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棍天子-第1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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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罗杜文警觉地看看送婴儿来的那名女子,摇摇头说:“不必,你的人我信不过。”他调整了一下胳膊,让婴儿靠在自己的臂弯里,皱着眉似乎在想什么。
杨寄又道:“最好……最好找个乳母。”
叱罗杜文瞥瞥他,仍是不说话,眉梢撇过不易觉察的厌恶和烦躁。他正打算说点什么,突然看见谁从后头暗暗的巷道里朝杨寄冲过来,到得杨寄马前,便是身子一矮,不知是绊倒了还是跪倒了,接着听到尖锐而熟悉的女声:“杨寄!杨寄!你在做什么?!”
是沈沅。叱罗杜文肚子里的话突然咽了下去,凝神注视着沈沅和杨寄。
杨寄很快下了马,跪在尘埃间扶着沈沅,似乎低声在劝着她什么,沈沅几近歇斯底里,捶打着他的胸口,嘶嚎着:“你这个混蛋!你把我的孩子还给我!他才这么小,他是你亲生的!”反反复复,也就重复这几句。发作累了,她几乎要瘫软了,末了,茫然四顾,突然目光锁定了集市门口的叱罗杜文,艰难地起身,发足过来,似乎要前去抢回她的孩子。杨寄在她身后死死地抱住她。沈沅产后无力,哭得声嘶力竭,人整个扑倒在地,也无法挣脱,最后只能抓起杨寄的一只手狠狠咬了下去……
叱罗杜文远远地仔细打量这一幕。杨寄会装,他已经见识了,但是沈沅和他有几日接触,是个直来直去,没啥心计的普通女子。这种母亲发自肺腑的失子之痛,无法伪装得出来,更无法装得这么像。他远远地听见沈沅尖锐到几近裂帛的声音,刺着耳膜:“大王!大王!我求求你!你放过我儿子,我跟你走!他才出生几天啊,怎么离得了家!”
叱罗杜文素来自恃心硬,这会儿却觉得胸口微微发堵酸胀,仿佛腔子里的那颗小东西变柔软了。他镇定心思,清清喉咙,对杨寄道:“杨将军,你的诚意我明白了。现在,我要走了。道路上,你清一清吧。”
杨寄抬眼看了看他冷漠的模样,一手箍着沈沅,一手挽着马缰,抬下巴指了指西头的一条道路:“那里用的牲畜最少。”
叱罗杜文示意一个亲兵前去探路,少顷,亲兵回来,附耳说了几句。叱罗杜文目视杨寄道:“外头,我的人已经到了,不过,看你今日也算乖巧可怜,便饶过你一次。”他鞭指东头的巷道:“走!”
杨寄并没有伏兵——他那百十号人,根本设不了伏——但叱罗杜文的话,让他心里又安了许多。见他们一队人马离开,便赶紧把沈沅抱上马,在棋盘般错综的巷道里绕了两圈,才重新回到集市中心的位置,回到他们所在暗仓里。
“险是险,”他拍拍胸,“不过我现在也摸清叱罗杜文的脾性了——好胜争强,疑心病重,还喜欢吹牛。”他带着点嬉笑,回头看着沈沅,然后看到她浑身哆嗦着,眼睛通红,泪水流干了似的一滴都没有,顿时笑不出来了。
“阿圆……”他抱住了她,想要说什么,却一把被沈沅推开了。沈沅瞪着眼睛问:“杨寄!你这个王八蛋!虎毒尚且不食子,你怎么忍心把亲生儿子送到敌人手里去?你既然怕死,怎么不把我送过去?你赔我儿子!你赔我儿子!”
眼见她发疯的母老虎一般又要扑过来,杨寄护着头脸,急急解释:“阿圆!你听我说完,再打我不迟……”话音未落,脑袋上已经挨了两下粉拳,还有沈沅发急的怒声:“我不听我不听!”
解救他的是阿珠,抱着个孩子过来:“咦,夫人,小郎君不是好好在这里吗?”
沈沅停下手,疑惑地回头看。阿珠手里抱着个小婴儿,尖着小嘴到处找奶喝,找不到,撇了嘴好像要哭。小婴儿们都长得差不多,圆脸圆脑门,长长的眼线,不过这个眉眼里更像杨寄一点——亲生儿子,沈沅还是不会认错的。她眨了几下眼睛,接过孩子,她身上的乳花香使那小婴儿本能地把脑袋凑了过来,一个劲地拱她的襦衫。
沈沅心里酸软,顾不得许多,赶紧给孩子喂奶,看那娃娃鼓着腮帮子咕嘟咕嘟吃得满足,她才重新望向杨寄。那厢,正在揉脑袋。
杨寄看沈沅的目光瞟过来,嬉笑着说:“下手真狠毒啊!你看看,头上都给你打出包来了。怪不得说最毒妇人心呢。你说我又不傻,才出生几天的娃娃交给他,他叱罗杜文有奶给人吃吗?”
沈沅嗔怪道:“那你叫人回来哄我做什么?还把亲生的藏起来?”
杨寄道:“不哄你说孩子交给叱罗杜文做质子了,你肯过来?你不过来,一个刚出生的娃娃,他肯信?”
“原来就是诓我来给你演戏。”沈沅气愤中又感幸运,“居然不事先告诉我,害我掉那么多眼泪,差点伤心死!你就不怕我月子里吓出病来?”
杨寄不敢说那是怕她演技不好,必须玩真的,但见沈沅抽噎未平,满脸泪光的模样,自也心疼,忙伸手顺顺她的背:“没事,人都说月子里落下的病,月子里治就行。万一这次吓出问题了,我们就再生一个,那时候,我给你好好调理,保证一吓都不吓你。”
沈沅送了他一个白眼,却也不忍心多加责怪:这样生死攸关的当口,他若不是没有其他办法了,犯不着这样铤而走险。喂饱了小婴儿,沈沅才问:“那么,那个孩子是哪里来的?”
杨寄老老实实说:“我叫人找来的弃婴。真的是弃婴,路边捡的,浑身都冻紫了,暖了好一阵才精神起来。”他说完,两个人都沉默不语,再是弃婴,也还是条命。半晌后,杨寄才又开口:“不到万不得已,我不跟叱罗杜文翻脸,尽力保住那个孩子就是。何况现在这情形,也由不得我做主,只怕还得夹紧尾巴做人。”
沈沅轻轻拍着吃饱睡着的孩子,终于发问道:“那么,你打算怎么办?叱罗杜文的意思又是什么?”
杨寄把今日对垒的情形和沈沅简单说了,最后道:“他诓我,我诓他,反正都只是谈利益,没啥交情可以讲。但是谈利益也好,直来直去不绕弯。他这些日子大约也被我的游军骚扰得难受,我呢,也不敢过分——再借民宅民巷偷袭,只怕他要屠城以求平安了。好就好在,他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少人,又想借我做他的前驱之狼,让我往河套东边跑,就是故意把我驱赶到他兄长——北燕皇帝那里。他抢着我的地盘,舒舒服服地隔山观虎斗。我看,这家伙心思也够野的,离造反差不了几步了。”
“他们可是亲兄弟!”
杨寄苦笑道:“这些人,心里有兄弟么?就是一群狼,对外时能合作;但自己,也会互相咬。”
他小心地伸过手:“让我抱抱儿子吧,你好好休息休息。我准备尽快出发,带着这里的人,还有姑臧其他北府军,还有他们的家眷,都要带走。这里还要布些疑阵,谨防着叱罗杜文反悔。接下来,又是奔波辛苦……”他怔了怔,看看手里的孩子,又看看沈沅,歉疚地说:“阿圆,又要叫你跟我吃苦了!”
沈沅看着他小心地抱着孩子,目光慈爱,嘴角边似噙着辛酸一般,微微下垂着,一条胳膊绑着白布,散发着老鼠油的恶臭,一条胳膊圈着孩子,手腕上一处咬伤,手背上一处咬伤,都是深紫的印子,里头凝着血迹。沈沅伸手抚了抚他的手:“还疼不?”
杨寄抬脸笑道:“可疼了!你一定是属小狗的,咬人都不松口的。你给我吹吹、揉揉……”
这当口,居然还撒娇。沈沅不忍心违拗,虽则翻了他一眼,还是顺驯地俯身给他手上吹了吹,又道:“烧伤的地方恢复得怎么样了?那老鼠油,到底有没有用?”正好此刻给他换药,沈沅小心拆开白布,里头气味愈发难闻,但是胳膊上的燎泡都消失了,创面也收干了,这土方子,居然还有点用处。
她又小心倒了些臭烘烘的老鼠油抹在杨寄的伤口上,说:“只怕要留疤。”
杨寄笑道:“这不是坏事啊!我记得我阿母曾说,命太好的人很难各方面都全乎,上苍总要给他点磋磨灾难,每一道伤痕都是一劫过去了。我日后若是发达了,你不要吃惊。那是我渡了常人不曾经历的灾。”
沈沅想笑笑不出来,小心又换上新的白布,说:“那我身上没这些劫难的记号,将来你发达,我岂不是配不上你?”
杨寄一愣,随即笑骂道:“你一脸福相,本来就是旺夫来的。别胡说八道了!对了,咱们儿子,出生就这么特别,将来一定也是个命好的。你说,叫个啥名儿好呢?不能总叫儿子吧?”
沈沅看着杨寄受着伤的胳膊,脱口而出:“小名就叫阿火。”
杨寄张着嘴怔了一会儿,拍拍大腿说:“好啊!红红火火的,又和咱们驺虞旗的颜色一致,都是属火性的!他生在这样的烽火之中,大名就叫杨烽,纪念他的出生,也纪念……”他笑微微看着沈沅,把后半句咽了下去,也纪念这段失败中,他与沈沅愈加深厚、同生共死的感情。
☆、第144章 投奔
杨寄与叱罗杜文,算是达成了口头的协议,杨寄带着姑臧的自己人前去河套地区,而叱罗杜文则霸踞姑臧,大大咧咧地占据了凉州的地盘。
“愿意跟我走的,带着妻儿家眷一起走。”
杨寄这话好像没啥用,军屯的不好之处就在这里,眼见楚国败了,而叱罗杜文驻守在这里,似乎是蛮温和、不会屠城的样子,那么,对一般的军户来说,妻儿都在这里,不过是换个主子罢了,和杨寄一路艰辛奔波,前途渺茫,生死未知,何必呢?
杨寄心虚,要是他没人跟着,别说无法在其他地方立足,只怕叱罗杜文也没有必要再和他合作了。沈沅见他愁眉苦脸的样子,嗤笑道:“怕啥!别忘了,我们还有些金银,这会儿拿出来,可以振奋振奋人心。”
都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杨寄眼睛一亮。及至看见阿珠捧出来的那袋子闪瞎人眼的黄金白银,他又万般不舍地摩挲着:“这是好东西啊……阿圆,你说要是我们这会儿干脆带着这些东西,偷偷到南边找个小镇过小日子,是不是也挺好?”
沈沅把一匣子金银从他怀里劈手夺来,说:“看你这没出息的德行!男子汉大丈夫,金银哪里挣不到?你赌都能赌到,是啵?这会儿别小气,你分赏得越多,大家越愿意跟你,你将来才有机会。就算做个老农,咱们也得先活着到南边吧?!”
道理杨寄懂,只是见了金银就犯吝啬的毛病,好在沈沅专治这种毛病,金银从他面前夺走,杨寄也就清醒了。
有一大袋金银做保障,再加上杨寄的巧舌如簧,北府军里的大半还是肯和他一道走了,连姑臧的一些民人,因为惧怕北燕人的反复无常,也有好些愿意跟着杨寄的。
他们一群人,看起来浩浩荡荡,其实只有不足两成是有战斗力的士兵,余外都不过老幼妇孺,或是手无寸铁的居民。杨寄丧家之犬似的带着这支队伍离开了姑臧城门,他回过头,看了看耸峙的城墙,那里面承载着他的辉煌时光,可惜,也和一场赌局一样,输光了,就与自己无关了。
坐在牛车里的沈沅发觉他的落寞,从车窗里伸出手,虽然握不到,还是笑着对他说:“阿末,人在,就没坏到底!”
杨寄在马上,弯着腰够过去,轻轻用指尖触了触她的指尖,她的指尖和她的话语一样暖心,杨寄想着自己曾经在赌局上大败一场后万念俱灰,结果再来一次,发觉失败不过是路上的一块石头,绊倒了就爬起来,只要人在,难题总可以想法子解决——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难题好怕呢?
他又回头,看了看姑臧南边的天梯山,山顶是终年不化的积雪,山坡里的松柏上也凝结着残雪,在稀薄的日光下莹莹闪闪,江山其美如画。杨寄深深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道:“走!凉州刺史何于进虽然与我不对付,但是雍州刺史盛铭和我关系好。我们先往雍州去,安置下老幼妇孺。”
虽是丧家之犬,却不能够冻馁风雪中。杨寄想着自己从雍州过来时,对逃难的民人也算有所安排和交代,心思略定了定,在姑臧的北府军死伤过半,但在周围州郡屯田的北府军还有近万人,且都是精英。运气好的话,从头开始征兵,重建自己的队伍,也不是不可以。
快过年的时节,领着一群残兵在冰雪路上艰难跋涉,不仅是辛苦,而且是丧气。本来一个丰收年景,却因为不敌北燕的来袭,硬生生过成了灾年。眼见沿路各座郡县城郊的百姓,都是面有菜色,走几步路就倒在路边没了气息,大家瞧着心头惨然。杨寄只能尽力鼓舞士气:“没事!粮食再贵,我们有金子!哪怕一斗千钱,我也担负得起!”
这话诚然是大话,可是众人看到他抖搂钱袋时踌躇满志的模样,不由自主就笃信了,有着这样的希望在心里,便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