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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农家俏厨娘-第63节

小说: 农家俏厨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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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隔壁陈美娥一家也馋坏了,李元宝嘴角的哈喇子,把胸前的衣襟都打湿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院墙外,木香家的方向,看着她家厨房的烟囱冒出的,袅袅青烟,羡慕坏了。
    陈美娥这时也在厨房烧饭,她家养了几只老母鸡,生了蛋,每天中午都给儿子炖一碗鸡蛋羹,也算是改善火食。
    一碗鸡蛋羹,要是搁在几个月前,那绝对是山珍海味,木香他们姐弟三个,连闻一下的福气都没。
    可今时不同往日,木香家的厨房,天天飘出肉香,不是鱼就是牛肉,天天还吃白米饭,这样的日子,连镇上有钱的富户人家都比不上,他们能不羡慕吗?
    陈美娥从灶台后面转出来,拍了拍围裙上的草屑子,瞪了眼坐在院子里流口水的李元宝,没好气的骂道:“看看,有啥好看的,人家吃啥也没你的份,再看你也吃不到!”
    李元宝不理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跟个雕塑似的不动如山。
    苏秀推开院门进家来,她今儿心情不错,走路都轻飘飘的,进门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哟,元宝,你坐这儿干啥呢?也不嫌外面冷,快回屋去!”
    元宝扭头看她一眼,嘴角的哈喇子随着他的动作,像一条长长的银线,摆动开来。他嘟着嘴,语气埋怨着道:“不要,我就要坐在这儿!”
    “瞧瞧你那没出息的样,老头子的人都叫你给丢完了,”苏秀嫌弃的瞪他,绕过他便要进屋去。
    走到堂屋门口时,忽然想到啥,步子停下了,回头笑容深深的对李元宝,道:“你要真想吃她家的菜,为啥不替干脆过去求求她,让她给你吃一碗,反正她家现在日子过的好,连刘二蛋都经常去她家吃饭呢,你也是她弟弟,你去求,说不定她就心软了,有一就有二,有了第一回,以后再想去蹭饭,就容易喽!”
    苏秀说的这番话的意思,李元宝是不会明白的。如今他们跟木香关系处的僵,根本不来往,也就不清楚木香成天在家弄个啥。可是看她家小日子一天比一天过的好,她跟陈美娥都眼红。
    让元宝去最合适,不光能让他填饱肚子,说不准还能打探到啥消息,让他们也跟着沾光。
    陈美娥在厨房听到苏秀的话,顿时也来了精神,一手拿着还滴着水的丝瓜瓤,就探出头来,也鼓励李元宝,道:“你姐说的对,凭啥她家吃好吃的,不给你吃,你跟木狗儿还是兄弟呢,元宝快去,说几句软话,她要是不给,你就站在她家门口,我就不信那丫头的心还能是铁石做的,正好你爹今儿不在家,他也看不见,赶快去!”
    李元宝被她俩一撺掇,心痒的就好像小猫爪子挠似的,又闻见那鱼肉香味更浓了些,小屁股再也坐不住了,站起来就要往木香家去。
    苏秀跟到大门口,拽着他,在他耳边给他支了几招。
    李元宝连连点头,不过还是有点紧张的。
    以前也不觉得木香那个大姐在啥了不起的,可看着她接二连三的发火,跟人打架,还打了他娘,发火的时候,模样也凶极了,他能不发怵吗?
    另一边,木香家的院子可是忙的很。
    中午的菜烧好之后,木香便着手跟彩云一起打理鱼,清洗,等到下午再一并腌上。
    水井边,满是鱼腥味,剥下的鱼内脏,都装一个破盆里头,那腥味还引来了村里几只野猫,都扒在木香家墙头,一双贪婪的猫眼紧紧盯着那个破木盆,恨不得马上扑下来。
    黑宝也来了精神,它对鱼内脏不感兴趣,但是它不喜欢猫啊!
    一下子看见好几只猫闯入它的地盘,它能不怒吗?
    “汪汪!”
    黑宝冲着野猫的方向叫了好几声,那几只野猫也料定它爬不上墙头,加之野猫本身胆子就大。当听见黑宝的叫声后,不走不说,还示威的冲黑宝摇尾巴,嚣张的很。
    彩云手底下的鱼剖的差不多了,她也看见那些猫,有些担心的闷声道:“姐,咱家这鱼怕是看不住,这么些猫,就是挂在房梁上,也肯定挡不住。”
    野猫性子凶悍,也比家猫聪明。家猫因为怕主人,所以不敢去够高高挂在房梁上的鱼,可野猫就不同了,它们无所顾及。
    木香抬头撇了眼,或蹲或趴在墙头的几只大猫,冷哼一声,手上清洗鱼的动作也没停,淡淡的道:“它们敢来再说,杀掉几只,看它们还敢不敢。”
    她说宰猫的时候,语气就是那样的云淡风清,轻松的好像在说明儿的天气一样。
    彩云微微皱眉,“听村里老人说,猫有灵性的,还有记性呢,不能宰的吧?万一招来麻烦可咋整?”
    这话倒是不假,传说中猫有几条命,亦可以修练成妖,特别是那一双猫眼,看人的时候,透着一股妖异。普通老百姓看着害怕,也不足为奇。
    但在木香这里,猫就是猫。
    家里好不容易存点粮食,明年她还想送木朗跟彩云去学堂,不多存些钱,肯定是不行的。
    这些鱼,其实她还有其他想法,想把鱼干换成钱,解决木朗跟彩云彩的束脩问题,自然是不能让这群恶猫讨好便宜。
    “没事,晚上的时候,把黑宝关到厨房里头,量它们也不敢进来,还有咱家那只锦鸡,它也不是个善茬,不信你去外面瞧瞧。”
    “真的吗?”彩云半举着两只脏兮兮的手,跑去了外面。
    不提那只锦鸡,彩云都快把它了,只把它当普通家鸡养。而那只锦鸡也十分上道,只关了几天的笼子,便很听话的跟家鸡待在一块。不过为了防止它飞走,木香可是将它那一对漂亮的翅膀给剪了。
    为此,那锦鸡郁闷了好久,一只蔫蔫的,打不起精神。
    彩云跑到大门口时,一眼就看见,一动不动的盯着那群野猫的金羽锦鸡。
    黑豆似的眼睛,迸发出浓重的凌厉之色。即使是身为人类的彩云,也看见金羽锦鸡的怒意,真是恨不得把那几只野猫啄死。
    只可惜漂亮的翅膀被剪了,再摆姿势,也没了当初的威风状态。
    彩云笑着跑回井边,唏嘘不已,“姐,你真说对了,可为啥咱家的锦鸡看见野猫,就一副恨不得啄死它们的模样,野猫可不好惹,按说它该害怕才对。”
    木香微笑着道:“这个问题一点都不复杂,你想啊,这些野猫平时不在村里窜,就是上山掏鸟窝,那些刚孵化出来的小鸟,还有没出壳的鸟蛋,它们肯定掏了不少,树林里的鸟看见它们能不恨的牙痒痒吗?它们是天敌呢!”说起来,锦鸡也算一种鸟,同样生蛋,说不定它们的仇,结了好几辈子呢。
    “哦,原来是这样啊,”彩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显然还是不太明白,一只鸡跟一只猫能有啥深仇大恨。
    她们的话题没有再继续下去,因为木朗跟赫连晟回来了。
    赫连晟大概去河里洗过一遍,身上的衣服并不像从淤泥里捞上来的,但也干净不到哪儿去。而且浸湿的料子贴在他身上,将他健美的体型暴露无疑。
    那胸前的腹肌,更是轮廓分明,看的木香很不争气的脸红了,木朗提着水桶,身上也全是泥点子,他把水桶搁在井沿边,小脸上的兴奋之色还没褪去,气喘吁吁的道:“赫连大哥把一半的鱼塘都起了,剩下的一半,我们下午再去干,我跟他都饿不行了,晌午饭做好了没啊?”
    木香起身洗干净手,看他俩脏成这样,想撇嘴的,可又一想,都是为了起鱼塘,也不是去玩了,只得无奈的应下木朗的问话,“饭早就好了,就等你们回来,不过看你俩现在的模样,肯定也吃不下去,我去厨房打水,洗干净才准吃饭。”
    她瞪了赫连晟一眼,想到头一次见到那个家伙。穿着锦衣华服,端坐在那。即使不言不语,即使一个眼神,也能叫人感觉到无比的尊荣贵气。
    可现在呢!
    瞧瞧这一身的污渍,就连头发上也沾着几粒泥点子。
    光着脚,光着膀子,当初的风华装扮不再,除了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尊荣气质还保留着之外,根本是判若两人。
    赫连晟丝毫不顾自己现在的模样有多糟糕,他只是眸光深深的看着木香,一贯清冷如冰的黑眸,在听到木香那句无奈之言后,多了丝暖意。
    他自小,最不缺的是地位与富贵,可谓一生下来,便是人中之龙,吃穿用度皆是最好的。可偏偏,他也是最穷的。
    赫连一族与皇室有着秘不可分的牵扯,在朝中地位不亚于皇亲国戚。他从小跟着皇室子弟一起学习,试问天底下,有几个非皇族之人,能享受到此等待遇。
    但自古以来,皇家是最无情的,或者说,每个深宅大院,在荣耀背后,都带着一眼望不尽的黑暗。
    他的生母,在他出生一年之后,便被贬到庵里,带发修行。
    只因赫连家的祖训,去母留子。继任赫连家家主位置的人,绝不能有弱点,亦不能有感情。
    一个人,一旦有了弱点,即便再强大,也有攻破的一天。
    南晋虽强大,可其余三国也不弱,一国之强,强于兵将,站在皇室的角度,这样的决断,无可厚非。
    但对于一个没有母亲的幼子来说,无疑是很残忍的。
    赫连晟便是在如此环境中长大,他很富,背后的身家,富可敌一个小国,可他也同样很穷,穷在没有亲情,那些普通人家的孩子,能拥有的亲情温暖,在他身边,少的可怜。
    如果要问,他为何要留下。
    或许只是因为,当初在福寿楼见到木香的第一眼时,便在她身上感受到了,久违的暖意。
    她虽泼辣,虽无大家闺秀的风范。
    可正因如此,她也是最真实的,也是最生动的。
    赫连晟沉静在自己的思绪中,等他回过神时,正迎上木香略带怒意的眼神。
    “你还发呆,水都弄好了,再不洗又该凉了,”木香也不知怎地,一看见赫连晟,心里便升起腾腾的火气。她估摸着自己怕是跟他八字不合,气场不对。
    “呃,这就来,”赫连晟脸上灿开一个笑容。那一瞬间,木香只觉得眼前一亮,好似有光照了过来。她摇摇头,在心里骂了声妖孽。幸好她定力足,心理年龄也够大,不然的话真要被这厮迷了眼。
    美貌惑人,这话太对了!
    木朗也在招呼赫连晟过去,“大哥,咱把洗澡盆搬旧厨房去吧,这里不方便洗呢!”
    木香也催着道:“不错不错,你俩赶紧的,那个木盆就在木朗房里,厨房有下水道,能放掉水,我去准备饭了,你们洗完就能吃饭。”
    说完,木香快速转过身,去了厨房。要是木朗一个洗澡也就罢了,可一想到突然多出个大男人,也在她家洗澡,又是大白天。她不敢想像,万一让村里人知道了,估计得炸锅。
    赫连晟盯着木香匆匆而去的背影,性感的薄唇漾起俊逸的笑容。彩云正巧抬头去看他,立马犯了花痴,小脸俏红一片,又迅速低下头。
    这位叫赫连的男人,可真是好俊美,比她见过的大哥哥都要美,就连那个唐墨也比不得。相处了半天,感觉赫连大哥脾气还不错,干活力气也大,比王喜还厉害。
    这样的人,如果能嫁给大姐,该有多好。
    听到旧屋传出的水声,彩云也有些脸红了,反正也要吃午饭了,索性也站起来去厨房打水洗干净手。
    晌午的饭菜都摆上桌了,一大砂锅的水煮鱼,另外还有一大盘凉拌芫荽。
    虽然只有两个菜,但农家装菜的器皿绝对是够份量,不像福寿楼那些大酒楼的菜品,都用精致的小盘装着,份量不多,吃的是精致。
    木香把菜摆上了桌之后,一手撑着桌沿,看着那两个粗瓷器皿,皱了下眉头。之前家里只他们姐弟三个,那时还不觉得,可现在咋看着这些个摆设,十分扎眼呢?
    赫连晟洗澡,洗的很快,木香站在堂屋发愣时,他就洗好,穿戴好,进了堂屋。
    一边走,一边系着腰带,姿势随意放松,不晓得的人,还以为他就在自己家呢!
    “快坐下吃饭吧,木朗,彩云,你们也快进来,”木香收起多余的情绪,不停的告诉自己,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客人,不需要特殊对待,又不是她求着他留下的,所以一切都得按着她家的规矩来。
    赫连晟点点头,也不客气,迈步走到上方,坐到主位去了,“这菜很香!”
    木香得意一笑,“自然香了,虽然这些盘子啊锅的,比不了福寿楼那么讲究,可吃饭吃菜,就得用大碗,大盘子装着,这样吃着才够味,才过瘾!”
    赫连晟抬头,看她得意洋洋的小脸,身后是一片阳光,而她就站在阳光前面,周身被染上了一层蕴开的光圈,美不胜收,也很温暖。
    木香还等着他答话呢,可对上他们的眼睛,却瞧见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木香一向淡漠无波的脸儿了,又懵然红了,是绯红一片。
    “那个……你到底为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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