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千里 上-第2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嫂子快生 ”这种声明几乎叫你们惊得哑口无言。就是那个叫什么亚梅的大姐姐吗! 才几年
五年前她和表哥两个人并肩在校园里进进出出,都是红卫兵团的干部,让人们颇为心动。那是个梳着小辫子身穿草绿军装的精干女孩儿,全校开大会她在台上一站,脆脆生生地起个头“学习雷锋——”然后就有力地挥动小胳膊指挥一千多人高歌,
这么快她就要生孩子
这简直不可想象!在你们看来爱情就是爱情,很美好也很崇高,是不会同生孩子连在一起的。尤其是表哥和亚梅,他们两个人看上去都是那么一种圣洁的样子,根本不会让人想到他们会于生孩子这样的事。
他们才多大呀? 比你们大不了几岁,怎么就会有孩子了 他们在农村没干革命怎么这么快就落荒而逃回了城, 还要生孩子!太不可思议
你们心中的偶像立即崩溃
就那么带着无穷无解的疑问,壮志未酬,十分不情愿但又别无选择地复习着功课,随大流上上数学物理外语课外小组,若即若离地混到1977年10月底的早晨,广播里传出立即开始大学招生考试的决定,离高考只有六十天时间。
不知那60天是怎么过来的,你和大明、三表哥、文海四个人昏天黑地地奋战了几十个日日夜夜,就在1977年12月一个大雪飘飘的早晨进了考场,迷迷糊糊答了一些熟悉又陌生的题,就成了“文革”后第一批大学生。高考的情形已没什么印象,只记得是在平原中学的一间你初中二年级时那个班的教室,你的考位恰巧是当年你坐过的靠窗口的位子。所以你不紧张,像平日小考一样轻松,只记住了那次的作文题有两个任选,一个是《难忘的一九七六年》,另一个是《记我最尊敬的一个人》。
你马上想起了你的数学老师,一个在批师道尊严时暴跳如雷地叫着:“我他妈就不检讨,我没错误”的小老头儿。就实实在在写了篇记叙文,听说那篇作文竟得了全省最高分。
偶然,这是一个多么可怕又可敬可畏的词儿。一个人的命运大多是让这个偶然给决定了的。虽然西西弗斯式的抗争有一种审美上的英雄意义,可那个偶然的命运谁又能抗争得
当你在信心百倍地实现着自己的理想时,
或许那不过是一场悲剧的开场锣鼓。而当你备受挫折被迫走上一座独木桥时却会发现眼前海阔天高。可人间的福祸又岂是一个偶然能了得?
!那样多的偶然是否就意味着一个不变的必然 每一个偶然都促使你走向对自己努力的嘲弄,你必然是要孤独地漂泊的,即使在生你养你的故乡。
生活永远是在别处。
午夜星河!这弯浅月似乎也在嘲笑你这寒冬里在城里惟一行动着的人。整座城都回响着你一个人的脚步!这可真是如梦如幻。你在努力地想成为这小城的一部分,可有一种必然却在拒斥着你让你生活在别处,让你体验一种流浪的辉煌。这是命中注定,你只有听命于它。
只有童年,只有童年真实地与你对话,隔着人事沧桑的时空,这座城和这座城里的童年永远是那么美好,即使是它的丑陋。
可是你必须走,命中注定你不属于它。就像胎儿一定要脱离母腹。
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这座城市古老的中心,一个传奇色彩浓郁的地方。夜色中仍然看得出,那红墙红门红柱子,金黄的琉璃瓦顶和飞檐雨廊都已恢复了本来的深灰色,门口已挂上了“直隶总督署”的大牌子,竖起了说明碑文。几套市里的班子已从这儿迁走,它又恢复了六百年前的!日貌。这个古气森森的地方,从明洪武元年始,就成了一朝又一朝一代又一代的官府,仅清王朝驻这里的总督就在一百八十年间换了五十五人,真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历史的辉煌、厚重、耻辱、卑鄙、滑稽都沉积于此。人们会因此想起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曹银、吴佩孪等人,这些人都是近代史上的名角。可是二十多年前拆掉的那两根耸入天际的总督署灰色大旗杆和巨大的照壁是无法再恢复
老百姓爱管此地叫“大旗杆”。“文化大革命”
那阵子,“上大旗杆去”就意味着去看两派人辩论看批斗“走资派”们。你总像猴子一样爬上照壁,高高地看成疙瘩成群的人。后来才知道你踩的是几百年的文物。
城隍庙、古城墙、大旗杆、大照壁,全没了!想一想人们兴高采烈地拆除城墙,拉倒大旗杆、拆散城隍庙时的热闹场景,那种兴奋的笑脸一定是世界上最滑稽最丑恶的表情。一个五千年文明古国,怎么会出现这样一个壮观的自我毁灭的自娱动作?
多少座这样美丽的城池就那样在自得其乐中毁于一旦,连北京城的城墙都没保住。
可你不替北京城墙的消失惋惜,似乎那与你没什么关系。你惋惜的只是这座小小雅致的城池,似乎你在这城市已住了几百年。这种自作多情时常引来自己的无情自嘲。
既然选择了浪迹天涯,又哪来这些牵肠挂肚?只恨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叫故乡的地方,几许闲愁无处寄托时便首先想到了它, 这就由不得自己
反倒是身陷于此的日常悲喜剧之中的时候,难得有这种闲情逸致,既没有了这种痛苦也没有这种忧郁的侈奢挥霍。
看来人要热爱一个地方,就不能身陷于此,更不能受制于此。远隔千山万水的爱国与乡愁,虽无奈、廉价,但很美丽。
想到此,你疲惫地笑笑。夜半三更的寒风已浸透了骨肉,虽然风很小。明天一早就走,甩开你的三寸不烂之舌推销你的电脑去。你决定先去那个海滨小城,那儿的人似乎刚刚开窍,一切都还是官商开道。一切都那么原始得可爱,一个个像上财主土寨王似的,愣头愣脑不知怎么花掉手里大把的公款。本来是你求他们的事,玩几个花活儿,
几折回扣返到他们手中,全反过来求你 有一阵子不开荤了,该去哪儿,保证万无一失,人也干净。
就住他们市府招,他们会送几个过来让你挑。这些有前科的骚女人,抓起来后专用来“戴罪立功”的,把你这类人伺候好,就可以提前释放。你承认一到这种时刻就变得十分卑鄙下流。没了黑子,你又得堕落。这辈子,只有上中学时对刘芳一往情深过,一直在一厢情愿却连个表白的机会都没有,她心中根本就没有你。
今天又见到了她,她仍然像十几年前一样目光只在大明和冯志永身上打转。真正叫你全身心爱着的,就只有黑子了,可她却是那样一个倔强的女人,为了儿子她可以舍弃一切。混到三十几上,你他妈一无所有!只剩下堕落的份儿
这就是命。
一天又一天,我必须面对这陌生的世界,我不属于它,我无力面对。
一次又一次,这城里没有一张友好的脸,我不属于它,这孤独的地方。
走在故乡的路上,心头响起的是这首威廉姆的歌,在别的城市,灯红酒绿之间,横流人欲之间,倘佯在如水如龙的车流人海中哼起这首歌,是一种淹没的孤独。而今空空荡荡地走在童年的故土,这首歌又墓然回响起,这是一种空旷寂寥的孤独。
一种孤独,两样闲愁,别有一番滋味。
菌苔香消翠叶残。
抚摸我,我会唱着歌死去,无尽烦恼,也随风飘去。
你抚摸我,给我你的爱。
体贴近我贴近我我离不开你。
看着你,我知道我找到了最好的伴侣。
我真想飞越那道屏障,可那小小的梦却永远是梦。
我不怕这疯狂这疯狂的世界只要你陪伴我陪伴我。
那些流行歌曲,包括你自己写的那几首摇滚,在威廉姆这富有磁性的歌声面前全显得苍白肤浅萎缩。无论平常装得多么潇洒,内心里你仍然是十分古典的,连通俗歌曲都喜欢威廉姆这类古典情调的。你甚至常为这种古典情怀所感动。人是需要一点古典情怀的。在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时空里,你注定要成为一个复杂心态的混合体,描述不清自己的过去,解释不清自己的现在,更无法看清自己的未来,只能这样四海为家孑然一身地流浪,甚至在生长过十八年的故乡也是个流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