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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刘伯温后人盗墓手记-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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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肉球的内壁似乎在无限地增长起来,而且在原本平滑的肉壁上,出现了一个个手掌大小的吸盘。这些吸盘一碰到诺索夫的身体就牢牢地把他抓住,然后诺索夫感到天旋地转,他看看自己被吸住的左臂,衣服被腐蚀干净,原本白皙的皮肤竟然变成了透明状,鲜血似乎源源不断地被这些吸盘吸走了。

他悲惨地叫着,挥舞着军刀,刀碰到那些吸盘,高温的刀刃马上让那些吸盘变得焦黑起来。可是这些吸盘蠕动着,没有失去生命,诺索夫觉得整个肉球似乎高速旋转起来,可是无论他头朝上朝下,那些血水却永远在自己脚下的一边,没有丝毫的变化。

肉球和诺索夫僵持着,似乎谁也不敢抢先进攻,过了许久,诺索夫发现自己的内心正在无声地崩溃,那个肉球忽然动作起来,猛烈的收缩让诺索夫浑身似乎都被蟒蛇绞住一样无法动弹,他不再等待和恐惧,心里的野性让他张开嘴,狠狠地咬向了肉球的内壁。

肉球慢慢地收缩、膨胀,常盛不禁退了几步。从表面上看来,肉球的内部似乎正在激烈地运动着,看得出里面有隐约的一个人形。

“吸血肉棺!”郭老四牙根儿里冒出了凉气。按说,成吉思汗这样的人物不应该会选择这种奇特的棺材,他的后人要是没有他的遗命,也不该这么对他不敬。除了藏族之外,中国人一般的安葬习惯都是入土为安,而这种肉棺等于把人的尸体置于血肉之中,按照中国人的说法,是上不着天,下不挨地,算是葬身动物腹中的一种,后人说出去都无颜。

一般能选择这种棺材的,都是一些性格奇特,或者背负着什么冤屈或者任务的古人。这种葬法需要先到云南西双版纳这地方寻找一种奇特的动物,当地人称之为吸血毯,又因为它能够隐藏在水里,也叫席子鱼。

这种动物在水里、地上都能活动,外观犹如一块红色的毛毯,依靠着身下的吸盘,吸取人和动物的血液为生,成年的吸血毯身长在二三米,可以轻易地卷住一头成年水牛,三五分钟内就能把这头水牛全身的血液吸得一干二净。至于这种动物的类别,至今也没有调查清楚,有人说是吸血蝙蝠的变种,因为这吸血毯在发现猎物的时候可以弹身飞出去二三百米的距离攻击。

另外也有人说这是种大型的水蛭,也叫水蛭精。但不管如何,当地人都谈之色变。这东西虽然奇怪凶猛,但是做这肉棺却是上好的材料,这肉棺多选几个成年的吸血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黏合在一起,然后留个口子,把尸体放入,再往这肉棺里灌注三分之一的血水。有了这血水的滋养,这吸血毯就能够长期地存活下来。那尸体经过这个环境的保存和滋养,据说能产生可怕的变化,具备吸血毯的特性,就算是身已腐烂,只要能沾到人的鲜血,就能够重新复活,变成死而复生的怪物。

“快把它斩开!”郭老四想到这儿,不寒而栗,这么看来,诺索夫不是在这里找到了通道,而是在这个地方被这个肉棺吞了进去,想到那个破而后立的格局,郭老四连贯起来就知道了这个墓主人的意图,现在诺索夫肯定还没被彻底消化,重新唤醒那个怪物,不然等尸体复活就会破棺而出,如果真像老人说的那样,恐怕自己这几个人也都难以跑掉。

这是常盛见过的郭老四最为急切的一次,知道他这么喊,必定有他的道理,忙从包里抽出了自己那把军刀来,向着肉球划了过去。

锋利的军刀从肉球上划过,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让他一愣神。他想了想,把军刀里隐藏着的锯齿刀换了出来,用力地压住肉球开始锯切,谁知道这肉球虽然因为正在里面和诺索夫拼斗,无暇吞噬他,可是一伸一缩之间,却也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依然是没造成伤害。

不信邪的常盛看到这个肉球这么难缠,知道是遇到了“信邪的常盛”。他干脆扔了军刀,一把把那暴雪梨花枪又拽了出来,也不知道这古代人的冶炼技术是怎么达到了一个如此精湛的高度,现代技术下熔炼出来的最好的合金伤害不了的肉球感到了暴雪梨花枪的寒气,竟然像是畏惧地颤抖了一下。

按照对付绿毛熊的办法,常盛挺枪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着那肉球扎了过去,果然,这枪能给肉球带来伤害,不过却也没有想象里的那么巨大,只扎进去了半个枪头。肉球吃痛,猛地一收缩,产生的巨大的肌肉间的夹力,把那暴雪梨花枪竟然夹在那里纹丝不动,常盛憋红了脸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想把枪拔出来,也没有见枪动了分毫。

常盛一跺脚,整个地面似乎都颤抖了一下。他的脸似乎憋出了血来,可是依旧没有收回自己的短枪,常盛一松手,“噔噔”地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面上。他摇着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没办法,这东西太变态了!”他在这里费尽了力气,对于在肉球里的诺索夫来说,却是争取了时间,肉球吃痛倒是缓解得快,可是那寒冷的冻气却让肉球的蠕动缓慢了下来,一些吸盘也有气无力地放开了诺索夫。

看到有希望,诺索夫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拿起了手里的火焰军刀,在肉球的内壁上扎了起来。

外寒内热,一缩一张,就算是再结实的身体也难以承受。哪怕是最好的合金,在这冷热夹攻的转换里也会造成断裂。肉眼可见的,肉球的外边开始出现了黑色的斑点,慢慢蔓延开来,一块肉竟然在十几分钟内全部腐烂,还流淌着红色带黄的血水与浓液,煞是恶心。霎时间,小室内恶臭扑鼻。

看到这个,常盛也来了精神,想到自己刚刚的窘态被郭老四和刘季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他也不再去拔自己的枪,而是冲刘季一摆手说:“半仙,借你的剑用用。”刘季不敢把剑直接抛过去,生怕剑芒一闪,这哥们儿就得受伤流血,自己拿着把剑递了过去。常盛这是第一次玩这把剑,挥舞了两下,觉得过轻,感觉有点不好,不过亲眼见过这剑的锋利程度,倒是对剑的真假不怀疑。

像个外科医生看病人似的,这家伙走过去竟然仔细地端详起了这个开始腐烂的肉球,一边端详一边嘴里还念叨着,“等下我动手快快的,你绝对感觉不到疼,就被我切开了!哈哈—”郭老四冲刘季做了个小心警惕的手势。刘季心领神会,把M16第一次从包里拿了出来,上了膛,为了适应这个后坐力,来的路上路过荒郊的时候常盛要他在开动的车上连续射击路边的树木,虽然不说百发百中,但意外地,他对此很有天赋,渐渐地也能弹无虚发。

见郭老四与刘季做好了准备,常盛向后退了退,比划了一下这短剑能够够到肉球,自己又距离肉球最远的距离,这点倒是郭老四和刘季都比不上的,不是谨慎,是他在特种部队里养成的一种已经溶入血液里、骨子中的习惯。

做好了准备,常盛把那短剑高高地举起,心想着不能再次失手,不然就太被郭老四和刘季见笑了,他一剑挥下来,只见那剑还没碰触到肉球,肉球就应声开裂,切口平滑犹如快刀切了豆腐一般,一刀到底。

要说锋利程度,还要算这把中国有名的古剑,比之暴雪梨花枪来,不知要锋利了多少倍。

肉球被划开,像被敲碎了的鸡蛋一样,下面积攒的血水流淌出来,污了小室内的整个地面,诺索夫竟然也被常盛这一剑劈下,切去了左边的胳膊,从肩膀处断了下来。

血水流淌开来,郭老四忙盯着地面,想找那成吉思汗的尸体,可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除血之外的任何东西。

这个时候,诺索夫才感到了疼痛,鲜血顺着肩膀的位置流了下来。他一手捂着伤口,凶狠地盯着对面的常盛。这么长时间迈向死亡的痛苦,刺激得他恢复了一些理智,他感到脑袋里像要裂开一样难受,而自己这边,那个叛变的亚历山大、鲁尼以及自己的姐姐诺娜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们杀了他们?”诺索夫怨恨地问常盛,他听说过这个人是曾经击败过鲁尼的对手,如果说这群人有能力杀死自己的伙伴的话,那么一定是这个人出的手。

“放屁!”常盛似乎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怒吼起来,但是转而又冷静下来。他一挥手里的剑说,“郭老四,半仙,你们不要开枪。我发过誓,要为鲁尼杀了他。虽然我讨厌那个家伙,但是我更讨厌这种灭绝人性,利用别人要挟别人的小人!”他的话让诺索夫一头雾水,可是常盛的杀气却刺激了诺索夫,他又进入了被戾瘴控制的状态,原本已经慢慢恢复蓝色的眼睛再次变得血红。

“姐姐,”诺索夫慢慢地把自己的左手拿到了嘴边,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的鲜血,“我一定会杀死你的,你的血是甜的,一定是。”

话音没落,诺索夫一阵风似的朝着常盛扑了过去,不畏死地用牙齿咬向了常盛的喉咙。野兽的本能相比于千锤百炼总结出来的杀人经验来说,后者在有利器在手的时候永远占据着上风。

对于一个在生命危险里锻炼出来的特种兵来说,一个强壮的人全身都是脆弱的,都是可以致命的部位。

常盛笑得如同一只得胜的狼,剑光一闪,已经割断了诺索夫手腕的筋骨,同时闪在了一边,剑光如同女人温柔的眼波一样接连闪动,诺索夫被割断了脚筋扑倒在地。

“这是替鲁尼还你的。”常盛冷漠地看着诺索夫,他把剑举起来说,“这一剑,是让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你这样的畜生!”

剑光一闪,郭老四和刘季都闭上了眼睛。常盛面色如常地看着飞溅出来的血液,他虽然珍惜生命,不愿意让一个人枉死,但是对于这种人渣还是毫不留情的,他展现出的这种铁血气质让郭老四和刘季在心里伸出了大拇指。

“那是什么?”常盛的声音忽然提高了八度。

从诺索夫被劈开的身体里,蹿出了一个大概半米高的小人来。这个人浑身皮肤都是干瘪的,紫红的颜色,而且散发着血腥与腐烂的气息,他的脸部已经干瘪得失去了肌肉,看上去就是一个人皮包裹住的骷髅,干枯的头发随着他的蹿动而飘舞着。在身上,还有那不仔细看分辨不出的紫红色的衣服。这个小人的身体像游鱼在水中一样在空气里灵巧地游动着,把诺索夫的鲜血一一吸到了自己的嘴里。

随着鲜血的滋润,他像被充了气的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身体逐渐长高到了一米八左右,脸上的肌肉也慢慢地重新生长了起来。

郭老四睁开眼睛,大喊着:“快,干掉他,不要让他破而后立!不然这个东西是杀不死的!”刘季和常盛心里都是一惊。刘季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这个东西这么诡异地出现,郭老四的话不会是什么虚言恐吓。他瞄准了那怪物,一扣扳机,子弹暴雨一样射了过去,可是那东西却是灵巧得很,那么大的身体左右腾挪,竟然没有一发子弹打在他的身上。

郭老四见这东西难缠,也从自己包里掏出枪来,跟着刘季一起扩大扫射范围,对那东西进行空间封锁。这次有子弹打在了那怪物的身上,只一碰触,就掉落下来,只是他的身体被子弹的力道撞得向后偏移了一点。常盛见到怪物恰好距离自己不远,挥舞着短剑就冲了上去。剑气眼看及身,这怪物似乎背后长眼一样,立马感到了威胁,在空中一个扭动,竟泥鳅一样地脱离了剑气的范围,显然,他对这剑气比对子弹更要顾忌几分。

常盛气得骂娘,想怎么出来了这么一个变态的东西。刘季射得正爽,可子弹夹却空下来。那怪物反正不怕子弹的威胁,闪身就向着刘季而去,照这个速度,只要两个呼吸间,就能杀到刘季的身边。

郭老四知道,这东西就是圆球里的尸体,不过是因为搁置时间过长,萎缩成了一个干尸,刚才吸了诺索夫的鲜血,变得高大滋润起来,照这个情况来看,恐怕到了自己和刘季这里,也是要吸血来滋养这个尸体,一直到足够这个尸体恢复生前的样子为止,不像现在这样满身怪异,没有任何的生气。

唯恐刘季遭了毒手,郭老四索性扔了M16,重新把电棒抽了出来。只要是有鲜血、体液这样的液体,就会过电,就能给这个人带来伤害。郭老四对准这个尸体,按下了按钮,巨大的电弧瞬间击中了尸体,这个尸体似乎不怕这东西的威力,一被击中,马上浑身颤抖起来,紫色的皮肤寸寸开裂,竟然露出了雪白的新皮来。

郭老四暗暗叫苦,看来这电弧不但没有起什么作用,还刺激了他的成长。按过去的说法,这怪物就是活的时间够长,或者足够凶戾,就等待着雷劫洗身。等闲来说,这九天雷劫是很难度过的,不过和天雷闪电的威力相比,自己的电棒简直就是萤火日月,这个强度,恰恰是这个刚刚吸了鲜血有点气候的怪物所需要的。

“火!”常盛喊了起来。这次不但郭老四,刘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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