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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末世之家养妖神-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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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末世之家养妖神》作者:夏虫语


这是一个有着大志向的青年,在重生了之后,抛弃儿女情长,立志在末世中白手起家,发家致富的故事。
至于过程中报报上辈子的恩怨情仇,杀杀怪,坑坑人,间歇性烂好心病发作,捡个人救一救,都是小事。
可是搞基什么的,还是算了吧,郑宁远一颗玻璃心,经不起第二次摧残。
男人抽出刀架在他脖子上,冷冷的说:“两个选择,一,我现在杀了你,二,跟我走!”
郑宁远委屈:“有话好说嘛,动什么手呢……”

这是一篇木有异能的末世文哦!

第二视角文案:
历劫的妖神,维受到水息珠的吸引来到这个城市,并且在末世爆发,丧尸横行的世界里保护着这个弱小的人类,郑宁远。水息珠散发的气息让维不自主的想要靠近,几千年来以不解风情闻名天界的妖神大人发现,在不伤害这人的情况下,唇舌相接才能引动水息入体,唔,那还等什么,来吧。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重生 末世

搜索关键字:主角:郑宁远 ┃ 配角:维,庄毅,宋瑾,黑子,顺子 ┃ 其它:末世,复仇,甜宠,种田,随身空间




 第1章 重生

    睁开眼,入目是一片白雾,他就站在这白雾中间,茫然无措。

    这里看起来不像地狱,难道是天堂?

    低头看看腹部,完好无损,被丧尸乌黑尖利的指甲滑开的大洞已经荡然无存,小腹平滑如初,这几个月受伤留下的横七竖八的疤痕也不翼而飞,甚至连身上的衣服,也是整洁干净的,郑宁远开始相信,他真的死了。

    手伸到眼前看了看,手指白皙柔软,是末世前的手,那时候这双手还没有拿过刀、没有摸过枪,没有为了保住一点点食物跟人大打出手。

    苦笑了一下,郑宁远放松下来,死就死了吧,凭他一个小市民,在那种人间地狱中能挣扎活了五个月也够本了。

    可是这是哪里?举目四望,四周都是翻腾不休的白雾,这要往哪儿走啊?

    思考了一会儿,郑宁远坐了下来,准备歇一会儿,既然已经死了,那么时间对他来说已经没有意义,而且他不明白这里是哪里,随意走可能会迷失方向,而且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不应该有个引导员啥的吗?可能人家是因为什么事情耽误了呢,作为一个善良的人,郑宁远决定,还是在这儿等一会儿吧。

    果然,就在他百无聊赖昏昏欲睡的时候,有什么冰冷滑腻的东西顺着小腿爬了上来。

    郑宁远猛的睁开眼,什么东西?

    “啊!蛇!”郑宁远吓得尖叫一声,抽身后退。

    小蛇有一尺来长,浑身墨黑,头上有两个小小的鼓包,圆圆绿豆一样的小眼睛听到尖叫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一张嘴露出尖尖的两颗蛇牙来。

    同时一个软软的童声在脑子里响起:“叫屁叫,再叫吃了你!”

    郑宁远丝毫没有怀疑这么个小家伙怎么能吃了他这么大一个活人这个艰难的课题,而是顿时像被掐住喉咙一声失去了声音,谁叫他这辈子最怕的就是蛇这类冷血动物呢?

    见他不再尖叫,小蛇绿豆眼中露出满意的神色,顺着他的身体飞快的爬到了脖子上,身体一绕,勾住他的脖子跟他对视。

    郑宁远后悔了,早知道死了要面对蛇这种恐怖的生物,还不如面对丧尸呢。

    头不自觉的像后仰去,郑宁远尽力让自己的脸距离蛇头远一点,同时克制心中的恐惧,手伸到后腰去摸刀。

    末世求生五个月,郑宁远再不是那个心软的小市民,面对恐怖的丧尸,不搏一搏,哪能活到现在?

    触手一空,郑宁远这才意识到,他已经死了,那把救了他无数次命的藏刀已经不在身上了。心一沉,难道今天要死在这儿?不对,自己已经死了,难道要再死一回?

    “别费劲儿了,我问你,想不想活?”软软童音再次在脑海中响起,同时小蛇露出询问的表情。

    郑宁远沉默,就地球上那个丧尸肆虐的情况,有必要还想再活一次吗?看着这四周茫茫白雾,这里没有丧尸,而且死了应该不会有食物的困扰吧……

    小蛇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直接翻了一个白眼,道:“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没志气?你就没有什么留恋的?”

    郑宁远想了想,道:“没有。”

    “父母亲人?”

    “我父母早亡,没有其他亲人。”

    “爱人?朋友?”

    “没有爱人,朋友……也没有了。”想到末世里背叛自己的好友,郑宁远心里一颤。

    小蛇无奈了,干脆直接呲牙,露出凶恶无比的表情:“反正你得回去,这里你不能呆!”

    “为什么?我已经死了!”郑宁远委屈,哪有强迫别人活着的:“而且人间那个鬼样子,回去我也活不了多久啊!”

    小蛇嘿嘿一笑,他脑海中记忆翻书一样哗哗翻过,停留在一个画面:“你找到这个人,帮我带个东西给他,他自然能保你无事。”

    那是末世爆发后四个月,他艰难回到自己所在的城市,接应自己唯二的两个朋友,却万万没到因为一包食物而被背叛,谁也不知道,被背叛的那一瞬,除了友情之外,被无情碾碎的,还有爱情!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八年的暗恋,被那双手轻轻一推,全都没了。

    陷入丧尸群中的他本来已经心灰若死,却被一个赤手空拳的男人救了,这个画面,就是救他的那个男人。画面中,男人低敛着冷峻的眉眼,面无表情的拗断丧尸的脖子,从十来个丧尸群中穿过,丧尸纷纷倒地,连他的一片衣角都没有碰到过。

    当然,男人不会特意来救他的,他只是路过,郑宁远这样想,因为男人扫都没扫他一眼,杀了十来个丧尸,淡然的好像只是踢开路上碍事的小石子一般,踢开了就不再理会,顺着道路继续前行,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

    “你看,他好歹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也要帮他个忙啊?”小蛇循循善诱。

    郑宁远冷笑:“救我?恐怕他根本没有看到我这个人吧?”

    见郑宁远不上当,小蛇急了:“反正你得回去,我等了这么多人了,就你见过他,你必须回去!”然后蛇口一张,一颗白色的珠子被吐出,冲着郑宁远的脸就飘过来。

    “什么东西?!”郑宁远大吃一惊,立刻向后躲,但是他的动作哪有小蛇快,刚刚移动一点点,珠子已经到了他面前,郑宁远只觉得额头一凉,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已经回到了自己在舜泽小区里的那张双人床上。

    “靠,被坑了!”郑宁远揉着眉头,懊恼的骂一句。

    蛇什么的,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想到最后那颗诡异的珠子,郑宁远翻身下床,走到镜子前仔细的观察,额头饱满白皙,什么都没有。但是他却觉得眉心间发凉,伸出手指按一按那里,很正常啊。

    难道自己在做梦?

    刚想到这里,四周的景物却突然变化,他身处一个淡蓝晶莹,水晶般剔透的空间里。

    郑宁远吃惊的张大嘴巴,这这这,空间?!

    末世前他没事读过一些小说,也正是这些小说让他极快的适应了末世生活,许多小说主人公在末世拥有空间什么的,但是末世生存了五个月,他从来没有听说这样的事情。

    现在他居然拥有一个空间?郑宁远看着这个有着一百来平,不大不小的空间,纵然被小蛇坑了一把,还是欣喜的弯起了嘴角,小蛇也做了点好事嘛。

    至于那颗珠子,找遍了空间,郑宁远也没有找到,算了,他不以为意,放东西在自己身上,没放好掉了可不能怪他,毕竟他都没有同意呢,更何况能不能碰到那个人都说不定。

    集中注意力想着自己的小公寓,眼前一亮,双脚踏上了熟悉的木质地板。

    郑宁远兴奋的转了几圈,真是太好了!

    有了空间,末世生存的几率大了很多,说不定,自己那笔烂帐还能找机会算一算呢,罔顾他的真心就算了,毕竟他从来没有奢望自己的感情能够得到回报,可是利用他?郑宁远从来不是好性儿!

    郑宁远父母早亡,留下稍许家资,够他安安分分什么都不干就生活到老的,他既无兄弟姐妹,也没有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凑趣儿,日子过得悠闲而安逸。

    郑宁远开了一家小型商品市场,是“舜泽小区”里的唯一一家,小区不大,他的店面也不大,他雇了一个伙计做杂事,自己负责收银和进货,忙的时候两个人轮流看店,不忙的时候就坐在收银机后面打游戏看电影,心情不好了就背着背包天南海北的跑一跑散散心,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他二十七岁了,但是从未谈过恋爱,也有经常来买东西的热心大娘拉住他问:“小郑啊,有没有女朋友啊,我侄女今天大学毕业,公务员,刚二十五岁,哎呦,长得跟花一样,人又懂事又有能力……”

    郑宁远笑着推拒:“哇,美女啊,我也想要,就是怕我家那口子不同意。”

    大娘撇嘴:“总是说有,可是谁也没见到过啊,什么时候领来给大娘看看?”

    郑宁远乐呵呵的应承,转身就抛到脑后,女朋友,他这辈子是跟这种生物无缘了。

    因为他是个gay,或者他认为他是个gay,因为他有一个暗恋对象,宋瑾,他高中同学,最好的哥们。

    他从来没有表白过,因为宋瑾从他们认识起就有女朋友,走马灯似的不停的换,有时候甚至同时有俩,从来没有过空档期。

    他们从高中认识就腻在一块儿,又考了同一所大学,他帮他追女生,帮他逃课,帮他圆谎,帮他做毕设,甚至帮他解决工作。

    为他做了这么多,郑宁远甘之如饴,他知道宋瑾的目标的波大肤白貌美,所以从来没想过告白。他的另一个朋友庄毅就说,郑宁远你犯贱吧,郑宁远笑笑,没说话。

    本想就这么过一辈子,谁想到安逸的生活被打破,世界一遭颠覆,好好的人都变成了吃人的僵尸,末世来临的那天郑宁远不在家,刚好心情不好出去旅游,被困在火车上,那一瞬间,简直是人间地狱。

    多亏他幸运,事情发生的时候正在厕所,听着外头的惨叫哀嚎他完全没有开门出去的胆色,抖抖擞擞的等了半天,火车最后停了。

    他在厕所等了一天一夜,直到外面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才下车,铺天盖地的红色冲击着视觉和神经,郑宁远一弯腰就吐了。

    直起腰就是逃亡,靠着火车上刚从西藏带回来的一把藏刀活了五个月,无数个饥饿难耐的夜里他都无比想念自家的小超市,要是他不出来多好,即便死也能吃饱了再死,多幸福。

    他不是一个自怨自艾的人,做事情也有自己的原则,与世无争但是并不厌世,即便世界末日也没有想着要自杀。

    他拼尽全力回到了那个城市,为了心中最后一点儿念想,想再见宋瑾一面。

    却没想到,他的小超市已经被占,领头的正是宋瑾。

    看着突然回来的郑宁远,宋瑾有一瞬间的惊慌,随即露出高兴的表情上来抱住他大力拍他的肩膀:“阿远,你终于回来了,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庄毅站在旁边,眼中有晶莹一闪而过。

    郑宁远没有看到,他觉得有点不舒服,却没说什么。

    晚上庄毅跟他一起睡,跟他说:“阿远,你不应该回来啊,小瑾他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小瑾了。”

    那是郑宁远只是沉浸在宋瑾平安的欣喜中,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住下来才知道,宋瑾带着一帮人靠着他的超市和仓库在末世里活的有声有色,他对宋瑾从来不防备,仓库密码甚至家里保险箱的密码宋瑾都知道,所以宋瑾不但掌握的仓库还得到了他偷偷收藏的几把枪。

    然后做起了这片小区的老大,睡最美的女人,掌握着生杀大权,宋瑾不知道有多开心,末世,哈,对别人是末世,对他来说是天堂啊!

    可是郑宁远回来了,这个废材,为什么要回来!

    郑宁远感觉到了排斥和防备,有人开始挑唆,末世里,一口粮食都珍贵的不得了,何况是个大男人,每天吃的东西要不少呢。

    于是宋瑾吞吞吐吐的说:“阿远,最近小区里的丧尸多了起来,小队人手不够,你能不能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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