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单身日记-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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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他我在英国。我告诉他我很无聊所以上网。我告诉他在此之前我已经有半年没有在网络上聊过天,因为彻底的陌生,所以反而坦然。我告诉他很多熟悉我的人所不知道的事情。我想那天我说了很多,他说,你打字很快。我说,呵呵。
后来他给我打来国际长途。我担心他的电话费,他说没有关系,不算太贵。他告诉我他是做外贸生意的,所以经常会有国际电话上的联络。而且也正是因为他的职业,他的作息时间才会和我同步。
我问他,现在你那边几点了?
他说,凌晨6点。
我说,我这边是深夜11点。
他说,我习惯了这样的工作,整晚整晚地不睡觉。
我笑,说,然后整晚整晚地聊天?
挂了电话以后我感到一丝丝倦意,因为我们在电话里已经聊了一个小时。我告诉他我困了,他说他也该睡觉了,并且问我是不是以后还可以给我打这个电话。我说可以,但是不要在我睡觉的时间。
这是我第一次和国内的网友通国际长途聊天。我想我真的是太无聊了,我承认自己无聊只是因为我不想承认自己的寂寞。
论坛上有个朋友写诗给我,他说,我看见了,我说你看见了什么?然后这是他的回答:
我的目光穿越辽阔的大洋
穿越万水千山
穿越时空的界限
我看见
一个孤独的灵魂
在异域的世界里踯躅而行
寂寞在字里行间游走
在瓦立克郡荒郊的原野上飘荡
思想茕茕孑立寂寥而无章
我看见了
我走了
无声无息 我看见了
我把这首小诗当做我在生日前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一首小小的诗,简单的句子,却让我寂寞的灵魂得到了片刻的安慰。
我也不知道他到底看见了什么,但至少我感觉到在万水千山外的故乡,有个人在远远地看着我。
第88节:6月20日:日记碎片:未完成(2)
我站在楼上看风景。
这是二楼,我已经住了将近一年的房间。房间内部不可收拾的凌乱。上个星期Tony来看我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我摊放在桌子上一堆杂物当中的记事本,禁不住笑了。因为他看到了“约会(appointment)”的字样。
他笑得我很紧张,赶紧过去看上面的笔记,看到那一页除了潦草的几行英文其他大多都是中文的记录。我松了口气,回头对他笑道:“幸好这上面的都是中文。”然后我指着那行英文的“约会”字样说:“这是我和导师定的约会,在下个星期。”
看到过一句话,说爱比不爱更寂寞。很多时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在此之前我和Tony已经一个月没有见面。平时他在伦敦工作,我在学校,他需要开车来看我。但是上个月他因为经济危机把车卖了,所以我们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中间我还为此跟他吵过架,闹了好几次分手。
那天晚上11点多钟的时候,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异常兴奋地问我要不要现在见到他。我吓了一跳,说你说什么?他说,我借了一辆车,现在开过来一个半小时就能到你那儿。我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那时候已经是半夜11点了,第二天早晨他还要上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疯了。
但是后来他还是坚持着来了。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我真担心他路上出什么意外。进门的时候他告诉我,平时要开两到三个小时的路,他今天一个半小时就开过来了,刚才他最高车速达到了250迈。我说你绝对是疯了。
他没有告诉我只是因为他太想我。他也没有告诉我他开250迈的车来看我只是因为前一天我在电话里告诉他我想他。我已经习惯了他的什么都不说。
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经不止一次地感觉到了两个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很多他的想法我不能理解,很多我认为重要的东西他倒觉得没什么。很多次我对他说,我们需要交流,更多的交流,他也说,我们的确需要交流。但当我们面对语言的时候,很多深层次的沟通和交流变得那么困难。最要命的是,我们还经常误解对方的意思。
第89节:6月20日:日记碎片:未完成(3)
这只能说我的英语还不够好。可不管我的英语再怎么好,也不可能和一个母语是英语的人相比较。我曾经问他,你干吗不找个英国女孩子?或者找个离你近的,比如说在伦敦,至少你也不用这么麻烦,要见个面还要开几个小时的车。他想了半天也答不出来,然后他说,那是你的想法,你不能用你的思路来加在我身上,因为我的想法不是这样。
他的回答让我无可挑剔也无可辩驳,但是很显然我没有得到我想要得到的答案。这就是英国式的逻辑。也许就是因为我无法和他彻底交流,所以,虽然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感情,但我仍然是寂寞的。无以言说的寂寞。在异国。
因此我才会在网上找别人聊天。只是因为,他们和我说着相同的语言。
凌晨2点的时候,手机上突然显示收到一条来自国内的中文短信息。我打开来看,发现是那个广州男人的电话号码。在短信里他说:
“天气预报:今天凌晨到白天时有想你,下午转大到暴想,预计心情将由此降低5度。受延长低气压带影响,预计此类天气将至少持续到见到你为止。”
第90节:6月28日:日记碎片:像小说—样(1)
6月28日 伦敦
日记碎片:像小说一样
刚搬完家,回到伦敦市区。前几天是我的生日,那时候我还在学校,搬家是在过完生日以后。定这个时间只是为了在过生日的时候不那么紧张,搬家是件非常累人的事,没有一个星期是缓不过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生日后我离开学校搬回伦敦,从行李进门的一刻起就开始胡忙,收拾衣服,整理家具,安灯铺床,买米买油,等等一系列的事情,累得我直到今天还没缓过来。
去年在伦敦的时候,3个月的时间里搬了4次家,而且全都是自己打电话联系找房子、自己搬家的,那叫一个辛苦。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每天面临着这许多生存的基本问题,很难再有心情谈什么风花雪月。在火车站的时候我拖着30多公斤重的大箱子,打电话给要住的房子的房东,叫他来接我。那时候我感觉就好像是刚从北京来伦敦一样,不同的只是我有了手机,不用再打投币的公用电话。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刚到伦敦,英语还不过关。那时我的口语虽然不错,但最大的问题是听不懂别人说什么。我大学毕业已经四五年,英语早忘得差不多了,而且我高考的时候英语还没有考听力,所以从来就没练过。刚到英国的时候我才叫惨,常常别人跟我说什么我只是一头雾水地看着对方发呆。然后说,对不起,你说什么?经常如此。以至于好几次有英俊的英国男人跟我搭讪,我都因为听不懂而错过,呵呵,多么遗憾。
生日的时候我还在学校,住在鲜花环绕满眼绿树草坪的校园房间里无所事事。半夜的时候我上网和在欧洲的一个中国朋友聊天。是一个我从没见过面的网友,我最早开始上网时认识的,到现在我们已经认识了五六年。5年前他就在欧洲,中间有一段时间他回国了,在上海,后来又回去了,然后就一直在那儿待着,读一个好像永远也读不完的博士。
实际上我是从几个月前才开始和他聊天的。在MSN上,我们每天晚上都会聊1个小时或者4个小时的天。也许正是因为以前没见过面以后也不会见面,互相又认识了很长时间,我和他无话不谈。后来我跟他开玩笑,说我要把每天和你的聊天记录都保存下来,都省得写日记了。
但是那天我没告诉他是我的生日。事实上不只他,我没有告诉任何人那天是我的生日,包括我的男朋友。不为什么,也许只是因为懒。懒得接受别人的祝福,懒得在接受祝福和礼物以后说谢谢,懒得动用那一整套和生日有关的礼节,比如蛋糕啊,蜡烛啊,唱歌啊什么的,要我说句心里话就是:烦不烦?
所以生日那天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干。下午的时候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聊了一个多小时的天。这是唯一的一次我没有在乎我这个月的电话费是不是会爆掉(后来知道那个月的手机费相当于两千元人民币)。后来又和老爸说了半个小时。后来我回忆了一下,这好像是我长这么大以来,过生日和父母说话说得最多的一次。以前因为都在家里,说的话反而不是那么多,也许正是因为现在见不着了,而且电话费昂贵,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话说,还老觉得说不完。就是这样,什么东西拥有的时候永远都不会觉得珍贵,没有了才发现可贵。
第91节:6月28日:日记碎片:像小说—样(2)
我和网友继续在网络上聊天,持续性地说着一些乱七八糟的话题。我按照惯例告诉他每天我这里都发生了些什么,偶尔他也说说他的事情,但是他说得不多,主要都是我在说。我想我真是一个爱唠叨的女人,所以才会写小说。一个不爱说话的女人是不会写小说的,有一次在书店看到杜拉斯那本《话多的女人》的书名的时候我这么想。因为她无话可说。
但是我为什么总是有这么多的话想说呢?关于一切,关于生活,关于我自己的,和别人的。在我的生活里似乎每天都在发生着小说。我告诉我的朋友说,其实有时候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把发生了的事情写下来就是小说了。说这个话的时候我一副很无辜的样子,似乎为了告诉别人我天生就是个写小说的。
这个话其实不是我说的,更多的时候是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在我和他日复一日聊天的时候我曾经多次地问他,我老这么和你唠叨你不烦吗?什么时候你要是烦了就告诉我。他总是说,怎么会烦呢,我想听还来不及呢。说得我很开心。然后他说了一句更让我开心的话,他说,其实是因为你说的事情很吸引人,简直就像小说一样。
我后来在想,到底是我的生活本身就是小说,还是因为我写小说所以在无意中改变了我的生活?
就这样迷惑着,以至于有一阵连我的朋友都疑惑了。有一次他甚至十分严肃地质问我说:你跟我说的这一切到底都是不是真的?还是你在写小说?害得我赌咒发誓地说:真的,绝对都是真的!我跟你聊天没事写小说干吗?我说要是小说我早写出来了,干吗还浪费时间在这儿跟你聊天?
他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我的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正常人有理由相信我所说的一切真实都是小说。不过我和他聊天的内容大多都是饮食男女之类的爱情问题,所以更容易让人感觉和我聊天是在看言情小说。
而这样长时间规律性地和人聊天,只能说明我是多么的寂寞。
学校不像伦敦,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充满了种种诱惑与刺激的新鲜。学校不只是象牙塔,在我感觉更像是一个修道院。也许只是因为我的男朋友不是我们学校的。他在伦敦。
第92节:6月28日:日记碎片:像小说—样(3)
于是大学对我来说就变成了修行为主的修道院,上课,写论文,做饭,吃饭,睡觉,聊天,几乎就构成了我生活的全部内容。刚开始的时候Tony每个周末都从伦敦开车来看我,后来他的经济状况出了问题,把车卖了,我们的见面就变得更加麻烦。在我生日的前一个星期,我在半夜11点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说他刚借了一辆朋友的车,现在就要开车过来看我。
我说你疯了。等你开过来都半夜一两点了,明天早上你还要上班。
但是他可能的确是疯了,他说他很想我。我们已经两三个星期没有见面。然后他就真的从伦敦以250迈的速度开着车到了我的楼下。在午夜1点。
我下去接他,他一把搂住我。我推开他说别,楼上的人都看见了。虽然当时已是深夜,但大部分的学生都还没有睡,在看书或者赶论文。
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后来我在网上跟我的网友说。但是他认为这也像小说。
可我的生活的确是这样的啊。我有些委屈地说,不过这种事情也是第一次碰到,以前也没发生过。
后来我跟他抱怨我现在的男朋友不好,只顾着自己和朋友骑车去旅行,而不帮我搬家,还让我自己坐出租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