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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一边享受一边泪流-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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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竟是那么自然,好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蓦地,我们吻在一起,长长的,湿润的。一边是嘴唇的互相纠缠,另一边是身上动作的挣扎……突然她感到手上一股热流,黏黏的,猛然收回手,又怕又惊。她生气地走了。我赶快追去,又着急,又无辜,想解释点什么却又嗫嚅着。直到宿舍,她仍不许我靠近半步,在院里的水龙头前拼命地洗刷着她认为肮脏的双手。
  好长一段时间,她没有理我。只是慢慢地,她才再投入我怀抱。第一句话就是——吓死我了,我以为我会怀上Baby。
  当心中的罪恶感慢慢消失,我知道我们青涩的欲望已渐渐成熟。泓当初拼命地洗手,成为我们爱情之中富有纪念性的笑料,但如果没有那样的细节,我们又缺少了多少甜蜜啊。如同当你看小时候的照片时,就会嘲笑当初自己的模样,但那是多么令人怀念!
  我们驶着恋爱的列车,高速向前冲。身后的确失去很多很多的风景,但更多的是新风景的出现,所以我们没有遗憾!当我和泓再踏足那片田野绿地时,它已变成了工地厂房。青春不可逆转,所幸沿路曾有你!
  爱情中欲的渴求与爱的感觉是与时并进的。那时我们还年轻,对身体的探秘持着无穷的遐想和不停的尝试,但是内心的传统道德里又有那么多的负罪感,于是我们的激情就只限于接吻和隔着衣服小心翼翼地揣摩罢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相识于微时(6)
当我试探进入她衣服里面的时候,泓总会从迷乱中清醒,坚决止住我。我只好讷讷地说,我这是“马拉多纳”之手。球王马拉多纳最著名的进球是用手打进了当时世界杯四分一决赛里第一个入球。事后他对这一备受争议的行为做出了解释,说那是上帝之手,自己也没有办法,是按上帝的旨意入球的。所以你是上帝也愿意触摸的女孩。泓不是球迷,听得似懂非懂,但也知道我是狡辩,却又得意我的狡辩。所以她没有说我那是“咸猪手”。
  泓认识我时是十七岁,而我大她五岁。当我们热恋的时候,她已经十八岁了,而我也老了一岁,但这已经是致命的碰撞了,叫瓜熟蒂落。我那时已掌握大量的性知识,在求学生涯中在偷偷钻研的基础上,学习一切可以弄到的课外知识:如看成人杂志、同学夜谈等。
  小学时参加兴趣小组,老师教导我们说,好奇是学习的最大动力。长大后才明白那真是至理名言啊。大学是最无限接近谈恋爱的时候,但是终因胆子、面子问题,而错失良机。
  等到工作了,发现居然可以居高临下地面对面红耳赤的女孩子时,心里就自信多了。因为她们都是稚气未脱的姑娘,无论从年龄、学识、人生经验,都是仰望我这个大哥哥的,而且我是唯一的内地主管,当时有很多女孩子向我示爱。
  按常说,我应有很好的猎艳条件。那时虽然浑身充满弹药,但是我也觉得宝贵的子弹要留给最爱的人。说到底,我还是个纯情的男孩。遇上了纯真而又难掩少女妩媚的泓,才让我真正坠入爱河。一下子,我忽如有用武之地般整装待发,跃跃欲试。有时想到那方面,不禁会脸红,为自己内心的龌龊而羞耻不已。但是一碰到她,身体某些部分就有如听到呼唤,壮怀热烈,一副精忠报国的模样。
  泓对性的意识还是朦胧,从小的教育和传统让她觉得那都是肮脏的。一旦在我热情的引导下,感到如暖流的兴奋和欲望时,就不禁为自己的堕落而内疚。但是她又觉得我总是对的,虽然一时难以解释,至少也一定是情有可原。这是她恋爱之前没有想过的问题。她对恋爱感觉的最大限度就是看过的爱情小说里男女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看过的电影中男女主角相拥相抱,含嘴热吻。
  至于夫妻同床、生儿育女,那是结婚后的事,顺其自然,将来一定明白。但是面对我们越来越亲密的状况,她就束手无策了。不管如何,她对我的“上帝之手”总是报之以宽容,每每故作嗔怒,打几下,说下不为例,这样让我可以免除红牌出场的厄运。
  泓越是这样越是让我心痒痒。我霸道地想让泓臣服于我。每次出去兜风,我都要拉着她的手让她搂着我,然后紧贴着我的背,泓也喜欢靠着我的感觉,但又总觉得难为情,因为老有路人看我们。
  我们为寻找一个可以独处的地方而四处奔忙,如翠绿的郊野、林荫的广场、寂静的河边……不久之后,我们发现我们踏足过的地方都成为恋爱的胜地,看来天下苦恼者不只我们一对,而我们之所以先知先觉,只是因为我有铁骑罢了。
  但是人多了,好位置就被人占去了,我为此懊恼不已!文学大师鲁迅先生说过:所谓的路,是走的人多了,自然成了路。而我对泓调侃说,恋爱的地方坐的人多了,也自然成了拍拖胜地!
  为让泓尽快开窍,打开她的圣洁之门,我很详细地向她灌输男女之间的隐秘,描述欲望的美丽,甚至传说中达到的仙境之谜。为了增强说服力,我引述了《 红楼梦 》中贾宝玉的神游太虚梦境,与秦可卿共赴巫山云雨之情的事例。泓听得似懂非懂,但又不由心旌摇荡。这是她从未领略的新奇世界,对她而言是充满好奇而又惊险的体验。她诧异于男女之间还会有这样的不可言状的乐趣。原来爱的生离死恋中,还有这样的*之美的联系。
相识于微时(7)
我知道我是充当导师的角色,但在某种意思上也是勾引者。丹麦的存在主义之父,大哲学家克尔凯郭尔写过《 勾引者日记 》,用勾引来说明人生的三个阶段:一是以勾引姑娘们的唐璜为典型的审美阶段;二是以道德的无限反思的苏格拉底为典型的伦理阶段;最后才是以面向上帝呼唤的亚伯拉罕为典型的宗教阶段。这的确是人生的心路历程反映,我也想当圣人伟人,但显然那时的我是停留在初始的审美阶段的。即使今天心态已渐入伦理反思的时候,我仍对那时的冲动和狂热报以无限唯美的怀念。
  随着大型生产设备的到来,总部派来了一个姓叶的经理。他负责机器的调试和技术的培训工作。平时我主要是跟着他学习。他是个为人风趣、大大咧咧、随和好客的人。他喜欢呼朋唤友的热闹生活,所以一下班他总拉我们去外面大排档喝酒消磨时光。虽然我那时还热衷于和泓的二人世界,但是他的到来,让我们不得不加入大伙的聚会生活。
  每当坐下,他必定会对老板说,来一打冻到“流汗”的啤酒。冻到流汗?有这么矛盾的啤酒吗?众人开始不解,但是随着一瓶瓶冰镇的啤酒拿到桌上来,瞬间瓶身凝结布满的小珠,哗啦啦地流着,才觉得这个比喻简直是神来之笔。
  我初始十分抗拒喝酒,因为不善饮。但是在桌上台湾人是出了名的豪气。你不能喝也是要硬喝的——你当主管不带头喝,谁喝?就呛死你。叶经理见泓总坐在我身边,很替我担心的样子,于是就叫她倒酒给我。泓勉为其难地拿起酒瓶往杯里倒着。
  只听他说,慢,慢!倒酒要“卑鄙下流”啊!我们惊不做声,以为他说错了。只见他得意地拿过酒来,边示范边说,沿着“杯”“壁”往下“流”,啤酒贴着杯壁慢慢地流满,酒满却不溢出一滴。原来这就叫“杯壁下流”!众人恍然大悟。第一次这样喝酒,很有意思。我竟然也喝了不少,而且也不觉得难喝,甚至有点甘甜解渴的感觉。倒是苦了泓,她才喝了一小杯就满面绯红,后来还架不住叶经理的吆喝又喝完一杯。叶经理向我们大谈以后的发展大计,说了些每个人在这里必将会宏图大展,前途无限等豪言壮语。
  大家都是刚出茅庐的年轻人,于是都听得激动飞扬,纷纷举杯向他敬酒,叶经理果然是酒国英雄,来者不拒。后来,泓不胜酒力,要我先送她回去。我只得向叶经理告辞,他只是肯让我护花回府,却要回来再拼。
  泓整个人伏在我身上,软软的。她迷糊地说着醉话,却把我搂得很紧,我开得很慢。这是我们最无间的亲密接触啊。以前我们贴得再紧,她心里好像还是有下意识的抗拒,现在却是全倚在我身,好像要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
  星星很稀,我却说今晚去看星星好吗?月亮不亮,我却说月亮好看不如我们去晒月亮。泓声细如蚊,嗯嗯嘤嘤地不知答应没有。到了宿舍,泓要上楼梯,我说,我背着你吧。奇怪,泓不是粗壮之人,今晚却显得很重。酒醉的女人会加重?我吃力地爬楼梯,直上楼顶。放下她,终于可以看星星了。我俩仰面躺在天台上,我气息如雷,心中有股热流在涌,侧身看泓,只见她闭眼似沉睡,安静如婴。
  晚风轻轻地拂着她的面,刘海在动,衣袂在飘,面正绯红,呼着动人的气息。我一阵颤抖,掀开她的上衣,忘情地亲着……泓突然哼了一声,好像是醒了!我慌忙恢复原状,扶起了她。她说想去睡觉,于是我就扶送她到宿舍,嘱咐小莉照顾好她,才依依不舍地回到大排档。一想到在天台上的事情,我就感到如暖流的兴奋和欲望的呼啸,但又不禁为自己一时的冲动堕落而内疚。明天该怎么向她解释?……
相识于微时(8)
那一晚,我大醉而归。从此爱上了啤酒。再后来,我们缠绵不已的时候,泓不无幸福地告诉我——你知道我什么时候最幸福吗?是那晚你背我。其实那晚我是故意装醉的……
  爱情没有伊甸园。其实爱情和生活息息相关。在生命的青春悸动中相遇,注定我们的爱情是甜蜜而又苦涩的;在人生的漂泊中牵手,注定我们的爱情是浪漫而又波折的。
  当我们还在迷惘下一步如何亲密而又保持距离的时候,当我们还沉浸在两个人的世界中卿卿我我的时候,工厂的转型却让我们不得不暂时抛开儿女私情,重新回到现实世界。那时,大型的生产设备陆续运来,台湾总部决定将整个生产线都搬来。而不是像初想的那样,仅仅把这里作为一个加工厂,只负责将台湾运来的半成品完成检测和组装就可以了。
  为此,叶经理过来,负责调试生产线和培训工人。我也就渐渐忙得不可开交。跟着他学习机器调试,安排生产流程采购各种材料……我和泓很少说话,有的也只是工作上的接触。我只顾着工作,丝毫没有注意到她情绪上的变化。
  一次,我交代她将仓库的库存清点好,以便新的货柜来临,仓库要做重新布置,规范化管理。但是当我拿着她的数字和她核实的时候,竟然有几处不符。对工作负责的我,有点生气了,说,既然上班,就要做好,不能随便马虎!
  泓隐隐地说,她是按台湾货柜来时的清单记录的。我想也没想就驳斥她,来了就要一一清点嘛,难道人家上面写什么就是什么吗?泓的眼圈里顿时充满了汪汪的泪水,快要哭出来。她张嘴翕动想要说什么,但终究什么也没说。
  我没有再理她。后来想想,她一个女孩子负责整个仓库也不容易啊,有的大箱子甚至翻不动,想清点也不容易啊。于是,我就安排小莉和另外的一个男孩来帮她。那次以后,我们说话更少了。
  每次她都只是向我汇报交代她做的事情,别无他言了,有时甚至不正眼看我一下。我又好气又好笑,心想她可能是怪我不懂呵护,不知怜香惜玉吧。但是呢,工作归工作,私人感情是不可能混在一起谈的。她怎么就不能理解我呢?那时我不知道,男人永远可以将情感与理智分得清清楚楚,而女人却不,尤其是女孩子。她们是情感动物,一丝一毫的呼吸都离不开感情的存在。
  那一段时间我和叶经理相处得最多,平时两人加班到深夜后还会陪他喝上点小酒。原来他和老板黄董是打小就是玩得好的忘年之交,这次其实是黄董亲自请他过来帮忙的。因为他们年轻时也在台湾的同一家电子公司工作过,所以他熟悉这厂里的技术,而且他是很早来内地的一批人,可以算是内地通了。叶经理知道黄董确实有不足为外人道的困难,看在老朋友的情谊上才答应过来帮忙的。
  叶经理是个很豪爽的人,平易近人,处事也大大咧咧的,但是常常自认聪明,又容易冲动,乱发脾气。有一次,我正在办公室里画生产流程图时,听到他在大声吼叫,以为车间出了什么事,于是急忙出来看。
  原来,他正指示工人在规划生产区域,其中有条走道要用黄色胶布粘在两边地面上。他一边在前面走,一边叫人在后面跟着贴黄胶布,但是怎么贴也贴不直。他的臭脾气就来了,骂骂咧咧。
  我一看就乐了,他平时是八字步,挺着大肚腩,很有官威的气势。他得意地说过,孟子有云:君子不重则不威。问题是他的八字步走得大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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