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军火王-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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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意图弹核最高领导人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军队的反应。
到**院的建立完毕,二级法院的法官上任完毕,浮云镇最基础的各项相互制约的法律完结,但是这并不完美,至少在丁君霍看来并不完美。
因为各级法院,在主审上,由警察局提供证据,然后由法院来审,但是在审判上,仍然是由一名主法官,四名陪审员来决定,而这些人,都处于同一个系统当中,难免会产生相互勾结的现象。
不过相对于其它国家的法律审判方式,这已经算是相当的先进了,暂时无法改进了,浮云镇的居民如今的学识水平,仍然仅限于读书习字,能看得懂白话文而已,水平并不高,无法达到全民参与的要求。
所以,要想真正的实行民间陪审团制度,必须要等到如今十几岁的学生完全成长起来,成为浮云镇的中坚力量那一天才行,这事,也是急不得的,丁君霍也只能努力的做到这一点。
成为**官的公孙武每天最忙的事情,就是带领原来那些手下们,完善法律,新增各种条文,现在法院才刚刚建立,而浮云镇由于人口少,再加上生活富裕,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邻里小事。
有道是一上公堂恩义绝,所以普通老百姓只要能自己解决的,没有人愿意上法院对簿公堂,让最后一点情面也被打消得干干净净,像这些小事,警察就可以处理好这些纠纷,法院并不算太忙。
公孙武将手上的事情处理了一下,交给下面的人完善,而他自己,则铺开了一张白纸,一张浮云镇印刷厂出产的最好的白纸。
最好的白纸外售价格很高,但是对内却很便宜,政务厅手掌财权的丁君霍完全可以采购最好的白纸给各级行政部门使用,而那种发布政令式的羊皮纸条,仍然没有取消。
公孙武放下手上的竹管水笔,改取了一支小号的狼毫毛笔,沾了点墨,悬停在纸张上,微微的闭着眼睛,最后笔落了下去。
“凌文弟,见信安。
昔年,你我并称盛华书院两大歪邪之类,我主法之人治,你主商之自由钱之通行,昔日,争论不休,年少轻狂,你我四处奔走,为兄家破人亡,远走他乡,终成土匪之军师,着实可笑。
发今,为兄身在浮云镇,浮云之神奇,弟远在千里之外,无法想像,为兄在此,已找到法治之途,并已然实行,效果颇佳,法治有望。
弟之才华,无经伦比,浮云商钱之道,已然实行,却无一擎天之柱石,兄此前数信,弟未曾回信,或许不能收取罢,为兄再次提笔,昐弟前来。
浮云之奇,天下无出其左右,商之发达,金钱往来之多,令人目眩…………”
一封信,公孙武足足写了几十页纸还没有写完,浮云镇要说的东西简直太多了,令人称奇的地方也太多了,从商业的繁华,到个人居所,到淡绿色的平板玻璃的全面应用,再到军事上的巨大成功,一一描述下来,公孙武用了足足两天才将这一封信写完,几乎就是数万字的书籍。
从旁边的文件架上取出一个最大号的薄纸壳制成的公文信袋,将信装了进去,抹上浓稠的鱼骨胶,将信封沾好,再提笔在淡黄色的信封上写上地址收件人,然后找来了秘书。
从怀里摸出一个银币来,连同信件,一同交给秘书,秘书则赶往大客栈,将信件交给前往楚国的商队,由他们将信件带往楚国,公孙武的朋友手上。
浮云镇对外信件极多,每天都有数千封之多,多数都是那些随同商队前往浮云镇定居的人工作生活了数月之后,直以为这里的是天府之地。
这里自由,平等的气氛,特别是官员的和气,甚至是像家仆一样的服务性格,让已经习惯了仰视官老爷的老百姓吃惊不已,再加上在这地方,出把子力气就能有不错的收入,至少吃穿不愁,而且还没有各种人头税,入户税,人丁税等等五花八门的税收,再加上学了几个月的夜校,自然要提笔写信,算是一种炫耀。
186 唐凌文
现在,浮云镇请商队带人的数量已经锐减,几乎之前所来之人,写信邀请自己的亲朋好友前来,就是一个相当大的数目,浮云镇人口的扩张速度很快,在数月之内,就从六万突破到了七万,向八万人口迈进。
商队送信,一般来说都是几百个铜板或是几两银子不等,对于浮云镇的居民来说,也不过就是几十块钱的事,哪怕是再不行,一个月几能赚个一两千块,也就是一二两银子,放在其它地方,那可算是高收入了,自然不差这几十块的信件钱。
公孙武要寄的信重量大,信封也大,而且路途又远,所以价格自然贵了一些,也要几百块,而一个银币由相当于一千块之多,还能倒找回来不少。
虽然公孙武身为**官,可是这寄私人信件,也要自己掏一,他一个月标准的收入是五块银币零二百块,自然能负担起这数量颇多的信件之钱。
楚国,内地,沽原石县,人口万余,一无商业之繁华,二无地利之便,不过倒是个种粮大县,每年都可以为楚国上交数十万担的粮食。
唐凌文管着钱粮,却又不是主官,只是一个小吏而已,拿着帐本正对着他的上头主薄咆哮着。
“亏空,看看,亏空如此之多,这帐目……唉,做假帐也要有个做假帐的样子,这假帐都是一踏糊涂啊……”唐凌文一脸愤恨的吼叫着。
“姓唐的,另以为像是从盛华书院出来就可以目中无人,我告诉你,在沽原石县,一切是县太爷说了算,你只要照做就行了,既然帐做得不好,你就给重新做个好的出来。”主薄不屑的说道。
“哼,亏空家国之粮,良心何在啊……良心何在……”唐凌文怒吼着,年青的心跳动着,空有满腹才华,却也只能对着这些腐朽的老头子咆哮,可是对方回应给他的,却是不冷不热的嘲讽,数次上书,可是最后,却出现在县太爷的案子前。
“啪……”唐凌文将手上的帐本摔在了主薄大人的脸上,一甩袖子,气哼哼的走了。
主薄拿着帐本,冷冷的哼了一声,若不是看这小子还有些才华,在处理一些事务上还有几手,有时候还用得上他,否则的话随便找个罪名就能流放三千里。
“相公,刚刚有个小伙计,给送来了信……”刚刚进了残破的小院,一名布衣荆钗的女子便迎了上来说道,虽然女子朴素,可是却很清丽,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娘子辛苦!”唐凌文叹了口气说道,他自然知道那信是谁来的,肯定是自己的好友公孙武,之前写过数封信,自己心系乡土,未能远离,没想到现在又寄了信。
不过当他看到这沉重的信封的时候也有些愣了,怎么这一次弄了这么大的一堆?
拆开信封,取出里面的白纸,唐凌文再看看那个薄纸壳的硬质信封,再看看这上品白纸,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种纸壳一般用于浮云商品的包装,而那种上品白纸,更是贵得吓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两银子一张也不过份,商队,将浮云镇的商品带往各地,分布颇为广泛,身为读书人之人,唐凌文自然认得这种被读书人视为身份的上品好纸。
“这公孙……”唐凌文不由苦笑了起来,看起来是有钱了,否则怎么能用得起这么好的纸。
摊开信纸,一张张的看了起来,眉头也是越皱越紧,唐凌文虽然与公孙武是至交好友,但是对他的成见却颇深,身为楚国读书之人,竟然不思报效朝庭,反而前往域外之地,这简直就是一种背叛。
只是每次想到自己的境遇,却又有一种深深的无奈,他的学说,被称之为歪理邪说,幸好楚国文风开放,而他的学说又仅仅是针对商业,没有威胁到一些高层之人,否则的话,必像公孙武那样,家破人亡。
“相公,灯油不多了,这是最后一壶了!”妇人自内室中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拳大的小壶,将最后一壶油倒进了油灯里,无奈的叹了口气。
“无妨!”唐凌文混不在意的说了一句,挑灯接着看信,当他看到信后面那些对浮云镇的描述之言时,砰然心动,法律的独立,法治的实现,还有关于浮云镇对商业改革的迫切需求。
在信中,唐凌文看到了自己才华施展之地,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虽然那里不是楚国,可却是一个可以让自己梦想放飞之地。
家国,梦想,在唐凌文的脑子里飞速的转动着,不停的敲击着自己的脑壳,自己的心脏,夜半,妇人看着还亮着灯的书房,和不停走动的唐凌文,微微的叹了口气,拿出一件满是补丁的衣服给他披上。
天色微亮,唐凌文再一次拿起了桌上的信封,从里面倒出五枚银币,做工很是精致的硬币,他还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精致的硬币。
浮云镇的银币或许无法其它国家通行,但是只要是在各国的商队,浮云镇的钱币都可以使用,无论是想换成银子或是金子,都随意,而浮云镇的一些居民向外寄钱的时候,也都是寄出银币或是普通的硬币,由亲属再到商队去换。
“相公,你一夜未睡……”
“无妨,不累,娘子,收拾一下东西吧,只拿一些衣物细软便可,我们……去浮云镇!”唐凌文咬了咬牙。
“浮云镇?怕是很远吧?”妇人有些担忧的说道。
“我们与商队同行,走吧,这里,不适合我!”唐凌文无奈的说道,披上那套陈旧,却浆洗得干净的官服出了门,一封辞呈递交给了县老爷。
这里上上下下的官早就看唐凌文这个异类不顺眼了,只是顾忌到他的才华,还有一些名声,所以才不得不对付着用着他,每月的奉禄也少得可怜,如今他自己要走人,自然批复,巴不得他赶紧走,倒也免得世人误认自己过于薄情了。
PS:关于武器方面,嗯,正在研究当中,循序渐进嘛……
187 八百骑
“前面狼林子这里,有八百人,都是骑兵,没有收编土匪。 ”一身花花绿绿的元林指点地图说道,一团长林思海捏着下巴,扭头看了看郑强子。
“团长,你别看我啊,看我也没用,总不能让我的营用骑兵冲吧,人家可是八百骑兵,我这三百多号人就冲上去,死伤肯定也大。”郑强子摇着头说道,身为精锐的骑兵营长,郑强子做战固然勇猛,可是却从来都不会逞强。
“我知道,只是我琢磨着,该派谁去引出来,咱们是出来武器实验的,一个都不能跑。”林思海敲着手上的头盔说道。
“人少了肯定不行,而且必须是骑兵,我们破山队可以做最后的清剿工作,而落网的清剿工作就得是你们来了,所以,必须要保留一部分骑兵为机动部队!”元林眯着眼睛说道,在特种做战上,他拥有着比别人更加敏锐的直觉。
“强子,你分出二百人的骑兵去引人,先灭了他们的巡山队,然后冲杀一阵就退回来,引到我们的埋伏圈去。”林思海琢磨了半晌,终于敲了敲地图说道。
“万一他们不追呢?”郑强子问道。
“笨蛋,不追说明他们的老大是个有头脑的人,咱们就再换个地方,不过我估摸着,肯定没问题,这支骑兵已经劫了三支小商队了,很不老实。”林思海摇了摇头说道。
之前劫的三支商队商品全失,幸好这些人也不想惹太大的麻烦,所以商队的人损失并不大,只死了十几个,这对于商队来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身为浮云镇的精兵,总要把这场子找回来。
郑强子手下的二百骑兵轰轰的开了出去,直向狼林子杀了过去,在这片山谷当中,藏着吴国八百骑兵精锐,十余人组成的小部队正在例行公事的巡逻着。
对于这骑部队的军官哈达哈来说,八百骑兵,还都是北国勇士,在这里可以横着走,浮云镇的兵,不过就是一帮乌合之众而已,只要自己的骑兵不攻城,累死他们也不敢来找自己的麻烦。
哈达哈身为北国勇士,天生就是战士,想让他老老实实的龟缩在某一处,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在没有将军的命令之前,打浮云镇是不可能的,违抗军令这个罪名,哪怕是勇士也担不起,不过打打商队还是不成问题的。
看着那些商队面对他八百精骑束手无策,举手投降,哈达哈只能稍解一点心头的闷气,甚至连商队的武器都懒得收,只是劫了不少的好处,抓了几个细皮嫩肉的小伙,没有女人,清秀小生也凑合了。
灌了一口从商队那里抢来的四十度烈酒,哈出一口酒气,别提多爽快了,可惜这酒太贵了点,若是在北国,有这种酒喝,简直就是神仙才能过的日子。
两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