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火枪手-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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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崔永远拿着话筒,煽情地说:“大家仔细看看,是不是纤尘不留?老白干的干是什么意思?这就是最好的诠释!珠湖老白干喝上去为什么这么纯正?这就是原因所在!”
我俯身下去,仔细察看,银白色的锅底确实没有留下哪怕是一点点的杂质。
过了一会儿,崔永远又说:“请大家退后一步,让记者们拍摄拍摄,大家配合一下,配合一下!”
崔永远的话音刚落,也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了不少记者,长枪短炮的对准了就是一顿猛拍。我和高一举他们几个退出了圈子,这时吴志祥反剪着双手,摇头摆尾地过来了,那样子显然是酒不低了。
“创意怎么样?”吴志祥得意洋洋地问道。显然是来讨口彩的。
应该说,这小子是有想象力的,没有点才气和胆识,绝想不出这样的策划。但我故意憋他,说:“不怎么样,不就是把那只小酒杯换成了大锅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是指那天他向酒杯里洒了点酒点着燃烧的事。
吴志祥笑呵呵地说:“值钱就值钱在这里!从小酒杯到大铝锅,这是什么样的跨度?这一换可了不得,愣生生地把珠湖酒捧火啦!今天的效果是明摆着的,明天报纸电视一炒,珠湖酒想不火也难哪!害得我以后想低调做人也难喽!”
“是吗?”我笑笑说,“人家酒厂火了,有你什么事?大不了是一笔策划费,打发你走人罢了。”
吴志祥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说:“巨凯老哥,我可没有你的境界,一笔策划费就打发了?告诉你,除了起头的策划费外,还有百分之五的销售抽头!我得准备一台点钞机喽,靠手点钱,那不点出鸡爪疯来?”
高一举说:“志祥酒高了,说话都不关风了。志祥,今天不许你开车。耿强,你开警车来的,送送志祥吧。”
耿强说:“好吧。今天不拍马屁,明天想拍都拍不上喽。”
吴志祥还要逞能,要自己开车,还说要送我们,被我们七手八脚地塞进了警车。
翌日的媒体上,果然最抢眼的是那把“火”,无论是电视,还是报纸,茫茫夜色中的那串绚丽的火苗甚是抓人眼球,就连电台广播中,也把那串“火”说得绘声绘色,带给人们的是身临其境的感觉。
没过多久,那台大腕云集的以酒为主题的文艺晚会在省台播出,尽管人们是冲着明星们看的,但浓浓的酒气和背景上的那串摇曳多彩的火苗,还是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接着,那晚的所有的一切,包括火苗,焰火,字幕,演出,被浓缩剪辑成了一个广告片,在媒体上狂轰烂炸。
我不喝酒,不知道市场上珠湖老白干的销售如何,但是耳目所及,知道那把“火”成了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由“火”及酒,鲜有不知道珠湖老白干的。如果稍加留心,常常会听到这样的对话:
“来一瓶什么酒?”
“还用问吗?一把火!”
或者听到这样的对话:
“今儿受了点风寒,来一把火驱驱寒气。”
或者这样的对话:
“今天有点萎,来一把火提提神。”
或者这样的对话:
“最近有点晦气,来一把火烧烧邪气。”
或者这样的对话:
“不要唉声叹气,来一把火壮壮阳撑撑胆,保证把那个婆娘喂饱!”
反正“一把火”成了珠湖老白干的代称,而它的功能,似乎越来越被拓宽了。
通过各地的卫星电视可以知道,吴志祥的这一套策划陆陆续续在各地如法炮制。估计被这“一把火”烧过的地方,情形跟本地差不多,受众对这“一把火”印象深刻,然后在口头的“出口率”极高,“进口率”自然是“想不上去也不行”了。要不然吴志祥这小子怎么能把夏利换成了宝马,还把巢穴安到了紫金湖边的别墅区呢?
第四章 吴志祥与“逼良为娼”的故事他要玩世界(1)
发起来的吴志祥,可不比以前是个小混混了,现在是一家公司的老总,手下有几十号员工,沐猴而冠,在作派风格上多少要有一些改变。首先这口头禅就变了,由“你不×他(谁谁),他不喊你(谁谁)”改成了一两个字:“玩”或“玩玩”。“玩”成了他的万能动词或万金油词,一切都能跟“玩”扯上关系。比如说你若称赞他某个文案创意好,他会笑着说“玩玩——好玩罢了”;你若恭维他某个策划很成功,他会付之一哂“玩得还可以”;你若问他“这一单赚得不少吧”,他会不屑一顾“小玩艺,图个好玩”。
几年玩下来,吴志祥玩大了,不但本部的公司越做越旺,还先后玩起了化妆品,电脑,房地产,等等。三天两头接到他的请柬,不是这个分公司开业,就是那个店面开张,要么就是参股谈判成功举行隆重的签字仪式。
有一段时间,一直没有听到他的动静。我就感到奇怪,难道吴志祥不玩了?这不太可能啊,因为他管什么都叫玩,包括公司的生意,难道他生意也不做了?我隐隐觉得吴志祥肚子里有一股不平之气,好像社会欠他的,别人欠他的,他要好好玩社会,玩别人。
有一次路过他的公司,我就上去坐坐,跟他闲聊起来,得知他在玩“一个带劲的”。他说:“我最近正在布置,要陪魏老板好好玩玩。”
我听后暗暗吃惊,他是越玩越大了!我劝他道:“姓魏的有黑社会背景,你是个正当生意人,跟那种灰黑灰黑的人有什么玩头?”
吴志祥道:“要玩就要跟高手玩,跟背景复杂的人玩,那才带劲哩。第一次没玩得过他,老婆被人玩过去了。第二次还是没有玩过他,把自己玩进了号子。现在的我不比以前了,有了点本钱,也学会了玩,所以要跟他再玩一次。”
我继续劝道:“过去的事情就算了吧!再说长脚飞人已经帮你出了一口恶气,也算扯平了。至于杨华,你跟她早就办了手续,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早在吴志祥“进去”不久,他与杨华就办了离婚手续。
吴志祥摇摇手说:“这个事情还没完!不管怎么说,妻子离开我不是因为过不下去,而是生生地被人夺走的呀!它让我很没面子啊!”
我隐约听说,杨华被魏老板玩腻了,甩了。魏老板是著名企业家,常在公开场合露面,我有几次见到他身边的女人已不是杨华,换成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小蜜,据说是江东的选美冠军——“江东小姐”。我再次劝他说:“你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据我所知,杨华已经不跟他了,你们之间可以说是无账可算了!”
“正因为他把杨华甩了,我才要跟他认真地玩玩!他要是把杨华真当回事,我也就算了,事实上他从一开始就没拿杨华当盘菜,只是拿她开胃而已。这让我的脸面怎么挂得住?所以我这回发誓要跟他玩到底!”
在这里,我看到了“玩”的另一面:刀光血影。
“你是不是还恨着杨华?”我问道。我的弦外音是,你的心底里是不是还放不下她?
吴志祥显然没有听出我的话音,他说:“我不恨她。怪只怪我当年没本事,拴不住老婆的心。她也是为生活所迫,女人也是人嘛,女人爱钱没什么不对。在很大程度上,财富是衡量一个男人能力的标尺,所以女人爱有钱的男人是很正常的。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没有权力恨她。”
锣不敲不响,话不说不明,我索性把话挑明了吧,于是说道:“杨华现在怪孤单可怜的,要不要我把两瓣破镜子圆起来?”
吴志祥说:“不用了。镜子既然破了,再怎么圆,终究还是有一道裂缝。当初心里确实抹不直,后来慢慢地就放下来了。但愿她过得好。”
吴志祥说这话时表情凝重,往常的嘲弄一切的脸色不见了,我很久没见过他如此认真的表情了,可见他说这话是当真的。于是我便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有一天我翻报纸,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江东市公安局在“雷霆打黑”行动中,端掉了魏海黑社会势力。文中介绍魏海以合法生意为掩护,从事贩毒、贩枪、涉黄涉赌等黑恶勾当,并用台面的企业将黑钱洗白。
看到这样的消息,我很为吴志祥高兴,吴志祥不用“玩”这个强劲对手了。当即就打电话给吴志祥,不料吴志祥听后,不但没有作出我预想中的惊喜反应,还深深地叹息了一声。
“你反而叹气,为什么不高兴?”
“没得玩了,我怎么高兴得起来?”
“现在不用你跟他玩了,由国家出面把他薅进去,这不是更好吗?你玩他的目的,不就是要把他玩趴下吗?”
“玩,就是要玩过程,结果并不重要。他这种人五毒俱全,趴下是迟早的事。对我来说最理想的是,由我来跟他玩,慢慢地把他玩趴下,从中体会到过程的乐趣。”
放下电话,我有点怅然若失。承他对我十分尊重,可我感觉他与我渐行渐远,他的一些想法让我无法理喻。也许成功人士都是这样的吧,他们之所以成功自有他们的异于常人之处吧。
吴志祥越来越发达,生活却越来越清淡,烟也戒了,酒也戒了,高尔夫球、网球等等的富人俱乐部他一个也不参加;身边既没有女助手,也没有女秘书,金屋亦未藏娇,不像大多数的暴发户身边总是翠环珠绕。对此,他自己是这样解释的:“没劲,没意思,不好玩。”
有时我劝他:“有合适的就谈一个。单身总不是完整的人生。结婚生子,抚育下一代,这是人的天伦之需之乐啊。”我想到了美丽善良的沈静姑娘。
他的脸沉郁下来,说:“女人让我很受伤啊,我再也不想冒这个险了……”
“你这不是因噎废食嘛……女人与女人是不一样的,有一个女人伤害过你,不等于天下女人都会伤害你。何况以你现在的状况,没有女人能够伤害到你的呀。”
吴志祥又恢复了惯常的嘲笑一切的表情,说:“俗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跟女人千万不能来真的。我以后如果交朋友的话,也是奔着好玩去的。”
他的话我当然不敢苟同,如果放在以前,我会直言不讳地说出来,可现在,我不太好当面杵他。至多是沉默不语。我们的谈话常常出现这样的冷场。
第四章 吴志祥与“逼良为娼”的故事他要玩世界(2)
周六下午,我与妻子逛街,说好我牺牲一小时陪她逛商场,她牺牲一小时陪我逛书店。在商场简直是活受罪,明明兴味寡然,却要强颜欢笑,且要强迫自己目不斜视,甚怕引起妻子泛酸。好不容易捱过一小时,终于到了书店,妻子立即与我分开走了——她去了生活类书柜,我则来到文学类书柜。我是来摸一下《手腕》卖得怎么样了,这本书与出版社订的是版税合同,所以我十分关心它的销售情况。这与前一本小说集《特殊病号》不一样,那是稿费制,一次性按字数付清稿酬,因此我从未关心《特殊病号》卖得如何。
“我是《手腕》的作者,”我对营业员说,“《手腕》卖得怎么样?”
“卖得还可以。起先不怎么样,自从晚报连载以后,慢慢的就起来了。最近日报上又发了书评,走得就更好了。”营业员说。营业员显然对相关情况了如指掌。
“就《手腕》卖的情况,应该算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
“应该能排在中上等。好像已经入榜了,在前二十的样子。”
与营业员聊了一气,我便来到里间的企划部联系签名售书的事。
企划部经理是个小伙子,衣着行头很时髦,一看便知是个前卫的年轻人。我自报家门并说明来意后,他说:“《手腕》是一本不错的书,销售业绩也还可以,应该说具备了签售的基础。可现在读者求签并不是奔着书去的——人家觉得鸡蛋好吃,掏钱买就是了,下蛋的母鸡来吆喝,人家未必有兴趣。可是如果恐龙来了,人家即使不吃恐龙蛋,也要争着来看恐龙一眼。这就有一个‘签点’的问题,就跟书有书的‘卖点’一样。”
“时下的行情,一般的‘签点’在哪里?”我问道。
“名人啦,大腕啦,等等。你瞧有些名人自传,都是些什么下三烂的东西?可一签就是几千本,读者就是冲他的名气去的。还有就是美女作家,美男作家什么的,美女作家用下半身写作,美男作家用第三条腿写作,读者是想看看出卖自己下半身或第三条腿的人长得究竟什么样。他们往往也能签个几百本。像你这样的,一条也挨不上……除非……”
“除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