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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班森杀人事件-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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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胡说,长官!”

  马克汉不理会他的侮辱。

  “圣·克莱尔小姐已经承认了,”上尉要开口时,马克汉举手阻止他,“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并非指控圣·克莱尔小姐是嫌犯,我正在努力发掘你和此案的关系。”

  上尉质疑的看着马克汉,终于他下定决心说:

  “关于这点我无可奉告,长官。”

  “你知道圣·克莱尔小姐在班森被杀那晚曾与他共赴晚餐,对不对?”马克汉继续说。

  “什么?”李寇克不快的反诘。

  “你根本就知道他们午夜十二点离开餐馆,圣·克莱尔小姐半夜一点钟才回到家。”

  一丝奇异的神色在他眼中闪烁,他伸直颈项,大力吸了一口气,但是他并未注视马克汉也没有开口说话。

  “你当然知道,”马克汉单调无变化的声音继续追问,“班森是午夜十二点半被杀的。”

  他等待着对方的回应。大约有一分钟时间室内鸦雀无声。

  “你没有任何话要说吗,上尉?”终于他开了口,“没有任何解释?”

  李寇克没有回答,坐在那里双目直视,明显的打定主意不再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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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手枪的主人(2)     

  马克汉站起身,“既然如此,我们暂且告一段落。”

  李寇克上尉一离开,马克汉立刻按铃唤人,“要班跟踪此人,查明他的去处、做了些什么,今天晚上到史杜文生俱乐部向我报告。”

  只剩下我们时,凡斯用半嘲弄半钦佩的眼神看着马克汉,“机智但缺乏技巧……你那些涉及那位女士的问题实在不太高明。”

  “完全同意,”马克汉说:“但照目前情况看来,我们已经找到了正确的方向,李寇克并未让人觉得他是无辜的。”

  “他没有吗?”凡斯反问,“那么他有罪的证据在哪里?”

  “当我质问他手枪的下落时,你亲眼看见他的脸色变为苍白,精神状态几近崩溃的边缘——他吓坏了。”

  “你的观念真是根深柢固呀,马克汉!你难道不知道,一个无辜者被怀疑时的反应会比真正的罪犯更紧张吗?因为罪犯有足够犯罪的勇气,他知道只要稍露紧张神色,一定会被你们这些律师怀疑。如果你拍任何一个无辜者的肩头,告诉他‘你被捕了’,他的反应一定是瞳孔放大、全身冒冷汗、面孔涨红、发抖且呼吸困难,如果他再有心脏病什么的,可能早已昏倒在地。当一个有罪之人被人拍肩膀时,他会挑高眉毛用不可置信的语气说:‘你不是来真的吧?来,抽根雪茄。’”

  “那些恶行重大的罪犯可能会有如你所描述的反应,”马克汉承认,“但无辜者被指控时,不可能全然崩溃。”

  凡斯失望的摇头,“恐惧的表现完全是肾上腺分泌所产生的结果——除此之外别无他由。它们只能证明此人的甲状腺不足或副肾上腺低于正常水平。一个人被指控为凶手,或是看见杀人用的带血凶器,不是冷静的傻笑,就是尖叫、歇斯底里、或昏倒——完全看他荷尔蒙及对罪行的反应。如果所有人内在的不同类型分泌物完全一样的话,那么你的理论便能够成立,但是每一个人都不同……你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内分泌不足便将他送上电椅。”

  马克汉尚未开口回答前,史怀克出现在门口报告说希兹来了。

  巡官神情满足愉快的冲进来,生平头一遭忘记和在场的人握手,“看来我们掌握了一些有效的证据。昨天晚上我到李寇克的公寓走了一趟,把事情全部弄清楚了。十三日晚上他的确在家,但午夜十二点过后不久就出门了,向西行——这是重点——直到午夜一点一刻才回来。”

  “门僮原来的说词又是怎么一回事?”马克汉问。

  “最精彩的地方就在这里,李寇克收买了他,所以他坚称那天晚上李寇克不曾出去过。你怎么说,马克汉先生?我吓唬了那个男孩一下,他便不敢再替李寇克隐瞒任何事了。”希兹笑了起来。

  马克汉缓缓的点头,“巡官,根据你刚才告诉我的,证实了今天早上我和李寇克上尉谈话后的一些判断,我已命人跟踪他,今晚会有回报,明天将会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明早我会跟你联络,如果要采取任何行动,由你全权负责。”

  希兹离去后,马克汉双手枕在脑后靠在椅子里。

  “我想我已经有答案了。女孩和班森用完晚餐后回到他的住所,上尉怀疑他们两人在一起,所以外出,发现了她,故而射杀班森,这不仅解释了提袋和手套的由来,也解释了从餐馆回她家所用去的那一大段时间,同时更说明了她在星期六应讯时的态度,加上有上尉对手枪一事所做的隐瞒,所以我相信一切问题均已揭晓,我可以宣布破案,上尉不在场的证词已经瓦解了。”

  “噢,差不多,”凡斯轻快的说:“在胜利的翅膀上跳跃欢腾。”

  马克汉看了他一会儿,“你为什么总是拒绝承认人类的理智是达成决议最好的方法呢?我们现在有已经证实的恐吓、动机、时间、地点、机会、行为和犯人。”

  “这些话听起来耳熟能详,”凡斯微笑,“那位小姐不是也完全符合这些条件吗?……你根本还没找到真正的罪犯,但是他肯定正在城中某处活动——一个小小的提示。”

  “目前我没有逮捕任何人,”马克汉反驳,“但是有一个精明干练的人二十四小时盯着他,李寇克没有任何丢弃凶枪的机会。”

  凡斯不置可否的耸耸肩。“如果一切都这么容易就好了,”凡斯劝他,“我卑微的意见是——你们仅是揭穿了一桩阴谋。”

  “阴谋?老天!什么阴谋?”

  “环境因素造成的阴谋。”

  “我很庆幸它和国际政治没扯上关系。”马克汉回敬他。

  他看了一眼时间。

  “你不介意我要开始上班了吧?我还有一打的会要开,一堆的人要见……你可以到走道对面找班·汉伦谈一谈,十二点三十分再回到这里如何?我们一起去银行家俱乐部午餐。班是我们国际犯罪的专家,终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全世界追查逃犯,将他们绳之以法,他会好好教你几招。”

  “多么引人入胜啊!”凡斯打了一个大哈欠。

  他并未接受建议,反而踱至窗前点燃一根烟。他站在那里抽了几口,将烟挟在指间转动,并仔细的观察。

  “你知道吗,马克汉?现在这个时代,所有的东西都会毁坏,全是拜愚蠢的民主政治之赐,连贵族都在逐渐堕落衰退。这种牌子的烟也是一样,用不了多久,那些有权有势的高贵人士就会拒绝吸品质如此低劣的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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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手枪的主人(3)     

  马克汉笑了,“你有什么要求就说吧!”

  “要求?这跟腐蚀衰退的欧洲贵族政治有何干系?”

  “我注意到你每次想提出无礼的要求时,一定从公然指责皇室贵族开始。”

  “观察入微的家伙,”凡斯冷冷的评论,然后他也笑了,“你不介意我邀请欧斯川德上校一起共进午餐吧?”

  马克汉眼光锐利的看着他,“你是说毕斯比·欧斯川德上校?……那不是你过去两年中不断向人打听的神秘上校吗?”

  “一位老朋友,自大骄傲的家伙,或许现在有些改进。他是班森那一票人的领头者,对所有举行的宴会了若指掌,一个标准的包打听。”

  “让他一起来吧。”马克汉同意。

  他拿起话筒。

  “现在我要通知班,你会过去拜访他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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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灰色凯迪拉克(1)     

  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十二点三十分

  马克汉、凡斯和我三人于中午十二点半走进银行家俱乐部牛排馆时,欧斯川德上校已经在酒吧内等候了。凡斯在离开检察官办公室之前打电话给他,请他到俱乐部跟我们碰头,看来他有些迫不及待。

  “这位是全纽约最快乐的小人,”凡斯向马克汉介绍(我以前曾见过他),“一个标准享乐主义的信徒。每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午餐前绝对不订任何约会,今天我是用你检察官的大帽子要胁他,他才会这么早出现在众人面前。”

  “希望能够尽棉薄之力,”上校夸张的对马克汉说。“这是个令人震惊的事件!当我看到报上新闻时简直不敢置信。事实上——我不介意这么说——我有一些看法,本来要主动打电话给您的,长官。”

  我们一坐妥,凡斯便单刀直入的说:

  “你认识所有与班森有来往的人,请告诉我们:李寇克上尉是个什么样的人?”

  “哈!原来你们怀疑那位英勇的上尉。”欧斯川德上校用手扯着唇上的八字胡,他面色红润,蓝色小眼睛上丛丛浓密的睫毛,举止态度傲慢自大。

  “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或许真是他做的。一个脾气暴躁的家伙,疯狂爱上圣·克莱尔小姐,那是个好女孩,班森也很迷恋她。如果我年轻二十岁,我也可能——”

  “上校,你又在做白日梦了,”凡斯打断他,“请告诉我们你对上尉的认识。”

  “噢,是了——上尉。乔治·亚州人,参加过战役,还得过勋章,他很讨厌班森,是个单纯易怒的人,也很善妒,将女士们看得高高在上——我的意思并非认为她们不值得,但是他是那种为了女人名誉自己不惜坐牢之人,一个女人的保护者,重感情的怪物,充满骑士精神;他正是那种不发一言即可将对手脑袋轰掉的家伙,惹上他十分危险。班森这个笨蛋,明知那女孩跟李寇克已经订了婚还去玩火。有几回我真想警告他,但是这是他们之间的私事与我无关,我无意插手,真是失策。”

  “李寇克上尉和班森熟不熟?”凡斯问,“我的意思是:他们彼此有多亲近?”

  “完全不熟。”上校回答。

  他比个否定的手势,补充道:“我想应该是不大熟,他们偶尔会在社交场合碰面,我和他们两人都很熟,也常邀请他们到寒舍来。”

  “你认为上尉是一个技术精湛的赌徒吗?”

  “赌徒——哈!”上校嗤之以鼻,“是我所见过最菜的,扑克打得比女人还糟,太容易兴奋——完全不擅于隐藏自己的感觉。总而言之,他是个冲动鲁莽之人。”

  停了一会儿后,他惊呼:“老天!我知道你们瞄准的目标了……完全正确。他就是那种会干掉所有不顺眼人的鲁莽年轻人。”

  “在我听来,上尉的为人和你的朋友林德·范菲所叙述的完全不一样。”凡斯说。

  “一半一半!”他下了决定,“范菲是一个冷静的赌徒,曾在长岛市开过赌场——轮盘、扑克、百家乐等,还曾在非洲猎过狮子老虎,但他也有感情用事的时候,曾冒险押注在对他完全不利的赌盘上,不是个科学的赌徒,全凭自己冲动行事。我不怕担保,他很可能射杀一个人,然后在五分钟之后便忘得一干二净,但是他必须是气愤到极点才会这么做……他正是这种人——你只是看不出来。”

  “范菲和班森是否非常亲近?”

  “非常非常亲近。只要范菲来纽约,他们两人便形影不离,他们相识多年,在范菲结婚前他们是室友。范菲的老婆是个厉害人物,管他管很严,但她是一个大富婆。”

  “谈到女士们,”凡斯问,“班森和圣·克莱尔小姐之间的情形究竟如何?”

  “谁知道?”上校简洁答道:“但是她对班森极不友善是可以确定的,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

  “是很令人难以理解,”凡斯附和,“我不是想深究她和班森之间的私人关系,我想你也许知道她内心对他真正的态度?”

  “我明白了,你想知道她会不会对他采取激烈的手段?……我打赌有可能!”

  上校解释他的看法。

  “圣·克莱尔的个性刚烈,非常用心经营她的艺术生涯,她是个歌手——一个极佳的歌手,前途无可限量,独立而且愿意接受任何机会,为了成功可以奋不顾身。”

  他点点头,“女人很奇怪,常常有出人意表的行为,最冷静的女人也可能在没有任何警讯之下杀人——”

  他突然坐直身子,那双蓝色的小眼睛如瓷器般发出闪烁的亮光,“老天哪!她在班森被杀那天曾单独和他进餐——就在同一天,我在餐馆遇见他们两人。”

  “谢谢你的提醒,”凡斯无精打采的咕哝着,“我想我们都该吃饭了……,你自己和班森有多熟?”

  上校似乎吃了一惊,但凡斯平和的态度消除了他的疑虑,“我?老友!我和班森认识十五年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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