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妾十七-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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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小妾十七
作者:小七宝宝fairytale
章节:共 8 章,最新章节:知
备注:
她只是死了夫君的小妾
他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
她无情
他无义
她冷情
他寡语
他和她,如此近,却又如此远(百度搜索“魔爪小说阅读器”或登录。mozhua。下载最新版本)
☆、遇
第一次见到白术的时候,我十六岁,是镇上高老爷的第十七房小妾。
这一日本是高老爷的五十大寿,高老爷是镇上有头有脸的人,花大价钱请了上城有名的戏班来唱大戏,加上几乎全镇有点子脸面的人都来了祝寿,高府热闹极了。
因是喜事,所以尽管夫人不待见我们这些小妾,我还是在大寿前三天领到了一套粉色的新衣裳并几样粗银制的首饰。我没有丫鬟,夫人怕我们这些乡下来的妾室丢高府的脸,所以一大早派了身边的桃红来给我收拾妆容。我自然是极高兴的,虽然我以前只是个乡下丫头,但是也知道大凡女子都应该是爱美的这个道理。
可是奉命前来的桃红显然一点都不乐意,她寅时便冲进房里,揪着我的头发迫我起身,因桃红姐常代夫人来教我规矩,我自是怕极了她。我迷迷糊糊见她来,早骇的忘了今日是何日,以为又是夫人让她来打我耳巴子,也不管身上只穿着中衣,诺诺的低着头光着脚站在地上,嘴里嗫喏着“夫人饶命,桃红姐饶命”。
桃红显然是很满意我做小伏低的模样,嗤笑了声,也不管我,打了个响指唤门口端水的小丫头进来,便把我当木偶般拾掇起来。桃红是夫人身边最贴心的人,正是因着这一双巧手,而我除进门那日便再没见过胭脂水粉,所以尽管桃红扯的我整个头皮像要脱下来,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半个时辰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还是扯着嘴角自顾自笑了出来。
我想,今儿真是个好日子,我已经许久不曾这般高兴了。
只是没想到晚上会出这样的事情。
晚宴是今儿大寿的重头戏,夫人是早吩咐过了的,今儿晚上要是谁敢出岔子,就乱棍打死。所以大家都战战兢兢的,生怕出一点错。甚至先前连正眼都不愿意瞧我,只喊我“小贱人”的前十六房小妾们,见着我都纷纷和和气气的喊了声“十七妹妹”。最受高老爷宠爱的十五房,背地里迫我喊她“十五夫人”的十五姨太太还亲亲热热的挽着我的手,这着实让我有点受宠若惊,惊的我结结巴巴的差点当着其他姨太太的面喊她“十五夫人”,幸好她及时掐了我一下,我才改口喊了声“十五姐姐”。只是她涂着丹蔻的指甲太利了,这一掐可能都见血了,我疼的差点挤出眼泪来。
前厅灯火通明,临时搭的戏台上旦角儿依依呀呀的唱着什么,我自是不懂的,可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近看大戏,心里实在好奇这一出戏唱的什么。我看看身旁的姨太太们,大多是我不相熟的,唯有十五姨太太经常来炫耀她又得了老爷赏,可能是因为我知道今日不寻常,故而大着胆子扯了扯十五姨太太的袖子,轻声问她:“姐姐,这戏是讲什么?”十五姨太太看到我扯她袖子露出嫌恶的表情来,但是她还是回了我话:“上城梨园的招牌曲子《十女贺寿》,是大小姐点的,讲的是大户人家生了十个女儿,后来各个嫁了如意郎君,女儿女婿给老丈人贺寿。你个乡巴佬,什么都不懂,等会敬酒时还是不要说话的好,免得丢脸。”
我十分感激她告诉我,忙不迭点头。这时正是月上中天,开始祝寿。高老爷笑眯眯的坐在正堂中央,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高老爷笑,包括成亲那日,这是我第三次见他,他总是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又比我父亲还年长,所以我十分怕他。夫人坐在他身边,眉开眼笑的,这两个人如此我倒是觉得十分的陌生。
直到十五姨太太又掐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祝寿正式开始了。高老爷有十多个儿女,大户人家的规矩,应是按着嫡庶长幼一个个上前跪拜,再说些吉祥话。儿子过了便是女儿,女儿向来是不及儿子金贵的,而女儿中除了大小姐其余均是姨太太所生,故而只有大小姐单独上前祝寿,其他的女儿一块走个过场便罢了。
我尚未出阁时便知道高家有这么一位大小姐。因着选婿一事大小姐是全镇女儿家的偶像,她不肯遵循古礼,坚持要自己选婿,设下三关誓要选出文才武略皆上乘的夫婿。可是小城镇是没有这号人的,所以大小姐的婚事耽搁到现在,直到今年,芳龄二十的高大小姐终于得了如意郎君,据说是位落难的贵公子。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白术,哦,这一天他化作的贵公子是燕城首富的公子燕三少。
大小姐携着燕三少前来祝寿,高老爷高兴坏了,笑的嘴都合不拢,所以高老爷是笑着死去的,断气的时候嘴都来没及合上,只是眼睛因为突如其来的死亡惊骇的凸了出来。十五姨太太脖子上冒的血比她的指甲还要红艳,夫人坐在主位上,她终于不用担心我们这些小妾抢她的位置了。大小姐披头散发,失了魂一般,完全没了平时嚣张跋扈的模样,定定的看着她的如意郎君把寿宴弄成修罗场。
我怕极了,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剑冲着我脖子过来的时候下意识的跪了下来,提着剑的男人像是没有料到我的举动,愣在那里,我慌忙磕头:“大爷饶了我吧,饶了我吧,我给您做牛做马。。。。。。”男人一直没有动作,我低着头只能看到他袍子的下摆,我一直磕着头,嘴里念念有词,周边非常安静,我突然意识到这大厅除了疯癫的大小姐只剩我一个活物。过了许久,我才听到男人的声音:”好,我不杀你,你给我做牛做马罢。”
作者有话要说:几万字的短篇
☆、处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江湖上有名的千面杀手“一剑”,杀人只一剑,再不出第二剑。知道这个的时候我在集市里买东西,心里无比悔恨,突然就动了逃跑的心思,可是终不敢,提着满手物什,悻悻的回了暂住的小院。
彼时我已经跟在白术身边有三个月了,起先他让我叫他白术,我没敢,仍是唤爷,大爷,许是他觉得这称呼也不错,便没让我改口。他是个杀手,第一天我便知道了。只是对于我一个乡下姑娘来说,杀手是个非常遥远的概念,至少三个月后的今天,当高府那一幕在我脑海中渐渐淡了之后,我对杀手的理解只是不停搬家而已。
不停搬家其实也是不错的,至少对于我这样一个十六岁一点见识都没有的乡下姑娘来说,能跟着一个“大侠”“浪迹天涯”是做梦一般的事情。
如果这个“大侠”毛病没这么多的话,我用抹布跪在地上擦地板,无比哀怨的想。
没错,尽管我知道一般大人物都有些奇奇怪怪的癖好,就像村里时常出去见世面的张龅牙说的,什么武林盟主喜欢收集臭袜子啊,邪教教徒要吃虱子才能过日子啊。可是,这个“大侠”的毛病是不是太多了点啊。
首选,洁癖,他住的房间必须每天打扫三遍,地板要抹,被单要换,茶壶要用开水煮沸烫。做饭的米要淘的没有一点脏水,我碰过的东西都要刷一遍才能递给他。我必须隔他至少三丈远。
其实有洁癖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他表示他就算再缺女人也不会碰我这个破鞋,嗯,对于破鞋这个称呼我还是稍微有些抵抗的,我对此表示了抗议,低着头努了努嘴。或许是抗议起了效,又或许是破鞋实在是太难听了,但是他为了让我铭记自己是个破鞋,不要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就爬他的床,最后还是忽略我小声说的“我叫半夏”,执意喊我十七。
呐,他的第二个毛病就是毒舌了。我从来没见嘴这么欠的男人。一次我在被他言语上又羞辱到要挖坑把自己埋了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张龅牙明明说杀手都很冷酷的。”结果被他听了去,下一瞬我便觉得脸颊一痛,地上滴溜滴溜滚着一粒桌上吃剩的花生米。
“怀疑爷的专业水平?”
脸颊估计肿了起来,痛的我呲牙咧嘴,但是喊痛却是万万不敢的,更不敢再说出什么侮逆的话来,忙狗腿的说道:“怎么敢呢,爷您如此英明神武,光芒万丈,哪个杀手能有您专业。”
“嗤,乡下丫头也知道用文人词,怪不得高家老爷要你做十七房。”
高老爷为什么要我做小妾,具体原因我是不知道的,但是肯定不是因为我懂几个成语,我不敢驳他的话,只小声道:“我是十七姨太太,但却是十八房,太太是大房呢。”说完另一脸颊又是一痛,“十七,刚夸完你,你脑子就抽筋了,果然只是个做小的料。你们太太自然是大房,可是你可见过你们家有大姨娘,姨娘自是从二开头的,这么算下来你不是十七房是什么?”
这一下我是真的再说不出什么话来了,心思也不在他话上,只悲哀的想明日肯定是没法出门买菜了,又微微抬起头偷偷瞄了他一眼,揣度明日让这位爷吃今日的剩菜我是否有活路。
这位英俊非凡的杀手的第三个毛病就是挑嘴了。初初我下厨,端上桌的饭菜不过一刻便被仍了出来,白大爷骂这是猪食,一路骂骂咧咧从我是猪手猪脑子骂到我全家祖宗十八辈都是猪手猪脑子。我一边蹲着收拾甩的满地都是的碗筷一边接受他的荼毒。彼时我刚跟了这位大爷,满脑子是高家老小的死状,心里怕极了,生怕这位爷一剑过来,让我到地底下陪高家老爷,不一会眼泪便糊了眼,我啜泣着不敢出声,一脸鼻涕眼泪觉得难受极了。因我是低着头,又可能是我哭的太厉害了,不过一会的功夫鼻涕眼泪便滴到地上,在地上摊开一大片水渍。
白大爷在骂的正起劲的时候住了嘴,许是发现我在哭,也可能是瞧见地上一摊鼻涕眼泪意识到我在哭,反正他是突然就停了问候我们全家的话头,凉凉的来了一句:“再哭卖你进窑子。”我在话音未落的一瞬间止了眼泪,为了增加可信度,证明我确实没有再哭,我还大着胆子抬起头望着他,眨巴眨巴眼睛。无奈我这一脸鼻涕眼泪太恶心,白大爷皱皱眉头,让我滚回房去。
我如得大赦,赶紧骨碌骨碌回了房。第二日一大早便被白大爷丢到了一家饭馆学厨艺。学厨我还是十分乐意的,在乡下的时候想学却学不到,乡下没有食材更没有大师傅,所以白得了这样的好事我十分欢喜,故而学的十分用心。因着这三个十分,我长进的很快,连大师傅都夸我聪明伶俐,我许久不曾听到人这般夸奖,有些不好意思,心里却有些得意,回去我便跟白大爷说了这事,估计是太高兴了竟忘了对象是白大爷,果然他听完挑了挑眉,接着泼了我一盆冷水:“人家说客套话你这猪脑子也信,如果不是大爷我给了十两银子,他能教你做菜?我如果再给十两你信不信他会夸你美若天仙,神仙下凡,是百年难得一见厨艺奇才?”
我有些窃喜的小心思便这样冷了下来,接着便腹诽这一位大爷简直是个败家子,一两银子是十吊大钱,一吊大钱是一百个铜板,三个铜板便能买一斤白菜,普通人家二两银子能过一年,他这一出手便去了普通人家五年的银钱。
话是如此,不过好歹不是我挣的钱,我也不觉得有多心痛,只学厨时更用心,终于在下一次搬家之前学成了,那之后做出的饭菜虽未得过夸奖,却也再没被嫌弃。
☆、变
不知不觉我跟着这位难伺候的爷过了两年。
说是不知不觉,过的时候还是颇曲折的,这期间我基本是兑现了最初说要做牛做马的承诺,好吧,就算没有做牛做马,全能保姆却是实实在在做了。
本来只是个伺候日常烧水做饭的粗使丫鬟,没想到不久便开发成了医师。一次白大爷做完活回来竟受了伤,我看着他一只手咕咕往外冒血,十分骇人,见他从一个小包袱里掏出各式各样瓶瓶罐罐,也不分哪个是什么就全部往伤口倒,我眼睁睁看着他倒了一罐大寒的药之后拿着另一瓶大热的药就要往伤口上撒,我及时扯住了他的袖子。他没想到我敢这样,瞪了我一眼,刚要发作,我先开了口:“我来吧。”他没说话,默许了我的动作,我先是把他带回来的纱布药材分了类,又端水帮他清洗了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