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还朝,妖孽王爷请让道-第2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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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的确是英姑娘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吃饱了点心以后,英姑娘还有一件事想和叶宋跟叶青一起做。她突发感慨地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要存的年货,我也不例外。明天叶姐姐,叶青,你们就跟我一起去抓年货吧。”
叶宋尚且淡定,叶青则抖了抖肩膀,有种不妙的感觉。
果然第二天,英姑娘就带着叶宋叶青一起,背了家伙,去了深山老林,抓年货。
她说,年关越来越冷,很多毒物也是要冬眠的。就是要趁着它们冬眠的时候才好抓。于是她们是上山来抓毒物了。
英姑娘撅着屁股在树林里左掏掏右掏掏,好不容易掏出一只小蝎子,结果被背后叶青突然鬼叫一声,给下落在了地上。叶青没有注意,一脚踩在那蝎子上,就给踩死了。
英姑娘可算心疼,叶宋便道:“无妨无妨,这洞里有小蝎子,说不准就有蝎子他妈,你再把他妈抓出来就好了。”
英姑娘再伸手去掏了一会儿,果真掏出一只大的,喜上眉梢道:“他妈果然在!”
英姑娘人小,抓来的东西都放进背篓里的大大小小的竹瓮里。光是那竹瓮就有一些重量,再加上后面抓的各种各样的东西,连蛇蛋就有满满两瓮,她哼哧哼哧地走了没多远就有些累了。回头想把背篓给同伴背一背,可见叶青一副生人勿进的脸色就知道是不可能的,只好求助于叶宋:“叶姐姐,这个有点重,你能不能帮我背一会儿?”
叶宋又不是她那样连鬼畜都不敢惹的人,自然对这些毒物有点发毛。但见她背着确实很累,就只好上前把背篓接过,帮她背着走。
可是走着走着就觉得不对劲了。她感觉浑身都发毛。后她低头到处找根源,一回头发现背篓里的一只竹瓮被打开了,蝎子他妈跑出来了,正稳稳当当地在叶宋的肩头爬行,正准备靠近她的脖子!
顿时叶宋就气急败坏地喝道:“英子!你就不能找个靠谱一点的瓮吗!”
英姑娘回头一看,立刻跑回来把蝎子捉住,道:“啊对不起叶姐姐,失误,纯粹是失误,我忘记关它了。”
“你自己背!老子不帮你背了!”一会儿指不定还有蛇啊蜥蜴蟾蜍什么的全往她身上爬。
英姑娘两手往身后一背,道:“我不背,我背不动。”
“背不动就扔了。”
“不要!”
最终英姑娘可怜巴巴地踱过来,还是要自己背。她叹息道:“早知道,还是叫苏哥哥一起来好了,他一定会毫无怨言地帮我背的……”
叶宋也叹息了一声,就在英姑娘伸手来拿竹篓时,她妥协道:“你给我检查一下,看看每只竹瓮是不是都扣牢了。下次再有东西爬出来,看我不全部给我扔了。”
英姑娘眼前一亮,赶紧都检查一遍,确定没有大碍了之后,才给叶宋重新背着上路。
路过一条小河边时,三人在河边停了下来,河面结了一层不薄不厚的冰。叶宋用石块砸破了冰面,三人便洗干净了手,也把在路上采摘的野果子洗了一遍,坐在河边暂作休息,并吃点水果。
英姑娘一边啃着,一边遥望着远方几乎与天色融合在了一起的皑皑雪山,说道:“这京城比江南要冷,一到冬天就不停地下雪。江南就是每日都晴着,下雪的次数很少,偶尔有点雨。”
叶青道:“听说今年不一样呢,各处都有大大小小的雪灾的。往年京城也没有今年这么多的雪呀。”
英姑娘得意洋洋地说道:“就算是这样,苏州城外的药王谷也一定不会有雪灾。那里周围的高山虽然会蒙雪,可是山谷里却是四季如春的,很暖和。”
叶宋和叶青都沉默了。
那样的药王谷,也已经早就不存在了。
良久,英姑娘才略有些伤感地感慨道:“我真是想念那个地方啊,想我的家。”
叶青甚少见她这样伤感,原以为那些过去渐渐都会成为过去,内心里的伤痛也会随着时间慢慢愈合,可是只是平时英姑娘掩饰地太好,大家都以为她没事而已。叶青有些心疼地安慰她说:“这里,这里也不错呀,虽然暂时会下雪,等到开年了以后,就会立春暖和了,不就是春天了嘛。况且,这里也是你的家啊。”
英姑娘道:“等过了年,我想去找那个女人。”她说得很平静,“不杀了她,我不会快乐的。”
可是杀了她,就能真正地快乐起来吗?叶宋捏了捏英姑娘的发髻,道:“好,我会陪着你一起去。”
英姑娘仰头看着她,由衷地露出一抹纯粹至极的笑容,道:“谢谢你叶姐姐,要是没有你们,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叶宋只道:“都是一家人。”
回去的路上,英姑娘已经忧郁完了,然后就变得特别的八卦,边用枯木枝鞭着路边的野草边道:“叶姐姐,苏哥哥也迟早会和我们成为一家人的吧?”
“嗯?”
她抬头,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听说,你和那个皇帝分手了?”
“……”叶宋脸一黑,“谁告诉你的?”
叶青连忙拉住英姑娘,把她拖去了后面,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喂你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好吗?”
“可我说的是事实啊,不能因为那壶没开就当它不存在嘛。”
“可你是怎么跟我保证的,你说你绝对不会当面说出这件事情的!”
英姑娘抠了抠嘴角,反问:“我只是保证了当面不会说这件事但没保证当谁的面吧,当着老爷子的面我是绝对不会说哒。”
“你!你这不是出卖我么,以后我有什么消息绝对不会告诉你了!”
“可我没说是你告诉我的啊,叶姐姐她不知道哒。”
叶宋走在前面,停下了脚步,转身看着鬼鬼祟祟的两人,绷着脸道:“可是,我现在已经知道了。”
至于叶青为什么会知道,她用脚趾头也能想象得到是谁告诉她的。叶宋只如若无事地转身往前继续走,长发高挽,碧衣连天,走路的姿势阔步而稳实,潇洒而坚决,道:“知道也没什么,这事就是这样。”
叶青和英姑娘面面相觑,然后赶紧溜溜滑滑地追上叶宋。你推我攘了一会儿,还是叶青带着关心和担忧,开口问:“二姐……你没问题吗?”
叶宋挑眉问:“你觉得我应该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有,我们只是,有点担心你。”
叶宋笑了一声,道:“我看起来是需要有人担心的样子吗?不用担心,我现在很好。”
“叶姐姐心里一点也不难过吗?”英姑娘眨眨眼睛问。
叶宋顿了顿,看着远天不悲不喜道:“这是我自己的做的决定,谈不上难过。”
“那太好了”,英姑娘合掌,十分高兴的样子,“虽说那个人是皇帝,可皇帝一点也不适合叶姐姐。他长得没有苏哥哥好看,住得没有苏哥哥近,又不能像苏哥哥那样时时刻刻保护你,你们一点都不般配。”
叶青不由拉了拉她,小声嘀咕道:“你一口一个苏哥哥,好似你苏哥哥就有很大的机会了一样,能不能消停点,二姐才刚失恋。”
☆、第153章:怀孕的母狼
英姑娘一本正经地大声道:“可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么,女人找男人,不是看他多有钱多有地位,而是看他对自己有多好。不知是哪位名人说得好,世上最完美的感情莫过于找一个自己爱而又爱自己的男人,退而求其次便是找一个爱自己的,下下策才是找一个自己爱的。那个皇帝,我看出来他对叶姐姐上了心,可是他最终不也是想爱而不能爱嘛,要是他真全心全意的,当初就不会针对叶大哥,也不会抓叶姐姐入牢。皇帝可以身不由己,但叶姐姐也可以选择自己要走的路,我觉得这样再好不过了,既然在一起不合适,何必要勉强呢?”
叶宋回头,啼笑皆非地道:“你最近又在看谁的小说,被洗脑了吧?”
英姑娘兴致勃勃地说道:“啊最近世面上流行的有一个叫‘十七公子’写的情感类小说,非常精彩。我学到了不少。回头也给你们看看。”
叶宋不置可否。但她觉得,英姑娘口中那位不知名的名人或许说得对。英姑娘也说得对。
她可以选择自己往后要走的路。
戎狄的大草原,又湿又冷,但那稀疏的白雪下面,草叶青翠。它们拥有十分顽强的生命里,不管这恶劣的天气如何摧残,都不能使它们彻底弯下头去。
叶修在戎狄留了数日。百里明姝轻车熟路地带着他,骑上马在大草原上奋力奔跑。寒风冻红了百里明姝的脸,但她笑得越发灿烂,很早很早以前,她就有一个梦想,希望和自己相爱的人并驾齐驱,在这她最爱的大草原上奔跑。
傍晚的时候,草原上的戎狄汉子,都相继回来了。他们对百里明姝仍然恭敬有加,半路上碰到了总要弯身行礼,等着百里明姝骑马从他们身边走过了才直起身来。但他们看向叶修的眼神,就充满了不屑。
大抵是叶修不像这里的戎狄男人,长了满脸的络腮胡子,身上的肌肉结实,看起来孔武有力,即使是在大冬天里也露出结实的臂膀和上半身,这是一种追求和渴望力量的象征。他们觉得叶修是个柔柔弱弱的小白脸。
当然这都是不了解叶修为人的戎狄汉子抱有的看法,那些吃过叶修战亏听过叶修赫赫战名的戎狄悍将,可不敢如此轻视他。
正巧他俩见一群戎狄汉子正面从远方回来,各个手里拿着家伙,骂骂咧咧的,有人手里还拎着一副锁链,锁链上隐隐有斑驳的血迹。百里明姝再熟悉不过,那是套狼用的锁链。只是没见有狼,看来是失败了。
待人走近,百里明姝就用当地的语言和他们交谈了几句。她随手抽出了戎狄汉子马背上的两把长刀,驱马回来对叶修说道:“他们刚刚去套狼了,说是套了一只母狼,只可惜被她往山谷的方向跑掉了。”说着那双微蓝色的眸子就眯了起来,带着饶有兴味的笑意,似一个蓄势待发的猎人,“眼下快天黑了,山谷里包保不准晚上会有狼群出没。修,你不是说要逮一只小狼崽么,敢不敢和我去看看?”
叶修笑道:“你刀都准备好了,我若是说不去,岂不是扫你的兴。”
说着两人就骑着马往山谷的方向去。这大山是成片成片的草原,山谷里却是广袤的茂林。眼下快要天黑了,两人就拿了两把刀便这样贸贸然闯进那里,是极为危险的。
可百里明姝云淡风轻地说道:“以前我在山谷里没少过夜,我们戎狄崇尚狼的野性、敏锐、机智和冷静,我在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为了能成为戎狄的第一大将军。”
她自我训练的方式,远比其他人要残酷得多。会在这深山茂林里,度过一个个与狼为伴的夜晚。晚上最醒耳的就是呼呼的风声和狼嚎,好几次被狼群发现遭到围攻,她都凭着冷静沉着的态度、亦或是比狼更残忍血腥的野性,杀出一条血路来。
百里明姝说到这些的时候,笑问:“修,你知道我学得最快的是什么吗?”
叶修看着眼前的女子,只觉得这样的女子才是天地间绝无仅有的,顺着道:“是什么?”
百里明姝便笑:“爬树。”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两人就渐渐入了山谷。地面上的草比山坡上的要杂深,四周也开始生长着稀疏的树木。百里明姝和叶修把马拴在了外围的树干下,随后两人步行进谷。
百里明姝拿着刀,随意地砍着路边的杂草。
天色笼罩了下来,前方的茂林似一片深黑色的泥潭。可越是这样,越能激起她敏锐的感官。
百里明姝嗅到了血腥的气息,用刀随后拨开草丛一瞧,只见那草叶间有斑驳的血迹。很明显,这应该是他们所说的被逃掉的那只狼留下的。
走近茂林时,百里明姝对叶修道:“那头狼应该就在不远处,我带你进去看看,一会儿就走。既然受伤了,应该很好对付,要是皮毛好的话可以把皮剥下来。”
叶修默了默,道:“你说这里有的人家可以来草原上套狼回去豢养,我以为狼对于你们来说,就跟北夏家家户户习惯养狗一样,却为何想杀就杀?”
“咬主人的狗难道不应该杀吗?”百里明姝似笑非笑地回头看了叶修一眼,道,“只不过狼和狗又有很大的差别。草原上的狼繁殖得非常快,数量过多了会成群攻击牛羊,因而离不开猎杀。”
树林里格外的漆黑寒冷,两人在茂盛的草丛堆里蹲了一会儿。没有带火,也看不清该往哪个方向走。
索性叶修的感官也十分的灵敏,他聚神深嗅了一会儿,才给百里明姝指出一个方向来。百里明姝低低道:“委实应该跟他们借个火的,我忘了。”
叶修笑说:“无妨,反正不会在这里待上整个晚上。”
走了没多久,血腥气越来越浓重。尽管他们两人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