫不会感到意外的。
1997。11
寡言者说“沉默学”导言
一个爱唠叨的理发师给马其顿王理发,问他喜欢什么发型,马其顿王答道:“沉默型。”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素来怕听人唠叨,尤其是有学问的唠叨。遇见那些满腹才学关不住的大才子,我就不禁想起这位理发师来,并且很想效法马其顿王告诉他们,我最喜欢的学问是“沉默学”。
无论会议上,还是闲谈中,听人神采飞扬地发表老生常谈,激情满怀地叙说妇孺皆知,我就惊诧不已。我简直还有点嫉妒:这位先生(往往是先生)的自我感觉何以这样好呢?据说讲演术的第—秘诀是自信,一自信,就自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起来了。可是,自信总应该以自知为基础吧?不对,我还是太迂了。毋宁说,天下的自信多半是盲目的。唯其盲目才拥有那—份化腐朽为神奇的自信,敢于以创始人的口吻宣说陈词滥调,以发明家的身分公布道听途说。
可惜的是,我始终无法拥有这样的自信。话未出口,自己就怀疑起它的价值了,于是嗫嚅欲止,字不成句,更谈何出口成章。对于我来说,谎言重复十遍未必成为真理,真理重复十遍(无须十遍)就肯定成为废话。人在世。说废话本属难免,因为创新总是极稀少的。能够把废话说得漂亮,岂不也是一种才能?若不准说废话,人世就会沉寂如坟墓。我知道自己的挑剔和敏感实在有悖常理,无奈改不掉,只好不改。不但不改,还要把它合理化,于自卑中求另一种自信。
好在这方面不乏贤哲之言,足可供我自勉。古希腊最早的哲人泰勒斯就说过:“多说话并不表明有才智。”人有两只耳朵,只有一张嘴,一位古罗马哲人从中揣摩出了造物主的意
图:让我们多听少说。孔子主张“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这是众所周知的了。明朝的李笠翁也认为:智者拙于言谈,善谈者罕是智者。当然,沉默寡言未必是智慧的征兆,世上有的是故作深沉者或天性木讷者,我也难逃此嫌。但是,我确信其反命题是成立的:夸夸其谈者必无智慧。
曾经读到—则幽默,大意是某人参加会议,一言不发,事后,一位评论家对他说:“如果你蠢,你做得很聪明;如果你聪明,你做得很蠢。”当时觉得这话说得很机智,意思也是
明白的:蠢人因沉默而未暴露其蠢,所以聪明;聪明人因沉默而末表现其聪明,所以蠢。仔细琢磨,发现不然。聪明人必须表现自己的聪明吗?聪明人非说话不可吗?聪明人一定有话可说吗?再也没有比听聪明人在无话可说时偏要连篇累牍地说聪明的废话更让我厌烦的了,在我眼中,此时他不但做得很蠢,而且他本人也成了天下最蠢的—个家伙。如果我自己身不由己地被置于一种无话可说却又必须说话的场合,那真是天大的灾难,老天饶了我吧!
公平地说,那种仅仅出于表现欲而夸夸其谈的人毕竟还不失为天真。今日之聪明人已经不满足于这无利可图的虚荣,他们要大张旗鼓地推销自己,力求卖个好价钱。于是,我们接连看到,靠着传播媒介的起哄,平庸诗人发出摘冠诺贝尔的豪言,俗不可耐的小说跃居畅销书目的榜首,尚未开拍的电视剧先声夺人闹得天下沸沸扬扬。在这一片叫卖声中,我常常想起甘地的话:“沉默是信奉真理者的精神训练之一。”我还想起吉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