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35-天堂隔壁-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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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也就十年大好时光。青春一过,人走茶凉。趁着大好青春,赶快为所欲为。我对男人依赖惯了,离开他们寸步难行。现在只找有钱男人,拼命花他们的钱,反正他们挣钱也是冲着养女人的。”
“这种日子迟早也会烦的。”我叹口气。
“烦了才好!实在烦了,就开着跑车,冲下山崖,一命呜呼,就不烦了?关键要先买得起跑车。”
《天堂隔壁》 第三部分《天堂隔壁》 我买回一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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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回一盆花。
一天走过路边卖花摊,含苞待放的花丛中,躲着一个小仙人球。鸭蛋那么大,又小又难看,挤在花丛中一点不显眼,孤单寂寞,黯然神伤。忽然有一种物以类聚的凄凉感,招呼要买下。老板是一个老实巴脚的花农,认真告诉我:小仙人球身上长了个小洞,担心不久会变成大洞。我有点犹豫。仿佛感觉小仙人球在拼命冲我使眼色:“嘿!买回去照顾我!”还是买下。小仙人球叫金虎。
把金虎带回家,搁在阳台上。那儿阳光充足,空气新鲜。搬张椅子,双臂抱膝,目不转睛注视。金虎有一种沉默的优雅,以及沙漠仙人掌类植物与生俱来的骄傲。一身淡淡的绿,绿得不过分,不声张,但足以在人们眼睛里造成声势。浑身长满骄傲又略带悲壮的刺,仿佛在说:“想把我捏碎是不可能的,除非把我砸烂。不过那样你还算男子汉?”想到这儿,长吐一口气,幸福许多。
跑到对面山脚下的花草种植场,找到一个好心的老花农,得到医治偏方,果然有效。只要没事,就坐阳台上长时间注视金虎。一个动物一个植物默默对视,悉心相伴。特别想找人说话时,也会瞒怨金虎是个植物。不过时间久了,反而发现也是另外一种乐趣,会给你更广阔的想像空间。
正如切?格瓦拉年轻时候闯荡南美,一次提到大海: “大海一直是一个知己,一个聆听你所有的讲述却不会泄露你的秘密,而且总会给你建议的朋友,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解释它发出的各种声音。”
金虎正是类似一个朋友。目前,我需要类似一个朋友。
偶尔把金虎带到酒吧。空气不好,烟熏火燎,担心它身上小洞伤口恶化,又专门匆匆送了回去。
要是睫毛在就好了,对她也会这么好。
——偶尔这么想想。
▽
又是午夜。
皮子出差忙生意,奶茶陪秃头女孩去看刘若英演唱会。酒吧里只有我跟罐头,还有几个服务生。我站在吧台帮罐头洗杯子,盯着《老友记》,不时跟着剧情笑。罐头表情死板,只知道低头擦洗杯子,目光偶尔掠过电视屏幕,无动于衷。
想起以前跟几个朋友合住,味道与《老友记》无异。印象最深是一天一个室友的朋友来玩,进门就嚷拉肚子上厕所。大家忘了这事,一起出去吃饭,吃完又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回家,那家伙还坐在洗手间马桶上。原来厕纸用光了,没人给他递纸,只好干坐着。
这家伙就是皮子。想着想着偷偷幸福地笑起来。
至少手里还有友情。如此安慰自己。
一会儿服务生叫我,说有客人找老板。
满脸疑惑地走过去,窗边沙发里陷着两个陌生女孩。
一身办公白领套装打扮。真丝衬衣,夹腰小西装,一步裙,颜色得当的丝袜,全身上下都是名牌,手边放着名贵小包,脖子里挂着贵重项链。一个表情开朗,一个颇为忧郁。忧郁女孩靠在开朗女孩肩膀上,不停哀声叹气。
桌子上摆着两瓶法国红酒,一瓶已经喝光,一瓶还有一半。两人醉意熏熏,玩味地瞅着我,老是诡笑。好象藏着一个只有我不知道的大秘密。
“你们皮子经理呢?”忧郁女孩问。
“出差了。”
“据说这儿是号称最暧昧的酒吧?”开朗女孩干脆打破僵局。
“只是据说。”
“墙上不是贴着吗?”开朗女孩瞅下皮子贴的海报。
我只好耸耸肩膀笑笑。
“其实没什么,大家都是成年人。我朋友刚失恋,心情郁闷,来这儿就是为了交个朋友什么的。可惜今晚男人没一个顺眼的。”
开朗女孩点上烟,抱着胳膊抽着,动作老练好看。不停拍下脑袋,试图想清醒清醒。两人虽然酒醉,仍不失一种长期养成的优雅习惯。
我皱下眉头,示意有什么可以帮忙?
“今晚就你有点看相,所以罚你过来陪我们聊天。”开朗女孩说完笑了,挺善意的那种。
我不置可否。
气氛有点尴尬。
这时响起诺拉琼丝的《New York City》。
琼丝与彼得麦利克乐团合作的一首布鲁斯味道浓郁的歌,节奏感很强,颇为惊艳。女孩跟着节奏晃动肩膀,偶尔叫我一起碰杯。气氛缓和许多。
女孩一个移民加拿大,一个定居新西兰。可能在国外玩够了,一个劲地叹息国外没意思,什么都没有,除了大把自由,还有危险重重的爱滋病,只好重新移居国内,渴望能找到喜欢的男人。谁知这几年国内风云突变,一跃成为世界上男女关系最混乱的地方,最没有责任感,最玩的起的地方。似乎对国内男人颇为失望。
“国外不一样混乱?”我回忆起国外旅行的种种经历。
“国外男人婚前混乱,婚后老实,特别讲原则。国内男人不管结婚与否,一概混乱到底,不可教也。”开朗女孩总结说。
《天堂隔壁》 第三部分《天堂隔壁》 国内男人最靠不住
“正确。国内男人最靠不住,结婚之前抢,结婚之后偷!”忧郁女孩深有体会似的。
“感情上靠不住,还得用下半身去留住他们。”
对话一下子变成了一场针对男人的大批判?我干脆闭嘴旁观。
“他们不懂爱,不懂女人。”
“只会用下半身思考。”
“现在的男人真让人失望!有看相的没感觉,有感觉的没看相,有看相有感觉的床上功夫又不成。”
“人活着真没意思。国外没意思,国内没意思,一夜情没意思,情人没意思,谈恋爱也没意思,结婚更没意思。现在真想死,又不敢死。”
两个衣食无忧,生活优越的女孩子,也有如此多的烦恼?这个世界真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
琼丝唱起那首脍炙人口的《Don’t know why》。
女孩跟着哼,总算让人透口气。一个女孩聊起了观看琼丝的现场演唱会,这倒让我羡慕不已,很喜欢那张不插电版本的演唱会碟片。
“或许你们要求太高了?”我笑笑,总算插句话。
“不高,只想找个心满意足的男人,梅尔·吉布森或者梁朝伟那样的就不指望了,只要真心喜欢就成。可是哪儿找?好男人都死光了。”忧郁女孩仰着脑袋不停吐着烟圈儿。
“正确。好男人是死光了,否则我也不至于一个月没来高潮了。”
“一个月?我都半年了。高潮?只要高潮!女人来个高潮怎么这么难?真羡慕男人,不需要什么感情,随便找个漂亮的,简单上个床,乱七八糟来个高潮,完事说声再见,如此简单容易。上帝干嘛让我做女人?”
那两瓶红酒似乎要把女孩的抱怨全掏干净似的。
如此这般的对话一直持续到深夜,才摇摇晃晃下楼。
她们醉得厉害,不放心,只好扶到自己车里,打听家住哪儿?没有声音。回头瞅瞅,两人靠在一起睡着了。叹口气。翻她们的精致小包,有一张物业管理缴费卡,按照上面写的地址开过去,是一栋高档公寓楼。
两人仍然没有动静。只好摇下车窗透气,点根烟耐心等待。小声打开汽车音响,听拉维?香卡的西塔尔琴,轻轻哼着,抽了几根烟。女孩终于有了动静,蹊蹊簌簌在后座上挪动身子,不时打酒嗝。我左膀右臂一边一个,扶她们下车上楼。可能女孩们经常醉酒晚归,保安一脸俗笑,熟门熟路送进电梯,摁了一个楼层,表情暧昧无限羡慕地瞅着我。一幅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怪异表情。电梯门即将合闭时,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房间挺大,配备齐全。
二十几层,能俯瞰整个城市夜景。
女孩子轮流去洗手间,再轮流洗澡,再轮流喝冰水。这才清醒过来,瞅着我,彼此瞅瞅,一起笑了。我只好跟着傻笑。一个女孩坐到梳妆台精心上夜妆,不停拿拿放放一大堆化妆品,类似动作让我想起《摩登时代》拧动机械螺丝的卓别林。另个女孩打开电视看了一会儿,骂声没劲,扔掉摇控器,一头钻进洗手间,好久不出来。把我理所当然地晾在一边,坐也不是走也不是,有点束手无策。
旁边扔着一本影集,摊开着。干脆拿过来解闷。全是男人照片,光线昏暗,影像模糊,有点偷拍的味道。大部分年轻漂亮,少数成熟潇洒,个别年纪略大或者过小。翻到后面,惊讶地发现一张皮子的模糊照片。抽出来,背后写着几行字:
“职业 酒吧老板
国籍 中国大陆
长像 漂亮
身高 合适
皮肤 良好
下身尺寸 中等
做爱时间 持久
有否高潮 一般
评价 优等产品。”
我看罢落荒而逃。
《天堂隔壁》 第三部分《天堂隔壁》 人生就象一架天平
▽
人生就象一架天平:左边欲望,右边爱情。
爱情那个托盘上还是空白的时候,为了保持平衡,只好先放上其他东西。
这个东西一会儿是一夜之欢,一会儿是N夜情,一会儿是情人,反正离不开形形色色的肉体遭遇。人们渴望爱情,却总遭遇肉体。
——我正心灰意冷地琢磨,皮子钻进酒吧。
“有什么最新消息?”
他丢下包,要杯伏特加,习惯地拍着肩膀问我。
“优等产品。”
“什么优等产品?”
“你是优等产品。”我笑着说。
皮子莫名其妙地笑笑。他有事应酬,过来看下我,简单喝杯酒,起身告辞。剩下我一人不停往嘴巴里灌威士忌,感叹自己如同一条下水道,什么东西都住里灌,最后不用操心地自动消化排泄掉。
吧台上坐过来一个女孩子。
怀里抱着一只吉娃娃小狗。
女孩好象跟罐头很熟悉。点了一瓶爵士啤酒,一份爆米花。爵士自己喝,爆米花喂小狗,小狗真的一颗颗吃下去,吃得还挺上瘾。吃爆米花的小狗?——大家都看呆了。
女孩穿了件很大的T恤,头发随便梳理。个子不高,腿却很长,显得人晃晃悠悠的。一张挺耐看的娃娃脸。喂完小狗,抱怀里抚摸,瞅着《老友记》,把剩下的爆米花往嘴巴里塞。塞一会儿冲罐头说句什么,继续再塞。一会儿过来说想借几张CD?我点头同意。
酒吧不少男人认识她,不时有人过去搭话。女孩总是简单寒暄,低头摆弄小狗,不再答理。男人们识趣地退回座位。有个男人挺幽默,被拒绝后,干脆俯身邀请小狗喝酒。小狗汪汪叫了两声。女孩大笑,坐到男人那一桌。好象话不投机,一会儿又回到吧台,继续吃爆米花,喝爵士啤酒,看碟片。偶尔跟罐头聊句什么,罐头一概点头。
酒吧打烊。
下楼,原本繁华的街头退潮一般冷冷清清。
叹口气,准备去停车场。瞅见街边长椅上坐着个女孩,抱着小狗。走过去。正是酒吧那个女孩,摇头晃脑听着CD机,摸着小狗脑袋抽烟,不时哼着《恋恋风尘》。旁边放着一瓶啤酒,已经喝了大半。我坐在一边,掏出烟抽着,听她哼。
女孩瞅见我,辨别了一会儿,冲我笑笑。我也冲她笑笑。
“谢谢你的碟。”
女孩摘下耳机说。脸蛋红扑扑的,看来喝得不少。
“喜欢听?”
“还行吧,谈不上多喜欢,又没有其他东西听。”
我笑笑。
女孩摘下一只耳机,找了一会儿我的耳朵,认真准确塞在里面。
听了一会儿,倒想起老狼来酒吧的情景。那次老狼在城市参加完一个演出,顺便过来玩。正巧我抱着吉他骑在高脚椅上唱歌,他也凑过来一起唱。唱了好几首,其中一首就是《Vincent》,歌词都记不全,边唱边彼此瞅着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