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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琉璃灯火的消逝-第1节

小说: 琉璃灯火的消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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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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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未来没有我' 。。。 
 
 
  从大连飞赴武汉,当飞机还在高空稳健地飞行时,心里就已隐隐作痛。
  我明了,这份痛楚,来自武汉,这座于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也来自你……凌风。
  临来之前,我曾请求项目负责人,让他重新调整一下人员的分配,但没能成功,当时我就想,那就算了吧,去武汉就去武汉,已经这么多年了,我应该能够控制自己,不会触景生情,不会为了昔日的感情流第二次眼泪……不曾想,刚下飞机,自己就已潸然泪下。
  突然顿悟,有些记忆是无法忘记的。
  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想,她那细腻而敏锐的女子之心,或就说是大凡女子之心如此。
  但是那份慈悲,仅仅因为懂得?
  若是明了了太多、顿悟了太多,不是愈加悲伤,愈加麻木?
  五年前我选择到武汉上大学,那时矫情的认为武汉是个适合疗伤的城市,四年的大学生涯我过得百般颓废,却也拿到了毕业证。
  而在大一时,结识了你,胡凌风。
  凌风,记忆中无数个与你共同度过的零点,是黑夜和黎明之间的交界线。
  我借着泛黄的街灯,偷偷窥视你的侧脸,在那个瞬间,你亮若星辰的眸点望向实验楼下偶尔飞驰的汽车,柠檬色的月光仿佛在你线条分明的身上洒下一层金箔,迷幻而慵懒的灯牌映向你额边的刘海,有着淡淡柠檬清香的头发被点缀得像两座璀璨的虹桥,耀目得我快要失明。
  看我眼神放空朝你那张帅气而迷幻的脸发呆时,你总会边塞给我一块蛋糕边说:“快吃夜宵,看什么看,看一眼收一块钱,你再看下去的话这辈子可都还不清了!”
  “丫的,自恋。”自恋就是你的人生关键词,如果自恋需要纳税的话,你一定穷得连一根雪糕都买不起。
  然而,那一刻我还是看到了你的笑容如樱花般灿烂。我想,或是零点之后的街灯别有一番风情吧,不然我的脸怎么会红成一片火烧云。
  凌风,和你在一起时,我很快乐,我知道这份快乐不会长久,所以一直倍加珍惜。还未上大学之前,我生活得浑浑噩噩,当我把自己中学的经历告诉你时,学艺术的你一脸怜惜地握着我的手说:“小莫,总有一天,我会把梵高的那朵向日葵种在你的心里。”而后替我擦干眼泪,轻轻拥我入怀。
  时间能让所有的伤口愈合,却也留下了深深的疤痕,我悲伤凄苦的中学时代的伤痕,留在我心底难以抹去,虽然我也很坚强……
  那年,母亲患病痊愈,父亲满心欢喜地答应陪她去桂林旅游,却不曾想,在半路出了车祸,没去成桂林,去了天国。
  那年,秋天似乎很冷。
  那年,我十五岁。
  父母走后,我的生活便似跌入万丈谷底,每天泪流满面却要假装快乐。
  后来情绪有所好转,我想,父母生前百般恩爱,能一起步入天国也是一件美满的事,总好过他俩为了对方的离去而痛心疾首。
  经亲友商定,我和舅父家一起生活。
  父母的离去对我的打击很大,渐渐地我变得冷漠,每天沉默寡言,脾气也越来越暴躁,也学会了旷课、打牌、抽烟。
  终于在班主任连续三次家访后,舅父打了我两记耳光,原因是我一个星期没去上课,当他举起手想要打第三下时,我捂着生疼的脸朝他吼道,“混蛋混蛋,你们把保险公司赔偿给我父母的意外保险金还给我,我立刻就走!”
  说了这番话后我并不后悔,舅父一家没有把我当亲人看,待我如路人。
  几天的对峙后,我还是选择了离开,在好友小琳家住了半个月,托她父亲在玩具厂给我找了份工作。
  之后一年的时间都是在生意并不景气的玩具厂度过,好在那份微薄的工资可以照样拿。
  过完新年,突然接到留学海外的叔叔的电话,他说他完成了学业即刻动身回国。
  我想,你回来又怎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我已不是你当年宠溺在怀的青涩女孩,烫着黄色的头发,涂着白色的指甲油,深夜里蜷缩在床上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烟……这样的侄女你还相认吗?
  叔叔回来后,出我意料的,他把我从玩具厂拽回家。
  而第二天,他就心急火燎地从书店扛了两袋书回来,然后指着我说,“许小莫,你给我听着,从今天起,你给我好好呆在家里,把这些书看完,然后去给我考大学!”
  “什么?”,我一脸错愕,“老叔啊,你开什么玩笑!我初中都还没毕业,要我去考大学?”叔叔没给我第二个选择,把我关在家里整日就看那些所谓的资料书。
  叔叔在回国的一个月后,他终于在本地一所研究院里谋得了一个职位,由于工作的性质他朝九晚五地上班。
  为了顾及他的感受,他在家时我还假装看看书,而他走后,我是断然不去理会他的嘱咐的,那些形形□□的资料书,对我来说就像是古代西夏文一样。
  我想就此下去,他见我没啥进步后便会主动放弃,却是自己想得太天真。
  叔叔的好,我一直就知。
  一日,我在传奇里奋斗了一天,觉得有些饿了便随手点燃一只香烟,然后继续我的“传奇里程”,却瞥见叔叔不知何时已下班回家站在我的身后,两行清泪悄然落下,一脸的失落和悲苦,当我看到他那个样子时,我是真的后悔了。
  之后他辞掉了研究院的工作,在家里辅导我学习,好在我没有辜负他的希望,两年后,通过成人高考考上了武汉的一所成教学院。
  叔叔为了给我庆祝高考成功,亲自下厨,据他说那些半生不熟的菜是他所学的韩国料理,味道却并不怎么样。
  不过好在他允许我喝酒,任何席宴少了酒便不会有多大乐趣。
  那晚我们都喝得酩酊大醉,一次次的酒杯碰撞,我沿着那只清秀的手望去,黑色边框眼镜下一张帅气而略显沧桑的脸微微泛红,唇上印着威士忌留下的浅泽,脸上笑容泛滥……
  2009年初秋开学时,叔叔送我到学校安顿好之后,他踏上了南下的列车,为了我的学费,在深圳一家名企做着一份他并不喜欢但收入颇高的工作。
  生活是一场长途旅行,我们都只是时光里的匆匆过客。岁月改变了我们的容颜,一成不变的是脚下路过的风景。
  记得有位作家这样说过:“那些被允许任性的年代,叫做青春”。
  那么我任性了那么多年,我的青春是否已消磨殆尽了呢?
  偶尔的感伤,偶尔的缅怀,竟感觉自己如同一个心如止水,整日与禅院、木鱼作伴的出家之人。
  我想,或许是自己的人生经历了太多变故的缘由吧。
  我一直是一个善于追忆的女孩,昔日的旧忆时常如海潮般泛滥,我也是一个心思慎密的女孩,表面上孤傲、冷淡,实则那只是伪装的外壳而已,护壳之下,只是一颗恬静而脆弱的心。
  我明了,在这个陌生的环境,我有自己的方式生活,有我自己的方式取暖。
  那段时间,除了上课外,其他时间都是耳里插着耳机什么也不去管,很不合群。
  后来认识蓝儿后,每当我带上耳机准备陶醉一番时,她总是气愤地把我的耳机摘下来,撇着嘴说:“许小莫,和大家玩玩有什么不好的啊!别总是一个人呆着呀!”
  然后拽着我加入她们的海侃大赛,什么梁朝伟和刘嘉玲结婚了,刘烨和安娜也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看着她们一个个心驰神往的模样,好像结婚的是她们自己,我就特别恶心。
  她们偶尔也会聊到学院里的一些帅哥,我对这些也不感兴趣,不过并不反感。
  “许小莫,你难道成佛了?难道对如此美艳的帅哥也不感兴趣?他可是咱们学院的哦。”
  蓝儿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抢另外一位室友手里的杂志,封面是学院里有些小名气的男学生,为某个服装公司拍摄的特写镜头。
  画面以红枫湖一角为背景,封面上的那个男生,的确清秀得可以。
  我回以蓝儿一个平淡的微笑,然后继续看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的感叹、“你要记得,紫檀未灭,我亦未去”的执著。
  我喜欢这些带有淡淡忧伤的文字,一直便是如此。
  那些藏在书本里的倾城哀歌,读时心潮起伏,或悲或喜,待读完之后,一切又已如风过无痕,花落无声。
  蓝儿是我的同桌,她的哥哥是学生会的主席,平时一副大姐大的神气,做事大大咧咧,却没什么心计。
  按照她那世界级的理想,好像以后要泡尽全世界的帅哥一般,那些靠一副皮囊吃饭的男人,她都要尽收囊中然后再打包回家。
  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我发现室友们待人都挺和气的,尤其是蓝儿,当她无意间知道我父母都已不在人世之后,对我更是关怀有加,记忆最深的便是她给我排队打饭时的情形,那妞叉着腰,把所有妄想插队的人都统统拦在后面。
  后来她像是悟出了真理一般,对我们几个室友有模有样的说,她要写一个关于在食堂吃饭的剧本,后来她在校园的BBS上发的大红标题是:在食堂打饭时,是不必装淑女的。然后这句话就在学院彪悍地风靡了四年。
  凌风,这人生就像是写剧本一般,写剧本的人非要到最后搞出惊天骇浪石破天惊,才算是完美收尾,而那些游离于心绪间的故事情节也非要到临近结尾的部分,才给读者一个惊鸿一瞥的照面。
  是的,虽然就读于管理学院,但是我给自己勾勒的宏伟蓝图依然是当一名编剧。
  学期结束,本可收拾行李之后就回家过春节,但由于叔叔还在深圳大概二十五六号才能到家,所以我并不急于回去。
  蓝儿家在市政府左近,她知道我还没回家,就带着我天花乱坠地满武汉市地跑,穿着貂皮大衣在武汉的各个景点拍雪景。
  看着苍山一片纯白,白雪无垠,我说:“蓝儿,一学期就这样过去了,你感觉怎样?”
  “还行吧,马马虎虎,席慕容说,‘生命是条奔流不息的河,我们都是那个过河的人’,岁月匆匆,把握好现在就行了。”
  “嗯,时间的确过得飞快。”站在2009年的尾巴上,我们都有着各自的感慨。
  就在我和蓝儿准备从雪地里回学校时,我举起胸前的索尼相机想拍最后一张远景,调整好焦距,找到最具有视觉冲击力的角度。
  在“咔嚓”定格的一瞬间,突然走来的你闯进了我的相机,定格成为照片里的主角,而背后参差不齐的冰枝和苍山却突兀地映成了陪衬。
  头顶,有一抹寒冬里少见的暖阳。
  回到宿舍,我把照片上传到电脑,眼睛被一闪而过的照片定住,我后退到那张照片:你苍白的侧脸和远处的苍山相映成一条完美的弧线,参差的冰枝交错,在你的头顶,有淡淡的斜阳挥洒进来。没经过任何的PS后期处理,可是呈现出的自然唯美感,却美得令人陶醉美得几乎窒息。我的心微微的触动了一下,一种奇妙而又有些熟悉的感觉慢慢的涌上心间,而后贯穿到四肢百骼。
  自作主张地将照片贴近了自己的博客,取名为《深冬暖阳》,在内心惶恐地享受了三天的高访问量之后,你终于踩着我一颗惊恐的心姗姗来迟。
  你在照片下面,夸张地用粉红色的五号粗体字写着:请付模特相关的肖像费和博客代言费。我按照博客里的ID链接,发过去一张左右摇摆的兔基斯表情,一脸的坏笑中藏匿着几分神奇的得意。
  自此,我想我们算得上是有了交集吧,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后来便有了你我的相识、相知、相爱。
  和你网聊了两个月,在倾心的交谈中,我知道已读大二的你居然和我同校,知道你叫做胡凌风,知道你老家在湖南,知道你画画很好,知道你不喜欢吃辣椒……
  在你一次次的视频请求下,我还是按耐不住好奇的心理,颤抖着右手点击了“接受”,在屏幕弹出的那一瞬间,我惊觉,你原来如此帅气,比那张略显苍白的照片上的少年好看的多:精致的脸庞,完美的笑容,明媚如水眉眼干净。
  你看了足足有两分钟,才有些羞赧地说:“小莫,你好美。
  “有多美?”
  “有那山歌拱手,为君一笑的美。”
  ……
  暮春三月,学校按部就班地开课上学。
  我把关于你的事和蓝儿说了,那妞就鼓捣我去见见你,她说你难道没开口说要见个面,我说你说了三次。
  凌风,在那一刻,我终于承认,我冷酷、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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