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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毒清-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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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他们土地简单,可人欲无穷,给了他们土地,他们还想要钱,有了钱还想要女人,有了女人还想要地位,难道自己要一一满足他们吗?这么做总有一天,会有几个人会成为他的对手,做掉了自己一切不就有了吗?

    “土地可以让他们种,产出可以让他们吃,但这些土地,三爷要牢牢的握在自己手里,这就是抓住了他们的命根子,人不可暴富,一旦暴富就会生出别的念想,用土地牢牢的抓住他们,慢慢的让他们吃饱、过好,让他们依赖三爷,信任三爷,到时候还愁他们不死力卖命吗?”

    这小崽子太他妈厉害了,读书绝对读不出这些东西,杨猛默默的听着,心里的杀机却越来越盛,这小子能用就是根顶梁柱,不能用,趁早做掉为好。

    “那云南周边,那些人可用呢?”

    先榨干了这小子的东西,再杀不迟,这小崽子太过妖异了。

    “凡是穷苦的山民都可用,回人大多可用,汉人大多不可用。”

    “解释解释,为何汉人大多不可用?”

    这想法到与自己不谋而合,自己虽然见到的汉人不多,可他们孱弱、懦弱,不是当兵的好材料。

    “山民时代居住在云南,一是熟悉云南的山林,二是山林大多险峻,山民的体力、武力都要强于汉人。回人抱团,且有习武的传统,这一点也强于汉人。汉人多数是迁居云南,且精于耕作,这样让他们大多能混上饭食,虽难以温饱,也不至于饿死,能勉强的活着,汉人就不愿意造反,若是逼急了,汉人与山民一样可用。”

    这分析是多么的精辟,这兔崽子,绝对不能留着了,太厉害了,十六岁就能有这样的见地,二十六、三十六呢?别弄来弄去,自己给他做了嫁衣裳。

    “这云南偌大的地盘,该以何处起家呢?”

    心里虽然杀机纵横,可杨猛还是忍住了,杀人不露杀气,这是他的本事。

    “宜良!宜良素有滇中粮仓之称,占了宜良就占了云南的血脉,血脉不通之人必死!”

    这兔崽子好毒的心思,一下就点出了厉害之处,没有足够的粮食,就要有人饿肚子,只要稍稍控制一下粮食,云南这个火药桶就会被点燃,这十六岁的年纪,就有这样的心思,长大了就是自己的灾星,岑毓英是绝对留不得的。

    “云南闭塞,若是引起朝廷关注,又该如何是好?以云南一省之地,对抗整个大清,必败!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就这么轻易的坐回去,不美了吧!”

    杨猛可没忘了自己与岑毓英在武庄的谈话,一时一个观点,让人有些疑惑啊!

    “那是学生的观点,刚刚说的是我听宜良的一个老书吏讲解的云南大势,三爷问的,大多是那时候,我们几个年轻的书吏,所问的问题。”

    老书吏?要问这老书吏在哪?可能已经死了吧!杨猛虽说听到老书吏的时候动摇了一下,可他还是想宰掉岑毓英。

    “那以一省之力对抗一国,那老书吏是如何说的?”

    “云南背靠缅越,而缅越依然是夷人的天下,与夷人交通,得其枪炮,大清只是一土狗尔。”

    这话说了出来,杨猛的心猛地跳了两下,这不正是自己擅长的吗?交通缅越,与八国联军交易,用枪炮抵御大清,这也与自己想的差不了多少。

    杨猛起初还想走广东那条路子,现在岑毓英一说,这事情就简单多了,湄公河、红河、山路,水陆交通全都有了,进货出货,也比到广东的路程近,这小崽子非杀不可呀!

    “宜良那位老书吏可还在那?若是有机会,我到想会会这位高人。”

    到了答案揭晓的时候了,若是这岑毓英敢说那老书吏死了,回去就埋了这妖孽一般的兔崽子。

    “还在呢!当初我和一帮同窗,议论大清国签订的《江宁条约》,那老书吏说大清要亡国了,我们不服气与他理论,他就说到了这些,不知三爷有什么见解?”

    这下轮到杨猛不知所措了,还真有这么个人物在宜良,这事暂且按下不说,先放过这小崽子,最近自己也要走一趟宜良,到时候没有那老书吏,再杀这小子不迟。

    “我的见解就是可行,咱们不妨试试,若是可以,未尝不是一条通天大道,若是不行,我助你一路高升,这个约定可以吗?今天在武庄的约定就不作数了。”

    杨猛不排除岑毓英在蒙骗自己,可刚刚那番言论,应该不会出自一个十六岁少年之口,若真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就碰上真妖孽了。

    “试试也行,所谓知行合一不过如此,我就陪三爷走上一遭。”

    不谈刚刚的言论,岑毓英这小子也是个人才,但能不能用,用不用的了,也是个大问题。

    刚刚这一番话,也给杨猛开了天窗,原本走广东一线的风险,几乎就没有了,只要自己能在云南扎下根基,一切都好解决。

    但广东一线也不能放弃,初始与洋鬼子交易,还是安全为上,自己在云南没有根基,贸然走缅越一线,万一让洋鬼子,看到了大好处,难保他们不对付自己。

    自己的买卖可以先从广东那边开始,若是顺利的话,购置枪炮,再开缅越一线的商路,杨家在缅越的商路,也要保密,免得让云南成为洋鬼子觊觎的对象。

    有了岑毓英说的法子,杨猛觉得一切都清楚了,占地、养人,慢慢的扩张实力,直到自己能守住地盘了,就可以大张旗鼓的玩了。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赶紧弄出毒品的配方,建立种植场,建造制毒工场,有了这些自己就能慢慢的起步了。

    人手、秘密的建厂地点、商路,则是最为紧迫的事情,衣服和鞋只是小道,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里,等自己的实力壮大了,要什么没有?

    有了这个决定,杨猛对于制作新鞋的兴趣也小了许多,不过今天要是做成了,也是个不错的事情,起码不用再穿脚上这样别扭的靴子了。

 第十六章 杨家鞋厂

    时间就在杨猛与岑毓英的对答之间匆匆过去,杨猛对自己的事业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张皮匠也做出了一双看得过眼的样鞋。

    杨猛穿上试了试,感觉还不错,虽然样子丑陋了一些,但穿着还是比较舒服的。

    “张皮匠,你和那铜匠,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既然张皮匠他们有手艺,不如利用起来,开个鞋厂也是不错的,这样的军靴做出来,不愁没有销路,也好赚个零花钱。

    “这个到不好说,活多的时候,一个月能赚个三五两,活计不多的时候,也就能赚出一家子半月的饭食。铜匠有时候还不如我呢,做他们这个活计的,在昆明城人不少。”

    见杨家三爷爷高兴了,张皮匠也放开了一些,低声回答着杨猛的问题。

    “那跟着我干,一个月给你五两,愿不愿意?”

    这鞋厂开不开,对杨猛来说无所谓,他的重点放在他的本行之上,开这个鞋厂,无非是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而已。

    杨猛想的好,可张皮匠那里却是有些不太愿意,杨家三爷爷的凶名太吓人了,跟着他干,保不齐哪一天就会被打死,可一个月五两银子,也是个大诱惑,张皮匠有些拿不定主意了。

    “给昆明杨家干活,这个也不愿意吗?”

    没想到自己在昆明真玩不转,给钱都没人敢要,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正好借着开办鞋厂,冲一冲自己在昆明的恶名。

    “给杨佛爷做事,不给钱也干!”

    这张皮匠说话可有些气人了,啥玩意不给钱也干,自己的名声就这么臭?

    张皮匠那里也别着心机,杨佛爷在昆明偌大的名头,家里是做大买卖的,能亏待了自己吗?跟着杨佛爷,一般的昆明恶霸也不敢招惹自己,那挣得银子,就全是自己的了。

    “钱是不会少给的,你再召集几个皮匠、铜匠,一个两个不嫌少,十个八个不嫌多,能聚齐了人,就到杨家武庄找老丁,他会给你们安排的。”

    一旁的丁保钧,也是点了点头,呆霸王吓人不假,可杨家的丁爷说一不二也是在昆明数得着的,张皮匠得了大好处,自然是喜笑颜开。

    “先别高兴,把三爷的鞋做的好些,去杨家武庄的时候,给三爷带去,做不好就别想什么好事了。”

    对于杨猛一个月以五两的价钱雇一群皮匠、铜匠,丁保钧觉得有些吃亏,可这位爷头一次办正事,吃亏就吃亏吧!

    “毓英,你把他们做鞋的流程记录下来,技术活交给这些师傅们,其他粗活雇一些学徒小工来干,这样做鞋的速度也会快上一些。”

    岑毓英这个宜良的书吏,也暂时成了杨猛的管家,这小崽子杀不杀,等见了宜良的那个老书吏之后,杨猛才能决断,疑心太大也不是什么好事。

    万一这岑毓英真心想跟着自己,一刀宰了也怪可惜的,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现在没什么根基,岑毓英作为一个土著,现在还有不小的用处,就是要杀也要等到,榨干了他的油水。

    对于杨猛的吩咐,岑毓英没什么反感,一双奇形怪状的靴子,这位三爷三言两语就能弄出来,这与呆霸王的名号有些不符。

    岑毓英也听说了杨猛开窍之事,他也想看看这开窍之人,到底能有什么厉害之处,虽然跟着杨猛耽误了今年的应试,可岑毓英觉得,靠上杨家这棵大树,绝对是条捷径。

    杨猛在院子里想了想,鞋厂也需要裁缝,索性连昆明城里最好的裁缝也招了几个,一起弄进鞋厂里,这样自己就不用费工夫了。

    人手齐了,原材料让老丁解决,接下了就是选择厂址了,这选址可是大事,建这个鞋厂的目的,也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制毒工场,武庄绝不是个好地方,至于建在何处,这个需要杨猛亲自去考察。

    “丁叔,这些人你就先安置在武庄,不想去武庄住在家里也行,先给他们两个月的工钱作为安家费,等鞋厂建起来,他们要准时上班。”

    杨猛的话,可把丁保钧给弄糊涂了,这又是鞋厂、又是上班的,他可是没听明白,自家三爷是个什么意思。

    “三爷,可是要让他们干活?”

    两个月的工钱,对这些工匠来说可不是小数目,拿钱不干活,走到哪里也说不过去。

    “先不用干,闲着也有钱,你认识熟悉昆明地形的人吗?给我找来,有用!”

    制毒工场的选址,必须隐秘、利于防守,让自己去找花的时间肯定不少,若是找个熟悉昆明地理的,这选址的问题就简单多了。

    “这个好办,让县衙的书吏来帮忙就行,对于昆明的地理,没有比他们还熟悉的了。”

    丁保钧觉得这就不是事,找几个书吏,这事情就轻易的解决了。

    “不能找官府的人,最好是自己人,我要建个隐秘的鞋厂。”

    一听这话,杨猛的头就大了,找朝廷的人给自己的制毒工场选址,这不是没事找事吗?自己用鸦片制毒的事情,还不能让家里的老爷子知道,自己的班底又派不上大用场,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费劲啊!

    “三爷,昆明有个赋闲的老书吏,跟过前任的总督吴其濬,当时吴总督为了编纂《滇南矿场图略》,走了云南的许多的地方,这个老书吏在里面出了大力,这人应该可用。”

    岑毓英这小子,怎么和老书吏就分不开了呢?这左一个右一个的,说出来都还挺有用,这小子到底想干什么?

    “毓英啊!你怎么就和这老书吏杠上了,你不是来云南求学的吗?”

    这个问题真还得问清楚了,要不然不好判定这岑毓英的目的。

    “学生做学问是为了当官,想当好大清的官吏,腹有诗书只是其一,最重要的还是为政手段,而各地的老书吏,则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平日闲散的时候,大都把时间花在这些老书吏身上了。”

    这些东西没必要隐瞒,岑毓英也就如实作答了。

    “不错!毓英你很不错,这老书吏姓甚名谁?家境如何?能用吗?”

    要是真如岑毓英所说,那这小子还真有点用处,看来他说的八成是属实了,要真是这样,这小子轻易杀不得了。

    “这老书吏名为江树先,不怎么得志,今年五十余岁了,家境不是很好,靠着家里的几十亩薄田勉强度日而已,若是三爷给的价钱合适,江树先那里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岑毓英不仅在这些老书吏那里学东西,把他们的家世摸得也清楚,如果将来到云南为官,这小子不可限量啊!

    “丁叔,给我五百银元!毓英,这些银元给你,事情该怎么做你随便,这五百银元,由你支配,花多花少余下的都是你的,结果我只要一个,就是这江树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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