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红鲱鱼-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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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费用,而且将他介绍给邻村的一个朋友,那位朋友的招牌也需要更新。
开车人饶有兴味地听完这个故事,貌似不经意地问起那个画家的名字。女主人拿出她的客户名录。
“在这里,”她说,“伦敦的H。 福特先生。但是听他的口音,你会认为他是苏格兰人。”开车人低头看着登记簿,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支钢笔,在H。 福特先生的签名下面写道:“彼得·温西。科尔库布里郡。在公牛旅馆得到很好的招待。”
他站起身来,扣上皮衣腰带,愉快地说:
“如果有任何我的朋友前来询问福特先生,一定给他看这份登记簿,并代我向伦敦的帕克先生问好。”
“帕克先生?”女主人一脸困惑,但是仍然说,“啊,好的,我会告诉他的,先生。”
温西结完账,走出门去。当他开车的时候,看到她站在招牌下面,手里拿着登记簿,望向那只在明亮绿色草地上欢快跳跃的公牛。
女主人提到的村庄距离布拉夫只有六英里,拐过一个小弯就到了。这里有一个小旅馆——没有招牌,只有一个空荡荡的铁架子。温西又笑了一下,把车停到门口,走进酒吧,点了一大杯啤酒。
“你的旅馆叫什么名字啊?”温西问道。
主人是一个快活的南方人,大笑着回答:
“狗和枪,先生。招牌被摘下来了,正在重新裱画。一位先生正在后院工作,他是一位旅行画家——一位绅士。看他说话的方式应该是从博德过来的。老乔治·韦瑟比送他到这里,说他在布拉夫为老公牛作了一幅好画。我猜他要一直画到伦敦去,真是让人非常愉快的先生!他是真正的艺术家——为伦敦展会画过画。我那幅老招牌风吹日晒,早就该换了——而且,他还吸引了很多小孩子在那里观看。”
温西说:“再没有什么比亲自去另外一个人的工作现场转转更让人快乐的了。”
“是吗?啊,是的,先生。如果你喜欢,可以去花园,先生,自己去看一下。”
温西手里拿过大杯啤酒,笑着转了出去。穿过一道挂满了凋谢蔷薇的低矮拱门,他看到了——并且确信那个蹲在翻倒的大桶上,凝视着面前狗与枪招牌的男人正是失踪的休·法伦。他正高兴地吹着口哨,同时把颜料挤到调色盘上。
法伦背朝着温西。三个孩子正在围观他作画,出神地看着他把浓重的色彩涂抹到板子上。
“这是什么,先生?”
“是为这位先生的衣服准备的绿颜色,不——不要捏它,不然你会弄得全身都是。是的,你要把帽盖拧紧。是的,这样可以防止它变干。是的,把它放回盒子里……那是黄色。不,我知道这幅画上没有黄色,但是我想将它混进绿色中,好让绿色更加鲜亮。你们会看到的。不要忘了帽盖。什么?哦,盒子里的任何地方。白色——是的,很大一管,是吗?你看,你可以把白色放一点儿到任何颜色中——为什么?啊,没有它颜色就不会特别明亮。当我画天空的时候你们就可以看到这种效果。那是什么,你希望那只狗全身都是白色的?不,我不会画成斯克鲁格斯。为什么不?啊,斯克鲁格斯不适合带出去打猎。好吧,它不适合,这就是原因。这应该是一只能够衔回猎物的狗。这会是一只深赤褐色和白色相间的西班牙猎狗。哦,好吧,它长着长长的耳朵,很可爱。是的,我敢说它就像艾默里上校的狗。不,我不认识艾默里上校。你能把白颜色的帽盖盖上吗?该死!你要是再这样丢三落四,我就把你送到妈妈那里去,她会打你屁股。什么?好吧,这位先生穿绿色的外套是因为他是个猎场看守员。或许艾默里上校的猎场看守员不穿绿色,但这个人穿。不,我不知道为什么猎场看守员穿绿色——我想是为了取暖。不,我从来不带树干那样的棕色,我会用其他的颜色调出来。不,我现在可以调出自己想要的任何颜色。你可以把它们放好,关上盒子。是的,在我开始画画之前就知道自己需要多少颜色。这个叫调色刀,不,它们不锋利。它是为了清理你的调色盘。当然也有些人用刀来作画。是的,很好用,可以折叠,但是经不起你这样折腾。是的,如果你想的话,你当然可以用刀作画。你甚至可以用手指作画。不,我不建议你们做这样的尝试。是的,这样表面就会很粗糙,画面就会一块一块的。好了,现在我就画给你们看。是的,我现在就要开始画天空了。为什么?啊,你想是为什么?是的,因为它在上面。是的,当然,蓝色太暗了,但是我会放一点白颜色进去。是的,再加一点绿色。你们不知道天空中还有一点绿色?啊,它有的。有时候还会有紫色和粉红色。不,我不会画一个紫色和粉红色的天空。这位先生和他的狗就要出发了。画中的时间是早晨。是的,我知道,在另一面,他们带了很多鸟儿和其他东西回家。如果你们好好待着不要问那么多问题,我会在那一面画上一个粉红色和紫色的夕阳。不,做个好女孩,不要拉我的胳膊。哦,勋爵!”
“嗨,法伦!”温西说,“我发现年轻的孩子们都很热切地想要学习知识,嗯?”
“上帝啊,”画家惊讶地说,“温西,天哪!你怎么来这里了?不要说是我老婆告诉你的!”
“不完全是。”温西说,“可是,既然你提到了,我想她确实说过类似的事。”
法伦叹了口气。
“好吧,”他说,“把它吐出来,盖上它。回你们妈妈那里去,孩子们。我与这位先生有话要说。”
“听我说,”当他们单独待在一起的时候,温西说,“首先,我想说的是,我没有问讯的权利,但是如果你能告诉我从周一晚上开始你都干了什么,我将非常高兴。”
“我想我的行为肯定在科尔库布里郡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法伦说,“离家出走,是吗?”
“啊,不,”温西说,“你妻子坚持说你的消失是完全正常的,但是——事实上——警察已经在各地寻找你了。”
“警察?到底为什么——?”
“我想我要抽根烟。”温西说,“好吧,你不知道事实上人们谈论你的时候,说得更多的是自杀或诸如此类的事情。然后,你的自行车被人在克里镇境内的旧矿附近找到了。这——暗示着某些悲惨的事,你知道。”
“哦!我忘了自行车了。是的,但是吉尔达——我写信给她了。”
“所以她现在并不担心。”
“我想她肯定十分担心,应该早点给她写信的。但是——该死的!我从来没想到他们会找到它。而且——天哪!斯特罗恩肯定也很焦虑。”
“为什么是斯特罗恩?”
“啊,他当然会告诉大家——他没有吗?”
“听我说,法伦,该死的你到底在说什么?”
“关于周一晚上啊。可怜的斯特罗恩!他肯定以为我真的去干了那件事。”
“那么,你什么时候见到了斯特罗恩?”
“那天晚上,在矿山。你不知道吗?”
“我什么都不知道。”温西说,“把你的故事从头告诉我。”
“好吧,我不介意,我想你知道那天晚上我和坎贝尔吵了架。哦!这提醒我了,温西。我在报纸上读到了一些关于坎贝尔的有趣故事。有人发现他死了?”
“他是被谋杀的。”温西冒失地说。
“谋杀?这不是我看到的。但是我已经几天没有看报纸了。我只看到——什么时候看到的?周三早上。我想是——一些关于‘知名的苏格兰画家被人发现死于河边’的新闻。”
“哦,好吧。那时还没有公布于众,他死于头部重创,事实上,应该是周一晚上的某个时间或者是周二早上——在米诺奇。”
“是吗?这个家伙活该。另外,我似乎看到了这背后的意味。我被怀疑了,是吗,温西?”
“我不知道。”温西诚实地说,“但是我感觉或许你应该出来说点什么。你在周一晚上到处找他。”
“是的,我在找他。而且,如果我遇到了他,或许也会有谋杀发生的。但是事实上,我没有遇到他。”
“你有证明吗?”
“啊——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很严重?”
“让我听听你的故事,法伦。”
“我明白了,好吧,好吧。周一晚上,我六点钟回了家,看到那个下流坯正在向我老婆示爱。我气坏了,温西。我把他赶了出去——那时候我肯定像个傻瓜一样。”
“等等,你真的见到坎贝尔了吗?”
“我进去的时候,他正要离开。我让他滚出去,然后进屋,说出了我的想法。我告诉吉尔达,我不要那个人出现在我家里。她还维护他,这就惹恼了我。温西,你知道,我从来没跟吉尔达说过重话,但她不能理解,坎贝尔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而她让我成了一个笑柄。她认为她对他只有善良和同情心,但是她不知道这些对坎贝尔这样的家伙是没用的。该死,我知道那个下流坯很迷恋她。当我试着心平气和地向她指出她这么做很傻的时候,她却十分顽固,而且——该死,温西!我不想像个大男子主义者那样讨论我的妻子,但事实是,她太善良太理想主义,以至于不知道普通男人是什么想法。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完全能够理解。”温西说。
“就因为我妻子是个极美好的女人。只有——啊,我想我说了很多傻话。”
“我想我能了解你说的话。”温西说,“她没有告诉我,可是我能想象出来。你大发雷霆,她希望你不要粗鄙地胡思乱想,于是你更为激动,而她更加冷淡,所以你不假思索地又说了很多伤她心的话。她说你是在污辱她,气得大哭起来,然后你开始怀疑自己的谴责是不是惹恼了她,就随口威胁着什么谋杀和自杀的话,跑出去买醉了。上帝保佑,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好吧,你猜得很对。”法伦说,“我那时候就是这么想的。至少,我认为坎贝尔是一切的罪魁祸首。我确实喝醉了,我在镇里喝了一两杯,然后冲到门城寻找坎贝尔。”
“你怎么会在科尔库布里郡与他错过了?他一直都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
“当时完全没有想到那里。我只去了门城,但他不在自己的房子里。弗格森朝我大喊。我本想和他吵一架,但还没有醉得那么厉害。然后我又去喝了一点,有人告诉我看到坎贝尔去了克里镇,所以我就去追他。”
“不,你没有,”温西说,“你拐进了高尔夫球场的路。”
“是吗?哦,是的。我去找斯特罗恩,但是他不在。我想我给他留了纸条或口讯,说实话,我也记不清了。但是我大概告诉他自己要去克里镇,先杀了坎贝尔再自杀,类似这样的话……可怜的斯特罗恩!他肯定很难过!他给警察看那张纸条了吗?”
“据我所知还没有。”
“哦!没有,我猜他也不会。斯特罗恩真是个好人。好吧,然后我去了克里镇,当我到了那里,酒吧都关门了,但我还是闯进去,抓住了一个人——天哪!我想他也没有说出来。好吧,不要管他——我不想让他陷入麻烦中。你只要知道我在打烊之后又在那里喝了一杯威士忌。”
“是吗?”
“啊,接下来的部分我也比较模糊了,但是我记得自己上了山,好像还掉下了大坑。我到处瞎转,踩着那辆破自行车颠簸前行——然后,该死,我来到一处矿坑口,几乎掉了下去。在威士忌的支撑下,我坐在坑边开始自言自语。我肯定醉得意识不清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在那里说了多长时间。啊,然后,我听到某个人在大喊,于是也吼了一声——感觉是这样。某个人走过来,开始跟我说话——是斯特罗恩。至少,我感觉是斯特罗恩,但是,我承认自己那时候已经没感觉了。我知道他一直在说话,还试图抓住我,我使劲挣扎,打了他。那是一场有趣的搏斗,我知道。接着,我把他打倒了,就开始奔跑。我疯狂地奔跑,天哪!感觉好极了!酒精控制着我,两条腿都不像是自己的,状态好极了。我越过石楠花,星星也在天空中追随着我,我现在记得了,我的上帝啊!我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只知道自己脚下踩空从某个山坡上滚了下来。我想自己肯定是在山底睡着了,因为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躺在长满欧洲蕨的山谷里。谷地温暖舒适,而且我也没有醉酒后的头疼。
“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但我也不介意。没有什么好在意的,我不想回家,也不想掐死坎贝尔了。好像世间我所在意的一切都被抖一抖甩掉了,只有自己站在阳光下。我径直朝前走,这时才感到很饿,因为前一晚没有吃任何东西,而且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