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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刘伯温后人盗墓手记-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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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雾。这血雾足喷起有十厘米左右,幸而只是一次,便再也没有鲜血从伤口流出。不然每日如此,这两三天来,三个人恐怕早就鲜血干枯而死了。

徐克看了看顷刻变成血葫芦的三个人,几个医疗专家木然地上前,熟练地上药。其中一个声音木讷地说,只要上药,伤口不用包扎。徐克还没来得及询问原因,眼睛中的瞳孔却缩成了针尖大小,那是再次被震惊的。三个人身上密密麻麻的伤口开始收缩,变小,片刻的工夫,消失不见,除了残留在身上的污血,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们对此无能为力,先前说好的报酬—”一个医疗专家双眼发直地说,“我们也不要了,希望您能让我们现在回去。至于这三个患者,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徐克摇摇头,“不管怎么样,万一再有什么变化,还需要你们的维持,我给你们加钱如何?”

这位专家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实话不瞒您,都说医生胆大,相信科学,其实在医院里,我们平素也没少见一些怪事,对神鬼之说比寻常人更加相信。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觉得,这事情必定和神鬼相关。这种事我不想沾,也不想惹,钱再多有什么用,那也得有命花啊。”

徐克长叹一声道:“你们走可以,我要邀请其他医生前来,需要你们给我一天半天时间。”

医生不再说话,徐克从帐篷中走出去,去联系新的医生,隐隐听到帐篷内有人叹息:“再请医生只能让三个人更痛苦,看现在这个样子,这三个人是撞了什么,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

浙江青田,刘季家中。

正是深夜时分,小村中家家漆黑,早已经没有了灯火。

村子里喂养的狗,忽然惨叫了起来,闻声犹如在哭泣一般。这叫声撕心裂肺,拖得长长的,从村头到村尾,所有的狗似乎在合唱一样,声音此起彼伏,让人心悸。

小村里不少人被惊醒,但却无人愿意出来看个究竟。

村民们心中自我安慰,村里有刘仲在,这怪力乱神之事不大可能发生。

月下,一道影子映在地上,飞速地向着村里而来。这影子足有两三米的高度,跳跃如飞,眨眼就是上百米的距离,这速度如果去参加什么奥运会,估计博尔特只能跟在后面吃风。

影子的头显得很小,明显和庞大的身体不符。大概是上天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在脑袋的旁边,忽隐忽现,竟然不时有另外一颗脑袋出没。

这若是被人看到,肯定会吓个半死。

飘荡之间,影子进了青田村。这时,村中的狗似乎被人掐住了喉咙一样,那凄厉的叫声马上齐齐地中断。影子身上散发出来的冰冷、血腥、暴虐的味道,在小村中弥漫,狗儿都夹住尾巴,在喉中发出轻微的呜呜声,各自找角落躲藏了起来。

最终,影子在刘仲住所前停了下来。一个庞然大物从树上跃下,原来这正是它的影子。这东西虽然看似笨重,实则轻飘飘的像一片树叶一样,落地不带半点声响。

刘仲家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灯光亮起,刘仲一脸平静地站在门后。他看了看家门前高大、恐怖的枭面血尸,仿佛早就知道它会来一样,说:“别玩了,凭你这宝贝,还吓不住我。”

枭面血尸背后,探出一颗发如枯草的脑袋来,精瘦精瘦,面皮像是直接绷在了骨头上,龇牙一笑,形若鬼魅。他开口说:“你这个老东西,每次都是这么不配合,你哪怕假装害怕一次,也让我心中好受不是?”

刘仲眯着眼睛,不怀好意地看着养枭面血尸的老人:“你答应我的事办完了吗?我为何要让你?”

老人一瘪嘴:“老东西,你不是卸磨杀驴,就不承认了吧?我可是千里迢迢,为了你那个单门独传的宝贝孙子,跑到了内蒙刚回来。”

“唉!”刘仲忽然叹了一声,“俗话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去了不假,可是如今,我那孙子可是在阴阳路上转圈呢,恐怕再得不到救助,这小命也是三两天的工夫,就化为泡影了。”

“是真是假?”老人一副不相信的嘴脸,追问刘仲。

“当然是真,我就算准你会来。这样,正好用你这宝贝急速驮我们赶去一看,这事不小,我也只能出面了。”

老头儿脸拉得比马脸还长说:“算了,算了,就知道他娘的我就是苦力的命。我这宝贝虽然疾速,可是代价却不小。看来我又要大出血了。”

“不就是一些带有血庛的明器吗?”刘仲微微一笑,“回头我想办法补给你就是。”

老人乐得像孩子一样,“此话当真?没想到我还有让你老刘出血的时候,有这句话,这明器你给不给,这活计我都干了!”

圣山山谷外,蒙古人的帐篷已然寥寥无几,成群的牛羊不知被如何处理掉了。草原上一片宁静。

只有十七八个强壮的小伙,面容阴沉,聚集在一起,凝视着晨雾中的山谷,眼中似乎要冒出血来。

对他们来说,这是赤裸裸的侮辱。身为守陵一族,数百年来,这一脉在此地休养生息,目的就是不让外人打扰了这里沉睡的先祖。关于这座陵墓,流传下来的消息不多,作为守陵人,也未被告知陵主是谁。

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一个传说里,这陵墓中隐藏着秘密,有着蒙古兴盛的关键物件,子孙当尽力以命守之,不被外人侵扰。

数百年来,这一脉人对这陵墓早就有了深厚的感情。尤其是一脉的传统,无论谁家中有了子嗣,只要是男孩,做父亲的就必须入谷,到指定的方位,拈一小撮土回来,让婴儿吞食下去。据说如此,可得陵墓中风水神物保佑,百病不生,强壮健硕,又能从此和陵墓血脉相连,鱼水交融。

若是女孩子,则注定长大要外嫁,自然没有服下这撮土的资格。而且,女孩不得进入圣山的山谷,否则会为全族带来危害。

据传在明清时代,有一七岁幼女,一天追逐蝴蝶,趁大人放牧时刻进了山谷。结果回来之后,浑身冷若冰块,满脸铁青,嘴中有獠牙龇出唇边,满嘴溢血。凡见到她的族人,皆感觉浑身风冷,接二连三地高烧不退。

最终,族内老人称女人入谷,乃是对陵墓不敬才有此祸。最终使人抓了女孩,要活埋山谷之内祭陵,告知先祖,此女不嫁,永守陵墓,要先祖消退对整个守陵一族的惩罚。

说也奇怪,小小女孩,被抓之时,力气极大,寻常三五个成年男人,根本近不得身,就被甩稻草人一样轻易甩了出去。

全族束手无策,最终,长老让女孩父亲亲自出手。这男人看女儿变成如此模样,内心难受,原本想躲开此事,可是没想到,最后事情还是落到了自己的头上来。

男人无奈,只得靠近女儿,边抓女孩的胳膊,边眼泪横流,称女儿死后,自己也不独活,必自刎于女儿埋骨之地,长伴女儿左右。

说也奇怪,这女儿听闻此话,竟再不挣扎,一双眼中流下了两行血泪,乖乖地就范。从那之后,守陵一族对这山谷陵墓更加恭敬,百分百相信,自有风水神物藏于其中。

没想到,这千百年来族人精心保护的地方,如今被一群外来的不速之客给进入了,而且糟蹋得整个陵墓七零八落。

这就好似用尖刀,一把扎进了守陵一族的心脏,然后不停地搅动。那种感觉,让人无法忍受。

“杀了他们。”一个壮汉咬牙切齿地说,“山谷里的人,没一个好的,我们一个也不能留。”

“可是,他们有枪,我们不能蛮干。”身边一个人轻轻摇摇头提醒说。

“有枪怎么了!”壮汉怒气冲冲地说,“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我们也有弓箭、刀子,就算没了弓箭、刀子,我用牙咬,用手掐,也要弄死他们!”

众人被激起了血脉里的凶性,连那个迟疑的汉子也不再说话。大家手里拎着雪亮的钢刀,背后背着弓箭,腰间挎着的箭壶中,插着喂上了山上毒草汁液的雕翎,趁着晨雾弥漫,向着山谷中而去。这些人像觅食的豹子一样,躬身在草丛里行进,不仔细看,根本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从山坡上下来,将要接近山谷,那发狠的壮汉忽然眉头一皱,轻轻地“咦”了一声。这山谷往日他不知来过几百次,每次都顺畅无阻,可是现在,却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一股无形的大力向外推去,再想行进一步,格外地困难。

看看身边人,壮汉心中不详的预感涌现了出来,身边的伙伴们,每个人都是身体前倾,一副全力以赴的样子。这寻常走路,哪需要摆出如此的姿态,而且,行进速度缓慢,每个人尽管头上都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可是双腿却像绑上了千百斤重的铅块一样,挪动一步都需要五六分钟的时间。

“天责。”先前质疑的汉子一脸绝望地摇摇头,“我们守护不利,被长生天责罚了,不想让我们再进入圣谷了。”

壮汉咬牙,“不管如何,哪怕是死,也要先杀死那些盗贼,也算死得安心,就算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他们。”

说着,壮汉兀自发狠,奋力向前走去。一行人不再说话。

忽然,壮汉鼻子里冷哼一声,脸上的汗珠变得黄豆颗粒大小,身体一顿,僵在了那里。他走在最前面,已经从山坡处完全下来,一只左脚迈进了山谷当中,这左腿小腿处的裤子,忽然碎裂,散乱的布片犹如蝴蝶一样随风飞舞。

让他冷哼一声的,是小腿处传来的疼痛。低头观看,整个小腿已经皮开肉绽,伤痕密密麻麻地出现,宛若被摔裂的瓷器一般。钻心的疼痛更加强烈,伤口处的肌肉开始脱落,顷刻只剩余一根白骨。那白骨上,裂纹横生,大概三两分钟时间,变成了满地的骨片。

大汉身体再也无法保持平衡,前倾倒下,“咕咚”一声,整个人面朝下摔在了山谷之内。这突然的变化,让他身后的人浑身发冷,紧张得连嗓子都痉挛了,话也说不出来,只发出“咕咕”的声音。

壮汉倒地之后,全身变得像那条小腿一样,纷纷肉落骨碎,鲜血横流。一条性命,活生生地眨眼间变成了一堆没有知觉的骨片碎肉。

所有人都双腿发软,一直反对壮汉的汉子用尽了浑身的力气颤巍巍地说:“看,我说长生天责备我们了吧,我们不能再进山谷,绝对不能。”

这队人中,赞成他的人马上成了大多数。只有少数几个,不知想些什么,最终依旧抬脚朝前走去。几个反对继续进山谷的人拽住他们阻拦,这几个人冷笑着说:“就算长生天处罚,我们犯了错,也愿意以命相抵。但凡有一人能进入山谷,也要这些人付出相应的代价。”

话说得斩钉截铁,一晃膀子,就要挣脱几个人的拖拽。反对的几个人松开手,低下头,默默不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草丛中忽然一动,一个庞大的怪物迎面冲来,众人心惊,忙将手中的刀举起乱砍。可锋利的刀子砍在那怪物的身上,撞击出了不少的火星,像砍在了坚硬的巨石之上。那怪物倒也不伤人,只是抓起这些人,轮流丢了出去。

所丢的位置,正在山坡靠近山脚下的草丛里。这力道拿捏得正好,被丢出去的人,晕晕乎乎地落下,方看到草丛中,两位老者的笑脸。尚未来得及反应,便被其中一位老者手中持银针,快若闪电地刺中身体的穴位,只觉得一阵眩晕,眼皮发沉,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过几个呼吸的工夫,一行人就顷刻被抛入草丛,扎得昏迷了过去。老者收起银针,从袖中取出一个剔透的瓶儿来,将每个人中针部位沁出的鲜血,接在了瓶内,总计有小拇指指甲盖大小。

“老东西,没想到你也有这歪门邪道,采人精血的时候。”一边的老头嘎嘎地笑着,声如破锣。

这正是赶来的刘仲二人。刘仲摇摇头,“我这么做,可是救这些人一命。此地有陵,风水却是活尸地,一旦被掘,风水外泄,凡和此陵有关的人物,都要被风水之力冲刷而死。这些人久守陵墓,体内又有活尸地的风水之气,如若不放出这和风水相融的精血,恐怕无一人能够存活。”

老头摇摇头,“罢罢罢,咱也不懂这些风水之说。咱们还是赶紧救你的孙儿去吧。”

刘仲一笑,其实这刘季三人的情况,救命之道还真落在这瓶小小的精血上面。此地为活尸地,比传统风水中所说煞气冲天的养尸地还要阴邪。所谓养尸地,是尸体埋葬其地,经年不腐,得风水煞气,遍体生毛,终成僵尸。这僵尸因肢体僵硬,不能行走,只能蹦跳,毫无意识,只懂嗜血杀戮。

而活尸地,能让死者因风水之力而复活,犹如墓葬之中复生的将军,如死者心智坚硬,借风水之力复活后,与常人无异,尚能保存几分记忆见识。

这活尸地素来少见,此陵尚在时,有将军尸体及陵葬吸收风水之力,自然无害。这陵墓一盗,将军一死,风水之力四溢,只寻有陵墓风水气息之人冲刷。活人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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