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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虎牙-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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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多米。需要帮手吗?”    
    “不,桑迪。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不过是去敲敲门,同主人说两句话。”    
    “好,我随时待命。”    
    卡卢索没有便携式无线电通讯设备——那是地方警察用的,调查局的人是没有的——所以他现在与总部失去了联系,除了他身上的手机。他随身携带了一支史密斯韦森一○七六式手枪,就放在他右臀上的皮套子里。他下了车,把车门轻轻掩上,免得发出声响,关车门的声音总会引得人们转身看个究竟。    
    他穿着一身深橄榄绿的衣服,很适宜这环境,卡卢索一边想着一边朝右面走去。他先瞧见了那辆卡车。他若无其事地走着,眼睛却死死盯着那幢破房子的几个窗户,真希望能看到有张脸露出来,再想想,又庆幸没有人出现。    
    他判断这辆福特货运卡车大约有六年的车龄。车身上有些轻微的划痕与凹坑,司机已经把车倒好了,使得车厢门紧靠着房子,有点像木匠或是管子工的做法。要么就是一个男子为了拖拽一具反抗的身体……他一直让右手空着,外衣的扣子也没系。快速拔枪的动作每个警察都练习过,经常是在镜子前面练,可只有傻瓜才会这样开枪,因为照这样子你根本击不中任何目标。    
    卡卢索不慌不忙。司机这边的车窗已经摇下来了。车内几乎空空如也,光秃秃的,未上过漆的金属地板,备用轮胎和千斤顶……还有一大卷绝缘胶布……    
    四周也是一堆那样的东西,胶布用过的那头被反卷了下来,省得再次使用时得用手指甲去抠。许多人就是这么干的,还有,对了,还有一小块地毯,皱巴巴地叠在——不,是用胶布,他看见,固定在地板上,就在靠右边的副驾驶座位的后面……从金属座椅的框架上垂下来的那玩意儿是胶布吗?这又说明什么问题呢?    
    为什么偏偏在这儿?卡卢索思忖着,突然间,他前臂的皮肤开始刺痛,这种感觉还是头一回碰到。他从未亲手逮捕过什么人,没有参与过一起重大暴力案件,至少没有参加最后的抓捕行动。他在纽瓦克主要是抓逃犯,总共抓过三次人,都是跟其他人一起的,有经验丰富的探员带着。如今他有些经验,有些老练了……但还不够,他提醒自己。    
    卡卢索扭头朝房子望去。现在他的脑子转得快多了。他到底发现了什么?没什么。不过是查看了一辆普通的轻型卡车,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不过是一辆空空的卡车,里头有一卷绝缘胶布,钢地板上有一块地毯。    
    即便如此……    
    年轻的探员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总部的号码。    
    “联邦调查局。需要帮忙吗?”一个女子的声音问道。    
    “卡卢索请埃利斯听电话。”这样说可以让事情利索些。    
    “你怎么样,多米?”    
    “白色福特雅客货运卡车,阿拉巴马牌照。ER6501,停在我所处的方位。桑迪——”    
    “收到,多米尼克?”    
    “我准备去敲敲那家伙的门。”    
    “需要帮手吗?”    
    卡卢索沉思了一下。“需要——明白。”    
    “有一个县治安官,距离你大约十分钟的路。稍等,”埃利斯建议。    
    “明白,等待回音。”    
    一个小女孩的生命危在旦夕……    
    他朝房子走去,留神不被窗子里的眼睛看到。时间似乎停滞了。    
    听到尖叫声的时候,他几乎吓得灵魂出窍。那是一记恐怖、尖利的叫声,活像是有人亲眼看到了死神一样。脑子还在处理这信息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自动手枪已经握在手里了,就举在胸前,枪口冲着天空,可他并没有开枪。是个女人的尖叫,他意识到了,心里咯噔了一下。    
    他蹑手蹑脚迅速挪步,来到门廊,站在高低不平、粗陋的屋檐下。前门上有一大块是纱窗,防虫的。门需要漆漆,其实整个房子都需要。可能是个出租房,很廉价的那种。透过纱窗他可以看见类似过道的一个空间,朝左通向厨房,朝右通向浴室。他朝里面看了看。从这里远远地望去,能看到的只有一只白色的陶瓷马桶和一个水槽。    
    他寻思着自己是不是有些说得过去的理由以进入这房子,很快,他就认定自己应该有着充分的理由。他拉开门,尽量悄没声地闪了进去。过道里铺着一块廉价、肮脏的地毯。他就那样挪着步子举着枪,五官高度戒备。他一边挪动,视角一边也在改变,能看见厨房了,但是浴室能看得更清楚些……    
    彭妮·戴维森躺在浴室里,一丝不挂,一双蓝眼睛睁得老大,喉咙被割开,从左耳一直到右耳,维系整个身体所需要的鲜血淹没了她平平的小胸和浴缸的边缘。她的脖子被砍得如此残暴,裂开的口子活像是第二张嘴。    
    奇怪的是,卡卢索对此居然毫无反应。他的眼睛匆匆将这一情景记录下来,这当儿他想的就是凶手还活着,而且就在几英尺之外。    
    


第一部分:引子:河的另一边三发子弹全部直穿心脏

    他发觉他听到的声响来自左上方,在起居室。电视机。疑犯一定就在那。那里会有第二个受害者吗?他没时间想那么多,那当儿他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些。    
    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他的心像锤子一样不停地敲打着,他侧着身挪动步子,朝墙角那儿偷偷张望。他就在那儿,四十岁不到,白种男子,头发很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电视——是部恐怖片,尖叫声大概就是从那里发出的——一边从易拉罐里一口一口地抿着米勒·莱特啤酒。他的神情颇为怡然,一点儿也没觉察到什么。他一定是看入迷了,多米尼克想。在他的右前方——老天——有一把屠刀,血淋淋的,就放在茶几上。他的T恤衫上还有血,像是溅上去的。从一个小女孩的喉咙里。    
    “难办的是这些杂种从不反抗,”联邦调查局学院有个教员在班上这么讲过。“哦,得了,当他们手上有小孩子做人质的时候,他们就是一副约翰·韦恩John Wayne(1907—79),美国电影演员,以长于扮演“西部英雄”著称。的做派,但他们从不抗拒带枪的警察——从不。那么,要知道,这真他妈的是耻辱,”教员总结道。    
    今天你进不了牢房了。卡卢索的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冒出了这个念头。他的右手拇指打开了枪的保险,双手立即像充满了电。他感觉到自己的手冰冷。    
    就在墙角处,也就是朝左转进入房间的地方,有一张破旧的八角形茶几,上面放着一只透明的蓝色玻璃花瓶,很廉价的那种,八成是从当地的跳蚤市场买来的,可能是打算用来装花的,但现在里面什么也没有。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卡卢索曲起腿,接着,踢倒了那茶几。花瓶在木地板上摔碎了,发出很大的声响。    
    疑犯猛一下跳起来,回头看见了屋子里的不速之客,他的防御反应与其说是有准备的,不如说是出于本能——他一把抓起茶几上的屠刀,卡卢索甚至来不及笑,他知道疑犯已经犯了他一生中最后一个错。距离不到二十一英尺的一个手持利刃的家伙必是一种迅即、致命的威胁,美国警察将此视作绝对真理。他甚至抬起脚要冲过来。    
    但是他再也做不到了。    
    卡卢索的手指扣动了手枪的扳机,第一发就射穿了疑犯的胸膛。不到一秒钟的功夫,又补了好几枪,他的白T恤红红地开了花。他低头看看自己的前胸,又抬眼看看卡卢索,一脸的惊异,接着,他朝后倒去,既没有说出一个字,也没有痛苦地叫出声来。    
    下一步,卡卢索要转个方向搜查这所房子惟一的一间卧室。空荡荡的。厨房也是,后门依然从里面反锁着。他稍稍松了口气。这房子里没别的人了。他又看了看那个绑架者,眼睛依然睁着。多米尼克射得很准,他先解除了这个死人的武装并给他上了手铐,因为他就是这样被训练的。接下去是查看颈部脉搏,不过这是白费力气。除了地狱之门,这家伙什么也看不到了。卡卢索掏出手机,又一次飞快地拨了总部的号码。    
    “多米?”埃利斯一接起电话便问道。    
    “收到,桑迪,是我。我把他放倒了。”    
    “什么?你什么意思?”桑迪·埃利斯急切地问。    
    “小女孩,就在这儿,已经死了,喉咙被割了。我进了屋,那家伙拿着刀冲我扑来。我放倒了他,老兄。他死了,滚到地狱里去了。”    
    “天哪,多米尼克!县治安官才出来几分钟。待命。”    
    “明白,待命,桑迪。”    
    旋即,他听见了警笛声。卡卢索走出去站在门廊上,他收起自动手枪,把它放回枪套里,随后从外衣口袋里取出他的联邦调查局证件拿在左手上,治安官走过来的时候,便向他出示了一下,治安官还拿着他的军用左轮手枪。    
    “局面已经控制了,”卡卢索努力用一种平静的口气说道。他现在已是精疲力竭。他挥手示意治安官特纳进入那所房子;不过地方警察进去的时候,他自己只待在外头。一两分钟后,警察出来了,他自己的那支枪也放回到枪套里去了。    
    特纳一如好莱坞电影中的那种南方警察的形象,高大,魁梧,肌肉发达,武装带紧紧地束在腰间。不过他是个黑人,这点与电影中的不同。    
    “发生了什么事?”他问。    
    “等一下好吗?”卡卢索做了一个深呼吸,沉吟片刻,想着该怎么讲述经过。特纳对此案件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杀人案发生在他的辖区,他有审判权。    
    “好的。”特纳把手伸进衬衫口袋,摸出一包库尔斯牌香烟,递了一支给卡卢索,但后者摇了摇头。    
    年轻的探员在未涂过漆的木地板上坐了下来,努力整理出个头绪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刚才到底做了什么?那么此刻,他到底应该怎么说明这一切?他心底有个声音在告诉他,他根本没什么可遗憾的。至少对那个疑犯来说是这样。而对于佩内洛普·戴维森来说——见鬼,太晚了。再早到一小时?要么甚至再早到半小时?那个小女孩今晚再也回不成家了,再也不能由她母亲哄着入睡,再也不能拥抱她的父亲。好了,于是,特工多米尼克·卡卢索不再内疚了。只是遗憾自己到得太晚了。    
    “可以说了吗?”治安官特纳问。    
    “我正在寻找类似的地方,开车经过此地的时候,我看到那辆卡车停着……”卡卢索开始说了。过了一会儿,他站了起来,让治安官进入那房子落实其他细节。    
    “是这样的,我碰到了茶几。他看到了我,拿起刀,转身冲向我——于是,我开枪射中了那个杂种。三发,我想。”    
    “嗯,嗯。”特纳走过去看尸体。疑犯没有流很多的血,三发子弹全部直穿心脏,立刻就结果了他。    
    作为一个受过政府训练的执法官,保罗·特纳一点儿也不像他看上去的那样迟钝。他瞅瞅尸体,又转身看了看卡卢索开枪时所站的门道处,他目测了一下距离与角度。    
    “就是说,”治安官说道,“你踢倒了那张茶几。疑犯看到了你,抓起他的刀,而你,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掏出了你的枪,飞快地开了三枪,是吧?”    
    “就是这样,是的。”    
    “嗯—嗯,”这个几乎每个狩猎季节都能打到一头鹿的家伙应道。    
    治安官特纳把手伸进裤子的右边口袋,掏出他的钥匙链。那是他父亲,一个曾经在伊利诺斯州普尔曼客车上工作的服务生送给他的礼物。样子有些过时,上面焊了一枚一九四八年的银币,旧式的,直径大约是一英寸半。他把它放在那个绑架者的胸前,旧硬币的直径完全盖住了三个枪眼,他的目光惊讶万分,但随后又移向浴室,他的目光变得柔和了,他给这起事件下了定论。    
    “接下去的事就是咱们怎么写书面报告了。好枪法,小伙子。”    
    


第一部分:引子:河的另一边那位远方的朋友

    一辆又一辆警察局和联邦调查局的车子陆陆续续地到了。很快,阿拉巴马州公共安全部的技术卡车也来了,进行案发现场的调查工作。法医摄影师拍了二十三卷四百速的彩色胶卷。刀从疑犯的手中被拿了下来以获取指纹,血型与被害人相符——这不过是例行公事,但是在一起谋杀案中,这一套程序是非常严格的。最后,小女孩的尸体被装进了尸袋搬走了,她父亲将不得不去辨认,万幸的是,她的脸还完好无损。    
    最后一个到达的是本·哈丁,联邦调查局驻伯明翰总部的特工头头。有探员涉及枪击事件意味着他这里得有一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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