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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重生之超级富二代-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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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次洛林却并没有做出很疼的样子,而是依旧笑吟吟的玩味模样,任凭江妍掐着自己的胳膊,砸吧了一下嘴这才道:“妍姐,其实你掐的我一点儿也不疼,是不是刚才那一吻太深情了,舍不得对我使劲儿?”

听到洛林这句话,江妍娇羞不已,拿出一副羞愤的模样,手上的劲道不由加重了几分。

“嗯,嗯,按摩的手艺不错,再用力~~”洛林此时竟然微微眯起了眼睛,鼓劲儿道。

“臭骨头!~~”江妍被洛林说的羞愤不已,气呼呼的撒开手,“占了人家的便宜,就得意了是不是??~~”

“哪能啊,才刚刚亲亲小嘴,就叫占了便宜啊?那以后若是把你整个人都霸占了,岂不是……”

还没等洛林说完,江妍一只手又迎了上来,在他的脸上开始拧起来。

这一下洛林却有了反应了,脸上不行啊,拧紫了可是要破相的,当即就赶忙摆手道:“哦哦,不是,我是说要是咱俩睡了一觉的话~~嗷。”

话音未落,江妍手上的力道更重了,佯装出愠怒的样子:“好你个小坏蛋,果然,你们男人没有个好东西,你也不例外~~刚刚占了人家的便宜,就想着……上、上床的事……是不是??”

江妍现在反正是已经被洛林给占便宜了,干脆就说话开放了不少,连“上床”这种话都说得出来了。也许……她是不想在洛林这个小坏蛋眼中,显得太没有经验太单纯吧?在她看来,一个二十四岁的女人,如果连上床这个词儿都不用的话,那就真的还不如高中生呢……

“更正更正,不是说和妍姐你一起上床,是……是……是一起起床,噢,也不对!是……嗷~~”

当洛林被蹂躏的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的时候,江妍才终于算作罢,那股劲头过去,恍惚间,神色竟然显得有些失落,侧着脑袋喃喃的自言自语道:“唉,你个臭小子……就这么随随便便的把人家的初吻给……”

江妍此时的声音有些细小,加上酒吧的音乐声震耳欲聋,按理来说,只有她自己可以听见。但洛林的听觉可是非常人可比,江妍这番自言自语,洛林自然是听得清清楚楚。

呵呵,妍姐,原来你把初吻都给我了啊……看来猜得没错,你还是一个没有恋爱过的纯情小妞……

洛林脸上笑呵呵的,暗道自己捡到了宝,不过当下却当做没有听到江妍口中自言自语的话,假装诧异道:“妍姐,你说什么?”

“哦?噢……没、没什么……”江妍被洛林问的一愣,慌忙的掩饰道。

在她看来,一个二十四岁的女人,到现在连初吻都还在,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不过她可错了,在很多男人看来,像她这种又漂亮又洁身自好的女人,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

这么大个便宜,被洛林个货给捡到了,这要是有谁还知道并且相信他是重生归来的,不知道会不会以为他跟上帝拜过把子。

而此时的江妍,想起洛林身边那似乎并不算少的美女数量,便一时间有些患得患失,她知道自己是彻底的爱上洛林了,但……洛林的心里呢?她知道洛林心中有她,刚才热吻时洛林深厚温柔的爱意是无法作假的,但……自己是他心中的唯一吗?

对于这个问题,江妍心中似乎早有答案,却不敢正视。……爱是自私的,可若爱上一个人,却是义无反顾的。

爱一个人,究竟要怎么做才好?

江妍从来都没有爱过,洛林是第一个走进她心中的男人,在事业方面,也许她是一个打不倒的铁娘子,但在感情方面,她却只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小妹妹。

不过江妍却知道,纠结是没有用的,跟随自己的心,顺其自然的爱下去,便好……

“啪!——”

就在这时,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一个头戴鸭舌帽的清洁工手拿拖把从二人身边走过,不小心一个趔趄,脚下打滑,松开了手上的东西,就在江妍的身后,一个拖把就朝她脑袋直挺挺的歪下来,洛林眼疾手快,在江妍毫无反应的时候,洛林忽的就窜上前去,一把将那拖把的手柄给拿住。

江妍被洛林这突如其来的举动给吓了一跳,回过头才发现是有东西要砸到自己,这才恍然大悟,低下头看到一个清洁工摔倒在地,呲牙咧嘴半天都没有爬起身来,本来她是想说这个肇事清洁工两句的,但看后者也栽倒了,便作罢,正准备下板凳蹲下身扶这人起来,却被洛林抢先了一步。

“这位……阿姨??……你没事吧?”洛林将这个清洁工扶起身来的时候,才发现鸭舌帽下面是一个略显老态的女人面孔,本想喊先生,却生生的改成了“阿姨”。

“没事,谢谢你小伙子……”这个中年女清洁工笑呵呵的对洛林点头致谢,然后对旁边的江妍道,“不好意思姑娘,刚才差点儿打到了你……”

“没……没关系。”江妍想起刚才那一瞬间似是想责怪这差点儿砸住自己的清洁工的念头,心中不由一阵惭愧,小脸红晕,倒是洛林在这方面做到很好,身为一个家庭背景雄厚的富二代,竟然能够放下身段将一个清洁工给搀扶起来。

这个中年女清洁工一脸质朴的笑意,不过她帽檐下不时皱在一起的眉头,可以看出,她刚才那一下可摔得不轻。她身上的工作装在地上沾染了污秽的水渍,两只手还时不时的在身上呼啦拍打一下。看她这憨厚淳朴的样子,应该是那种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的妇女,没有文化,所以就选择了清洁工这种职业。别看是清洁工这样又脏又累的工作,但在这酒吧里,一个月的工资,怕是至少应该有一千五百元以上吧。就拿最低的估计来算,一个月是一千五百元,那么一年就是一万八千元,如果一个农村家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出打工的人,一年就能赚手里三万多块钱,这笔帐算下来,可比种地来的合算。

要知道,每年的蔬菜等各种农作物涨价,其实并不是农民们涨的价,而是那些黑心的倒卖商户在中间增收的利润。

农民朋友们辛辛苦苦了一年,钱,却都被黑心商户给赚了。

所以才说,这个时代,需要讲究脑袋,而不是拳头和蛮劲儿。帛阳市是一个多元化的大都市,这里,每年都会有很多外地来打工的农村户口的人员,有年轻人,也有为人父母的中年人。

这女清洁工,从年龄上来看,恐怕家里是有孩子的吧?

“老伴,你没事吧?”就在这个时候,远远奔来了一个同样穿这样一件清洁工制服的人,不过是个男人,张口就喊这女清洁工老伴。

“没事,是这个小伙子把我扶起来的。”

这个男清洁工也是一个中年人,一脸的憨厚相,看向洛林,感激得道:“谢谢你,小……先生。我老伴她身子骨不好,脚底下不稳,刚才没有弄脏两位吧?”本来他也准备喊小伙子的,但看洛林与江妍的气质,就知道是身份不俗的人,当即便改口称之为“先生”。

“没有没有。”江妍闻言赶忙摇手。

这个中年男清洁工放心的点了点头:“没有就好……”说着,便转过身心疼的在老伴身上拍打几下,可那污秽的水渍却越抹越脏。

“别在这里弄了,挡住客人的去路,咱们这么脏……”女清洁工忍着刚才摔那一下的疼痛,硬着头皮道,“老刘,咱们去洗手间吧,在那里你用抹布给我擦擦就好……”

“嗯。”中年男人沉沉的应了一声,便欲搀扶着老伴走开。

洛林和江妍看着眼前这一对恩爱的打工夫妻,心中不由一阵动容,鼻头微微有些泛酸,稍愣了一下,江妍竟忽然从小钱包里掏出好几张大票票,这应该是她目前小钱包里装着的所有现金了。

“这位叔叔,刚才是我不小心碰到了阿姨,这些钱您们拿着,带阿姨去到医院看看吧,刚才那一跟头,万一伤到了骨头,后果可大可小啊……”江妍将票票朝那中年男清洁工的手中硬塞,眼神中充满了一抹无奈和急切。

洛林在一旁看着江妍的侧面,那S型的火辣身材勾勒出一道诱人的弧线,而洛林此时却丝毫没有在意这些。就凭江妍此时的这一举动,便要比那些世界选美小姐冠军什么的,要美上一千倍,一万倍。

第144章嚣张挑事

第144章嚣张挑事

看到江妍忽然掏出的那好几张大票票,这中年男清洁工眼中闪过一抹惊诧,他一直听闻城市里的有钱人挥金如土,随手一丢就是上千块,而江妍此时手中拿着的一叠钞票,少说也有五百元朝上,可真是让他见识了有钱人的洒脱。

不过更多的,是心中的暖意,这个男清洁工老刘和他老伴来到帛阳市打工,也有好些年了,什么端盘子洗完的工作都干过,却惟独这个江南部落酒吧的清洁工工作给的工资最高,也不过一千五百多。家里面大儿子正在上中学,需要的费用可不少,他们不管多苦多累,都得赚钱。眼下江妍一把手甩出来的钞票,对于他们这省吃俭用的打工农民家庭来说,决计不是小数目。

但他不能要。

平日他们见多了有钱人,也见惯了那些有钱人的嚣张跋扈的嘴脸,却没见过洛林和江妍这种心地善良的有钱人,他们就算是再没钱,也不能接,好心人的钱,不能要,要了,说好听点是救济,说难听了,就是施舍。老刘虽然是一介没有文化的农民,但也知道受人施舍其命贱乏的道理,人穷,志不穷,这钱,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着。

“小姑娘,这钱我不能要。”老刘轻轻摇了头,将江妍的钱给推了回去,那长满老茧的粗厚大手不小心碰到了江妍的手指,让后者心中更是动容,这一双粗手,是要受过多少苦啊。

“拿着吧,叔叔……”

“真的不需要了,小姑娘,谢谢……”老刘的眼中闪过一丝刚毅,遂转身搀扶着老伴,便慢悠悠的穿入耸动的人群,不声不语的离开。此时酒吧的音乐依然澎湃,一边是疯狂的都市青年,一边是为孩子的学业而辛苦打工的两口子,一面天堂,一面地狱,但究竟哪一边是天堂,哪一边才是真正的地狱?不用解释,你懂的。

看着这一对打工清洁工缓缓没入疯狂人群的背影,江妍不由有些失神,同样是人,命运却相差这么多,但,她却从刚才那个中年男人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对现实的刚毅与倔强,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妍姐,坐下吧。”

洛林轻抿了一口酒水,似乎是看透了江妍此时的想法:“也许对刚才那位叔叔来说,别人的救济,是对他的一种施舍吧。”

江妍回过神来,若有所思的回到了位置上。

与此同时,就在江南部落的一个VIP豪华卡座上,几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正在对酒胡侃。

“妈的,这个马家大少爷,也真够傲气的,前两天把老子当做佣人般呼来喝去的。想我刘当华在帛阳市,多少也算是个有脸面的人物,竟然这么不给面子!”

提着一瓶啤酒往肚子里猛灌的这货,正是前两天跟着马家大少爷鞍前马后的刘当华,他这个阔少爷,有生以来没受过的气,在马雷那边是全受了,整天被呼来喝去的,他心中不忿,但却不敢说什么,现在只能借着跟几个狐朋狗党喝酒的功夫,呲牙咧嘴的抱怨上几句。

在他身边,坐着四五个年轻人,其中一个年龄最小的,不是别人,正是那整天跟在刘当华屁股后面转悠的钱虎。

只见他此时提着酒瓶凑到了刘当华的跟前,碰撞了一下刘当华的酒瓶,然后陪着喝了一个,便顺着风势捋了捋刘当华的狗毛:“华哥,就别烦了,反正这马家大少爷不是已经回去他那燕京了吗?以后这差事,华哥就别接了,咱们乐的逍遥自在,在帛阳市这一亩三分地儿,谁敢跟咱们华哥叫板,几位哥哥说是不是?”说着,朝旁边几个刘当华的狐朋狗党打了一个眼色,几个人顺着话锋就纷纷响应。

“就是,咱们小虎弟弟说的是,当华,让兄弟我说,那马雷就是京城的小王爷,咱们啊,就是地方上的员外公子,平时也打不到什么交道,他来了,咱就敬着,他走了,咱们继续哈皮,各不相误,各不来往,这不是很好?”

“是是是,这话一点儿没错。”

“对啊,当华,就别再为这事儿烦躁了。”

刘当华被几个朋友说的心中火气小了些,的确,跟那马家大少爷,自己是没有资本去比的,现在他走了,自己那苦逼的日子可算是到头了,但是回想起来,心中暗道:当时自己是做的什么白日梦,妄想着和那马家少爷结交,早知道他是如此的眼高于顶,就让钱虎的个货去受这个气了。

心中如此想,嘴上却虚情假意的对钱虎道:“小虎,知道哥当时为什么不让你跟着一起去伴着那马雷了吗?就是因为他那副拽了吧唧的模样,太让人憋屈,当哥哥的我,怎么可能把你往火坑里推呢?要是再有那点儿事情伺候不好,那马雷不爽了,可就后果不堪啊。哥哥在这几天过的,真他妈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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