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6-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第1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能实现的。”
这表明,中央在指导思想上还没有彻底转变过来,还想追求那个高指标,还想跃进,所以一直到七千人大会前,也还存在着不切实际的想法。
《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 第二部分刘少奇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解释(2)
直到七千人大会二十一人报告起草委员会再次讨论修改书面报告时,对这一战略思想,才开始提出质疑。“经过算帐”,结论是10到15年内,我们很难赶上英国,更谈不上超过英国的问题。
那么,这一口号在书面报告中还提不提呢?现在还没有找到这个具体算帐、讨论决定的过程材料,所看到的是,刘少奇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宣布,15年赶超英国的口号在书面报告里不提了。
当然,仔细分析,刘少奇对这一问题采取的是个折衷方案,他没有说这个口号是错误的,给我们过去的工作造成了很大损失,我们应该坚决地放弃它。说的是不提了,也不取消。从当时和以后的情况来看,实际是放弃了。
1月27日,刘少奇向大会作口头报告时,再次谈到了这一问题,毛泽东在一旁插话,说:少一些时间是不行的,多一些时间是可以的。看来毛泽东也意识到15年赶超英国的战略构想已是空中楼阁。
15年赶超英国的口号,是毛泽东在莫斯科会议上当面向各国共产党宣布的,是“大跃进”运动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大力提倡的,现在不得不放弃,的确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是被迫放弃。尤其是毛泽东,恐怕更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这一放弃,意味着中国开始正视国家的落后状况,开始注意从实际出发,立足保持经济的平衡发展,老老实实地进行经济建设。
毛泽东吸取“大跃进”运动的教训,在他有生之年,再也没有在经济上冒进过!
关于《农业发展纲要》问题,刘少奇提出在书面报告里不提了。这在当时也是一件大事。
刘少奇说:在书面报告中,《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也没有讲。《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特别是四、五、八①,照现在这样算起来,到1967年达不到四十条那样的标准。四、五、八,恐怕原来提出的时候调查研究也不是那么充分,所有的土地都达到400斤、500斤、800斤,这个问题,还需要再去进行调查研究。《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我们现在不提,但是不取消。12年做不到,加几年就是了。
《农业发展纲要》一直被视作发展中国农业的纲领性文件,农民的指路明灯。其全称为《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共40条。它是1955年11月间由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如果说,提出15年赶超英国的战略,是缺乏调查研究的话,这个《纲要》,毛泽东是花了很多心血的,一直非常钟爱。
《纲要》从制定到正式公布实施,期间经历了几上几下,应该说“充分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先后用了4年多的时间,其过程是:
1955年11月,毛泽东主持起草这个《纲要》时,中国正处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阶段,在毛泽东看来,农村合作化了,农民的生活有了保障,下一步怎么办?应该制定一个发展农业的长期奋斗目标、描绘一个“繁荣幸福的明天”,如此农民才会有所奔头,干劲倍增。于是,毛泽东先后同14个省的省委书记就全国农业发展问题交换意见,共同商量了一个“十七条”。
1956年1月,毛泽东又征求各省、市、自治区的负责人意见之后,将“十七条”扩充为四十条,拟出了一个《纲要》(草案)初稿,然后向全国多达1375人的各界人士征求意见。1月23日,拿到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1月25日,提请最高国务会议讨论通过,然后下发全国各地征求意见。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后,于1957年9月又将这个《纲要》拿到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讨论,会议对这个纲要(草案)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产生了《纲要》(修正草案),然后再次提交农民和全国人民征求意见,为的是比较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这期间曾出现一个插曲。在1956年下半年和1957年春季,周恩来、陈云等进行“反冒进”的时候,《纲要》受到了一些怀疑。毛泽东在批评“反冒进”的时候就说,他们扫掉了多快好省,扫掉了《农业发展纲要》,扫掉了促进委员会,使6亿人民泄了气。还说,“反冒进”离右派只有50米远,给周恩来、陈云等造成很大的压力。由此看出,毛泽东是很看重《纲要》的。从另一个侧面说,也有不少人对《纲要》有些想法,但被毛泽东压下了。
1958年初,在《纲要》(修正草案)的基础上,又形成了《纲要》第二次修正草案,于1958年5月拿到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讨论,讨论的结果是,予以基本通过,再委托中央委员会根据当年的实行情况作必要的修改。
又经过近两年的实践,1960年4月,全国人大二届二次会议最终讨论通过了《纲要》(修正草案),开始以正式文件《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向全国公布。当时谭震林向大会作报告时,还说《纲要》留有了余地,提出要动员一切力量提前实现《农业发展纲要》。
从制定到实施,无疑是反复征求了意见,并通过4年的试行才正式通过实施。从制定《纲要》的出发点来看,是好的。它从方方面面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进行了规划,想得很周到,规划的前景也令人向往。1956年1月,农业部长廖鲁言对《纲要》进行说明时强调:“农民发展了生产,增加了收入,得到饱食暖衣之后,他们就要求修房子,盖新屋,改善居住条件;要求读书识字,提高文化;也要求治疾病,讲卫生,‘人财两旺’”。纲要“就是以发展农业合作化和发展农业生产为中心”而制定的。这些内容在我们今天看来也是好的,是符合农民切身要求的。为使广大农民了解《纲要》,中央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对《纲要》进行了大力的宣传。《纲要》一直被认为“对于动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对于加速农业生产以至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起了伟大的作用”, “是高速度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①,是农民的指路明灯。当年有一首诗对此进行了形象的描述:
树上喜鹊喳喳地叫,
老汉咧嘴忍不住的笑。
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
好比四十颗太阳当头照。
太阳也比不上它温暖,
处处地方它都照到。
放近耳朵听一听,
莫不是毛主席的说话声?
回头胸上贴一贴,
句句话它暖人心,
没闭住嘴巴笑出了声,
咱社员有了指路的大明灯。
对于这样一个反复征求意见,又经过4年试行才正式实施的《纲要》,刘少奇在这次会上竟说书面报告不提了,还说提出的时候调查的不充分。究竟为什么呢?
《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 第二部分刘少奇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解释(3)
我想,基本原因主要还是刘少奇讲的,《纲要》提出的四、五、八很难实现。此外,从《纲要》诞生的那一刻起,因其指导思想是偏快,就同反“反冒进”、“大跃进”搅在了一起,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对“大跃进”运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纲要》进行过反复修订,又拿到中央全会、全党的代表大会,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因其是在头脑发热的年代产生的,各项指标偏高,所发挥的指导作用是负面的,如果再将它作为发展农业的纲领性文件,很难收到较好效果。所以,刘少奇向大家宣布,《农业纲要》不提了。虽然刘少奇还有一句“也不取消”,但实际上,“不提”了,也就弱化了《纲要》作为农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的地位。对于这一决策,柯庆施在二十一人报告起草委员会上就曾质问,《农业发展纲要》还要不要?可见当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不提《纲要》的。
我们翻开当年的《人民日报》,从1962年—1963年,基本没有再提《纲要》的话题,从1964年起,经济已经恢复,《人民日报》对《纲要》又开始有所报道,但已经不再强调是“伟大纲领”了,只说是某地在某方面实现了《纲要》等等。当然,“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是另一番情形了。
关于人民公社“一大二公”问题,刘少奇在会上说:人民公社“一大二公”,这个报告里头也没有讲。有的同志提出,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到底如何呀?现在基本核算单位搞到小队去了。又“一大二公”,基本核算单位越来越小,这个现象似矛盾。现在情况是这样的,这个问题,现在还解释不清楚,但是等到将来人民公社发展起来以后,还是“一大二公”。所以,这个口号也不取消,但是也不着重讲。
人民公社是毛泽东倡导起来的,“一大二公”的提法也是毛泽东讲的。在毛泽东看来,公有制是富裕的根源,个体经济是没有出路的。1958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说:人民公社的特点,就是一曰大,二曰公,主要是便于搞工、农、兵、学、商与农、林、牧、副、渔这一套,便于综合经营。农林牧副渔,是农业合作社就有的,工农商学兵,是人民公社才有的,这些就是大。大,这个东西可了不起,人多势众,办不到的事情就可以办到。公,就比合作社更要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牲口都逐步搞掉。
在毛泽东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作出决议说:“这种一大二公的公社有极大的优越性……如果对于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发生怀疑,那就是完全错误的,那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
既然“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有极大的优越性,全国很快就掀起了人民公社化高潮。1958年下半年全国的70多万个农业合作社一下子合并为2万多个人民公社。虽然也发现一些问题,但毛泽东认为有问题是正常的,只要改了就好了。他针对国内外对公社的批评,曾“准备写一篇万言长序”痛驳全世界“对于人民公社的攻击”。然而,凭着美好理想构建出来的这种“一大二公”的模式,虽然大家想千方百计的坚持下去,但在中国农村很快就遭遇到严重挫折。其表现形式是:伴随着公社化的过程,是一切财产公有化,政府和公社可以无偿调用农民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在公社范围内实行部分供给制,也就是说,在中国农村普遍刮起了严重的“共产风”、“平调风”、命令风,大大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带来的后果,不但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兴旺发达的景象没有露出任何端倪,相反,各项农作物严重减产,引发了巨大的粮食危机。
危机的爆发,警示了毛泽东,他一面批评各地混淆了两个所有制的界限,混淆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不懂得价值规律和价值法则,不懂得按劳分配等等,一面对人民公社进行整顿,缩小公社的规模,将人民公社的数量由原来的2万多个增加到近6万个,将经济核算单位由大队变为小队。采取这些措施,实际是对“一大二公”进行了调整。1961年4月,毛泽东在整顿人民公社时,谈到“一大二公”问题说:将来定个比例,“一大二公”,公就表现在社队有点积累。这同以前的构想有了很大区别!
刘少奇在解释书面报告涉及“一大二公”时,表示看不清楚,报告里面也没有提。事实上,从1961年起,在党的文件和报刊上就很少提“一大二公”了,刘少奇在书面报告中不提“一大二公”也并不太出人意料,但他在大会上还要就这个问题专门谈一谈,表明这个问题非常重大:一方面有人对“一大二公”提出质疑,一方面也有人还要坚持,说不定哪一天,一旦条件、气候合适,又刮起了“一大二公”的“共产风”、“平调风”。这都是很难说的事情,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在全党面前有个交代,以引起全党的重视。虽然刘少奇强调人民公社发展起来以后,还是要“一大二公”,但这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关键是在实践中碰了壁,现在只好不提了。
不提“15年赶超英国”,不提“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不提“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在1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刘少奇的这三个“不提”,反映的是中央决策层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转变,以及在实现这些转变上所采取的策略态度。
在这次会议上,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