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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夜之独奏曲-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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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菜、切菜的杂役把新鲜的蔬菜沥干残留的水迹,放在砧板上切碎,估计是腻味了,有时还会玩着花样。两把菜刀,时而乱披风刀法,上下翻飞,时而打狗棍法,左右横扫。
  厨子从羊圈里拖了一头肥羊出来,屠户连忙上前,割喉放血,用小木捅接了,放在一旁待用。把肥羊丢进大盆,倒进煮开的井水,杂役上前帮忙拔毛,手脚熟稔麻利,不一会就好了。
  温文水恰在此时走进伙头营,暗叹一声来晚了,也没有多想,就准备顺道用些早饭。
  掌勺的厨子看见他露头,喜不自禁地上前寒暄,以前得了些指点,厨艺大进,在大帅面前也曾露过一把脸。本想多多请益,可惜斥候营的人平时稀少看见,难得逮住机会,厨子可不想错过。
  “水哥,您今日得闲来伙头营,莫非又有新菜式?还望指教我。”
  “李醉,你这嘴巴越发利索了。刚来的时候,瞧你,多憨厚的人啊。”温文水点点头,“承你的情,就再教你一手。”
  “好咧。”伙头营里,说话最管用的就是掌勺厨子李醉,好歹也是积累五个敌酋的首级战功,火长职衔的勇士。
  肥羊的肚腹板油,切成两指宽,一指厚的长条,蘸了蛋清,外面裹了几层面粉,下到烧热的油锅里煎炸,不时用长筷翻动。待色泽金黄,涨大蓬松后捞起,撒下一把炒过的芝麻。
  “闻着香,看着也香,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掌勺厨子有些垂涎,使劲擦了擦嘴。附近围了一圈,人头耸耸,都是踮起脚尖。
  “来,尝尝看。”温文水笑着用干净的麻布擦手,“小心些,里面都是烫嘴的羊油,别把舌头伤着了。”
  “我晓得。”李醉粗鲁地用手抓着一根油炸羊脂条,放在鼻尖,轻轻嗅闻,‘炒过的芝麻就是香。’他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感觉外面的面糊壳焦香四溢,里面的嫩肉香滑弹牙,使劲嚼了几下,一股灼热烫嘴的羊脂玉浆充斥唇舌之间,只有少不可闻的膻味,不过依旧瑕不掩瑜。
  “来,大家都过来尝一口。”温文水伸手招呼,周围早就忍不住吞咽口水的小厮、杂役立即冲上来,默契的分食。
  早上的菜粥里面添加切碎的羊下水,碧绿的葱末,少许姜米,满满一大碗灌进肚子,浑身汗水发散,湿气尽祛。
  在伙头营用过早饭后,温文水歇息片刻去了前军,和书记官打过招呼,准备和猎队进草原,牛马羊还是太次,拳术实战,还得用敌寇的身体来练。
  
  第八十九章 猎人和猎物
  
  只带了两天的干粮,一队火鸦兵领了军令,离开边防关隘,杀气腾腾地扑向大草原。干粮装在长条布囊,缠在腰间,或斜挂在身上。里面有米糗,混合着黑砂在铁锅里炒熟的大米,个头硕大,隐隐散发焦香,用煮开的水冲泡,能当稀饭吃。还有一块咸味的腌鱼,外面挂了一层薄薄的盐霜,不是用来吃的,而是拿它当盐块用。几颗风干的羊肉,一截羊血肠。三千里大草原,湖泊、水甸不少,湿气稍重,早晚寒凉,正午却异常闷热,因此干粮不耐储藏,不能多带。任你收藏密实,三天过后,包管米糗出霉,肉干、肉肠松软发臭,唯一能幸免的是腌鱼块,可它不是主食,不能当饭吃。在草原上,火鸦兵猎队之间盛行‘就粮于敌’,也就是两天过后,必须从猎物身上找食,不然就得挨饿,或者灰溜溜地回营地,两手空空地让同袍嗤笑。
  也许是火鸦兵不停地收刮,逼迫一些忠于居狼城的部落向更远的草甸迁居,而且季节的变换交替也是原因之一。总之,温文水所在的猎队拉网似的搜寻两天,还是没有找到可以下嘴的猎物,身为队正的黄信岳神情依旧平和,眼睛却盯着他的斥候,暗地施加压力。
  ‘真晦气,简直就是霉星照命,他没来猎队,次次都有斩获,没有空手而归。两天已过,饿地厉害,可别让我一世英明成为笑柄。’
  队正阴郁的眼神望着斥候,温文水毫不在意地耸了耸肩,抬头望着天空,一只神俊不凡的黑鹰展翅翱翔,偶尔发出尖啸的清音,状似极为快意。
  ‘自从离开边关,就一直跟在我们身边,不离不弃,野性未驯的鹰不会如此,莫非是居狼城背后的圣山,为了对付火鸦兵猎队,派出驯养飞禽走兽的萨满?’
  大草原上,独狼不敌合击的牧犬,巨獒却能用咆哮吓走群狼。由于实力的差距,狩猎双方会彼此调换位置,被伏击的猎物由于掌握先机,摇身一变,就成为猎人。
  ‘对方依仗的眼线,在头顶翱翔,负责追索踪迹,他们的本队肯定就在附近不远。想要吃掉一队火鸦兵,至少需要同等数量的狼骑军,加上一位地位不俗的萨满,至少五十一人,战功不少。为了追上猎队的脚力,冰原巨马至少两匹以上,也就是一百头。如果我没算错,光这份战功,一个队正,跑不了。’温文水眼皮一抬,内心暗喜,正得意之时,蓦然想起火鸦兵军制,队正以上无需亲临搏杀,专门负责指挥,眼神一缩,‘不妥不妥,我放弃过去的江湖生活,投笔从戎,是来军中练拳,品味战场无情残酷之杀伐,寻求武道的突破。现如今已得其中滋味,穿腠理、过肌肤、入骨髓,岂能贪图微末军功,使我拳术不能大进。’
  计议停当,这位盗中圣手便驾着一匹快马往预想中的方向飞驰,盏茶过后,头顶的黑鹰果然发出长吟,他立即跃马而下,耳朵贴地,隐约听到杂乱的马蹄渐远渐去。若非他被北斗神力开窍,灵觉远超常人,否则也听不出来。
  ‘抓到你们了!混在一群野马中,以此作为掩饰,果然是游牧部族。’施展鬼魅似的身法,追上奔跑的骏马,挽住缰绳,在附近兜了一圈,才慢腾腾地回归,准备将此事禀告队正。
  黄信岳心里还在责怪‘无作为’的斥候带来霉运,却看见温文水下马,施施然地走来,瞧他轻快的步伐,气不打一处来,顿时面沉如水,仿佛此时昏暗的天色。
  “队正,属下刚刚发现,有敌酋居狼城的人马,藏踪匿迹,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
  “此话当真?”黄信岳右手握着马缰,听到这话,五指骨节顿时发白。
  “方位正西偏北,相距五十里,有一群被蛮人萨满驱策的野马,里面混杂着狼骑军,人数不详,估计与我猎队相若。”
  “想吃掉火鸦兵,只能合围布网,敌酋至少派出两队的骑手,算它有百人之多,或许有百五十人,不少了。上回叩关攻城,敌酋博尔斤丧命授首,狼骑军更是十不存一,即便收拢残兵,补充兵员、马匹,能在短短时日凑出千骑?我不大相信。”黄信岳伸手捋着短须,微微眯眼,“两日正好,火器药料都用油纸包着,没有受水潮湿。况且,这次我带了十把虹翼火弩出来,托匠作营的福,特别装了连射的机括。瞬息间,一个箭匣十根弩矢,百五十狼骑军,还不够塞我牙缝。”
  “队正,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蛮人与我军交过手,不会不提防火鸦兵手上的火器。火弩射程三百步,还有穿缟之力。他们吃过亏,肯定会收集黄角、白茅、雕雀之类的良弓,凑在一起集中使用。再说,蛮人从小弯弓、骑马,神射手必定不会少,甚至还有可怕的骑射手。”
  “你说的不错。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这场捕猎和反猎杀的较量,必须由我们决定时间和地点。”黄信岳走到一旁,从怀中掏出一封折叠后的薄纱绢纸,轻柔地解下系绳摊开,这是山形地势图,是他观摩大帅的沙盘,凭借自己的记性临摹出来。
  他的目光在地图上游走不停,良久才找到自己的位置,‘附近有一座草甸,名叫图伦,蛮人土语,通译为晚霞。水草丰美,肯定有小部族恋栈不去,便去此处打秋风,顺便设下圈套预伏。’
  “兄弟们忙活两天,一无所得,士气有些低落,是时候稍事休息,养足精神才能和狼骑军干架。”队正收拢手下的火长,将命令传下去。片刻过后,所有人都发出欢呼,就连温文水也随大流地吆喝几声。
  队正黄信岳认准方向,率领一队火鸦兵纵马驰骋,黄昏时分,图伦草甸已然在望。
  一座座圆顶羊皮帐篷仿佛雨后草丛之间冒出的白蘑菇,错落有致地分布在湖畔,中帐前五丈高的木杆飘扬的山形旗让火鸦兵舒了一口气。
  这是向大帅臣服的八个草原部族之一的‘巨山’,吞并了几个小部落,掌管部分商路,正在渐渐走向强盛。
  黄信岳所部火鸦兵在这里受到了热情的接待。
  
  第九十章 夜晚的偷袭
  
  火鸦兵用过晚饭后就在图伦草甸西北侧扎营,与巨山部落毗邻而居,好客的族长派人送来几十张羊皮和若干立柱,还有二十个贬为奴隶的少年,合力搭起六顶帐篷。
  队正独占一座,余者为麾下各火平分,且环绕着黄信岳的帐篷错落下桩,呈梅花阵分布。用过晚饭,歇息片刻,兵士轮流取水洗刷身上的风尘,互相吹嘘自己的战功,多数都有水分,却有说有笑,浑然不拿就在左近徘徊的狼骑军当一回事。
  鼎定中原已有百年的帝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中兴时期,军中依旧延续着开国时的朝气,由于饷银丰厚,军功授田颇为及时,只有百来个武将世家初具雏形,还未堕落腐化。尤其是火鸦兵刚刚剿灭东南海寇之乱,士气更是高昂,求战心极为热切。自从拒城而守击溃狼骑军,一路掩杀追剿残敌,将这支天下有数的强军覆灭,即便是火鸦兵中寻常的兵士,自信心都逐渐膨胀,养出一股从容的气势。
  赤离将军除了精通兵法,也颇为了解朝中局势,海寇之乱再大也是无足轻重的疥癣之疾,中原的大敌永远都是北方的草原游牧部族。朝堂衮衮诸公,对于抽调火鸦兵北上应付边患,可是一直都有非议。而边疆其余几处重镇,对于南宫元敬向来不冷不热,甚至连狼骑军叩关犯边,也没有任何支应的举动。
  所幸的是,狼主博尔斤被流失射烟箭贯颅毙命,横扫大草原的狼骑军更是被火鸦兵砍菜切瓜地剿灭九成,虽然依仗火器坚利,可这也是开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大捷,蠢蠢欲动的大草原至少得消停十年,而动荡不安的边疆很快恢复商路往来,凭此功勋,南宫元敬少不了要入京封爵。
  功劳太大,难免被人羡嫉,博尔斤的人头价值不低,这可是进入朝堂掌权的敲门砖,不知道多少人眼红。尤其是边疆其余几处军镇的同僚,一直以来都被狼骑军压成缩头的乌龟,只能扼守城高墙厚的关隘,眼睁睁看着兵锋绕道直抵京畿束手无策,最后还是仰仗北上的火鸦兵才消弭边患,面皮被抽红不说,脸都丢尽。
  为了自污,或是与他人合流,南宫元敬思来想去,不敢拿所部火鸦兵的饷银下手,也不敢倒卖军械,只有学着同僚养贼自重,不过他蓄养着的不是草原的大部族,而是扶植求存不易的小部落,前后收容铁马、飞羽、巨山、白水、高车、羊角、铜刃、黑狼等诸部。多者千人,少则几百,托庇在火鸦兵的羽翼,对周边的部族蚕食瓜分,渐渐地形成一股势力,把持商路贸易,甚至影响约定俗成的互市往来,对草原有一定的影响。
  居狼城和背后的萨满对此极其不满,认为火鸦兵麾下的八个部族背叛草原,可是在狼主博尔斤死后,新继承人还未挑选出来,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狼骑军在火鸦兵的火弩前,赫赫威名化为流烟,草原诸部族的贵人们多多少少都熄了自己的心思。
  为了挽回从云端跌下尘寰的威望,四大萨满之一的赫图拉,带着两位驯鹰使离开扶白圣山,亲自出面收拢狼骑军。治疗病患,拔除伤口火器余毒,为了补充兵员,不得已抽调居狼城中改信、熟食的野人,意图绞杀火鸦兵在草原上的猎队,以仇敌的鲜血祭旗,重建狼骑军的声誉。
  隔着遥远的距离,在陡峭的山坳里,一声呼哨,伸出肥厚的舌头卷食草叶的野马群骤然受惊,自发分为两拨,大部分追随一头炭黑色皮毛的公马离开,随后一些人影从马腹翻身而上,捋顺汗水打湿的马鬃,安抚躁动不安的坐骑。一头雄健的黑鹰从天而降,缓缓地扑扇着宽厚的翅膀,盘旋着准备降落。一位身高六尺,胳膊缠着牛皮护垫的青年蛮人萨满举起右臂,让驯养的信鹰落脚。
  黑鹰收拢羽翼,从萨满手里啄食带血的羊肉,吃了四条,才满足的伸直脖子,发出咕咕的声音。
  趁它心情尚好的时候,驯鹰人小声念着秘语,布满血丝的眼睛很快恢复清明,随后他与黑鹰对视,借助圣山神主安格里的法力,读取它的所见所知。
  良久过后,青年萨满露出淡淡的微笑,很快收敛恢复平静,轻轻一夹马腹,来到大萨满赫图拉的身边:“尊敬的大人,火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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