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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购物狂的异想世界+购物狂纽约血拼记-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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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贝基。”他回答,“你看起来美极了。”    
    “谢谢。”我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你们不想来点‘提治’吗?”苏西正在旁边充满爱意地看着我们,就好像妈妈正在目送自己的女儿与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帅哥去参加正式舞会似的。    
    “嗯……不用了,我想我们马上就走。”塔欣望着我的眼睛,“你觉得呢,贝基?”    
    “当然,”我回答,“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第三部分 目前的境况第40节 他是个千万富翁

    一辆发动着的出租车正在路旁等着,塔欣把我领上了车。坦白地说,我的确有点失望,我还以为会是一辆豪华的私家轿车呢!但是,这也相当不错。与全英国最著名的钻石王老五之一同在一辆出租车里,然后去……谁知道要去哪里呢?Savoy饭店还是Claridges饭店?或者是去Annabel跳舞?塔欣还没有告诉我要去哪儿。    
    哦,也许塔欣会带我去一个令人着迷的地方,在那儿所有的餐具都是镀银的,有数不清的刀叉供你选用,目中无人的侍者站在一旁看着,就等着挑你的错。但是,没关系。只要我不紧张;只要保持冷静,记牢规矩。没错。再问一次,规矩是什么?餐具:从最外面的依次用起;面包:不要把面包切成卷,而应该把面包分成小块,每块单独抹上黄油;番茄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要。    
    如果吃龙虾怎么办?我一生中还从来没有吃过龙虾。该死。可能就是去吃龙虾,不是吗?我不知道该怎么吃,一定会非常尴尬的。为什么我就从没吃过龙虾?为什么?这全是我爸爸妈妈的错。他们应该从小就带我去高级餐厅吃饭,这样不管吃任何东西,我都能够若无其事地随机应变。    
    “我想与你安静地一起享用美妙的晚餐。”塔欣朝我望过来。    
    “妙极了,”我回答,“安静地享用美妙的晚餐,这太好了。”    
    感谢上帝,这可能就意味着我们不会去那些让人紧张的地方用餐,我们不会去吃龙虾,不会用什么镀银餐具。我们将会找一家偏僻的几乎没什么人知道的小餐馆坐下。也许是某家私人俱乐部;你必须从后街一扇不起眼的小门进入,走进去之后,你会发现里面的沙发上坐满了名人,而他们的举止似乎也和常人无异。是的,也许塔欣认识他们中的每个人!    
    他当然认识他们当中的每个人。他是个千万富翁,不是吗?    
    我朝窗外望去,发现我们正驶过Harrods。有那么一刻,当我回想起最近一次在那里的场景时,我的胃忍不住一阵抽搐。该死的行李箱,该死的卢克?布兰登!哈,实际上,我倒是希望他正沿着街迎面走来,这样我就可以满不在乎地对他挥挥手,让他知道我正在和全英国第15名最有钱的单身汉约会。    
    “好的,”塔欣忽然对出租车司机说,“我们就在这儿下车。”他咧嘴对我笑了一下,“我们几乎开到门口了。”    
    “太好了。”我伸手打开车门。    
    几乎到了什么地方的门口?下车后,我向四周打量着,想弄明白我们到底要去什么地方。我们在海德公园角。我们到海德公园角来干吗?我慢慢地转过身来,一眼瞥到一个招牌——突然我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我们将要去Lanesborough酒店!    
    哇,多时髦呀!在Lanesborough酒店用晚餐。但这也再自然不过了。还有其他什么地方适合进行第一次约会吗?    
    “那么,”塔欣走到我的身边,“我想我们可以先吃点什么,接着……到时候再说吧!”    
    “听上去不错!”我们迈开了步子。    
    太好了!先是在Lanesborough酒店用餐,然后再去一家灯光闪烁的夜总会。这一切都那么美妙。    
    我们径直走过了Lanesborough酒店的大门,但是对此我并不担心。众所周知,为了避免被狗仔队偷拍照片,重要人物都会从后门进去。并不是我真的看到了什么狗仔队——只是这可能已经成了一个惯例。我们会钻进某个偏僻的小巷,从那儿进入厨房,那些厨师也都装作看不见我们的样子,就这样我们出现在大厅中。这太酷了!    
    “我敢说你以前一定来过这儿,”塔欣带着歉意说,“我的选择真是了无新意。”    
    “别这么说!”我答道。这时我们停了下来,面前是两扇玻璃门。“我真的非常喜欢……”    
    等一下,我们这是在哪儿?这根本不是什么后门。这是……”    
    公园里的比萨店。    
    塔欣把我带到了一家比萨快餐店。我简直不敢相信!全国排名第15位最富有的单身汉把我带到了一家该死的比萨快餐店?    
    “……比萨,”我有气无力地说完了那句话,“我喜欢它们的原料。”    
    “太好了!”塔欣说,“我想你可能不希望去那些太豪华的地方。”    
    “哦,当然。”我带着一副不容置疑的表情说,“我讨厌豪华的场所,那怎么比得上一起静静地享用美味的比萨呢?”    
    “我们俩真是不谋而合。”塔欣转过身来看着我。“但是现在我感觉相当不好。你打扮得那么漂亮……”他盯着我的衣服,有些迟疑地停顿了一下。(他是对的。我才不至于为了吃一顿比萨而去花一大笔钱买“Whistles”的衣服呢!)“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去时尚一点的地方。Lanesborough酒店就在拐角处……”    
    他询问式地扬了扬眉毛,我刚打算张口说:“噢,那可太好了!”可是,我突然灵光一闪,觉得有点不对劲。接着我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是他对我的考验,不是吗?就像童话故事里让你从三个盒子中挑选一个那样。每个人都知道规则。千万不能选择那闪闪发光的金盒子,甚至那十分吸引人的银盒子也不能选。你应该做的是选那个笨重的铅盒子;然后一道神光闪过,铅盒子就会变成一座金山。没错,就是这样,塔欣正在试探我,看我是真心喜欢他这个人还是喜欢他的钱。    
    说实在的,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我的意思是,他以为我是什么人?    
    “不,在这儿就好了。”我碰了一下他的胳膊。“在这儿会比较轻松,也很……有趣。”    
    我说的可是真心话。我的确喜欢比萨和美味的蒜香面包。嗯,你知道,这么想着想着,我就觉得这样的选择还真明智。    
    当服务生递上菜单时,我只是草草地扫了一眼,因为我已经知道想吃什么了。那就是我每到比萨店中必吃的——Florentina,一种夹着菠菜和鸡蛋的比萨。我知道这听起来有些怪怪的,但是味道实在很棒!    
    “您需要来点开胃酒吗?”服务生问。我本来想按我的一贯作风回答:“好吧,就来一瓶葡萄酒!”但我忽然又想到,我现在可是和一位千万富翁共进晚餐呀。因此,我何不要点奎宁杜松子酒呢?    
    想到这儿,我不容置疑地对服务生说:“来点奎宁杜松子酒。”我看了一眼塔欣,害怕会把他吓一跳。没想到他咧嘴一笑说:“难道你不想要点香槟吗?”    
    “哦。”我完全糊涂了。    
    “我一直认为香槟酒配上比萨,简直妙不可言!”他望着服务生说,“请上一瓶Moet香槟酒。”    
    噢,这还像那么回事。香槟酒加上比萨。塔欣今晚的表现还不算太怪异。    
    香槟酒来了,我们碰杯之后就开始饮用。现在我倒真的感觉很受用了。接着我发现塔欣那瘦骨嶙峋的手正慢慢地朝我放在桌上的手移过来。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些什么,只是条件反射性地把手抽走,假装要去摸耳朵。塔欣的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表情,而我也听见自己做作、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然后专心地盯着左边墙上的一幅画。    
    噢,天哪。我不得不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如果我打算嫁给这个家伙,我要做的可不仅仅是握他的手这么简单。    
    我能做到,我坚定地对自己说。我会喜欢上他的。这主要取决于我的自控能力,也许还要取决于我喝醉的程度。因此我举起杯子连喝了几大口。我可以感觉到香槟酒的泡沫正在脑海中汹涌,愉快地歌唱:“我就要成为一位百万富翁的妻子了!我就要成为一位百万富翁的妻子了!”这时,当我再次看着塔欣时,我发现他已经变得有点吸引力了(当然是以令人兴奋的方式)。很明显,酒精将会成为维持我们幸福婚姻的一个关键因素。    
    我的脑海里充满了我们结婚那天的欢乐场面。我穿着一件精致的名牌婚纱;爸爸和妈妈骄傲地望着我。再没有什么金钱问题来烦人了,再也没有了。全国排名第15位最有钱的男人和我结婚了!我们会把位于贝尔格莱维亚的那幢房子买下。塔欣?克莱斯…斯图亚特夫人!就是想一想,也让我幸福得快要昏过去了!    
    噢,那可能都是我的。那都是我的。    
    我尽可能热情地向塔欣一笑,塔欣犹豫了一下,然后也对我报以一笑。我松了一口气,这么说我还没有把事情搞砸。我们仍然可以继续下去,现在只要发现我们在精神上也是协调一致的好伴侣就行了。    
    “我喜欢……”我说。    
    “你……”    
    我们俩同时开了口。    
    “对不起,”我说,“请继续。”    
    “不,你说吧。”塔欣说。    
    “哦,”我说,“唔……我只是想再次告诉你,我真的很喜欢你送苏西的那幅画。”再恭维一次他的品味总不会错吧。“我喜欢马。”我又加了一句。    
    “那么我们应该一起去骑马,”塔欣说,“我知道在海德公园附近就有一家很不错的遛马场。当然,和在乡村里骑马还是非常不同的……”    
    “这个主意妙极了!”我说,“一定很有意思!”    
    不管是谁都没有办法让我坐到马背上,哪怕是在海德公园。但是不要紧,我就假装赞同这个计划,然后到那天,就说脚踝扭伤了什么的。    
    “你喜欢狗吗?”塔欣问。    
    “喜欢。”我自信地答道。    
    这说的可是真话。事实上,我只是不愿意养狗;麻烦的事情太多,并且会弄得到处都是狗毛。但是我喜欢看见那些纽芬兰猎狗在公园中跑动。还有Andrex小狗。诸如此类。    
    我们再次陷入沉默之中,我连喝了几小口香槟酒。    
    “你喜欢看《东伦敦人》吗?”终于,我开口问道,“或者你……更喜欢《加冕街》?”    
    “恐怕,这两个我都没看过。”塔欣带着歉意,“不过我相信它们都挺好看的。”    
    “嗯……还不错吧,”我说,“有时演得的确挺好,但有时……”我的声音逐渐弱了下去,我对他笑了一下,“你知道,就是这么回事。”    
    “的确如此。”塔欣也赞同,就好像我说的东西真的挺有意思似的。    
    又是一阵尴尬的沉默,这可不太妙。    
    “你所生活的苏格兰有什么不错的商店吗?”最后,我又开口问。塔欣扮了个小鬼脸。    
    “我不知道。如果我自己能做的话,就从来不去附近的商店。”    
    “哦,这样啊!”我猛喝了一大口香槟,“我……我也讨厌商店。我受不了逛街。”    
    “真的吗?”塔欣吃惊地问,“我还以为所有的女孩子都爱逛街呢!”    
    “我才不是呢!”我说,“我宁愿……纵马在荒原上,后面再跟着几只狗。”    
    “听起来不错,”塔欣笑着对我说,“什么时候我们来约这样的活动吧!”    
    这还差不多。共同的兴趣,一致的追求。


第三部分 目前的境况第41节 真是个天才

    当然,也许我不够诚实,也许目前骑马和养狗的确还不是我的兴趣,但是它们会是的。它们一定会成为我的爱好的。如果非这样不可的话,我会很容易喜欢上马和狗的。    
    “或者……或者听听瓦格纳,当然。”我漫不经心地说。哈,真是个天才!    
    “你真的喜欢瓦格纳吗?”塔欣说,“并非人人都喜欢他的。”    
    “我崇拜瓦格纳!”我强调道,“他是我最欣赏的作曲家。”快点,那本书上怎么说的来着?“我喜欢序曲中处处可闻的那种……那种洪亮而富有乐感的曲调。”    
    “什么的序曲?”塔欣饶有兴趣地问。    
    哦,倒霉!难道还不止一个序曲?我喝了一大口香槟借以拖延时间,绝望地企图再回忆起那本书上的一点什么东西来。但是我能够记起来的仅仅只是:“理查德?瓦格纳出生于莱比锡。”    
    终于,我回答:“所有的序曲。我认为所有的序曲都……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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