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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盗墓笔记同人)[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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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很好的证明了地球是圆的,张副团座。”吴邪笑眯眯的,这笑容颇得黑眼镜真传。
  张起灵没理他,蹲下来,举起火折子仔细打量地面。百无聊赖,吴邪也低身顺着张起灵的眼神往地上瞧。这一瞧,竟然发现走出一段距离后,他俩的脚印旁边出现了另一种生物,注意,是另一种生物的脚印。
  “这是什么?”吴邪背脊发凉。走路那会儿,他可没觉得旁边有东西,要知道他是武林高手,只要会呼吸,就不可能不被察觉。
  他是不是武林高手,这个无需深究,但张起灵绝对是宗师级别,他刚才都没发现,那这个到底是……
  张起灵眉头紧皱,脸上的神色表明他正在思索。吴邪自许出国留洋见多识广,蹲下身,掏出自己的火折子。
  “就不该为了节约火折子摸黑前进,你看,有东西跟着咱们都不知道。”吴邪假装抱怨道:“还有蜡烛,都可以用嘛,国民政府拨的军饷不会连蜡烛也买不起吧。”
  张起灵抬起眼皮,不轻不重的在吴邪脸上扫了一趟。
  “你看我做什么。我说错了么,副团座?”
  张起灵摇头,“这里很大,没有火,我怕你坚持不住。”
  张起灵确实是为了吴邪才没有照明前进。他这样的人,哪怕在暗无天日的环境里呆上十天半月都有没关系,但吴邪不行,吴邪以前没有这种经历,长时间处于黑暗中,心理素质较差的会崩溃。一个崩溃的吴邪不是好吴邪;一个崩溃的副团长夫人不是好夫人。
  吴邪也知道,张起灵是为他着想,可这样未免被人看轻了,自己好歹是盗墓世家的长孙,有那么不中用吗?
  张起灵默默望着地面,吴邪望着他,就在张起灵要开口说话时,吴邪抢白道:“是家燕,对么?”
  张起灵抬头,吴邪洋洋得意的面庞落入眼帘。
  “四根脚趾,两长两短,这样的爪印很普通,可以是很多鸟,但我认为是家燕,因为我家花园里就有一窝燕子,我从小观察它们长大的。”吴邪继续说。
  吴邪的童年谈不上悲惨,可绝对不算幸福。尽管古桐花会来探望他,然而吴邪奶奶不愿见到这个儿媳,夹在前妻与母亲之间的吴一穷不好过,作为孙儿的吴邪自然更不好过。后来古桐花游走江湖,结交了一大群志同道合的伙伴,经常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对于吴邪属于有心没时间,吴邪便几星期,几个月,甚至一年才能见母亲一面。而吴邪的父亲吴一穷自离婚开始,比从前更加醉心学术研究,吴三省说,大哥这是心死了。
  同时,吴邪的奶奶是大家闺秀,思想封建,不喜欢吴邪外出疯闹。解雨臣没去学戏那会儿,两个小伙伴隔三差五能在吴家的花园里玩个官兵捉强盗,后来解雨臣去学戏,吴邪便形单影只,整日以观察燕子打发时间。这样的生活过了七、八年,吴二白领来王盟,吴邪才摆脱没有玩伴的命运。
  怎么说呢?因为吴邪的母亲是古桐花,吴邪的奶奶才会对孙子这样严苛,近乎无情吧。吴邪正因为在寂寞中长大,多年后能够光明正大与人交往时,他对谁都亲切,对谁都和善,于是成了人缘极好的人,在平辈间的人际交际这块儿几乎无往不利,直到碰见眼前的闷油瓶。
  “应该是家燕。”张起灵淡淡地说。可两人皆未察觉一只燕子跟在身边留下爪印,这听起来像真的吗?答案肯定是不像。
  吴邪道:“灵异志怪小说有题材了。我若出书,必送副团座一本。”
  张起灵掏出蜡烛点燃。
  “还有一个问题,副团座。”吴邪指着爪印。“谁家燕子长这么大,看这爪印,能有我手掌大小。”爪子与吴邪的手掌一般大,那身体起码超过两只成年公鸡,这还是燕子么……
  “都赶上始祖鸟了。”吴邪摸着下巴说。
  张起灵站起来,朝四周观望一圈,他们的确正在转圈,可并不是圆形,而是椭圆。“团座。”张起灵缓慢开口道:“你在这里等我。”
  吴邪仰面瞧着他:“休想。”
  张起灵漆黑的眼珠子里映出微弱的火光,就那么一动不动的,凝重地看着吴邪。
  “喂喂,你什么表情,情况有这么严重吗?”吴邪拍拍裤腿,镇定自若地站起来。“我猜猜你在想什么。”
  张起灵的眉毛微微有所动。
  “我刚才不是捡了一堆商朝的东西,全部价值连城。”吴邪指着自己的百宝袋。“所以我推想,我们现在呆的地方跟小花下来的地方不是同一处。至于为什么春秋战国时期的斗下面会有这么个神秘洞穴,我也不清楚,但是看见家燕的爪印,我忽然联想到商朝的起源传说。”吴邪顿了顿:“简狄生契。”
  “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吴邪咧嘴:“贪嘴的下场便是无端端怀了孩子,不过帝喾有我华夏之大度,不像约瑟那么小气,还要主的使者在梦中显灵才容得下玛利亚母子。对不对,张副团座?”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吴家的长孙吴邪,并不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相反,在学习钻研精神方面颇得其父真传,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学生。
  吴家乃盗墓世家,虽然不及张家历史悠久,但这些年积累下来的相关书籍、知识,吴邪全部研究过。别看他年轻,他在古董鉴定方面造诣很深,对各朝历史也很熟悉,尤其擅长历史方向的逆向推理。
  吴三省总说:“如今政府的考古行为完全是在法律允许下的盗墓行为,与其处处受其约束,还不如直接盗墓来得痛快。”
  就是因为这句话,吴邪留洋没有选择考古学,而是念了一门不相干的专业。
  张起灵在此之前不了解吴邪,大概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无法入他的法眼,所以吴邪也不冤枉。作为张家的年轻族长,张起灵的过去比吴邪更加痛苦,更加精彩,如今遇到吴邪,一个被黑眼镜私底称作最擅于窥探人心的家伙,他现在已经开始窥视自己的心了吗?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契是五帝之一帝喾之子,却传说他是因为母亲简狄沐浴时吃了一颗玄鸟蛋才怀孕生下他。他的后代建立了商朝,并尊玄鸟为神,也就是图腾,所以便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种说法。”吴邪犯了毛病,与他父亲一样,只要开讲就停不下来。平时啰嗦也就算了,连王盟都会找借口不听他说话,然而如今对面是一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闷油瓶,他这话匣子彻底关不上了。
  “玄鸟是什么?玄是黑色,玄鸟就是黑色的燕子。我国境内燕子种类不多,以家燕最常见,即便是公元前,简狄见到的燕子也多半是家燕。《山海经》说,四翅鸟类,羽毛呈淡黄色,喜食鹰肉,性暴戾,居于平顶山。一开始玄鸟的形象是燕子,后来不断发展为有鸡冠,鹤足,孔雀尾巴,看起来便是凤凰了。然后呢,那个上古神话里的女战神九天玄女娘娘,原始形象正是玄鸟,于是传说她是商朝始祖,严格算来,契的父亲是她,母亲也是她,简狄不过被人借腹生子,她还是轩辕黄帝之师,西王母的左膀右臂,她……”吴邪忽然瞄着张起灵不说话了。
  其实张起灵没有表现出半分不耐烦,与王盟的反应那是大相径庭,沉默的,安静的用黑眼珠子望着你。这个闷瓶子说起来倒是很好的倾听者,只是吴邪不知道,张起灵不想听对方讲话时,即便你磨破十张嘴皮子,他都不会搭理你。
  “我扯远了。”吴邪骤然觉得十分口渴,但水全部被用来灭了火,他只好忍着。“唉,我说这些只不过想证明这里与殷商有关,这个圆形……不,约莫是椭圆,让我想起卵,你意下如何?”
  卵,椭圆,椭圆形的卵。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正是张起灵此时的想法。至于这个洞,古时商朝疆域北至蒙古,东北至辽宁朝鲜半岛,南至湖北、湖南、江西、福建等,西至甘肃新疆,东至海滨东海,囊括了夏朝的所有疆域,那么安徽自古以来属于商朝势力范围,会发现商遗址十分正常。而且,没有什么墓葬是椭圆形的,以张起灵的经验判断,这个地方更像是古时祭祀之所,玄鸟,卵,乃殷商先民祭拜神明之地。
  “那个,我没听说过椭圆形的墓葬。”吴邪也在旁边道:“没有棺椁,没有明器,他们在这里挖个阴森森的洞穴难道别有用途?这里特别大,藏支军队绰绰有余。”
  张起灵举起蜡烛,从左边移到右边,再从右边移到左边,如果真是卵,那么即使看不到全貌,他也能想象出这里的环境。比如,一个黑色的空心鸡蛋。
  空心不空心,现在说不准,尚存留下爪印的生物。吴邪本来随他一起观察,片刻后,被他的金麒麟亵裤晃了眼睛。这样,吴邪又想笑了。
  “团座。”张起灵猛地回头。
  吴邪一怔,“嗯?”
  张起灵快步走来,伸手拽过吴邪,吴邪懵头懵脑,被拉到一边。接着,吴邪在火光的照耀下看到刚在站的位置新出现了一个浅浅的爪印。
  “不会吧……”吴邪忽觉周围阴风阵阵,“家燕,不,玄鸟的鬼魂?”他居然没发现,他不站在哪儿么?
  这种地方碰到什么都不稀奇,张起灵是倒斗的,兼职……算个命卜个前程凶吉,捉捉鬼,砍砍粽子。不过这些全是吴邪的臆想,张副团座兼职就只有砍粽子,捉鬼这手艺,吴邪的二叔曾教过,但被他当做封建迷信直接无视了。
  吴邪搓了搓手,单裤穿起来比两条裤子冷,这张起灵不废了他的裤子多好,如今是他冷他也冷。啊,不对,张起灵看起来一点都不冷,他还是人吗?
  张家,基本不是人吧……这个吴邪以后有所领教。
  吴邪自言自语:“唉,我是凡人。”然后肚子“争气”的发出一阵叫唤,“咕噜噜。”
  张起灵瞥了吴邪一眼,从百宝袋里掏出袖珍罗盘,巴掌大小,黄金打造,花纹繁复细密,再度闪瞎吴邪的眼睛。吴邪不禁翻了个白眼,心道张家怎么这样俗气,什么都是金的,金裤子,金罗盘,其实不是金器具更易于保存么?吴邪也打开百宝袋,像张起灵一样掏来掏去,掏出了雅霜牌雪花膏。他脸色一变,赶紧把雪花膏塞回原位,接着拿出一大块被纸包裹的干牛肉。
  “团座。”张起灵的目光轻轻落到吴邪的百宝袋上,“我给你的印章还在吗?”
  吴邪撕下一半递给张起灵,可张起灵不要。“拿着啊,为什么不吃?”吴邪不满地叨叨。“印章我收的好好的,在百宝袋里,你放心,我即使丢了命,也不会丢你的印章。”他们口中的印章正是张起灵作为信物送给吴邪的族长印章,红高山石材质,雕刻成麒麟踏鬼的模样,与鬼玺极其相似。
  张起灵摇头,语气平淡,“那个东西没有命值钱。你把它装好,我去探路的时候,它能做个辟邪之物。”
  “你要辟邪?”吴邪准备去掏印章,却在下一刻,拧眉怒目,直勾勾瞪着张起灵,“你还没打消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的念头,你当我是什么,累赘吗?”
  “我一个人比较方便。”吴邪发火,张起灵依旧不为所动。
  “行。”吴邪笑了,风度翩翩的,是他经常在霍秀秀面前展现的笑容。
  张起灵以为他同意了,转身便走,结果吴邪一把拽住他的胳膊,笑意如故,“张副团座,你要敢把老子留在这里,老子出去后马上跟你离婚。”吴邪一字一顿地道。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吴邪很有种,敢威胁张起灵,先不谈威胁对方有没有效果,一般人有胆子威胁张起灵吗?何况还以这种理由。不过,现下吴邪的威胁似乎有那么一点儿作用,若吴邪执意要离婚,张起灵还能逼婚不成?跟吴邪离婚,张起灵上哪再去找一个能不被张家轻易抹杀的男人。中国这么大,并非没有人选,但是牵涉太广的话,张起灵更麻烦,最好局限在他们这行当里。
  “张副团座,离人正如恒河之沙,我们分手后,你一定会遇到新的良人。”吴邪紧握张起灵的手腕,说得煞有其事。“小花就不错,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他符合你的条件。另外,如果参谋长愿意,他也可以啊。”
  黑眼镜……还是算了。解大帅的公子?貌似可以考虑。张起灵低头看了看吴邪的手,长这么大,被人触碰的机会少之又少,黑眼镜最多搭一搭他的肩膀,拍一拍他的背,原来人的体温是这样温暖,比起冰冷的粽子,果然还是人更好。
  “咳,你想清楚。”见张起灵聚精会神盯着自己的手,吴邪不自然的咳嗽一声,要是吴邪知道张起灵此时正拿他与粽子比较不知作何感想。
  很久很久,至少吴邪觉得很久很久,张起灵终于出声了。“团座。”他看着吴邪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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