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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张小娴+张小娴短篇小说-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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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略为修改,将新蒲岗54M小巴站改为九龙塘一零叁号巴士站,而我就是真正的红牛仔褛你暗恋的女孩子。

爸爸听了也很感动。

雪儿

百佳咖啡:

在福岗的最後一天,我在一间百货公司的食物部里发现了日本出产的罐装百佳咖啡,包装跟香港是不同的,我买了两罐。

在福岗,一直很想打电话给你,但不知道说什麽好。

我很担心,当我不在香港,你和红牛仔褛的故事会有新进展。

我明天会来了。

雪儿

百佳咖啡:

回到香港之後,我立即打了一通电话给你,约你出来见面。

我们相约在天台餐厅见面,

我把在福岗买的百佳咖啡拿出来,一罐给你,一罐给我自己,你说不舍得喝,我喝了一口,告诉你味道很好,你还是不肯喝,只把它小心翼翼收在背包里。

你告诉我你找过红牛仔褛,并且把两个月来在报纸上登的广告和那位专栏作家的叁篇文章一并交给她,又留下电话号码给她,我很伤心,在你心中,我始终不能代替她。

雪儿

百佳咖啡:

午夜,你打电话来,说你见过红牛仔褛,她骂了你一顿,她身边的男人也骂了你一顿,你觉得红牛仔褛并不了解你。

你为什麽还要找她呢?

难道你不知道有一个人在等你吗?

雪儿

百佳咖啡:

今天放学,你竟然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吓了一跳,你害羞地站在一旁,我介绍惠群给你认识,她也说你像柠檬茶广告里的男孩子呢。

你说今天放假,可是我明天要考试,这几天不能陪你。

你可以等我吗?

雪儿

百佳咖啡:

我希望考试快点完结,可以跟你见面。

今天考作文时,我写了红牛仔褛和百佳咖啡的事,红牛仔褛终於爱上百佳咖啡,假红牛仔褛黯然仁退,这个结局是不是很悲惨?

妈妈这几天放假,我发现她好像老了很多,自从跟爸爸离婚後,她一'4020电子书 4020'直没有再恋爱,我想她仍是爱爸爸的,我不敢告诉她,爸爸在日本有女朋友。

我妈妈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她并不容易表达自己的感情,也许因此她并不快乐。

说了太多我的家事,对不起。

雪儿

百佳咖啡:

考完最後一科,我悄悄走到你工作的图书馆找你,你正在低头看乔斯坦贾德的苏菲的世界,书上有两条问题:

“你是谁?”

“世界从何而来?”

你见到我,好像很高兴,你是不是正在想念我?

你问我,对於这两条问题,我的答案是甚麽?

我心里有答案。

我是谁?

我是喜欢你的人。

世界从何而来?

世界从红牛仔褛与百佳咖啡的故事而来。

你说要请我食饭,地点任我选择。

我选了新蒲岗。

你吃了一惊,问我为甚麽要去新蒲岗。

到了54M小巴站,我问你红牛仔褛是怎样的,你告诉我她的姿态神情,我扮演她,

站在小巴站前偷看你,你笑了。

你跟我说,不要再扮演红牛仔褛,因为我是我。

“你喜欢我吗?”

我问你。

“女孩子不该问男孩子这个问题。”

你说。

“我喜欢你。”

我告诉你。

你的脸涨红了,送我回家的时侯,只是望着我,我多麽希望你跟我吻别。

雪儿

百佳咖啡:

我们相约在天台餐厅见面,你穿着红牛仔褛来,我有点生气,你还没有忘记她吗?

你从背包里拿出一件蓝色牛仔褛,说是送给我的。

“你不是红牛仔褛,你是曹雪儿,我喜欢的是你。”

你说。

我不敢相信这句说话竟然出自你口。

你脱下身上的红牛仔褛,从背包里拿出另一件蓝色牛仔褛,跟你送给我的那件一模一样,然後,你把那件红牛仔褛从天台抛到街上。

“为什麽要这样做?”

我问你。

“想你快乐。”

你说。

我这个假冒的,竟然战胜了真红牛仔褛,我真的不敢能相信。

《卖爱情的小贩》
作者:张小娴

每天入夜后,尖沙咀弥敦道骤变成一条比日间更繁华,更绮丽的大道。落魄的画家替人画人像素描。尼泊尔人贩卖他们手造的工艺品,本地小贩卖冒牌T恤、冒牌手表、毛衣、饰物等。

这里是另一个俗艳的世界。

我时常在这里碰到一个卖胸针的小贩,他卖的胸针是用荧光胶管造成的,每一个都象婴儿手掌那么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买下心型胸针送给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灯火阑珊,那些胶管内的荧光液体会逐渐变得黯淡,是最短暂的盟约。

我时常想,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专门贩卖爱情的小贩,在他的档摊前,什么爱情都有,任由顾客挑选,我们不用再寻寻觅觅。

我跟徐亮明约会的头一天,我们在弥敦道走了一遍,他买了一个心型的荧光胸针给我。

“现在送给你好象是早了一点,但我希望你会接受。”他说。

“我喜欢啊!”我把胸针别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约会前几个月便认识,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电话,叫我去唱卡拉OK,那间卡拉OK正是在弥敦道上。徐亮明原来是我朋友的中学同学,他们曾经很要好,后来失去了联络,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庆祝一下。我的朋友叫冯彬,是个风流多情的男人,经常恋爱,但徐亮明看来很老实,不象他。

离开卡拉OK之后,徐亮明负责送我们回家,我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问我要电话号码时,我紧张得差点忘记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两个星期之后,他约我吃饭。我们在弥敦道一间酒店的扒房吃饭,然后,他在街上买了一个心型的胸针给我。

这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卖胸针的小贩依然每天晚上在弥敦道出现,亮明送给我的胸针已经不再发光,我依然保存着。

亮明比我年长五年,他是我的守护神。说来好笑,我是一家政府医院的护士,照顾别人是我的职责,我自己却需要别人的照顾。

家里的电话录音机坏了差不多一个月,我也懒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会替我拿去修理,然后很认真地教训我:“坏了的东西要拿去修理。”

我发脾气摔烂了家里的闹钟,他却立即买一个新的给我,在这种时刻,他偏纵容我。

有一天,我无端地伤感,摇电话给他,我在电话里哽咽,他着急地问我:“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不开心?”

“不是,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哭着说。

他啼笑皆非:“你现在不是听到我的声音了吗?为什么还要哭?”

“听到你的声音,很感动,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娇。

往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取笑我,打电话给我时,经常对我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呜呜。”

如果说亮明有什么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经常要出门,他不在香港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间。我想,爱一个人,也该接受他的缺点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时间都交给他,或许我会不习惯呢。

今天,女内科病房来了一个新病人,这个女孩子只有二十三岁,身高五尺十一寸,体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

她患的是厌食症。由原来一百二十多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已经半年没有来月经了。

我替她注射盐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爱情小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买过一段爱情。

一滴眼泪从女孩的眼角流出来,不知为什么,比她情况更坏的病人我都见过,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后,回到家里,我接到高致云的电话,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找我?

“阿岚,你好吗?”他的声音很爽朗。

“还不错。”我说。

“我刚从三藩市回来香港,可以出来见面吗?”

我和高致云相约在酒店顶楼的餐厅见面,那天刚好是我休假。

我没想到高致云会回来。在十年前,他曾经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他。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说很喜欢我。我说:“我们没有可能的。”

后来,他缠得我很厉害,我不肯再跟他见面,他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冷冷地告诉他:“我对你根本没有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勉强我好不好?还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们吧!”

此后,他没有再找我。几个月之后,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国,寄了一封信给我,内容大意是很挂念我之类,但我没有回信。那时我才十八岁,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所以说了很多伤害他的说话,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会说我永远不会喜欢他。

去到餐厅,我差点认不出高致云来,他变了很多,从前的他是胖胖的,脸上长满暗疮,现在仿如脱胎换骨,脸上的暗疮没有了,身材高大标准,十分英俊。

“阿岚,你好吗?”他热情地招呼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变得那样有魅力。

“你改变了很多。”我说。

“我离开香港时才不过十七岁。”他说。

我记得他比我年轻一岁。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他问我。

“护士。”我说。

“你以前的梦想也是做护士!”

“对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医生。”

“医生?”我没想到他会当上医生。

“我的志愿本来不是当医生的——”

“那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会当护士,所以我要当上医生,这样在精神上好象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惊讶得不懂得怎样回答他。

他把名片给我,他现在是三藩市一间政府医院的内科顾问医生。

“读医学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过去。”他说。

“你有女朋友吗?”我问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来总共跟两个女孩子谈过恋爱,都是用来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还担心你结婚了。”他说。

“还没有。”

“香港变了很多。”高致云望着窗外说。

“是呀!”

“有什么地方是一定要去游览的?”

“湾仔海傍吧,这十年间改变了很多。”我说。

“你可以陪我逛逛吗?”他问我。

“没问题。”

我和高致云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见,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会吃醋吗?”他问我。

“他不在香港。”

“浅水湾现在变成怎样?”他问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说。

我们乘车到浅水湾,就在浅水湾露天茶座坐下来。

“浅水湾一点也没有改变。”他说。

“不,这里多了一间酒店。”我指着浅水湾酒店说,“这间酒店很漂亮。”

在浅水湾,我和高致云谈得很投契,他告诉我他在医院里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诉他我这边的情形。他变得很健谈,以前我觉得自己跟他合不来,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谈了这么多。

高致云送我回家,他在门外问我:“我会在香港逗留两个星期,你可以陪我四处逛吗?”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说。

我跟同事对调了三天假期,不知为什么,我很想陪伴高致云。

亮明在四天后回来,这三天刚好用来陪高致云。

这三天我们玩得很开心,高致云真的变了很多,他成熟、聪明、有趣,而且一直没有忘记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云邀请我吃饭,他在七时三十分来接我,车子直驶浅水湾。

我们在浅水湾的法国餐厅吃饭,我把患上厌食症的那个女孩的故事告诉他。

“我也患过厌食症。”他说。

我愕然。

“被你拒绝之后,我有半年时间不太想吃东西,一个月就瘦了十多磅,后来在美国医好了。”

“对不起,我不是想伤害你的——”我想解释。

他用手按着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没有恨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

饭后,高致云邀请我到他的酒店房间坐坐,我知道那或许是一种暗示,但我去了。

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他紧紧地抱着我,我感受到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温暖。我很后悔十年前没有选择他。

“我一直没有忘记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开我的衣服。

我觉得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抗拒高致云,我跟他睡了。

我在凌晨六时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诉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医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个患上厌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压。她的体重回升了一点点。高致云患厌食症的时候也会瘦成这个样子吗?

亮明回来了,并且来接我下班。

“有没有挂念我?”他问我。

“有。”我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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