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还朝,妖孽王爷请让道-第2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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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宫之前她也曾是大户人家里知书达理的小姐,只是她的青春都耗在了这无边无际的深宫里。
苏若清面无表情地把目光从肚兜移到了李如意的脸上,淡淡道:“绣得再好又如何?没有孩子有机会穿它。”
若是换了别人这么说,李如意一定会大发雷霆。可是苏若清这么说,只能一瞬间把她拉回了残忍的现实,让她从美梦中惊醒。她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颤了颤眼帘望着苏若清,问:“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
苏若清在她面前缓缓蹲下,伸手捏着了李如意的下巴,目色比平时更为清寒,道:“也罢,朕就让你这样浑浑噩噩地活一辈子。起初朕对你还有一丝愧疚,但是现在觉得,连仅有的愧疚都没有了。你就该这么活着,一生荣华富贵地位高贵,朕都可以给你,但朕绝对不会给你爱,一丝一毫都没有。”
李如意双瞳猛缩,失去了焦距,显得无比空洞,“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她再一次深深地尝到了绝望的滋味。
苏若清起身道:“你还有一辈子的时间来慢慢反省你究竟做过些什么事情。”最终他只留给李如意一道清长的背影,任李如意如何喊他,都不会再回头。
要走出北夏的边境向西进入戎狄的领地,要穿过一片沙漠。冬季穿过沙漠要比夏季轻松,少了一份似能将鸡蛋烤得七成熟的酷暑。因而相比夏季,冬季越过沙漠的商队还要更多一些。
但不代表冬季穿越沙漠就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沙漠里风沙极大,天气严寒,空气亦是十分干燥,要是不戴着头巾裹住整张脸,要不到一天的时间,皮肤就会被吹得严重缺水,干燥掉皮。
☆、第151章:戎狄皇室
叶修和百里明姝穿戴了戎狄人的衣服发饰,百里明姝那一头长发被辫成了许多根小辫子,依稀可见当初身上散发出来的英锐之气,举手投足间都带着戎狄人应有的粗犷和洒脱。而叶修穿了一身蓝布短袄,阔裤腿在膝盖处收紧,双脚踩了一双长筒靴,头发用牛角簪高高扎着,面色英俊冷凝。百里明姝笑趣他,若是这样的打扮去到戎狄被戎狄的姑娘们看见了,定是会收到许多的青睐,并发出严肃警告,不许对别的姑娘多看一眼。
对于叶修来说,他说不定可能多看一个男人一眼也绝不可能多看一个女人一眼。不相干的女人于他,能无视的就无视,能少看一眼的就绝不掀起眼皮。他眼里心里,就只有百里明姝这一个女人。
虽然两人暂且还处在北夏的疆土内,但两国休战了,贸易往来倒是比以前更为频繁。他们之所以要在北夏穿戎狄人的衣服,是因为这个时节穿过沙漠去到戎狄的商队大多是赶着回去团年的戎狄人,同是戎狄人所以才比较好搭个顺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两人是万万不敢轻易闯进沙漠里,只有跟着经验丰富的商队,才有更多可能顺利地穿过沙漠。
正巧他们就遇到了一支准备回国的戎狄人商队,也顺利地搭了顺风骡子,一路顶着风沙穿越那一个个举目望去漫无边际的金色沙丘。
沙漠里偶尔有雪,但都是极少极少的。大家都期盼着能在穿过沙漠的时候遇到雪天,因为空气中的湿度增加了,寒风和沙尘也没有那么肆虐。
正巧,叶修和百里明姝就遇上了一次下雪,只持续了短短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那小片小片的飞雪撒在沙漠里,别有一番风味。但沙漠里这么成片的黄沙,雪一落下便融化成了水沁入了黄沙之中,根被累积不起来。只可见,雪天之下,苍茫雄浑的沙漠,被染上一种润泽之气,沙丘被风吹成各种形状从而被空气冻结,不禁让人感慨大自然的巧夺天工。
等到了傍晚,风大了一些,但是天却晴了,一轮红透的圆圆的落日从天边缓缓下沉,将要沉入那茫茫沙海里。
百里明姝和叶修共同骑着一匹骆驼,叶修从后面抱着百里。百里指指天边的落日,笑说:“以前从没有空闲的时间好好欣赏这样的美景,这一看就久久不能忘。修,落日好漂亮。”
叶修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从小学文习武,长大考取功名半生戎马不得停歇。而今,是第一次这样闲暇地欣赏美景。他的心,如久逢甘露一样,同样是久久被震撼,第一次体会到了自由的滋味,往后还有许许多多的时间可以陪着自己心爱的人走过许许多多的地方,去看不同的美景。
叶修紧了紧百里明姝的腰际,把她头上的披巾拢了拢,尽量保护好她的脸,在她耳畔温柔地笑说:“嗯,的确是很美。”
百里明姝便开始道:“其实我们戎狄和你们北夏,都各自有各自的美景和特色。戎狄也有很多漂亮的地方,冬日里大草原上的雪比沙漠里多一些,但又比北夏的上京要少些。戎狄家家户户养阿猫阿狗的甚少,多数喜欢养狼防盗,但雪天里去草原上抓一只雪狼来驯养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叶修道:“你要是喜欢,等去了那里,可以带一只小狼崽回北夏给你养着。”
穿过了沙漠,再经过两座城池,就到了戎狄的领地。戎狄的疆域不大,结果两人一进入戎狄的都城,便有戎狄的仪仗队相迎。他们对叶修和百里明姝恭敬有加,仍是尊称百里明姝一声长公主,而称叶修一声长驸马。
百里明姝心生不满,她已经预先修书说明了原委,不再是戎狄的长公主,两人只是普通的寻常百姓来戎狄过一个年而已,而戎狄君王却以这样的仪仗队相迎。只是不等百里明姝多说什么,礼仪官便道:“长公主,长驸马,可汗已经在宫里等候多时,还请公主和驸马入宫觐见吧。”
百里明姝道:“可汗如何得知我们会此时此刻到达的?”
叶修道:“若是可汗有心,可能在我们一踏进边境之地时,便已落了可汗的耳目。”
礼仪官道:“长驸马英明,请吧。”
百里明姝对于自己的亲弟弟,并不抱有十分的信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怎能放心让叶修跟着一起进宫去。遂百里明姝道:“先安排长驸马在驿站暂歇,待我觐见了可汗再宣他入宫。”
礼仪官却道:“请长公主恕罪,可汗的命令是长公主和长驸马一起进宫。下官不敢有违。”
百里明姝面带怒容喝道:“大胆!长驸马身体不适,我说稍后再行宣他入宫便是稍后,你胆敢违逆,信不信我把你拖去喂了野狼!”
礼仪官噤声了。可周围的仪仗队和侍卫,却丝毫没有松动,倒像是只要百里明姝和叶修不肯,他们就要把两人绑进宫里。
叶修拍拍百里明姝的肩,道:“无妨,我和你一起去。”
“可是……”
叶修扫了一眼四周,在百里明姝耳边道:“今日无进无退。我小心一些便是,你不用担心。”
最终两人一起进了戎狄的皇宫。
这皇宫没有北夏皇宫那般红砖黄墙琉璃瓦的金碧辉煌,而是用青色的石砖堆砌而成,外观看起来朴实却一点也不失恢弘大气,高高耸立,是青青草原上一道杰出的风景线。进入宫门以后,里面也有习着北夏的风格修建的花园和池塘,宫殿内的地面上铺着皮毛地毯,四周墙面上雕刻着属于戎狄民族文化的浮雕,四处的摆设、饰物无不彰显了不论国家大小但皇宫都具有的普遍特性——奢华。
戎狄是可汗,简直就跟百里明姝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两人的五官轮廓差不多,同样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只不过可汗的眼睛是略深邃一些的湛蓝色,面目透着一种凌厉的棱角,只往那端地一坐,便君威顿显。
叶修的第一印象便是,此人虽比百里明姝要小,但的确是一块当君王的料子。他不由暗暗多提高了两分警惕。
此时,戎狄可汗正是坐在一桌膳食旁,桌上摆满了珍馐佳肴,正是为百里明姝和叶修接风洗尘。
姐弟一见面便象征性地拥抱了一下。可汗的汉话说得略显生疏,带着本土气息,道:“还以为姐姐今年不会回来了,能在年前赶到,我很高兴。”他看了看叶修,笑了一下,“想必这位就是姐姐提到的姐夫叶修了。不愧是北夏的卫将军,一表人才。”
这可汗的年纪应该比叶修还要小两岁。这话听进叶修耳朵里,有种怪异的感觉,老成的语气仿佛这可汗比叶修还年长。叶修不卑不亢道:“可汗过奖了,我早已不是什么卫将军,只是北夏的平民百姓。”
“不管你现在是不是将军,不过你能娶了姐姐,委实是勇气可嘉。姐姐眼比天高,我戎狄的男子汉她一个也瞧不上。”可汗说着便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二人入座,“以后都是一家人了,不用客气,姐姐、姐夫赶路辛苦,也一定是饿了,快坐下吃饭吧。”
叶修和百里明姝不在家,大将军又成日忙于公务,于是这当家的责任就毫无疑问地落在了叶宋的头上。正逢她在家横竖找不到消遣,于是干劲儿很足的样子。这到了年底,家里的事情特别多,纷纷都来请示叶宋。
大的事情她决定,小的事情叶青和英姑娘决定,至于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就由下人们自行消化决定。
管家说,年底要采办年货了,这个得赶紧,因为临近过年了说不定那些不良商家会哄抬物价。这事儿叶宋能解决,叶青和英姑娘又毛遂自荐,上街购物这种事情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呢,于是三个姑娘便风风火火出门去。
叶青就有些担心了,问:“二姐,一会儿买完以后我们怎么扛回去呢?”
英姑娘亦道:“对呀,应该拉一辆马车来,再叫两个车夫搬运嘛。”
叶宋似笑非笑地抬手指了指前方街角处,那里正拐出一群积极的男人,道:“我们还缺车夫吗?”
叶青和英姑娘定睛一看,可不就是刘刖季林那拨待业的人,正闲得发霉呢,听说有年货可以搬说不准还能混上一顿饭,何乐而不为呢。
这天三姐妹横扫整条大街,遇到好吃的就吃吃吃,好玩的就玩玩玩,好买的就买买买。回头一瞧,零嘴、女孩子用的胭脂水粉和新衣服倒是买了一大堆,可管家列的清单上的食材却没有买几样。于是一群人又转战跑去了菜市场。
叶宋尤为惯着叶青和英姑娘这两位妹妹,对于她俩的要求,几乎是有求必应。叶青的要求一向不高,出门上街就是喜欢女孩子普遍喜欢的那一套,而英姑娘就有些奇葩了。
首先她特能吃。叶宋和叶青需得花一整个下午的时间,陪着她去到她常去免费吃的那家点心铺子里,说来那老板也一定是脑袋被门缝给夹了,居然每个月都给英姑娘提供免费吃点心的机会,英姑娘说这个月的机会她专门存着,就是等着叶宋和叶青一起去,叶宋和叶青不忍拂她的意,只好跟着一起去。
☆、第152章:每个人都有心中要存的年货
可是见英姑娘那样吃的阵仗,这点心铺子的老板每月起码得损失十几两银子。
桌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点心,叶宋和叶青都吃得比较少,就英姑娘百吃不厌,一个劲儿地往嘴里塞。
叶青道:“你吃这么多甜食,小心长胖。”
英姑娘则得意洋洋道:“就是全天下的女人都胖成球了,只要我不想胖,就绝对不会长一两膘哒。”
她一点儿也没有说假,不然每顿都胡吃海塞的,早就胖成球了。
叶宋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窗外,再回头看了看店里,见这点心铺的老板穿了一身长衫,书生模样的打扮,正站在柜台那边拨着算盘珠子算账,模样倒是斯斯文文的,长得也温文有礼。只是不想这一身书生打扮,带了一丝书卷气,却很会做生意。这点心铺子开得也特别,生意一直比周边的点心铺都要好,进来的客人见了他都会笑着打招呼,他也会抬头带着笑容与对方寒暄一两句,可见是非常受欢迎的。
叶宋又看了看埋头吃得正欢的英姑娘,虽然觉得有些不可能,因为这老板看起来也比英姑娘年长一大截,还是问:“英子,这里的老板为什么对你这么好?莫非他是看上你了不成?”
英姑娘猝不及防,一噎,然后就给呛住了,一边捶胸口一边咳嗽。那边的老板继续算账,连头也没抬,只招来店里的一个小厮,与他耳语了几句。不一会儿那小厮就端上一杯香气扑鼻的茶,送到英姑娘面前,客客气气道:“姑娘慢些吃,老板说了,新出炉的还有很多,不用着急。”
这时不仅叶宋带点儿狐疑,就连叶青也有些狐疑了。
英姑娘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小厮便转而离开了。英姑娘才呛红了脸对着叶宋和叶青道:“你们不要想歪了,这里的老板人好,对每个客人都这样,他怎么可能看上我……咦不对,我怎么可能看上他。我只是单纯地看上他这里的点心。”
好吧,这的确是英姑娘能做得出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