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在高速公路上慢慢地走 >

第13节

在高速公路上慢慢地走-第13节

小说: 在高速公路上慢慢地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遇上的那个坐在与我相隔一个座位的年轻人,以及后来的那个漂亮年轻的女子,还有那只可摄人心魄,懂得跳舞的zippo打火机。


第二部扎里木和他的父亲(1)

    秃鹫栖息在一堆白骨上,它的嘴角上还挂着一片溢着恶臭的腐肉。    
      沙漠中的烈日使我的精神恍惚,我喝干了皮囊中的最后一滴水;我艰难地挪动大腿,尽量使它带动小腿前行。这场可怕的淘金热,不仅使我丢掉了工作,甚至连我最想得到的和原本就属于自己的金钱也化作在空气中美丽地飘动着的肥皂泡,就在我想获取它的时候,“噗”的一声破碎了。可恶,盲目的跟从使我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突然,从远处传来一声炸雷似的枪声。    
      我一惊,站住了。    
      这枪声在杳无人烟的地方震得人五脏六腑都要炸裂,令人心颤。秃鹫从白骨上一跃而起,在空中盘旋着;因为有枪响就会有猎物死亡,秃鹫不安地寻找自己的食物。    
      秃鹫,它是一种贪婪而又懒惰的动物,而人贪婪却不懒惰。就像我。因为贪婪而为财迷,贪婪地挖矿却把矿给挖塌了,我失去了一切。命运一旦向山坡下滑去就像是脱了缰绳的烈马,是怎么也制止不住的。这不,没有挖到金子却把自己一切都挖空了的我紧接着连自己惟一的家当——马车,也给让人偷了。此时,我变成了一只流落在异乡的孤雁。    
      “砰——”    
      又是一声枪响。我忐忑不安地握住别在腰间的那把匕首,向枪响的地方走去。远远的,我看见前方有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和两个人。这两个人,一个半跪着,一个站着。我继续向前移动,最后找到一块能够遮掩我身体的岩石,隐匿在岩石后面瞧着不远处的这情景。    
      “砰——”随着这一声枪响,只见半跪着的那个人身子一歪,倒下了;他的胸前一片殷红,身子抽搐了一阵儿,一挺,死了。    
      这是两个汉子之间的决斗。    
      决斗的汉子一高一矮,穿戴都大同小异。他们各自都穿着破旧的皮靴、皮裤,上身的羊皮袄都沾满污垢。高个子头戴一顶黑色礼帽。矮个子头戴兽皮棉帽,只是一条长围巾把他的脸牢牢地遮住一半。他俩在决斗中一个倒下了,一个仍站立着,喘息着。    
      胜利的是那个矮个子。此时,他从怀里掏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找了一块侧对着我的岩石坐下,然后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盒火柴,从中挑出一根,在自己的鞋跟处划着,点燃香烟。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一个个的烟圈儿……然后他又吐出一条条的烟棍从这些腾腾的烟圈儿中间穿过,他微笑着看着烟圈儿慢慢散去……    
      “躲在岩石后边的朋友请出来吧,你来根烟吧!”他突然转过身来冲我藏匿的岩石喊道。    
      我打了一个哆嗦。心里忐忑着最坏的情况发生。于是我壮着胆子从岩石后面走出来。好歹自己是条汉子,为了面子,尽量装得体面些。    
      此时我和他正面相对,谁都没说一句话。我感到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只是一时想不起来。我开始为自己辩解说自己不是有意躲在暗处,只是因为走迷了路,心里又害怕……可是他根本不在意我的谈话,只是又掏出一根烟问我抽不抽?我只好尴尬地说自己只不过想要喝点水。    
      他取下嘴角叼着的烟蒂,然后用中指扣住拇指一弹。    
      “啪——”烟蒂飞到那个倒在地上的决斗者的脸上。那没有灭掉的烟蒂烧得死人脸上的皮吱吱作响。他将手指含到嘴里,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不远处的那匹黑骏马闻声后便小跑过来,在他的身旁站住。汉子从马背上的背袋里取下一个皮囊,抛给我。    
      我知道这是他给我水喝,便一把接住皮囊,打开旋钮塞,一仰头“咕咚、咕咚”地给自己灌水。喝完水,我正要把皮囊还给他时,看到他正在用一把匕首在自己的枪柄上深深地刻下一道记号。    
      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笑了笑告诉我,这是记录他的又一次胜利。    
      我心里明白他这是记录上自己所杀掉的第几个人。    
      我心里不寒而栗——我还是不与他为伴的好。    
      他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他自己跨上黑马,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黄金古币抛给了我。接着他双腿一夹马肚,吆喝一声,马儿一声长啸,奔跑出去。    
      看着马儿一路奔跑扬起的尘土,手中掂了掂这枚古金币的分量,于是我决定先到前边的那个小镇去,用古币换些零钱,为自己再谋出路。想到此,突然一个影像在我面前闪过。我想起了那个人是谁!他就是通缉在逃、绰号叫小子的抢劫杀人犯扎里木。想到这,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我望了望小子扎里木远去的身影,又瞧了瞧那具决斗的败者的尸体,秃鹫已经落在他的身旁。我摇了摇头,告别了这个命运的倒霉者,开始自己艰苦的跋涉。    
      不知走了多少时间,远处已经可以隐约地看见那个不知名的小镇了。这时从我的身后传来一阵马的嘶鸣和马车前行的声音。我急忙转身,一辆马车向我驶来。我向马车夫招了招手,马车在我的面前停了下来。我看清楚坐在车夫位置上的赶车人。他并不像是一个车夫。看上去大约50岁上下年纪,两鬓微白,稀疏的长发散落在脑后,满脸的络腮胡子。他脖子上围一条黑色围巾,身穿一件绸缎且镶着绒毛边的坎肩,手上戴着一副黑丝绸手套。我用极为尊敬的口气问道:    
      “先生,您是不是要到前边的那个小镇上去?”    
      他点了点头。    
      “能载我一程吗?我也要去那个小镇。”我恳求道。    
      他看了看我,点点头说:“上来吧!”    
      我赶忙道谢。他让我坐在他的身旁的位置上。    
      我蹬爬上车座。在坐上去的一瞬间,我看见马车后车厢里竟有一口棺材。此时我并没有在意,能有车坐已是很幸运的了。


第二部扎里木和他的父亲(2)

      马车在小镇上的一处小酒馆门前停了下来。马车还未停稳,我便从车上跳下来,随即向车主表示感激之情,大踏步走进酒店里去。    
      酒店里阴暗潮湿,嘈杂肮脏,臭气熏天。可男人们却在这里搂着妓女,叼着烟,狂饮作乐,醉生梦死。我走到柜台前,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店老板看了一眼我脏兮兮的样子,没有理睬我。    
      我掏出那枚古金币放在柜台上。“掌柜的,给来杯过瘾的,要烈的。顺便把它换成零钱。”    
      老板一眼看见了柜台上的金闪闪的古币,顿时那脸就像切成八块的西瓜,咧开了,忙赔着笑:“是、是,先生。”    
      我分明在他那笑里看出了贪婪的比重。这时,突然从酒馆门口传来一声枪响。其实在这种边远的小镇上,因玩弄土枪猎枪走火的事时有发生。只是这一声枪响非同寻常,竟然如此盛气凌人。嘈杂的酒店里顿时安静下来,我感到屋顶的灰尘稀稀疏疏地震落下来。    
      我朝开枪的人看去,他竟是让我搭顺风车的那位车主。只见他双目圆睁,死死地盯着坐在墙角的一个人。那个人是这个屋里惟一没有注意枪声的人。他好像是在仰着面睡觉,皮棉帽子遮住了他的脸。一双穿着破皮靴的脚翘在桌子上,椅子下是歪倒的酒杯。我认得这个人。他就是在荒野中给我一枚金币的那个杀人犯——小子扎里木。    
      此时,扎里木“哦”了一声好像是在回答这声枪响,他把自己的兽皮棉帽子戴正,睁开眼睛,扭头冲站在门口的马车主说:    
      “你终于还是找到我了。”    
      “是的,我找到你了!我看见了你的那匹黑马歇在店门口。”车主所吐出的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    
      扎里木说:“看来我们今天必须有一个了结。”    
      “是的。”车主的口气不容质疑。    
      屋里众人鸦雀无声,只有二人充满了火药味的对话。听得出来,这里即将发生一场生死决斗。    
      这时,二人已经走出店门,在酒馆门口的街道站定。酒店内众人拥到狭小的窗口前,争夺一块好位置观战。但无一人敢跑出门外去。街道两旁的店铺都赶紧闭户,刹那间,整条街道变得死一般寂静。就连酒店里的人也都屏住呼吸,等待着决斗开始。虽然这两个人都与我有一面之缘,或者说是帮过我的难处,但我是不会出面阻止这场决斗的。在两个强敌猛烈争斗的时候,不自量力的弱小之辈,去插手在他们的刀剑之中,是无济于事的。    
      我听到两声枪响,一股夹杂着血腥味的风吹过,事情有了结果。接着众人发出一阵嘈杂的喝彩。继而酒店里又恢复了刚才的嘈杂与混乱。    
      一个人走到我身旁坐下来,是车主。    
      他是赢家。他要了一杯烈酒,一仰脖子,喝下了大半杯。    
      “我把他杀了!”    
      我看了他一眼,喃喃地说:“看来我得去给他收尸。”    
      “为什么?”    
      “在荒漠里他给了我一枚金币,又给了我救命的水喝。”    
      我的话音一落,车主愣了:“他帮助过你?”    
      “哦!”我点点头。    
      车主听后,原本那杀完人后的麻木神情顿时布满了电闪雷鸣。他猛地站起身来,变得像一头发狂的野兽,冲我吼道:    
      “你他妈的为什么不制止我杀他?”喊着,他抡起拳头一拳将我打翻在地。我的脑袋似一口大钟嗡嗡地响着。我听到酒店内的那些好事之徒开始起哄,喊着:    
      “嘿,揍他!揍他!”    
      “没用的东西!蠢猪!你起来打呀!”    
      这些渣滓们想再看到第二场决斗,同时我也感到自己丢尽了颜面。可是正当我准备掏出别在腰间的匕首时,车主突然说:“对不起,我太冲动了!刚才我中了邪,失去了理智。”    
      听他这么一说,我愣在那里,大脑运转立刻僵持住了。  他伸手扶我起来,坐到座位上,我的脸上带着窘色与迷惘。车主冲那些起哄的人嚷了几句什么,无聊之人见我二人不再恋战,也就又都坐下去喝酒。车主为我要了几杯酒,问我:    
      “你想不想听我解释?”    
      我麻木地点点头。    
      车主说:“我想,你是知道他是谁的。他就是那个恶贯满盈的抢劫杀人犯小子扎里木。就在我们来的这条路上,他还杀死一个人。”    
      我点了点头,挨了老车主这一记重拳后,我还没有缓过劲来。    
      “我给你讲讲扎里木这个人吧。”    
      我答应了一声。于是车主的故事便开始了:    
      扎里木出生在这个西部边陲的一个小镇上,父亲曾经是江湖上一位有名的刀客,干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待有了一笔钱财之后,金盆洗手,引退出江湖。后来有了一个宝贝儿子,那就是扎里木。扎里木长大以后,家里要供他去上洋学。可扎里木生性好斗,偷偷练就了一手好枪法。父亲不想让他再过与枪为伴的生活。扎里木为了改变父亲的看法,用尽一切手段。    
      车主说到这里,停了停,喝了一口酒,继续说下去:    
      可是,他的父亲并没有因此而允许他出去闯荡世界。就在一个寂静可怕的夜晚,二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扎里木的母亲无论怎样也无法制止他们,因为他们的心完全被魔鬼所操纵,父亲说了一句伤透扎里木心灵的话:你只能当个牧民去放牧,你的手根本无法玩枪。    
      这句话逼疯了扎里木,扎里木抓起砍柴的利斧狠狠地向父亲的右手砍去。    
      扎里木从此离开了家。他为证明不输于他的父亲,纠集了几个匪徒洗劫了镇上的钱庄,后来扎里木又杀死了同伙,独吞了洗劫的赃款。从此他就有了血腥小子的绰号。父亲怀着对这个逆子的仇恨,发誓就是走到天涯海角也要除掉这个祸害。    
      说到这里,车主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再讲下去。起身便要离开酒馆。我迫切想知道故事的结局,追上去问道:    
      “后来呢?”    
      “后来?”车主反问一句。他摘掉自己右手的黑丝绸手套,裸露出一只假手。    
      我惊得说不出话来,看着他离开小酒馆,背起扎里木的尸体向马车走去。


第二部夜猫(1)

    A    
      我第一次见到A’时,大概是在报到的那一天。又可能不是那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