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恩家的祸崇-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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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见里斯医生的尸体,就知道人不是她杀的。医生躺在那儿,看姿势并不是七歪八斜的样子,显然他是被用药麻倒了以后才给杀死的。我还有一个理由,就是通向圣坛的那扇门,我原以为本来是锁着的,实际却开在那儿,问她钥匙是不是在她那儿,她却根本不知道有什么钥匙。要说她参与杀人,那不是没有一点可能,可是她自己说人是她一个人杀的,这种可能性就绝对不存在。
“那个礼拜堂里倒也很科学化,装起了窃听设备:她说人是她杀的,这话让霍尔东夫妇俩都听到了。阿罗妮亚就赶忙去伪造证据,好做实姑娘自供的罪状。她到嘉波莉的房间里,拿了她的晨衣,又到尸体旁边拿了我从姑娘手里接过来以后又扔在那儿的带血的匕首,把匕首用晨衣一裹,就在一个角落里一塞,回头警察来查的话,可以让他们一搜就搜出来。约瑟夫这时候也正忙着干他的,他的打算却正相反。他不像他太太,他不希望嘉波莉给抓去坐牢,或者给送进疯人院。他是要她的,他要让她相信自己有罪,这样他就可以显出责无旁贷的样子,把她牢牢拴住,而不是把她放走。他就把里斯医生的尸首搬走——去塞在一个极隐蔽的密室里——又叫芬克两口子把乱七八糟的现场打扫干净。他先已偷听到科林森曾经求我把事情偷偷捂起来,因此他深信这小伙子还是可以放心的,他是除我以外仅有的一个神志完全清楚的见证人,只要能把我收拾了,相信他是决不会把事情声张出去的。
“老话说:自毁之路不可走,走上去便一发不可收。事到如今,对这个狂人约瑟夫来说,要把我‘收拾了’就只能是再次杀人了。他和芬克两口子——不过芬克两口子扮演这个帮凶的角色,我看我们不一定能抓得到他们的证据——就又放出鬼来去迷明妮了。她既然很听话,把里斯医生杀了,为什么就不能再来杀我呢?你瞧。他们这次大开杀戒事出仓促,没有一点相应的准备,还真有点措手不及呢。比如说吧,当时只有我有把手枪,还有个女仆也有一把——那女仆有手枪他们根本一点也不知道——此外就再没有一把枪了,唯一的武器就是那把匕首——弄到后来他们只好连切肉刀和管子工的干活家伙都拉来用了。而且我看他们还另有一个因素不能不考虑,那就是那些主顾正在睡觉——闹醒了罗德曼太太她或许会不高兴呢:她这些灵魂导师怎么搞的,会这样哇啦哇啦的去围攻一个当侦探的大老粗!总之他们当时就想出了一个主意,觉得可以点化一下明妮,让她走到我的身边,拿匕首来刺我,这样就可以悄悄的把我干掉了。
“他们又把匕首找到了,匕首是在晨衣里,是阿罗妮亚塞在那儿的;这就使得约瑟夫起疑心,觉得他太太是在他背后搞鬼。在明妮的房间里放那种枯花味的迷魂气时,他太太故意放得过了头,把明妮压根儿麻倒了,弄得她昏昏大睡,十个鬼来也别想唤得醒她,让她去杀人。他太太的这一手被他当场发现了,他越发相信他太太出卖了他;这时候他已是欲罢不能,就决定杀了她。”
“杀自己的太太?”菲茨斯蒂芬忍不住问。
“对,杀自己的太太又有什么?虽说杀自己的太太不免有些希奇,可实际上杀自己的太太还不是跟杀了个外人一样?这种荒唐事儿,你总不见得都当了真,非要弄个一清二楚不可吧。其实你心里也是雪亮的:我说的这些并不一定都是事实。”
“那么事实到底又是怎么样的呢?”他露出一副大惑不解的神气,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看谁也不会知道。我告诉你的,不外就是我所看到的,加上阿罗妮亚·霍尔东给我提供的情况里一些跟我看到的对得上号的情节。跟我看到的一对号,这些情况应该说大部分还是想必有其事的,想必也大致就是我给你说的那样。你要是愿意相信事实就是如此,那当然也可以。不过我是不大相信的。我倒倾向于认为,我所看到的只怕都是假象。”
“这个就请你慢点再说吧,”他求我了。“回头等你把事情的前后经过都讲完了,你要添上些‘如果’啊,‘但是’啊,请只管添;你要恣意曲解,作你的歪批,请只管作;你要故弄玄虚,弄得人一头雾水,叫大家都只能冲你干瞪眼,请只管弄。可请你无论如何先得把事情的经过讲完,让我至少先了解一下事情的本来面貌,这以后你再点窜润色也不迟嘛。”
“我前面给你讲的这些,你真的都相信了?”我问他。
他点点头,还咧嘴一笑,说他不但相信,而且还觉得挺有意思的。
“你那颗脑袋瓜子也太天真了,”我说。“你听我说一个狼的故事吧:从前有一头狼,到小姑娘的奶奶家去……”
“这个故事当然也是挺有意思的,可你还是先把那件事儿快些说完吧。说到约瑟夫决定要杀死他的太太。”
我说到这儿就打住了。菲茨斯蒂芬却还问:“后来呢?”
“什么后来?”
“后来怎么样呢?”
“这后面就没下文啦,”我说。“这种故事就是这样。我不是早跟你说了吗,这种故事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可嘉波莉又在那儿干什么呢?”
“就蹲在圣坛旁边,仰起了脸,望着那好看的聚光灯。”
“可她为什么要待在那儿呢?她是出于什么缘故上那儿去的呢?她是又被召去的吗?还是她自己要去的呢?她是怎么会到了那儿的呢?她要去那儿干什么呢?
“我不知道,她也不知道。我问过她,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当时去过那儿。”
“可你总可以从别人那儿了解到一些情况吧?”
“是啊,”我说,“我给你说的这些,就多半是阿罗妮亚·霍尔东告诉我的。她说:她和她先生办起了一个教会,她先生发了狂,杀起人来,这叫她有什么办法呢?芬克却就是死不肯讲。他说:不错,他是个技工,霍尔东夫妇那套用来骗人的机关都是他给装的,也是他操作的,可是昨天晚上的事他不知道呀。他当时是听见声响很大,可是那也轮不到他出来多管闲事,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呀。他一直到来了些警察,拿他压根儿不当人看待,这才知道出了事。芬克的老婆连人都不见了。其它一些雇工很可能对内情确实不十分清楚,不过有些事情他们其实是一猜就能猜到的。那个小家伙曼努埃尔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可即使等到他定下心来,他也肯定是啥也不知道的。我们现在碰到了这样一个难处:如果是约瑟夫发了狂,自己去杀了人,那其它的人就都可以把自己撇清了,即使是无意中帮过他的,问题也不大。大不了就是个参与创立邪教实施诈骗的罪名,判刑也是长不了的。可是谁如果承认了自己了解点什么情况,那就是给自己招来了麻烦,同谋杀人的罪名也就逃不掉了。总不见得有人肯干这样的事吧。”
“我懂了,”菲茨斯蒂芬慢条斯理说。“约瑟夫死了,所以一切就都可以推在约瑟夫身上了。那这个问题你怎么解决呢?”
“那也用不到我去解决,”我说,“反正这件案子就让警方去伤脑筋吧。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两个钟头前麦迪逊·安德鲁斯就是这样通知我的。”
“可是如果真是如你所说,你认为你还没有把这件案子的真相全部搞明白,那我倒觉得你……”
“事情不在我啊,”我说。“我倒是很想再好好弄弄清楚的,可是我这个侦探是受雇于人的,这一回雇用我的是安德鲁斯,任务是保护嘉波莉在圣杯会堂里的安全。现在她已经不在礼拜堂里了,安德鲁斯认为那边的事已经没有什么需要再去弄清楚了。至于眼下要保护她的安全,那点小事她的先生是应该能够对付的。”
“她的什么?”
“先生呀。”
菲茨斯蒂芬砰的一声把他的啤酒杯往桌子上猛地一碰,震得酒沫四溅。
“你看你看,”他对我完全是一副责难的口气。“这事你就对我只字未提,谁知道你还有多少事情对我打了埋伏呢。”
“科林森利用当时的混乱,带她到里诺【注】去了,在那里不比在加利福尼亚,要领结婚证书是用不到等上三天的。他们溜掉我一点也不知道,直到过了三、四个钟头,安德鲁斯来把我臭骂了一顿我才晓得。他这就搞得有点不愉快了,他这个事主所以不再委托我这个侦探把事情办下去,这也是一个方面的原因。”
“我倒不知道他是反对她嫁给科林森的。”
“说他真是反对倒也不见得,但是他认为他们在这个时候结婚不合时宜,用那种方式更是要不得。”
“这一点我倒是能够理解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们也已经吃完了饭,站起来准备走了。“安德鲁斯做事是常常喜欢自行其是的。”
【注】 名牌豪华轿车。
【注】 艾米嬤嬤,全名艾米·森普尔,麦克弗森(1890…1944):美国“五旬节教会”派女传教士,创立国际方正福音教会,在电台上布道获得很大成功,信徒极众,她也因而名利双收。
【注】 弗兰克·布克曼(1878…1961):美国路德宗牧师,20世纪20年代在英国牛津大学发起宗教信仰复兴运动,其主张被人称为布克曼主义。
【注】 盖尔人是指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凯尔特人。
【注】 亚瑟·梅琴:英国作家亚瑟·卢埃林·琼斯(1863…1947)之笔名,所著幻想小说多以中世纪的威尔士为背景,开20世纪哥特派科幻小说的先河。
【注】 里诺在加利福尼亚以东的内华达州。在里诺,结婚、离婚手续简单是出了名的。
第三部 凯萨达
第十三章 悬崖路
埃里克·科林森从凯萨达给我打来了一个电报:
那天上午我不在旧金山。我是在北边的马丁内斯镇,跟菲尔·利奇的一个已经离异的妻子讲价钱。这个菲尔·利奇化名极多,是个神秘人物。他盗卖孤儿证,大量流入西北各地,因此我们要想拿住他,而且要得很急。他这个前任的老婆是个娇小可爱的金发女郎,是当电话接线员的,她手里有他的一张照片,算是比较新的,愿意卖给我们。
“他从来不拿我好好当人看待,怕我手里会积起俩钱儿,所以从来不肯把他的臭支票大大方方开一张给我,”她抱怨说。“我只好自己挣钱来应付我的花销。今天也不知是哪个骚货在大把大把拿他的,为什么我就不能从他身上捞两个呢?你说吧,这张照片你肯出多少钱买?”
她自然是过高估计了这张照片在我们心目中的价值,不过我最后还是把这桩交易跟她做成了。这样等我回到市里,已经是六点过后了,要搭火车当夜赶到凯萨达是来不及了。我就带了点衣服,装上个旅行包,到车库里开出我的汽车,直驶凯萨达。
凯萨达距旧金山有八十来英里,那是一个只有一家旅馆的小镇,贴在一座山的岩坡上,山的形成年代还不算太久远,顺着山坡下去就是太平洋。凯萨达的海滩太陡,而且地又坚实,尖石极多,不是个游泳的好地方,所以凯萨达没赚到过避暑游客多少钱。有个时期那里成了私酒贩子卸货的口岸,倒是热闹过一阵,可是那档儿买卖如今早已偃旗息鼓,因为私酒贩子发现:把私酒从境外贩来,倒还不如在国内就地取材,获利既大,风险又小。从此凯萨达又睡起大觉来。
当天夜里我十一点多到了镇上,停好车子,穿过大街便是夕照旅馆。那是一座黄色的楼房,楼不高,却铺得很开。大堂里只有夜班接待员一个人,那是个娘娘腔的小个子,看年纪已有六十好几,他费尽心机要逗我看他的指甲是染得红红的、亮亮的。
他一看我在住宿登记簿上签下的名字,就递给我一个封好的信封,那是旅馆的专印信封,上面是埃里克·科林森的笔迹,写明交我亲收。我撕开信封,看信笺上写的是:
请勿外出,等我回来见面再谈。
E。C。【注】
“这封信留在这儿有多久了?”我问。
“八点钟左右就留在这儿了。卡特先生等了你一个多钟头,后来看火车站来的公共汽车末班车都过了,他就走了。”
“他不住在这儿?”
“唷,他哪能住这儿呢。他和他的新娘在小海湾那边租了图克家的宅子住。”
科林森这种人,他叫我干什么我是不能认真听他的。我就问:
“去那个地方怎么走?”
“那个地方你夜里去是绝对找不到的,”那接待员摆出一副“包你没错”的架势对我说,“除非你绕道走东边的那条路去,可即使走那条路我看你也到不了,除非你熟悉那一带的地理。”
“是吗?那白天去那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