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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战胜乙肝-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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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家弘    

  为《战胜乙肝与歧视》一书作序,我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其中既有激动与欢喜,也有沉重与悲哀。战胜疾病是人类共同的奋斗目标,扫除各种各样的歧视也是人类社会的努力方向。一群执著的人为了战胜乙肝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歧视,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努力着,奋斗着。本书既是他们努力奋斗的成果,也是他们努力奋斗的写照。为此,我当然感到高兴    

    

。但是,当我坐在计算机前撰写这篇序文的时候,心情却是无比的沉重,而书中那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让我的心底升起一种难以名状且挥之不去的悲哀——作为人的悲哀。    

  大约在一年多以前,我收到了一封陌生人的来信。写信者说他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在为政府招考公务员采用的歧视性标准而困惑和苦恼。他和一些有着同样遭遇的人要进行抗争,希望得到我的支持。后来,经过一番联系与沟通之后,我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同意在他们写给国家有关部门的《违宪审查书》上签署我的名字。当时,我主要出于对他们的同情。2004年3月2日,我应邀以法学专家的身份担任了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关于“乙肝歧视问题”的节目的嘉宾。在演播室内外,我近距离接触了一些“肝胆相照”的“乙肝斗士”。他们的经历、他们的精神感动了我,使我对“乙肝”问题的理解和态度超越了单纯的同情。当然,作为一名法学专家,我思考的重点不是疾病和医疗问题,而是平等与公正问题,因为这些观念恰恰体现了法律在人类社会中的基本价值取向。    

  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平等和公正一直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执著追求的目标之一,而法律则是这种追求的重要载体。人类在一起生活,就要有一定的秩序,就必须遵守一定的规矩。就人类的本源来说,这种秩序和规矩都应该具有公正性,因此法律作为调整和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也应该遵循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实际上,“法”字本身就具有“平等公正”的思想内涵。例如,汉语的字具有“形意”的特点,而追溯“法”字的起源,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包含有公平正直的含义,《说文解字》就把“法”字解释为“平之如水”和“触不直者去之”。在西方国家的文化传统中,古希腊的正义女神像也很有代表性地体现了人类对法之精神的理解与追求。正义女神右手握一支利剑,左手持一架天平,眼睛上还蒙着一条布。利剑代表惩除邪恶的正义;天平表示不偏不倚的公允。但是女神为什么要蒙住自己的眼睛?她不想看到的是什么?是人,是她必须面对的人!即便是神,她也只有无视对象的地位和身份时,才能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切都体现了法的精神——平等与公正。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在西方历史上第一部法学专著——《法律》一书中阐述了法的“公正”(或“正义”)理论。他认为,“公正”是至高无上的,“公正”的原则就是“国家的基本法”,而法律只是“维护公正的手段”。    

  法的平等公正精神并不是人类强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一种自然规律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平等公正之于法律就像灵魂对于人那样重要。如果我们说丧失灵魂的人是“行尸走肉”,是生命的“躯壳”,那么,没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也只是个“躯壳”,是图有法律的虚名。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上既有丧失灵魂的人,也有缺乏平等公正的法律。于是,在古今中外的人类社会生活中就存在了各种各样的歧视。    

  歧视是基于一定标准而适用于特定人群的不平等待遇。在人类社会中,歧视是多种多样的,歧视的依据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既有政治的,也有经济的;既有宗教的,也有文化的;既有种族的,也有家庭的;既有性别的,也有年龄的;还有关于身材、体态、疾病或身体健康状况的。无论哪一种歧视,都是违背法之精神的,都是法律所应该反对和禁止的。但是,有些歧视却堂而皇之地披上了法律的外衣,这可既是法的悲哀,更是人的悲哀。近年来,我国的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面临的种种歧视,遭遇的种种挫折和磨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关于这个问题,《战胜乙肝与歧视》是一本极富说服力的著作。我相信,读者阅后一定会有深刻的感悟。    

  最后我想说一句,“乙肝歧视”绝不是仅仅关系到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社会问题。    

  2004年12月写于北京世纪城痴醒斋    

  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前言引言——铁肩担道义,秉笔著新章(1)

  乙肝是人类主要疾病之一,也是全球所要面对最重要的公众健康问题之一。    

  全世界大约有20亿人曾受到乙肝病毒感染。3。5亿人成为长期或终身携带者。    

  中国是乙肝患者大国。根据国家卫生部两次对全国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乙肝携带率:1980年10。3% ,1995年9。75%——即众所周知的1。2亿。现患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2000    

    

多万人。椐有关会议披露,我国每年用于治疗病毒性肝炎的直接医疗费用高达1000多亿元。    

  乙肝只是一种普通疾病。但长期以来,由于社会舆论在乙肝传播途径、危害上的误导,政府责任部门的不作为和错误政策,以及立法空白,使其逐步演变成严重危害1。2亿人群生存质量的国病,社会病。乙肝歧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英文简称HBVER,含乙肝患者)造成的伤害、痛苦和磨难,并非孤立的少数个体。而那种感受和对现实生活的残酷改变,非当事人无法感同身受。    

  携带乙肝病毒,不是我们的错。    

  我们大多由于母婴或医源性传播染上乙肝。这是由于公共卫生体系不完善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而无辜的我们,在许多或无知或别有用心者眼中却成了异类、瘟疫。从上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就业直到就业后,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的严格层层体检,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这使我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因不可理喻的乙肝歧视,事实上已造成众多起杀人惨案。仅媒体公开报道的就有“因小三阳应聘公务员被拒,浙大学子周一超持刀杀人”“携乙肝病毒遭退婚痴男砍杀昔日女友”“乙肝女遭辞退绝望自杀”、“太原一小女孩因患乙肝被养母抛弃杀死”……    

  这桩桩血案,无数乙肝病毒携带者曾经或正在发生的悲情现实,我们和社会有识之士(有记者、医生、律师、专家、学者等各行业人士)连手执著的呼吁,终于引起包括中央电视台主流媒体和主流纸媒在内的众媒体的广泛关注与执言。    

  不知道谁曾说过:“我弱小的不能防守,只能进攻。”所以,没有了退路的我们只好奋起维权。    

  2003年曾被媒体喻为“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反歧视”之年。从周一超不自主反歧视个体极端行为,到肝胆相照网站集体策划“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张先著行政诉讼,到1611名公民提起违宪审查,再到2004年由中国六大乙肝网站,4852位中国公民签名联名上书国务院领导,要求尽快改变乙肝病毒携带者生存状况,我们经历了由非理性抗争到一个群体理性诉求和主动合法争取权益层层推进的维权历程。    

  励精图治全民福,正本清源万木春。    

  我们不懈的努力,终得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国家政府部门积极回应。2004年7月30日人事部、卫生部公告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第7条规定,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只要转氨酶正常,即为合格。征求意见体检标准的确有了长足进步。尽管它还是阶段性的。    

  公务员体检标准征求意见稿,让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家正决心修订以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政策。但只是还不够彻底迅速。因为乙肝歧视,我们已经付出整整一代人的青春年华!“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又是大学毕业求职时,又是新生入校时。韶华易逝青春不再!我们耗不起啊!!    

  既然明知乙肝病毒日常接触不传染,既然明知有天赐“三针护一生”的乙肝疫苗,为什么不一步到位,彻底废除强制两对半检查,立法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呢?     

  “公务员录用体检根本就不该测肝炎标志物!”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肝病研究所魏来教授如是说。他认为:不会造成公共卫生传播事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健康状况,绝对属个人隐私。谈肝色变的乙肝三部曲不是必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一定会转成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魏来还说:现在健康的人若干年后也可能出现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难道因此就拒绝他们当公务员吗?    

  《南方周末》就公务员体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发表评论说:“从大历史的角度看,乙肝歧视是与科学发展观相背离的,它终将被埋在历史的车轮之下。但对于1。2亿人来讲,这种需要是如此迫切,如果要等10年以后再解决这一问题,那将又要牺牲一代人的幸福。因此,当务之急是政府做进一步摈弃乙肝歧视的表率,不再在公务员体检中检测乙肝两对半,进而由国家立法,禁止入托、入学和工作中的乙肝两对半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2004年9月3日,山东医药工业学校向58名查出携带乙肝病毒的考生发出“劝退”(事实是勒令退学)通知,10日前后,58名学生全部离开学校。被学校“劝退”学生非常无奈地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没有权利上学吗?现在各个学校的招生都基本结束了,我们怎么办?”被“劝退”的学生感到不解,法律和医学界有关人士也对学校的做法产生了质疑。    

  退一步说,如果政府顾虑携带者病毒通过血液有可能侵害到他人的健康权,完全可以通过普种疫苗的方法来阻断乙肝传播,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防疫义务,而不是由携带者群体牺牲就业来负担。    

  浙江法制报就此“劝退”事件撰文:“是到了该出台一部《乙肝患者权益保护法》的时候了。据称,我国目前感染乙肝病毒的人群近亿人。如此庞大的一个群体,如果他们的基本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实在不敢想像。求学者上不了学,退学后这些人会怎么样?求职者得不到工作,他们吃不上饭又会干什么?倍受歧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心理承受能力超过极限,他们将选择什么样的手段报复歧视者?这些,都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错,是来自外界的歧视逼出的不安定因素。如果对这些因素视而不见,一旦酿成惨案,这笔账究竟该如何结算?所以,有必要未雨绸缪,及早制定一部保护乙肝患者合法权益的法规,以法律的名义禁止自然人、法人歧视乙肝患者,确保他们在生活、求学、就业中享有和普通人同等的权利。对于歧视者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只有增加歧视成本,歧视现象的势头才能得到遏制。被夸大的乙肝危害,导致了乙肝歧视现象。告别乙肝歧视,用法规说话也许更奏效。”


前言引言——铁肩担道义,秉笔著新章(2)

  瞬息万变的虚拟网络,提供同道之人倾诉交流的平台。而真切的历史,在页面交替更新中,时光流逝了记忆。肝胆相照的乙肝战友们,在经历着“一个与十个”前者刻骨铭心的隐痛和可歌可泣的抗争后,这些泣血的伟大历程,由于没有传统白纸黑字的文字记载,这段不应被忘却和正在进行时的悲壮史实将很快成为如烟往事。    

  中国新锐主流杂志《新闻周刊》评价我们肝胆相照论坛,“俨然已是中国1。2亿HBVER最    

    

有力的代言人——这是一个因维护共同利益而结成的同盟,是一个有自己明确主张和诉求的利益群体。”。因此,我们不仅仅只是一个8万多人注册,平常公益网站一群无助的倾诉者求助者。我们是1。2亿人中的精英和代言。    

  铁肩担道义,秉笔著新章。    

  承担记录“乙肝一族”生存历史与现状的重任责无旁贷落在我们肩上。所以;我们以肝胆相照论坛名义,采论坛页面为稿纸,抒胸中狂飚,推笔下波澜,写乙人疾苦,启众生迷惘。集合上百人文章,通力打造了这本泣血、启蒙之作。以填补记录中国“乙肝一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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