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伦敦单身日记 >

第23节

伦敦单身日记-第23节

小说: 伦敦单身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走到夜晚的巴士站台,说:“我要回家了。”    
  他仍然深深而安静地看着我,只是看着,什么话也没有说。         
第120节:3月15日:从前以后(2)   
  我知道他喜欢我。而他也知道我并不爱他。    
  虽然我答应了他的约会,并且和他出来,在周末的夜晚来到SOHO的酒吧里喝饮料,聊天。虽然我们一起度过了一个很美妙的夜晚。虽然我们可以像很好的朋友一样无话不谈。    
  在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要真正地喜欢上一个人,原来也是一件这么难的事情。    
  如果我对一个人没有或者失去了感觉,即使他拥有再多的鲜花与爱情,我也无法强迫自己和他在一起,哪怕只是几分钟的时间。           
  爱情,有时候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有时却又是那么的难。    
  在电话里,我用并不标准的英语和那个英国男人交谈。告诉他那一场遥远的爱情,发生在遥远的中国与遥远的多年以前。那个电话整整持续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我从不知道自己那么健谈,可以一口气用不是母语的语言彻夜长谈。    
  而他只用了一个词就让我差点失声痛哭。    
  他说:“Seventeen。(17岁)”    
  在那一刻我听出了他语意中的怜惜。虽然我从未曾怜惜过自己。和那一段发生在17岁时候的爱情。也许正是这种自己无从怜惜的心情让我在刹那间变得脆弱。    
  那是我们终其一生不能忘记的爱情和记忆。         
第121节:4月4日:低迷时间(1)   
  4月4日 伦敦     
  低迷时间    
  已经一个月没写日记,在我检查电脑里我的文档的时候才发现。事实是我已经一个月根本没有打开笔记本了,更不要说写在纸上。写作是一个需要安静的工作,需要的不是时间、地点上的安静,而是心静下来的片段。    
  应该说现在我已经挑剔多了。还记得十几年前刚开始写东西的时候,那时候哪管什么条件不条件的,中学课堂里,老师在台上上着课呢我都敢在作业本的下面悄悄地写小说。想想那时候真是青春,有那么多的情绪需要表达,需要宣泄。绝对不是为赋新篇强说愁,绝对是真实地有那么多话想说。    
  到了现在,没有识尽愁滋味,但是也只能是面对着飘雨的伦敦公寓里的窗户,在心里默默地道一声:“好个凉秋。”           
  但是现在当然不是秋天,是春天才刚刚开始的4月的天气。时阴时晴的一些日子。晴天的时候出去乱逛,坐在午后时分空空荡荡的公车巴士上,随车辆在伦敦市中心的繁华大街上摇摇晃晃而缓慢地穿行而过。看到路边的树荫下,草地上,很多英国人都从通体落地玻璃的写字楼里跑出来晒太阳。三三两两地坐着趴着躺着,享受着早春的阳光。满街的小咖啡馆和酒吧也都纷纷扩展到户外,在绿地和公园的座椅上支开了太阳伞。天气一好,人的心情也跟着不由自主地亮丽起来。    
  但是这天却是个阴天。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思绪很容易就这样任意蔓延。    
  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我知道有一种情绪叫做伤感。    
  打国内朋友的电话,也许是因为他们的电话显示不出来国际长途的电话号码,总之是没人接听我的电话。好容易打通了一个,那边那个人也接了,他开口就说:“我刚还奇怪说呢,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难不成是外国电话?”    
  我很想笑,却居然没有笑出来。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笑,事实上我是想笑的。    
  挂上那个电话,我居然难受得想哭。    
  两年了。我没有回过家。    
  没有回家是有很多原因的。先是读书,后来又是写毕业论文,好容易论文写完了,也通过了,学习任务算是光荣完成了,又因为护照和签证的事情忙了个底朝天。折腾到现在,原本一刻也不愿意等待的回家的心情也变得模糊而疲惫了。甚至让我开始迟疑今年还是不是要回一趟家。    
  那天给家里打电话,说刚刚拿回我的护照,问家里订什么时候的机票回来,我说我想6月份回来过生日。爸爸说,你现在回来干什么,马上就该热了。你刚一回来肯定又有很多事要办,北京的夏天你又不是不知道,热死人,你回来受这个罪干什么。我听得一怔,说那什么时候?爸爸说,你还是秋天再回来吧,晚几个月好了,九十月份的天气好一点。说得我异常迟疑地挂了电话,不知道原定的计划是不是应该就这样取消。         
第122节:4月4日:低迷时间(2)   
  秋天。想想那将是多么漫长的一个秋天。           
  没有跟Thomas联系,因为我已经跟他说了分手。在上个星期。    
  我说,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这似乎是男女之间一贯的台词。我已经厌倦,却还是不得不陈词滥调地重复着。一遍又一遍。    
  我们一起坐在沙发里,看着无聊的电视节目。他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远远地看着我,说:“我真的很喜欢你。”    
  我很怕自己心软。所以立刻选择了一个倔犟的姿势,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说:    
  “我知道。”    
  但是我必须离开。离开Thomas,离开这个其实我喜欢他更甚于他喜欢我的男人。    
  我唯一担心的是,如果我放任自己和他继续下去,我将会不可救药地爱上他,就像当年我不可救药地爱上那个生命中最痛的人,我的初恋。    
  而我知道,我们是不可能有结果的。Thomas离过婚,所以他不会再结婚。虽然他说他会,但是我看过他的手,在他的掌心里,那条致命的婚姻线告诉我,我和他的一切都是不可能的。    
  我不是一个迷信的人,但是在爱情里却相当的迷信。在爱情里我只相信一件事,就是缘份。曾经那么深地爱过一个人,直到现在我们仍然天各一方,有缘无份,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知道世事无常,从那以后我就变得不相信爱情只相信缘份。    
  我知道我是喜欢他的,也知道他喜欢着我。对于爱情,我们都已经没有过多的奢望,只希望有那么一刻,两个人一起静静地守在一起,听着音乐,或者看着电视,依偎着,或者拥抱着——这已经就是爱情的全部了。    
  还有什么更多奢望呢?就是这么一刻相拥的宁静,已是那样的难得。    
  有时候我们找了一辈子的人,也不过是在一起度过了那样短暂的一段时间。那么的美丽,那么的短,时光飞逝如电。           
  当然不止于此。还有很多其他的原因,在我和他之间。让我终于做出这样艰难的决定。但我更加惧怕的是一段没有结局的爱。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去面临这样的结局了。哪怕仅仅只是可能,哪怕仅仅只是将来。         
第123节:4月4日:低迷时间(3)   
  也许我爱的并不是他,而是那一段过去的记忆。和他,那个10年前的他相似的记忆与感觉。    
  我想要忘记这些事情,但是记忆总是不断地弥漫出来,提醒着我自己。我知道这只是刚刚开始,恢复单身的第一个星期,再往后一切都会过去,再往后一切都会好起来。总之既然已经决定了,就不能再去改变。否则只会伤害别人也伤害我自己。    
  而一切都只是因为这是个阴雨天。下着雨的伦敦早春的天气,一个糟糕的天气,如同一场刚刚开始的噩梦般侵蚀着我敏感的神经。就这样想起所有的记忆。从前的,现在的。想起10年以前那个深爱过的男人,曾经以为自己会和他结婚。    
  想起那么多年以前,他所说过的最伤我心的一句话是:    
  “如果那时候可以结婚,我早就和你结婚了。”    
  那时候我才17岁,怎么可以和他结婚。我知道我很傻,可我不知道有人比我更傻。我知道他是个傻瓜。这个傻瓜,让我在10年以后的今天仍然单身。仍然在异国他乡阴雨的天气里傻兮兮地为一段过去的感情伤心。         
第124节:4月13日:复活节假期(1)   
  4月13日 伦敦     
  复活节假期    
  伦敦漫长的Easter Holiday,连续放了4天的假,在第4天的早晨终于开始回复到久违的懒散。松弛的神经,散漫的假日的早晨。睡到早上8点半准时醒来,然后闭上眼睛告诉自己今天不是星期一,然后一觉睡到11点。    
  起床,懒懒地裹着被子靠在床的墙边,把关闭了一夜的手机打开,想起今天没有安排任何的约会。是终于可以彻底放松心情的一天。伦敦假日,虽然这是个不下雨也不出太阳的阴天,然而终于可以慵懒。    
  终于可以在厨房悠闲而缓慢地吃完早餐(虽然已经是午餐时间),喝一杯英国奶茶然后看上个星期从唐人街拿来的中文报纸。回到楼上的房间,听着电台播放的我最钟爱的爵士音乐,稍微收拾了一下自己凌乱不堪的房间。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我所住的伦敦公寓的话,那一定就是个“乱”,而且是乱得超乎任何人的想象。也许是在北京家里的时候已经习惯了老妈替我收拾一切的杂乱,来到英国两年,我仍然改不了很多单身生活的恶劣习惯。穿过的衣服永远扔在椅子上,直到堆成一座小山,写过的纸片、看过的书和旧报纸都随手放在书桌上,直到连自己都分不清桌子上哪儿是书,哪儿是本子,哪里放着我的香水。有一天我终于不得不下了很大的决心整理我的桌子,那也是因为我要用的笔记本电脑已经不见了,被彻底淹没在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下面。    
  因为有着充足的时间,所以仍然对着镜子化了一个简单而美丽的妆,尽管今天没有任何的约会和见面。放假4天,前3天都在各种各样的约会中度过。那天傍晚,和Thomas开车到市中心的泰晤士河边散步,我仍然记得我穿着他硕大的毛衣和衬衫,因为那天晚上实在太冷了,我身上穿的性感的红色V字领紧身衣根本受不住河畔阵阵袭人的晚风。Thomas从车的后备厢里找出他的毛衣来,让我套在衣服外面。4月,春天的夜晚,我们从河的这一岸走到那一岸。穿过那座可以不断看到旁边有地铁列车穿梭而过的伦敦大桥的时候,漫步在夜色与荡漾的河水之间,我想起了那部古老而经典的电影。然而我只知道那部电影的中文译名,却无论如何想不起它的英文原名。于是我努力地向他叙述整个电影的情节,甚至跟他哼起了《友谊地久天长》的片段,然而不幸的是那首歌并不是那部电影的原创主题曲,而是来自于苏格兰民间。所以他最终也没有猜出我所说的那个美丽而不幸的爱情故事究竟是哪一部电影。    
  《魂断蓝桥》。    
  我曾经跟他说过另一部我非常非常喜欢的电影,也是好莱坞的老电影。拍摄于20世纪60年代,我记得当时我看的中文译名是《靓女芳心》,一个庸俗不堪的名字,然而电影本身却把我感动了个底朝天。为了让他知道我说的到底是哪一部电影,我复述了整个电影的故事情节,说到一半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了我在说什么。然后他告诉我说,那部电影的英文原名叫做《蒂凡妮的早餐》,改编自一部当时很红的小说。我为这个陌生的原名而大惑不解,问他为什么要叫《蒂凡妮的早餐》,他微笑说,因为电影中的男女主角整个晚上都在外面狂欢,没有回家,到了早晨又跑到第凡纳珠宝店去看那里的钻石。我在听到这个由来的瞬间哈哈大笑,心中竟然充满了无法言说的深刻的感动。Thomas为我的大笑感到有些奇怪,他说你笑什么,我说,太他妈的好了。    
  可惜这一次他没有想起《魂断蓝桥》的英文片名,所以在我激情澎湃地跟他讲整个故事的时候他都显得非常困惑,一直到我讲完。然后我自己一个人在那里感慨万千。         
第125节:4月13日:复活节假期(2)   
  和他站在晚风中的伦敦大桥上,面对着遥远而安静的河水。    
  我曾经对他说过,也许我如此喜爱伦敦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泰晤士河。           
  第二天早上我和Thomas带着他养的两条狗在他家附近的小森林散步。两只大狗都是硕大的狼狗体型,他曾经跟我说过它们俩的出身和品种,但是我对这些东西毫无概念,听了就忘了。它们俩一公一母,估计都比我重。女孩显然很喜欢我,在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摇着尾巴跑过来试图拥抱我,把我吓了个半死,Thomas喝住它,它有些委屈地放下了两只前爪,低着头在我的身边嗅来嗅去,我反而笑了,过去抱住它的脑袋安慰她说乖。    
  大公狗欢快地在树林里东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