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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节

重生之变天-第1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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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帮齐朝灭了我们这些人?”陈汉山开口。
  “陈汉山你放屁!我看你就是怕自己的儿子受了伤吧?这次行动,也不知道你是不是早就跟你那个儿子商量好了的……”李擎怒道,陈明可就是陈汉山的儿子!
  “好了,老李,你也少说几句!”冯老打断了身边两个人的吵嚷的话:“你们有这个时间吵闹,还不如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办才好!因为齐文宇,我们在京城损失了多少人手?因为齐文宇,刘大人留下的唯一的血脉也死了,我们现在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我们这些日子对齐文宇多有关注,想来大家也都看到了,齐文宇不好女色,行事小心,原先我们想过的美人计之类,没一样用的上的。”陈汉山开口。
  “就是这样才能说明他的可怕,他本来默默无闻,最后却有本事让皇帝选他当继承人,可见心机之深,偏偏这么一个人,我们当初还几次三番地对付他……若是他真的登基了,我们还能有活路吗?”李擎瞪圆了眼睛,他一向非常仇视齐朝皇室,当初伏击齐文宇的人就是他的手下。
  陈姓老者和李姓老者又一次争论起来,这样的场面,在场的人早已见惯了,冯老看着这一幕,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他们这些人,都是刘青所培养,每个人都受过刘青大恩,本该在三十多年前陪着刘青去死,但刘青不知为何,竟然在最后关头放弃了抵抗,还让他们离开了京城,让他们设法保下当时的太子,自己的妹妹的独子。
  齐朝太祖跟如今的明德帝截然相反,他一直都是一个杀伐果决毫不留情的人,当初齐朝成立之前,他对于平朝皇室的人,就毫不留情,力求斩草除根。
  宋子渊独宠刘皇后,膝下也只有刘皇后所出的一子,一出生就被封为太子,京城被骆国公攻破之时,这位太子早已逃出京城,却不想竟被身边的人所背叛,最终被人抓到,不过,他虽然死了,他身边的一个侍妾却在他们以及那些忠于皇室的人的藏匿之下却活了下来,肚子里还有一个遗腹子。
  先太子的侍妾生下了一个男孩,取名为宋复,由忠于前朝皇室的人以及他们这些当初刘青培养出来的人一起抚养。如果宋复还活着,如今就有三十多岁了,怎么着也能让他们这些人有个主心骨,偏偏宋复从小就大病小病不断,他们费了无数心思才最终将他养大,却不想就为了让他生下孩子好传宗接代,最后他死在了女人的床上,只留下了一个女儿。
  那女儿,就是他们先前所说的小公主,如今不过十岁。
  因为齐朝的太祖皇帝并非外族,前朝末期对世家大族打压的又太过厉害,甚至波及了读书人,所以齐朝成立以后,并没有多少心心念念惦记着前朝的人,他们四下逃难,自然也号召不了太多人,最后,还是在联系到了吴妃以后,他们的生活才安定下来,也有了一点报复齐朝的希望。
  不过,他们这些忠于刘青的人和那些忠于前朝皇室的人,在这个时候也有了分歧,他们觉得吴妃是刘青之子,是值得他们全力支持的人,那些忠于前朝皇室的人,却觉得不该去帮一个跟前朝皇室全无关系的女人,正是因为这个分歧,他们当时逼着吴妃杀死了二皇子。
  吴妃做的很好,但一开始他们因为内部并不同意的缘故对吴妃的支持并不多,毕竟她是一个女人,还为如今的皇帝生了孩子,也正是因为这样,吴妃才会一直拉拢着威远侯,但是从九年前他们辛辛苦苦养大的那个遗腹子死去,只留下了一个小公主以后,他们对吴妃完全就是全力支持了,同时私底下也有了一个打算——那位小公主,长大以后完全可以嫁给齐文俊,生下儿子继承皇位!
  帮助齐文俊继承皇位,这是当初他们所有人一致的目标,但是在齐文俊倒台以后,大家的想法就完全不同了,比如眼下,陈汉山一直希望不要再起争端,但李擎,却已经不止一次提议要去救出齐文俊或者刺杀齐文浩齐文宇了……
  “好了,你们两个别吵了,其实,那个齐文宇也不是没有弱点,而且,不久前我刚刚得知了一件事,若是处理的好了,最后我们依然能让他不好过。”
  “什么弱点?”李擎猛然间转过了头。
  “齐文宇好吃。”冯老微微眯了眯眼睛。
  “那个皇帝对这儿子很上心,他身边一直有人试毒。”陈汉山皱起了眉头,这些日子,他们派了不少人盯着齐文宇,也正是因为因为这样,他也就愈发觉得刺杀不合适——这一路上齐文宇的表现,足以让人知道他是真的在乎老百姓的。
  “有一样东西,它根本不是毒药,而且没几个人知道它的作用,吃了短时间里也不会有什么不适,却再阴毒不过……”说到后来,冯老已经放低了声音。
  “真有这样的东西?”
  “这东西你们没少见,不过之前一直没人知道它的作用罢了……刺杀不成很正常,说不定反而是一件好事……小公主那里,也许需要多费些心思才行。”
  齐文宇并不知道有人正打算算计自己,他如今已经狠狠地敲打过闽州知州了。
  闽州知州孙贯,并不是科考出生,全赖祖宗荫庇,胸无点墨,就连平常衙门的事务都是交给事业去做的,因此才会在沿途官员都在展示自己的贤德爱民的时候,想出了那样一个馊主意……
  不过,虽然想出来的主意差,但他倒也没做过什么大坏事,即便得了不少钱,但基本上全是闽州出海行商的商人送的——这位知州很少管事,倒是称了那些商人的心。
  正是因为发现了这一点,齐文宇在训斥过他以后,却在他痛哭流涕以后放过了他,然后让他帮忙收购棉花,采购棉籽——这样的事情,没有当地官员的配合,少不得就要被地主们共同排斥了。
  “王爷,你又要棉花又要棉籽?”孙贯之前一直哆嗦着,听到齐文宇的这句话,却很快问道。
  “没错。”齐文宇点了点头。
  “王爷,棉花去籽以后,价钱贵上十倍不止,买没去籽的棉花拿回去自己去籽,最后摘出来的棉花比同样价钱买的去了籽的棉花能多上一倍,王爷既然两样都要,是不是就可以直接买没去籽的?”孙贯小心翼翼地开口,他跟闽州的商人接触不少,棉花又是闽州最大的出产之一,虽然了解的不多,却比齐文宇这个只见过棉被没见过棉花树的人多。
  “是这样吗?”齐文宇愣了愣,棉花去籽和不去籽是怎么回事?
  “王爷,是这样的,现在闽州还有人专门买了没去籽的棉花去了籽然后卖棉花,以此谋生,不过一朵棉花里就有好些棉籽,给棉花去籽是件非常费工夫的事情……现在有些人,没去籽的棉花直接晒了打散做被子的也是有的,一样暖和。”
  “既然这样,我就收购没去籽的棉花吧。”齐文宇想了想,又道:“你带我去看看棉花去。”
  “是,王爷!”孙贯马上就道,同时松了一口气,并且又想起了无意间听到的别人说的齐文宇好吃的事情:“王爷,闽州又不少特色菜,佛跳墙、七星鱼丸、盐水虾、荔枝肉、最排骨……王爷来了闽州,要不要尝尝?”
  齐文宇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


☆、第132章

  闽州生产棉花,因为如今正好是棉花收获的日子;因此想要收购棉花非常容易;秦继祖拿出了足够的钱以后;就有一大筐一大筐的棉花被送来了。
  在枝头的时候就已经绽放,又不曾淋过雨的棉花,全都雪白雪白的,里面包裹着一颗颗饱满的棉籽;不过却不可能所有的棉花都这么好;亦有一些棉花发黄而且不蓬松,这样的棉花;很多都是在枝头迟迟不绽放;最后被农民剪下晒干之后取出里面的棉花的。
  去籽的棉花基本都是富贵人家购买的,因而全都雪白雪白的不含一丝杂质,而没去籽的棉花,里面混在着不少发黄的棉花不说,还有晒干的草叶之类,单看外表就差了许多。但是这种棉花确实非常便宜。
  夏州的百姓需要的就是便宜,既然一样保暖,看起来模样差点又有什么关系?骆寻瑶让秦继祖和雇来的闽州老农一起收购棉花,自己却是跟齐文宇一起,一边带着孩子,一边看看这闽州风光,尝尝闽州的美食。
  对于齐文宇的安危,骆寻瑶一向非常重视,如今又惦记着前朝余孽的事情,也就更加的小心翼翼,甚至就跟当初在扬州时一样,还特地让孙贯找人去查城中的情况,看看是不是有身份不明的外地人大批来了此地。
  齐文宇虽然好吃,但也听话,在骆寻瑶提起过前朝余孽的事情以后,他对孙贯提的去外面吃的提议也就拒绝了,不过在闽州知州将厨子请来以后,他倒是并不会拒绝。
  闽州靠海,吃的东西里面,就有一些在北方绝对吃不到的海鱼,齐文宇好吃,并不挑食,一开始对某些食物有些吃不惯,后来却爱上了。
  “今天吃什么?”齐文宇刚起来,就看向了骆寻瑶。
  “看看那位知州会送什么过来吧。”骆寻瑶笑道,孙贯摸准了齐文宇的喜好以后,再讨好人的时候就非常上道了,这几天,各种各样的美食就不带重样的。
  这天早上,吃的就是炸春卷、蛎饼和鱼粥和几道凉拌的小菜。
  炸春卷跟之前吃过的大春卷有所不同,相反一个个都做的非常小巧,只有成人拇指大小,因为皮比较薄,隐隐还能通过馅料不同的彩色猜出来这些春卷的口味完全不同,蛎饼也跟他们之前吃过的巴掌大小的不一样,竟然全都做成了小巧的梅花模样,最后就是那碗鱼粥了。
  这鱼粥用的不是海鱼而是非常常见的鲢鱼,鲢鱼背上的肉放置一段时间以后,用刀子刮下鱼肉,用鱼肉熬粥,再加入鸡蛋以及肉丁,撒上葱花,味道非常鲜美。
  齐文宇素来爱吃荤,这三样东西当然合了他的心意,不过骆寻瑶却是微微皱了皱眉头:“这几道菜,怎么跟往常的有些不同?也没有那股子油味儿。”
  在北方做菜大多用荤油,但是在南方却有所不同,闽州这里,就有人种植油菜炒熟榨油。骆寻瑶当初在那云月庵曾吃过好些素油做的菜,其中就包括就菜籽油,而这菜籽油,一直都是有一股浓重的菜油味儿的。
  “王妃的眼睛就是亮!这几道菜,用的不是菜籽油,而是棉籽油。”孙贯点头哈腰地讨好道。
  “棉籽油?用棉花籽榨的?”齐文宇好奇地问道,这些日子一直跟棉花打交道,甚至骆寻瑶身边的丫头闲着无聊的时候都找来了一些棉花剥去棉籽,打算给丹彩做个褥子,他自然也是见过那些枣核大小的棉花籽的,却没想到这棉花籽竟然也能榨油。
  “王爷,就是用棉花籽炸的,榨油的法子和菜籽一样,榨出来的油却不像菜籽油一样黑乎乎的有股味道。昨天我请了闽州一家酒楼的厨子,他们的酒楼最出名的就是用这棉籽油,棉籽油和猪油混合了做菜,味道非常好,其实这棉籽平常也是能入药的,本地的妇人产后常会用棉籽炖汤。”孙贯一边说,一边讨好地看着骆寻瑶。
  骆寻瑶对医药懂一点,但懂得非常少,听到这话,立刻就看向了珠艳。
  “王妃,我前些日子听人说,这棉籽有催乳的效果。”珠艳笑了笑,棉花是海外传入的,如今也就闽州一代被大片种植,其他地方却非常少见……若不是她到了一个地方就会打听一些偏方,又因为骆寻瑶正在哺乳比较关注这样的事情,恐怕也不会知道。
  “确实如此。王爷,闽州的百姓自己种植的棉籽,一般都会自己选上好的棉花取籽留着,那些买了棉花专门取籽然后卖棉花的人,取下的棉籽多半就是卖去榨油了,不过这棉籽到底数量少,榨出来的油自然也少。”孙贯又道,其实用棉籽榨油,也就是这两年的事情,再往前,根本就没人想到这一点。
  杏仁油什么的,骆寻瑶也吃过几次,听到珠艳和孙贯这么说,也就放下心来,不再拦着垂涎欲滴的齐文宇。
  菜籽油的味道,也许南方吃惯了的人并不在意,但不管是骆寻瑶还是齐文宇,多少有点吃不惯,这棉籽油却恰恰相反,棉籽油跟猪油放到一起做菜,味道非常好,用这个来炸东西吃,更是清香酥脆。
  当天中午,齐文宇就吃到了裹了咸鸭蛋蛋黄和少许面粉炸的虾尾,这虾虽然带着壳,不过在炸过以后,却能连壳一起吃,又香又脆。
  这家酒楼的厨子,似乎非常擅长做各种油炸的食物,这样的东西骆寻瑶吃过几次就觉得腻了,不过齐文宇却一向喜欢重油的食物,每天都吃,还一点也不腻烦,甚至特地打听了一下厨子的情况。
  按照齐文宇一开始的打算,离开闽州之后就要去南疆了,然后再赶在年前回京城。
  因为如今在闽州有不少事情要做,南疆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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