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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黑色豪门:对抗花心上司-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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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贺莲并没有抬头,面无表情地说道,“现在是上班时间,而且我马上有个会议。”
  电话铃声在这个时候骤然响起,伍贺莲按下键,那头传来秘书的汇报声,“贺总,人已经到齐。”
  “知道了。”伍贺莲挂断电话,起身就要离开。
  伍昊阳盯着伍贺莲离去的背影,再也平息不了的怒气,那个守在心里的秘密终于无法再隐瞒,冷笑着说道,“宋方笙真是个傻子!这个世界上最彻彻底底的傻子!你知道她当年为什么会走吗!”
  这话一出,伍贺莲脚步微停,漠漠回头再次望向了他。
  两人互相对望,一时谁也没有说话。
  伍昊阳愤怒的俊容忽然沉寂,一向潇洒不羁的他,难得肃穆,沉静说道,“她的父亲出事了。”
  宋父身为外交官,当年卷入了一宗贪污受贿案,受到了牵连。面临巨大的危机,宋父派下属立刻接走了宋方笙,甚至是欺骗了宋方笙,告诉她自己出了车祸。宋方笙听到这个消息,顾不上其他,立刻随同下属走了。而受贿案直到三个月后才撤消,宋父也不再有嫌疑。
  “为什么不告诉我?她可以告诉我!”伍贺莲凝眸质问。
  “她怎么告诉你?如果她的父亲真得罪名成立,你觉得伍家会接受她?”伍昊阳剑眉一凛,沉声说道。
  “这又关伍家什么事。”
  “你是觉得不关,可是她觉得有关!”
  “那三个月后,三个月后撤了案,为什么不回来!”
  伍昊阳笑了一声,幽幽说道,“因为……她病了。”
  如果不是因为伍昊阳在五年后的今天告诉他,恐怕伍贺莲永远都不会知道宋方笙离开的真正原因。甚至还清楚记得,前一天约好要一起去看展览会。可是第二天,他从早上等到晚上,等到展览会结束,等到会馆关门,她却依旧没有来。她的电话关机了,也不在家。
  直到三天以后,伍贺莲才从学校老师口中得知,宋方笙出国了。
  去了哪个国家留学哪所学校,老师却不肯告诉伍贺莲。
  宋方笙走了,就这样突然而然地走了。
  她没有留下任何信息,没有留下只字片语,走得那么彻底。
  当年之所以会不告而别,竟然是因为这个——食道癌,遗传了她母亲的病症。
  伍贺莲没有想到,也不曾去查证。只是觉得要走的人,不用去追,会留下的人,总会留下。被人不告而别,被人做了选择,也不是第一次,他早就已经习惯,自己是不被选择的那个选择,他都能接受。
  “这么骄傲的宋方笙,不断追逐着完美如你的宋方笙,你让她怎么回来面对你?拖累你?让你同情她?跟她在一起?告诉她,你不会离开她?一辈子陪着她?她又怎么说得出口?”
  “我希望你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否则,她会生不如死的。”
  ※※※
  下午五点的时候,顾晓晨下班来到伍氏大厦。并没有进去,而是站在大厦外。她拿出手机,给他打电话。电话通了,她笑着说道,“阿贺,今天我们去哪里吃饭?还是回家自己煮呢?”
  伍贺莲默了下,沉声说道,“晨晨,我现在在外面应酬。晚上不一起了。你自己早点回家。”
  原本还兴高采烈的她,握着手机的手一紧,轻声说道,“那我回家吃饭,你少喝点酒。”
  他“恩”了一声,将电话挂断。
  顾晓晨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刚要迈开脚步,却见一道高大身影从大厦内走出,笔直地朝着前方而去。他背对着她,并没有瞧见自己。可是那个人,只需要一眼,她就能认出他是谁。
  顾晓晨握着手机,朝前奔了几步,孤单单地站在那儿。
  原来,阿贺他也会说谎。
326:那一年
  伍贺莲赶去了宋方笙的家中,开门的是阿姨,并不是宋方笙。
  阿姨瞧见来人,顿时一愣,急忙询问。
  伍贺莲声称是来看望宋方笙,阿姨见他仪表不凡,英气逼人,又得知他也姓“伍”,自然就放他进来了。她急忙转告了宋方笙,却是折回说道,“先生,宋小姐说她有点累想休息,所以请回吧。”
  伍贺莲剑眉一凛,显然是不悦。他不管阿姨地劝阻,硬是闯了进去。
  “先生!”阿姨急忙喊道,可也无法阻拦。
  卧房的门关着,隔壁书房的房门半掩,透出一条缝隙。
  伍贺莲一个大步上前,站在了书房门前。他伸手轻轻一推,只见宋方笙窝在窗台上半躺,怀里抱着那只装满了糖果的玻璃瓶,手里拿着一本书。泛黄的封页,用塑料的透明花纸包着封皮,不知道放了多少年,像是有许多年岁了。
  那个穿着校裙的女孩子,曾经抱着这本书,闪到他面前。
  “阿贺同学,你知道仓央嘉措吗?”
  “他是六世达赖喇嘛,不过我觉得他是个诗人,而且写的诗都好美好美。”
  “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诵经中的真言;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
  她曾经念着那一首诗词,眨着明亮的双眸,笑得明媚。
  可是如今,她的神情不复明媚,消瘦得寻找不到当年的半点英气。惟有眉宇之间微蹙的痕迹,还可以瞧见她的骄傲和顽固。一如练习芭蕾舞时,那么多次的跌倒,那么多次的反复排练,哪怕是练到肌肉抽筋,都要咬牙坚持下去的倔强。
  耳边响起脚步声,宋方笙默默抬头。目光瞥见那双黑色皮鞋,她突得眼眸一紧,牢牢抓紧了书本。视线一路往上,终于对上了他。竟然不知道该如何诉说,她只知道自己现在苍白得难看,瘦得难看,已经不再是那个自己。
  宋方笙一下抬手遮挡自己的脸,不让他瞧见自己这副难看的样子,急急说道,“我都说我要休息了!”
  伍贺莲默然许久,幽幽说道,“正好路过,所以上来看看你。晚上不如一起吃饭。”
  宋方笙紧咬着唇瓣,想要赶走他的话语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宋小姐,饭菜都已经做好了。”阿姨站在书房外边,及时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伍贺莲应了一声,走到宋方笙面前,低头望向了她,“笙,我饿了。”
  宋方笙一阵恍惚,这样的话语让她感觉那样熟悉。他还是那个口气,一句简单的话,三个字“我饿了”,当她在失意的时候,当她在落寞的时候,他端着饭盒走到她面前。分明是她一天都没有吃饭,可他却说他饿了。这样的习惯,依旧和从前一样。
  她并没有抬头,轻声说道,“我想洗把脸。”
  宋方笙的话语让伍贺莲松了口气,阿姨高兴地去准备开饭。
  不过一会儿,宋方笙洗梳一番,她将头发用黑色的发圈扎起,整个人看上去精神多了。她终于走到客厅,客厅和餐厅是相连的,所以一眼就可以看见伍贺莲坐在那儿等候。餐桌上摆了几盘清淡可口的食物,还有米饭的香味。
  宋方笙在伍贺莲对面的椅子坐下,两人沉默地吃饭,没有过多的话语。
  “宋小姐,喝碗汤吧。”阿姨端着鱼汤而出,欣喜地替她盛了一碗,又是说道,“伍先生也来一碗吧。”
  宋方笙拿着汤匙,轻声说道,“他不喝鱼汤的。”
  “原来是这样。”阿姨听见她这么说,笑着说道,“那你们慢慢吃。”
  宋方笙点了点头,阿姨走进小房间去看电视。她闷头喝着鱼汤,可是方才的话语,若是以前,一定是十分顺口,但是现在却连说出口都不再那么自然。他为什么突然会来,难道……宋方笙悄悄望向他,却见他淡漠的俊容没有任何异样。
  宋方笙一边喝着汤,一边说道,“今天不用陪顾小姐吗?”
  “没有必要天天见面。”伍贺莲徐徐说道,瞧不出任何情绪。
  一顿饭吃得不知道是怎么滋味,但却是这些日子以来,吃饭时间最长的一次,也是宋方笙吃的最多的一次。等到两人吃完饭,移到了沙发坐下。阿姨过来收拾碗筷,忍不住说道,“宋小姐,以后你每天都吃那么多就好了。”
  伍贺莲垂了眼眸,沉静问道,“你平时吃很少?”
  宋方笙听见他这么问,这才确信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情况,她捧着茶杯喝茶说道,“最近没什么胃口。”
  吃过饭,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伍贺莲起身离去。
  宋方笙送他到门口,转身之前,伍贺莲说道,“女孩子太瘦不好看,多吃点。”
  她“恩”了一声,目送他离开。
  走出公寓大厦,伍贺莲坐进车中。他点了支烟,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着。像是在静静思忖着什么。不知道沉思了多久,直到手机震动而起。进来了一条信息。按下阅读键,那些字符竟然能转换成她柔柔糯糯的女声,似乎在耳畔回响。
  信息内容——阿贺,我好困,所以先睡了。开车的时候,路上小心。晚安。
327:尝试习惯
  顾晓晨不再去问他去了哪里,又或者去做了什么。不再那么勤快地见面,不再每天都一起吃饭。其实自己也能够猜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想想也是,宋方笙身体不舒服,一个人的时候,确实也挺难过的。那种难过,顾晓晨亲身体会过,所以就学着体谅。
  体谅他那一次说谎,体谅他每一通电话里的有事要忙,体谅每个人都有过的青葱岁月。只是体谅不知不觉中成了释然,释然了太多的事情。
  其实很多时候,她都想去问个清楚明白。
  比如说,那个尴尬的问题。
  阿贺,你是不是选择回到宋小姐身边了呢。
  可是每每见到他,他揉揉她的头发,将她拥抱在怀里。光是闻着他身上好闻的烟草味道,她都留恋得舍不得松手。于是她像是一只好不容易探出头的蜗牛,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缩回自己的壳里,躲着不再出来。
  她只是在试着习惯。
  就像是从开始习惯有他的生活,现在又开始习惯渐渐没有他的生活。每天都要一起吃饭见面,改成一个星期三次四次,以后越来越少,直到少到一个星期也用不着见上一面了,少到一个月一年,一辈子也用不着见面了,少到她可以改掉这个习惯。
  像是那些抽烟的人一样,想要戒掉尼古丁,这让顾晓晨觉得有点难。
  于是她尝试去转移注意力,比如学点什么东西。
  商银与伍氏合作的房地产商项目凑巧已经告一段落,接下来的事情全由伍氏全权处理,顾晓晨自然从投行部回到蔡桦那儿报道。蔡桦一向对她赏识夸赞,又是感慨又是高兴。顾晓晨跟随蔡桦以来,蔡桦的确教了她许多东西,让她懂得了许多,两人此刻的关系既像是姐妹又像是师生。
  “之前你说想休假的事情,我也同意。不过我这边最近实在太忙,你就辛苦再撑几天。这样吧,今天先放你半天假休息,等过几天空下来,我一定放你假。晓晨,你看这样行吗?”蔡桦的语气满是商量,堆积的文件也证明了她确实很忙。
  顾晓晨微笑说道,“没关系,蔡姐。”
  凑巧,手机响起铃声,蔡桦接了个电话。
  听着蔡桦断断续续的话语,顾晓晨听出这通电话是谁打来的,也大致猜了个究竟。等到蔡桦头疼地挂断电话,顾晓晨微笑说道,“蔡姐,下午正好没事,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去学校接小峰呢?”
  “这怎么好意思,太麻烦了。”蔡桦为难说道。
  顾晓晨央求道,“你就让我去吧,一个人很无聊的。”
  在蔡桦的连连道谢下,顾晓晨提前下班了。
  阳光很热,现在是下午两点十分。
  由于不大认识蔡峰的学校,顾晓晨索性打了个车去。一路上看看风景,眨眼的功夫就到了。一下车,只见校园大门处举着几面大红旗帜,挂着横幅,十分热闹。原来是在举办校园篮球比赛。
  顾晓晨事先问蔡桦要了蔡峰的手机号码,她站在学校外边儿给他打了个电话。小家伙一接通电话,不过多久,立刻背着背包奔了出来。蔡桦一定是招呼过了,所以蔡峰瞧见了她,倒也十分开心。
  “晓晨姐姐,今天你不用上班吗?妈妈每天都很忙的!”
  “姐姐今天休息。”
  “晓晨姐姐,你知道吗,今天我们学校的篮球队得了冠军!而且我是中锋,拿了二十几分呢!”
  顾晓晨对于篮球其实是一窍不通,只是听着蔡峰欢快的话语,瞧着他一张小脸笑得自豪灿烂,奇迹一般,自己也忽然觉得有些骄傲,“小峰真厉害真棒!上次姐姐还和你打过勾,要带你去吃冰淇淋,我们现在去好不好?”
  “好啊。”蔡峰一口答应,两人高兴地前往冰淇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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